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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4977—2025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of water resources projects
2025 - 12 - 29 发布 2026 - 01 - 29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977—202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通则 2
5 人员管理 3
6 施工设施设备管理 3
7 物料管理 4
8 环境监测管理 4
9 视频监控管理 5
10 进度管理 6
11 质量管理 6
12 安全管理 7
13 智能建造技术运用 7
14 智慧工地管理信息系统 8
15 质量检验与验收 9
参考文献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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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水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长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祥东、王福良、路丽丽、王训诗、王超、孙向峰、赵香玲、陈立峰、田建伟、周树朋、王璐、任晨曦、荣钦彪、范华峰、刘晗、蒋方杰、殷炳炳、刘真、邵明洲、许泽、李月、李旭坤、杜强、钱敏、郭艳柳、郑虎、付建宝、郭清华、张守好、赵园园、张珍珍、孙凯莲、王胜滔、芦昌兴、杨润涛、王宏伟。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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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中的人员管理、施工设施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环境监测管理、视频监控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智能建造技术运用、智慧工地管理信息系统等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质量检验与验收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035 软件系统验收规范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 3978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SL/T 22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88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SL 588 水利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SL/T 82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归档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智慧工地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设施设备、物料、进度、质量、安全等关键要素进行全面感知、实时互联、智能分析、协同作业、科学决策和主动控制,从而实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管理的现代化工地形态。
3. 2
智慧工地管理信息系统 smart construction site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应用于水利工程智慧工地施工现场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工地现场人员、物资、设备、技术、环境等要素全面采集、监测、管理,数据共享和协同运作。
3. 3
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IM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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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地理信息系统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
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包括大气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
3. 5
智能建造技术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运用BIM、GIS、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及智能装备,通过自动感知、智能诊断、协同互动、主动学习和智能决策等手段,实现建设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的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的技术总称。
4 通则
4, 1 一般规定
4.1.1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宜遵循智慧水利总体框架,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考虑设施设备的永临结合,共享已建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果,宜与数字孪生平台实现数据、模型、知识的全量继承。
4.1.2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宜遵循效益与投资平衡的原则,确保建设内容与工程投资规模、重要程度、基础设施现状、地区发展规划相协调。
4.1.3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宜在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的基础上开展,在工程施工准备期结束前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4.1.4 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智慧工地管理人员,负责系统维护、保障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等。
4.1.5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 SL/T 824 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文件过程管理,满足“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要求,进行项目电子文件归档。
4.2 总体架构
4.2.1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总体架构宜采用分层架构设计,通过部署信息化基础设施、典型业务应用、网络安全体系、保障体系等,完成智慧工地从底层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到最终服务用户的全流程建设。
