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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1639.2—2025代替DB37/T 1639.2—2020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 2 部分:纺织行
业重点工业产品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main industrial products—Part 2:
Manufacture and processing of textile
2025 - 12 - 26 发布 2026 - 01 - 26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1639.2—2025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计算方法 1
4.1 计算范围 1
4.2 计算公式 2
5 用水定额 3
6 管理要求 3
参考文献 5
I
DB37/T 1639.2—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T 1639的第2部分。DB37/T 163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煤炭开采和洗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 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3 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4 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5 部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6 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7 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8 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9 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0 部分:食品制造及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2 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3 部分:化学纤维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4 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5 部分:通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6 部分:汽车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7 部分:铁路、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8 部分:金属矿采选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9 部分:非金属矿采选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0 部分: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1 部分: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2 部分:金属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3 部分:专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本文件代替DB37/T 1639.2—2020《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2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与DB37/T 1639.2—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计算方法(见第 4 章,2020 年版的第 4 章);
b) 更改了印染布、粗纺呢绒、精纺呢绒的产品名称(见第 5 章,2020 年版的第5 章);
c) 更改了棉纱、坯布、棉机织布、牛仔布、粗梳毛织物、精梳毛织物、真丝绸机织物、针织布、毛巾、家居床上用品的定额值(见第 5 章,2020 年版的第 5 章);
d) 增加了精梳毛纱、粗梳毛纱的定额值(见第 5 章);
e) 删除了针织内衣、涤纶长丝织物的定额值(2020 年版的第 5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滨州市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中心、潍坊市水文中心、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傅世东、张欣、管清花、范明元、吕丽敏、徐芳、王开然、李猛、张可嘉、刘丹、徐丹丹、吴振、李倩雯、王爱芹、刘彩虹、常雅雯、高梦婕、辛光明、张晴晴、赵伟。
II
DB37/T 1639.2—2025
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 年首次发布为 DB37/T 1639.1—2015,2018 年第一次修订为 DB37/T 1639.2—2018,2020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III
DB37/T 1639.2—2025
引 言
取用水量核定是国家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基础。用水定额标准是核定取用水量的重要依据,是考核行业和企业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企业节水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
DB37/T 1639根据不同工业行业的用水特点,明确其取水水源的计算范围、取水量的计算范围以及取水量的计量,规定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划分定额指标等级,并对定额管理做出要求。
DB37/T 1639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煤炭开采和洗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 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3 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4 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5 部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6 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7 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8 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9 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0 部分:食品制造及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2 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3 部分:化学纤维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4 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5 部分:通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6 部分:汽车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7 部分:铁路、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8 部分:金属矿采选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19 部分:非金属矿采选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0 部分: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1 部分:木材加工和木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2 部分:金属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 23 部分:专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IV
