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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等7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2007年 第37号

2023-06-13 12:57:50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等7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2007年 第3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实施日期
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07 2007年10月1日
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 2007年10月1日
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2007 2007年10月1日
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2007年10月1日
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2007 2007年10月1日
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5—2007 2007年10月1日
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6—2007 2007年10月1日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1996)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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