4.2.2 信息化基础设施应包含监测感知体系、通信网络建设、信息基础环境等。
4.2.3 典型业务应用应包含工程建设全过程在人员、进度、质量、安全、智能建造技术运用等方面的过程管控。
4.2.4 网络安全体系应包含数据机房、主机、网络设备等物理实体安全,数据的传输与存储,用户鉴权、应用访问控制等应用层安全,运行维护、应急处置等运营及组织保障安全。
4.2.5 保障体系应包括满足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运行及维护所需制度、组织、人员、技术方面的保障措施、体系建设等。
4.2.6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用户应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宜支持通过移动端查看系统中的信息与数据,并实现全部或部分功能控制。
4. 3 总体布置
4.3.1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总体布置应采用有利于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布置方案。
4.3.2 硬件设施的布设考虑永临结合。
4.3.3 监测感知应采用一体化感知模式,在人工监测方式的基础上提升设备多要素感知能力,实现感知设备的集约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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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通信传输及供电应优先采用线缆方式,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无线通信传输和太阳能供电方式,宜同时具备电池供电功能。
5 人员管理
5.1 一般规定
5.1.1 人员管理范围包括各参建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等,应实行实名制管理。
5.1.2 人员管理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考勤信息、教育培训信息、工资信息、人员定位信息等。
5.1.3 人员管理功能宜包括基本信息管理、考勤管理、教育培训管理、工资管理、人员定位管理等。
5.2 管理内容
5.2.1 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作岗位(工种) 、技能(职称、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
5.2.2 考勤信息包括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信息、工作岗位(工种) 、进退场时间、联系方式等。
5.2.3 教育培训信息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类型、培训时间、培训时长、培训照片等。
5.2.4 工资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工资卡号,开户行,工资标准,出勤天数(工作量),津贴、补贴,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实发工资等。
5.2.5 人员定位信息包括人员姓名、实时位置、活动轨迹等。
5.3 技术要求
5.3.1 基本信息管理应具备人员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维护、查询统计等能力。
5.3.2 考勤管理应具备身份信息采集、生物识别考勤等实名制管理能力,应支持接入监管平台;不具备硬件设施设备布置条件的施工场地宜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5.3.3 教育培训管理应具备教育培训信息录入能力,宜具备在线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在线教育、在线培训考核等能力。
5.3.4 工资管理应具备工资支付信息录入、查询统计等能力。
5.3.5 人员定位管理应具备人员定位实时查看能力,宜具备人员信息与定位设备的绑定、活动轨迹回放等能力。
6 施工设施设备管理
6. 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设施设备管理范围包括现场使用的土石方机械、混凝土机械、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砂石料加工机械、钻孔灌浆机械等。
6.1.2 施工设施设备管理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运行信息、维修保养信息等,宜通过二维码、RFID 有源电子标签等识别技术或访问其他管理系统釆集。
6.1.3 施工设施设备管理功能宜包括基础管理、运行管理、维修保养管理等。
6.2 管理内容
6.2.1 基础信息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日期、完好状况、设备权属、生产能力、安装位置、投用时间、审核人、退场日期、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应提供安全检定证书)、说明书、适用的安全技术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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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运行信息包括操作人员信息、运行开始时间、运行结束时间、运行时长、高度、速度、荷载、偏移量、预警信息等,具体监测指标根据设施设备类型确定。
6.2.3 维修保养信息包括检维修计划、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使用年限、上次维保日期、维护保养内容、技术要求、维护保养结论、维护保养人员、维护保养时间等。
6.3 技术要求
6.3.1 施工设施设备应根据管理需要,加装身份识别装置釆集操作人员信息、加装传感设备监控记录其运行状态,并具备声光报警、自动记录等能力。
6.3.2 基础管理应具备基础信息管理、进出场登记等能力。
6.3.3 运行管理应具备对设施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统计分析及异常报警能力。
6.3.4 维修保养管理应具备保养计划制定、维修保养记录、根据保养计划到期提醒等能力。
7 物料管理
7. 1 一般规定
7.1.1 物料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等。
7.1.2 物料管理内容包括入库信息、出库信息、需求计划信息、跟踪信息等,宜采用智能地磅、二维码物资管理、钢筋点验智能识别等技术。
7.1.3 物料管理功能宜包括入库管理、出库管理、需求计划管理、跟踪管理等。
7. 2 管理内容
7.2.1 入库信息包括名称、来源(产地)、规格/型号、用途、单位/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外观验收检查记录、使用部位、进场报验记录、收料人等。
7.2.2 出库信息包括名称、来源(产地)、规格/型号、出库时间、出库数量、库存余量、使用部位、领料人等。
7.2.3 需求计划信息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库存余量、需求数量、需求时间等。
7.2.4 跟踪信息包括名称、来源(产地)、规格/型号、运输、存放、使用部位等。
7.3 技术要求
7.3.1 物料管理信息釆集设备应具备自动读取、识别、记录、实时上传数据等能力。
