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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629-2022 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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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言:中文版
  • 格式: PDF文档
  • 类别:食品地方标准
  • 更新日期: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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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化   农业   控制   服务质量   DB13
资源简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唐山优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乐亭县佳翠家庭农场、乐亭县农业农村局、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文香、葛新颜、刘立茹、葛新生、艾治国、陈志勇、张文、张红军、鄂志刚、张海燕、吕春香、葛新波、刘伟伟、王新娥、曾宪军、刘卫滨。

DB 13/T 562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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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控制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评价与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的各类组织的服务质量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4803-2017 农业社会化服务 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803-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
按照服务对象需求,为其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所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及其产生的结果。
[来源:GB/T 34803-2017,2.1]
4 总体要求 内容应涵盖服务过程涉及的各个环节,设置关键控制点,为服务质量控制提供保障。 应确保生产的各项指标得以实现,能够体现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要求和目标。 应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且与现有技术标准不冲突。 宜按GB/T 19001要求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
5 服务内容 农资服务
5.1.1 应选择符合生产者产地环境、生产目标要求的农资,农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具有合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资质。
5.1.2 主要控制农资选购过程合理性、安装要求、效能技术指标等关键点。
5.1.3 种类、规格、数量、外观、效能等指标应与服务项目选定及种植(养殖)计划相符合。
5.1.4 制定相应的农资采购、运输和使用计划表。 农业生产服务
5.2.1 应具备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技能人员、设施设备。
5.2.2 各类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2.3 应采取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
5.2.4 对突发病虫害(疫病)等状况能及时提供诊断服务及处理方案。
5.2.5 主要控制作业质量、价格认可度,病虫害(疫病)诊断依据、处理方案等关键点。 农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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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 应具备与农技咨询相适应的、完整的农技人员及科技资料体系。农技人员应具备科学、先进的技术水平与管理素质。
5.3.1.2 主要控制农技咨询服务的效果及客户反馈等关键点。
5.3.2 农技培训
5.3.2.1 所提供的培训内容应符合服务对象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5.3.2.2 主要控制完成培训目标和计划情况及培训评价等关键点。
5.3.3 农技推广
5.3.3.1 所提供的农技推广服务应为先进、适宜、成熟的技术。
5.3.3.2 主要控制农技推广的可行性、推广范围、推广方式、推广效果等关键点。 销售服务
5.4.1 农产品销售服务应满足服务合同要求;销售前每批农产品均应检验合格,宜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主要控制农产品外观、 安全指标、追溯措施等关键点。
5.4.2 销售渠道、价格指导等服务应确保真实性、合理性,主要控制销售渠道可行性、销售数量、指导销售价格、市场需求情况等关键点。
5.4.3 农产品仓储及运输服务应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控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温度、湿度、包装等关键点。 信息服务
5.5.1 应具备包括气象信息、环境信息、农产品价格信息、科技信息、质量监测信息、市场贸易信息等信息管理程序。主要控制管理程序中信息的完备性、可共享性及时效性等关键点。
5.5.2 应定期更新信息,主要控制信息的完备性、准确性、及时性等关键点。
6 服务流程 服务推介
应采用服务对象易于接受的方法和方式进行推介。 服务受理
6.2.1 应采用接待平台等服务渠道受理服务对象的咨询、洽谈、委托及信息反馈等内容。
6.2.2 服务受理应具进行记录,内容应包括信息接收方式、委托信息内容、接收时间及回馈时间等内容。
6.2.3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要求进行评估。
6.2.4 主要控制服务内容应在服务经营范围内,具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资源等关键点。 服务合同签订
6.3.1 宜优先选用有关部门制定的制式合同;服务合同应填写规范,信息充分,清晰表达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限、服务费用和验收方式等内容。
6.3.2 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 服务方案制定、实施与验收
6.4.1 制定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服务目标、准备工作、服务人员、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服务方式、服务计划、实施时间、费用标准、验收工作等项目。
6.4.2 按服务方案组织实施,主要控制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等关键点。
6.4.3 服务组织和服务对象双方依据服务合同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满意度调查
6.5.1 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主要控制调查的代表性与服务内容的一致性等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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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对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服务,应开展调查,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服务对象。确属服务组织问题的应进行整改并留存记录。 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
6.6.1 服务质量管理宜建立适宜的互联网信息管理系统。各类数据的录入、修改、查询、调取应符合操作规程和管理权限要求;定期汇总收集到的服务质量信息,及时更新数据库,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数据库资料及时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可追溯。
6.6.2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提供信息应及时反馈。
6.6.3 对有争议的服务提供信息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应联合有关机构进行复查、核实,根据复查核实结果进行处理。
7 评价与改进 测量
采用用户访谈、满意度测评、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法进行。 评价
7.2.1 可采取自我评价和/或第三方评价方式。
7.2.2 自我评价内容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情况。
7.2.3 第三方评价内容应为第三方机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 改进
对服务质量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汇总并进行管理评审,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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