DB37/T 1639.2—2025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 2 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纺织企业的用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8820 工业用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21534 节约用水 术语
GB/T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8714 取水计量技术导则
GB/T 32716 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452、GB/T 18820、GB/T 21534和GB/T 327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industrial products
以生产工业产品的单位产量为核算单位的标准取水量。
注:也称工业产品取水定额。
[来源:GB/T 18820—2023,3.1,有修改] 3.2
单位产品取水量 water intake per unit product
统计期内,生产单位合格产品需从各种水源或途径获取的水量。
[来源:GB/T 18820—2023,3.2] 3.3
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从各种水源或途径获取的水量,不包括企业内部重复利用水量。
[来源:GB/T 21534—2021,8.2,有修改]
4 计算方法
4.1 计算范围
4.1.1 取水水源的计算范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管网水等常规水源,再生水、集蓄雨水等
1
DB37/T 1639.2—2025
非常规水源,以及外购蒸汽和热水。
4.1.2 纺织行业生产取水量的计算范围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消防、外供等。纺织行业各类企业生产取水量1)计算范围见表 1。
表1 纺织行业各类企业生产取水量计算范围
工序/产品
取水量计算范围
主要生产
辅助生产
附属生产
棉纱
开清棉、梳棉、并条、粗砂、细沙、络
筒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坯布
络筒、整经、浆纱、穿筘、织造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棉机织布
前处理、染色、印花、整理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牛仔布
纱线准备、纱线染色、织造、洗水、砂洗、涂层、整理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粗梳毛纱
前处理、染色、复洗、配毛、梳毛、前纺、细纱、蒸纱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精梳毛纱
前处理、染色、复洗、配毛、梳毛、精梳、前纺、细纱、后纺、蒸纱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粗梳毛织物
原料初级加工、纺纱、织造、染整及后
整理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精梳毛织物
原料初级加工、纺纱、织造、染整及后
整理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坯绸
原料预处理、浆料制备、织造等工序
机修、空压站、清洗机器和配件、
车间清洁等
厂部、科室、绿化、车间浴室、
食堂、厕所等
真丝绸机织物
退浆、煮练、漂白、丝光、酸洗、染色、印花、皂洗、水洗、后处理等工序
机修、空压站、清洗机器和配件、
车间清洁等
厂部、科室、绿化、车间浴室、
食堂、厕所等
针织布
前处理、染色、印花、整理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家居床上用品
原料准备、面料加工、裁剪与缝制及后
整理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毛巾
纺纱预处理、织造、染色与印花及后整
理等工序
软水站、锅炉房、空压机站、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等
办公楼、食堂、浴室、厂内宿
舍、绿化等
4.1.3 取水量以企业的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4.2 计算公式
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公式(1)计算:
BU- ··············································································· (1)
1, 生产取水量为主要生产取水量、辅助生产取水量和附属生产取水量之和。
2
DB37/T 1639.2—2025
式中:
Vui ——单位产品取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百米(m3/100 m)、立方米每吨(m3/t)或立方米每万套(m3/万套);
Vi ——统计期内,生产过程中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Q ——统计期内的产品产量,计量单位为百米(100 m)、吨(t)或万套。
注1:当企业使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时,非常规水的水量乘以0.8折算为常规水量。
注2:棉纱、粗梳毛纱、精梳毛纱、针织布、毛巾产量以吨作为计量单位,坯布、印染布、牛仔布、粗疏毛织物、精梳毛织物、坯绸、真丝绸机织物产量以百米作为计量单位,家居床上用品以万套作为单位。
注3:机织物标准品为布幅宽度152 cm、布重10 kg/100 m~14 kg/100 m的棉染色合格产品,当产品不同时,按FZ/T 01104进行换算。
注4:针织或纱线标准品为棉浅色(未丝光)产品,当产品不同时,按FZ/T 01105进行换算。
5 用水定额
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小类
类别名称
产品名称
定额单位
用水定额
备注
先进值a
通用值b
1711
棉纺纱加工
棉纱
m3/t
11
19
1712
棉织造加工
坯布
m3/100 m
0.15
0.41
1713
棉印染精加工
棉机织布
m3/100 m
0.9
1.4
牛仔布
m3/100 m
1.2
1.4
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
粗梳毛纱
m3/t
65
83
炭化毛-粗梳毛纱
精梳毛纱
m3/t
70
93
洗净毛条-毛纱
1723
毛染整精加工
粗梳毛织物
m3/100 m
12.8
14.9
炭化毛-粗梳毛织物
精梳毛织物
m3/100 m
10.6
13
白毛条-精梳毛织物
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
坯绸
m3/100 m
0.2
0.3
生丝、绢丝-织造-坯绸
1743
丝印染精加工
真丝绸机织物
m3/100 m
1.8
2.0
坯绸-印染机织物
1762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
针织布
m3/t
74
85
1771
床上用品制造
家居床上用品
m3/万套
42
69
1772
毛巾类制品制造
毛巾
m3/t
84
92
a 先进值用于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节水评价等。 b 通用值用于现有企业的日常用水管理和节水考核等。
6 管理要求
6.1 应健全水计量体系,按照水源类型分别计量各类水量,用水单位、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应达到 100%,按照规定对水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并满足 GB/T 24789、GB/T 28714 的有关要求,优先配备智能化、具有远程校准功能的计量系统。
3
DB37/T 1639.2—2025
6.2 应建立用水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定期统计主要生产系统用水、辅助生产系统用水和附属生产系统用水。
6.3 用水定额管理中,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 12452 及各类产品生产企业水平衡测试方法要求。
4
DB37/T 1639.2—2025
参 考 文 献
[1]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 GB/T 18916.4—2023 取水定额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3] GB/T 18916.14—2023 取水定额 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
[4] GB/T 18916.21—2016 取水定额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
[5] FZ/T 01104—2010 机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
[6] FZ/T 01105—2010 针织印染产品取水计算办法及单耗基本定额
[7] 《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造纸等七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水节约〔2020〕311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