7.3.2 入库管理宜具备物料台账管理、物料进场验收、物料称量计量等能力。
7.3.3 出库管理宜具备领用申请、发料等能力。
7.3.4 需求计划管理宜具备库存盘点、库存台账、物料采购计划管理等能力。
7.3.5 跟踪管理宜具备对预制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等物料生产、运输、存放、安装、验收等信息进行全过程跟踪记录的能力。
8 环境监测管理
8. 1 一般规定
8.1.1 环境监测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辐射等。
8.1.2 环境监测管理内容包括扬尘监测信息、噪声监测信息、水质监测信息、气象监测信息、有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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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监测信息、渣土弃置监测信息等。
8.1.3 环境监测管理功能宜包括扬尘监测、噪声监测、水质监测、气象监测、有害气体监测、渣土弃置监测等。
8. 2 管理内容
8.2.1 扬尘监测信息包括 PM2.5 浓度、PM10 浓度、TSP 浓度等。
8.2.2 噪声监测信息包括噪声值等。
8.2.3 水质监测信息包括施工水域 pH、悬浮物、石油类参数因子等。
8.2.4 气象监测信息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
8.2.5 有害气体监测信息包括施工区域有害气体浓度等。
8.2.6 渣土弃置监测信息包括渣土车辆称重、定位、路线、违规倾倒抓拍等。
8. 3 技术要求
8.3.1 扬尘监测应具备扬尘数据实时监测、现场显示、预警及处置闭环等能力,宜与雾炮喷淋、塔吊喷淋、围挡喷淋等现场降尘设施智能联动。
8.3.2 噪声监测应具备噪声实时监测、现场显示、预警及处置闭环等能力。
8.3.3 水质监测宜具备水中 pH、悬浮物、石油类参数因子实时监测、现场显示、预警及处置闭环等能力。
8.3.4 气象监测应具备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实时监测、自动关联当前天气预报、本地现场显示、预警等能力。
8.3.5 有害气体监测宜具备有害气体实时监测、现场显示、预警及处置闭环等能力。
8.3.6 渣土弃置监测管理应具备对超载、偏离路线、违规倾倒等行为报警及上报的能力。
9 视频监控管理
9. 1 一般规定
9.1.1 视频监控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出入口、办公区出入口、生活区出入口、重点施工作业区域、危大工程作业面、危险区域等。
9.1.2 视频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视频控制管理信息、智能监控与识别管理信息等。
9.1.3 视频监控管理宜包括视频控制管理、智能监控与识别管理等功能。
9.2 管理内容
9.2.1 视频控制管理信息包括监控区域、实时监控信息、录像回放信息、抓拍信息、云台控制信息、联动报警信息等。
9.2.2 智能监控与识别管理信息包括人员识别信息、车辆识别信息、行为识别信息、自动抓拍信息、自动报警信息等。
9.3 技术要求
9.3.1 视频控制管理应具备视频总览、画面切换、录像及回放、云台控制、视频储存、语音对讲、权限管理等能力,视频本地存储时间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9.3.2 智能监控与识别管理宜具备智能识别、自动抓拍、影像留存、自动报警和信息推送等能力。
9.3.3 视频监控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宜参照 SL/T 828、SL 515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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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施工现场制高点应安装高清全景摄像机,监控范围宜覆盖整个施工区域。
10 进度管理
10.1 一般规定
10.1.1 进度管理宜关联 BIM 模型直观展现工程形象进度面貌,实时展示工程进度、模拟计划进度,按照设定规则和时间节点将预警信息发送至指定人员,辅助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10.1.2 进度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信息、实际进度信息、施工进度对比分析信息、进度跟踪信息等。
10.1.3 进度管理宜包括进度计划管理、实际进度管理、施工进度对比分析、进度跟踪等功能。
10.2 管理内容
10.2.1 进度计划信息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年施工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进度计划等。
10.2.2 实际进度信息包括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人工、物料、机械等相关施工资源投入量,完成投资,进度付款、施工日志等。
10.2.3 施工进度对比分析信息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可视化统计对比、节点进度完成时间、进度偏差等。
10.2.4 进度跟踪信息包括关键节点及重要部位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偏差分析、施工资源分析、预警信息等。
10.3 技术要求
10.3.1 进度计划管理应具备计划编制、进度反馈、计划调整的能力,宜具备在线编制、修改与审批进度计划以及配置施工资源的能力,并支持外部数据导入。
10.3.2 实际进度管理宜具备定期在线填报实际进度和配置施工资源的能力。
10.3.3 施工进度对比分析宜具备可视化展示、发布进度预警信息、为后续进度计划调整提供支持的能力。
10.3.4 进度跟踪宜具备实时展示关键节点及重要部位形象进度、结合关联的施工配置资源进行分析、对关键节点滞后风险预判预警的能力。
11 质量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1.1 质量管理宜关联 BIM 模型,附加或关联质量相关信息,根据现场质量管理需要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及应用,辅助管理决策。
11.1.2 质量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信息、质量检测信息、质量验收信息、质量缺陷信息等。
11.1.3 质量管理宜包括施工图设计管理、质量检测管理、质量验收管理、质量缺陷管理等功能。
11.2 管理内容
11.2.1 施工图设计信息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勘察设计交底、设计变更与修改等。
11.2.2 质量检测信息包括施工单位质量检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项目法人质量检测等。
11.2.3 质量验收信息包括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等。
11.2.4 质量缺陷信息包括产生部位、主要原因、影响分析、处理方案等。
11.3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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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施工图设计管理宜具备文件管理、在线审查、文档关联、历史数据追溯等能力。
11.3.2 质量检测管理宜具备检测数据自动采集、试验过程视频监控、检测报告自动生成、不合格检测结果实时预警等能力。
