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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6219-2025 工业电子雷管爆破作业现场人员身份验证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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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雷管   爆破   作业   电子   身份验证
资源简介

  ICS 35.240.01 CCS L 70

  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6219—2025

  工业电子雷管爆破作业现场人员

  身份验证技术规范

  2025 - 12 - 16 发布 2026 - 01 - 16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3/T 6219—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有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石家庄市公安局、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融盛维(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耿尧瑜、李天凯、葛英、李鑫、梁彪、解增林、田运生、田会礼、程涛、宋天放、刘东、李颖。

  I

  DB 13/T 6219—2025

  工业电子雷管爆破作业现场人员

  身份验证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工业电子雷管的爆破作业现场的爆破作业人员身份信息验证、通用要求、爆破作业现场要求、起爆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电子雷管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人员身份验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

  GA 53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441 工业雷管编码通则

  GA 990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GA 1531—2018 工业电子雷管信息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工业电子雷管 industrial electronic detonator

  应用微电子技术、数码技术、加密技术,实现延时、通讯、加密、控制等功能的工业雷管。

  [来源:GA 1531—2018,定义3.1]

  3. 2

  工业电子雷管智能起爆器 intelligent exploder for industrial electronic detonator用于与工业电子雷管进行通信并控制起爆,具备人脸识别及联网功能的终端设备。

  3. 3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blasting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具有爆破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通过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来源:GB 6722—2014,定义3.3]

  3. 4

  爆破作业人员 blasting operation personnel

  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来源:GB 6722—2014,定义3.4]

  4 验证内容

  4, 1 人脸信息

  爆破作业中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人脸信息。

  4. 2 人脸信息比对源

  1

  DB 13/T 6219—2025

  河北省民爆安全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

  4. 3 人脸信息采集格式要求

  采用JPG格式,大小在50KB~100KB之间,解析度不低于150dpi。

  5 一般要求

  5. 1 信息要求

  5.1.1 验证频次要求

  每次起爆作业均应进行人脸验证。

  5.1.2 传输方式

  工业电子雷管智能起爆器(以下简称“起爆器”)与监管平台之间信息宜通过网络传输。

  5.2 起爆器配置要求

  5.2.1 配置前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 500 万(分辨率≥1080p,帧率 30fps),具备自动曝光、白平衡校正功能。

  5.2.2 具备补光技术,能适应低照度、粉尘等恶劣环境。

  5.2.3 内部存储空间≥64GB。

  5.3 起爆器功能要求

  5.3.1 起爆器具有人脸信息动态识别验证功能,并可与监管平台联网进行功能检测。

  5.3.2 人脸匹配的置信度阈值设定为 0.8(归一化范围 0-1)时,特征向量相似度得分≥0.8,判定为同一主体。

  5.3.3 人脸识别失败时,自动进行不少于 3 次识别。

  5. 4 起爆器管理要求

  5.4.1 符合 GA 1531—2018 中 7.2 关于起爆器管理的规定。

  5.4.2 通过爆破作业人员人脸信息验证功能检测。

  5.4.3 在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注册。

  6 爆破作业现场要求

  6. 1 爆破作业现场人员身份验证及起爆流程,见图 1。

  2

  DB 13/T 6219—2025

  工作码下载的同

  开始

  时,在河北省民爆安全监管平台下载爆破作业计划

  工作码下载

  爆破准备(单发检测)

  雷管注册(延时方案设置)

  作业人员身份验证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

  安全员)

  终止起爆

  否

  否

  是否合规?

  重新验证

  是否超过三次?

  是

  是

  是

  组网检测

  向县级公安申请复核

  雷管充电

  身份验证

  超时?

  否

  雷管起爆

  起爆信息回传

  起爆信息上传 记录(起爆)信、身份验(息包括)证:信息(爆破) 河北省民爆安全监管平台 结束

  图 1 爆破作业现场人员身份验证及起爆流程

  6.2 爆破作业现场人员身份验证时间节点:雷管注册后,组网检测前,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进行身份验证。

  6.3 在起爆器端下载工作码的同时,向监管平台申请本次爆破作业计划信息,包括爆破作业计划编号、爆破作业人员信息(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

  3

  DB 13/T 6219—2025

  6.4 作业人员身份验证成功后,60 分钟内有效,超时未完成,需重新认证作业人员身份信息;身份验证失败时,可选择“终止起爆”、“重新验证”。连续 3 次验证失败后,自动终止爆破,经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复核后可继续起爆。

  7 起爆后要求

  7. 1 爆破作业完成后,应在爆破作业计划申请后 72 小时内回传起爆信息至监管平台。

  7. 2 起爆信息包括爆破记录及爆破作业人员身份验证信息。

  7. 3 爆破记录包括:已起爆的工业电子雷管 UID 码、起爆经纬度、起爆时间、雷管数量等信息。

  7,4 爆破作业人员身份验证信息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结果、验证次数、验证时间等信息。

  7.5 起爆信息应加密上传。

  7.6 起爆信息在爆破计划申请后 72 小时内未成功上传监管平台,监管平台自动产生预警并标记该爆破计划为异常,同班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共同签字出具书面报告提交当地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核销预警状态,其工作流程见图 2。

  开始

  河北省民爆安全监管平台起爆信息审核

  起爆信息回传

  是否超过72小时?

  是

  平台预警

  冻结爆破作业计划

  申请权限

  否

  同班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

  、安全员共同签字确认后的书

  面报告提交当地县(区)级公

  安机关审核

  报告审核

  重新提交报告

  是否通过?

  否

  是

  恢复正常

  结束

  图 2 起爆信息超 72 小时未回传异常处理流程

  4

  DB 13/T 6219—2025

  7.7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应在监管平台进行新的爆破计划申请。

  a) 未在规定时间内回传起爆信息的;

  b) 未通过人脸验证且未经公安机关审核通过的。

  5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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