11.3.3 质量验收管理宜具备移动终端上传检验数据及影像、验收文件在线审批、电子签章/签名、不合格检验项目跟踪整改等能力。
11.3.4 质量缺陷管理宜具备移动终端上传影像资料、在线会签、电子签章/签名等能力。
12 安全管理
12.1 一般规定
12.1.1 安全管理宜关联 BIM 模型,实时展示工程安全监测结果、危险源及隐患整改等安全信息,并根据管理需要自动整编和输出相关报表。
12.1.2 安全管理内容包括安全交底信息、危险源管理信息、隐患管理信息、安全检查与整改信息、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等。
12.1.3 安全管理宜包括安全交底、危险源管理、隐患管理、安全检查与整改、监测预报预警等功能。
12.2 管理内容
12.2.1 安全交底信息包括安全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施工作业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12.2.2 危险源管理信息包括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管控责任、危险源辨识、危险源清单、动态辨识、风险等级、重大风险危险源专项档案、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报告等。
12.2.3 隐患管理信息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排查频次、隐患整改、隐患治理情况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等。
12.2.4 安全检查与整改信息包括安全检查的记录、意见和整改报告等。
12.2.5 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包括监测监控措施、监测设施设备、监测频次、监测指标、预警阈值、值班值守、预警信息等。
12.3 技术要求
12.3.1 安全交底宜具备使用 BIM 模型向相关人员进行可视化交底的能力。
12.3.2 危险源管理宜具备按照工程部位、工序进展动态发布危险源类别、危险等级、危险点位置及应急处置预案、实现危险源动态管理的能力。
12.3.3 隐患管理宜具备按工程部位、执行的工序、时间等对安全信息和问题进行汇总和展示的能力。
12.3.4 安全检查与整改宜具备通过移动端、电脑端实现现场安全隐患点巡检记录、检查、整改、复查全流程管理的能力。
12.3.5 监测预报预警宜具备展现安全监测设备设施位置、监测数据、分析数据、异常数据预警等能力,可应用无人机巡检、AI 视频危险源识别、基坑监测、塔机监测、施工升降电梯监测、高支模监测、烟感监测、智能临边防护网监测、周界防护监测、施工临电箱监测等技术。
13 智能建造技术运用
13.1 一般规定
13.1.1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宜选用智能建造技术,选用时综合考虑智能建造技术的适用性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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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13.1.2 智能建造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动态施工仿真、智能碾压、智能温控、智能振捣、智能灌浆、智能掘进、智能开挖、BIM 技术应用、无人机(船)测量、渠道混凝土机械化衬砌施工、线上计量结算等。
13.2 技术要求
13.2.1 智能化动态施工仿真宜通过虚拟施工场景和模型,模拟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操作和活动,包括主体工程施工、设备运行、材料运输、人员操作等,以评估和优化施工计划、资源投入和施工方法。
13.2.2 智能碾压宜体现自主感知、分析、决策、执行的技术特征,实现对碾压面的实时、连续质量控制,土石坝和碾压混凝土坝宜采用智能碾压技术。
13.2.3 智能温控宜部署相关温控信息实时采集设备,对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信息以及原材料骨料温度、出机口温度、入仓温度、浇筑温度、混凝土内部温度、通水冷却过程、仓面温控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监控。
13.2.4 智能振捣宜集振捣设备、物联网、振捣质量智能分析于一体,在远程终端实时监控振捣过程,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宜采用智能振捣技术。
13.2.5 智能灌浆宜按照 SL/T 62、SL/T 802 相关技术要求,支持灌浆启动、升压、变浆、灌浆结束的自动化处理,以及对长时间灌浆不结束、有压力的大注入量、抬动等异常情况的报警和自动处理。
13.2.6 智能掘进宜实现掘进机械的自动导航、自动控制、自动定位和自动监测等操作,实时采集和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地质数据、位移数据等及施工人员数据,用于施工过程的监测和分析。
13.2.7 智能开挖宜实现开挖过程的监测、分析和控制,包括边坡监测预警、施工参数控制、开挖过程监控和开挖安全管理等。
13.2.8 BIM 技术应用宜按照GB/T 51212、GB/T 51235 及水利行业相关技术要求,结合 GIS、北斗、物联网等技术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进度投资控制等重要信息进行感知、监测、分析、预警和响应。
13.2.9 无人机(船)测量宜实现土石方开挖填筑方量测量计算、局部欠挖分析、坡比分析、开挖轴线位置偏差分析等。
13.2.10 渠道混凝土机械化衬砌施工宜通过感知采集设备实时监控施工过程,实现对混凝土布料、摊铺、振捣、压光、收面等施工全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
13.2.11 线上计量结算宜通过工程量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存储及计算,实现工程量的智能分析、多方协同验证及动态结算。
14 智慧工地管理信息系统
14.1 一般规定
14.1.1 智慧工地管理信息系统应具有开放性、可扩充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14.1.2 智慧工地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共享、分析、处理等应支持通过智慧工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和展示。
14.1.3 智慧工地系统应依据 GB/T 22239、GB/T 35273、GB/T 39786 的相关规定,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及制度,配备网络安全防护的软硬件设施。
14.2 运行维护要求
14.2.1 网络基础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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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具备有线网络或无线局域网络设施,通信下行带宽不宜小于 100 Mbps,上行带宽不宜小于 30 Mbps;
b) 有线或无线网络信号应覆盖所有信息采集设备装置点。
14.2.2 信息应用终端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固定终端设备应具有现场综合信息处理功能;
b) 移动终端设备宜具有现场识别、监测、管理、控制等信息处理功能;
c) 宜设置固定电子屏并具备信息发布、信息检索、信息查询、信息推送等功能。
14.2.3 数据接口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数据接口建设内容应包括:数据内容及接口、数据类型、数据格式、传输方式、传输频率;
b) 数据接口应基于标准接口服务设计,每个接口应定义清晰,各个接口服务之间应通过耦合关系协同使用;
c) 数据内容及接口应包括人员管理、施工设施设备管理、物料管理、环境监测管理、视频监控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智能建造技术运用等访问接口;
d) 数据格式应支持 JSON、XML、文本、图像、视频等数据交换格式;
e) 应预留扩展接口,满足功能扩展的需求。
14.2.4 系统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
15 质量检验与验收
15.1 一般规定
15.1.1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建设部分,应与实体工程一并在水利工程开工前进行项目划分。建设内容复杂、投资较大的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较小的可划分为一个或多个分部工程。
15.1.2 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可按照系统组合逻辑、典型业务应用等进行划分,划分结果应满足质量检验与验收的可操作性要求。
15.2 质量检验
15.2.1 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检测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形成书面检测报告。
15.2.2 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开展平行检测和抽样检测,形成书面检验报告(书面检测报告)。
15.2.3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开展工程质量自检工作,形成书面检验记录。
15.2.4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土建工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按照 SL 288 的规定填写原材料/中间产品进场报验单,并报监理单位复核。
15.2.5 仪器设备安装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对仪器设备进行开箱检查,按照 SL 588 的规定组织填写设备(软件)开箱验收签证,检查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测试报告)、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15.2.6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为二级或三级时,应按照 GB/T 22239 的要求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15.2.7 软件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和 GB/T 28035、GB/T 15532 的规定进行测试。
15.2.8 质量检验应当有完整、齐全的检验记录及签证,检验数据应真实、准确、可靠;对可疑检验数据,应检查分析原因,并作出书面记录。
15.3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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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智慧工地验收工作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b) 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项目变更文件等;
c) 项目合同文件;
d) 主要设施、硬件、软件、系统技术说明书、用户手册等在内的项目实施过程详细技术文件;
e) 主要设施、硬件、软件、系统合格证、检查记录、测试报告等在内的检查与测试结果详细文件。
15.3.2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验收程序应按照 SL/T 223 的规定执行。
15.3.3 水利工程智慧工地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应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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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977—2025
参 考 文 献
[1] GB/T 28181—2022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2] GB/T 29639—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GB/T 30954—2014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通用设备
[4] GB/T 33745—2017 物联网 术语
[5] GB/T 35226—201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空气温度和湿度
[6] GB/T 35227—201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风向和风速
[7] GB/T 36951—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感知终端应用安全技术要求
[8] GB/T 37952—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终端安全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9] GB/T 51212—2016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10] GB/T 51235—2017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11] JGJ/T 292—20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
[12] SL/T 62—2020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13] SL 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14] SL 378—2007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15] SL 515—2013 水利视频监视系统技术规范
[16] SL 714—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17] SL 721—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18] SL/T 802—2020 水工建筑物水泥化学复合灌浆施工规范
[19] SL/T 828—2024 小型水库监测技术规范
[20]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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