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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6005—2026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of risk classification
of anthropogenic soil erosion
2026 - 01 - 19 发布 2026 - 02 - 19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6005—2026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原则 2
4.1 系统性原则 2
4.2 科学性原则 2
4.3 可操作性原则 2
4.4 适用性原则 2
5 评价流程 2
6 风险识别 3
6.1 识别内容 3
6.2 识别方法 4
7 风险评价 4
7.1 评价方法 4
7.2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评价 4
7.3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评价 6
8 风险分级 8
9 证实方法 8
附录 A(资料性)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点类型识别 9
附录 B(资料性)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因素识别清单 10
附录 C(资料性) 降雨侵蚀力和土壤可蚀性赋值 11
附录 D(规范性) 指标赋分情况说明 13
附录 E(资料性) 风险评价过程记录表 15
参考文献 17
I
DB37/T 6005—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山东省水文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帅、赵红兵、孟琳、刘俊廷、郑良勇、张平、张帅、尚永泽、李杨、崔金山、张峰、史观龙、曹红胜、杨治军、韩民、董明明、武鹏、陈梦华、侯新民、王莎莎、鲁栩春、栗冯凯、董媛媛、邵逸文、刘芠升、刘俊梅、牛蒙军、吴金磊、尚成刚、潘俊玲、白雪、李志海、石磊。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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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原则、评价流程、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分级和证实方法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因人为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92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SL 773—2018 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为水土流失 anthropogenic soil erosion
由于人类的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
3.2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点 anthropogenic soil erosion risk zones
因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发生的位置、场所和区域。
3.3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点类型 types of anthropogenic soil erosion risk zones
因人为活动扰动地表下垫面方式差异而造成的不同的水土流失风险类型。
注: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点类型划分为开挖型、填筑型、一般扰动地表型和渣土堆场型。
3.4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指数 sensitivity index of anthropogenic soil erosion
选取影响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的主要因素,通过分析计算得到反映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程度的指标。
注:将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指数以数字1、2、3、4进行表征。指数越大,敏感性程度越高。
3.5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数 risk index of anthropogenic soil erosion
选取影响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的主要因素,通过分析计算得到反映发生水土流失危险性程度的指标。
注:将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数以数字1、2、3、4进行表征。指数越大,危险性程度越高。
1
DB37/T 6005—2026
3.6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 risk classification of anthropogenic soil erosion
依据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程度及敏感性程度,构建风险判别矩阵,确定划分标准,对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程度进行等级划分。
注:将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划分为低风险、较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4 评价原则
4.1 系统性原则
系统分析影响人为水土流失的各种因素,确定各指标体系之间的内部联系和外部层次结构。
4.2 科学性原则
从众多影响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因素中,科学选取主要因素,采取合适方法进行分析。
4.3 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具有获取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
4.4 适用性原则
评价结果广泛适用于因人为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工作。
5 评价流程
5.1 风险评价应按照 GB/T 27921 的相关规定进行。
5.2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工作流程一般包括:
a) 资料收集、数据分析: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收集主要区域本底因素、人为活动特征因素及水土流失敏感性因素,并进行数据分析;
b) 风险识别、风险分析:识别人为活动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风险点类型并进行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c) 风险评价、等级判定:选取水土流失危险性因素和敏感性因素,采用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并对指标赋分计算得到危险性指数 RI 值和敏感性指数 SI 值,构建风险矩阵,判定风险等级。
具体流程应按图1进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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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收集
数据分析
风险点类型识别
开挖型
填筑型
渣土堆场型
一 般扰动地表型
风险因素识别及分析
水土流失敏感性因素
下游
1km
范围
内居
民点
及重
要基
础设
施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评价
自然
保护
地及
生态
保护
红线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扰动时间
弃土 (渣) 量
区域本底因素
挖填方总量
土壤可蚀性
降雨侵蚀力
地形地貌类型
植被覆盖度
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评价
人为活动特征因素
人为扰动范围
计算敏感性指数(SI值)
计算危险性指数(RI值)
风险矩阵法
构建风险矩阵
划分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等级
低风险 少打扰
较低风险 预提醒
中风险 严监控
高风险 强监管
图1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工作流程
6 风险识别
6.1 识别内容
6.1.1 风险识别内容包括风险点类型识别和风险因素识别。
6.1.2 风险点类型识别包括开挖型、填筑型、一般扰动地表型、渣土堆场型识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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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风险因素识别包括危险性因素和敏感性因素识别。
6.1.4 危险性因素识别包括降雨侵蚀力(P)、土壤可蚀性(K)、地形地貌类型(TL)、植被覆盖度(FVC)等区域本底因素,以及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SH)、人为扰动范围(AD)、挖填方总量(VCF)、弃土(渣)量(VD)、扰动时间(DT)等人为活动特征因素的识别分析。
6.1.5 敏感性因素识别包括人为扰动区域内是否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下游 1 km 范围内居民点及重要基础设施等敏感因素的识别分析。
6.2 识别方法
6.2.1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点类型识别清单见附录 A。
6.2.2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因素识别清单见附录 B。
7 风险评价
7.1 评价方法
7.1.1 采用专家打分法和层次分析法对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及敏感性进行分析评价。
7.1.2 根据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得分(D 值)和敏感性得分(V 值)不同,划定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数 RI 值和敏感性指数 SI 值;采用风险矩阵法,构建判别矩阵,划分风险等级。
7.2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评价
7.2.1 危险性指标
系统分析影响人为水土流失发生可能性因素,选取9项主要因素作为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评价体系,层次结构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其中目标层是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评价;准则层是区域本底因素、人为活动特征因素;指标层包括降雨侵蚀力(P)、土壤可蚀性(K)、地形地貌类型(TL)、植被覆盖度(FVC)4个区域本底因素指标,以及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SH)、人为扰动范围(AD)、挖填方总量(VCF)、弃土(渣)量(VD)、扰动时间(DT)5个人为活动特征因素指标。
7.2.2 危险性指标权重确立
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间的层次结构,构建判断矩阵,得到各层次指标的权重。各层次指标均通过一致性检验。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标评价权重见表1。
表1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标评价权重表
目标层
准则层
准则层权重值(Ai)
指标层
指标层权重值(Bij)
人为水土流
失危险性评
价
区域本底因素
0.35
降雨侵蚀力(P)
0.22
土壤可蚀性(K)
0.20
地形地貌类型(TL)
0.32
植被覆盖度(FVC)
0.26
人为活动影响因素
0.65
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SH)
0.18
人为扰动范围(AD)
0.17
挖填方总量(VCF)
0.21
弃土(渣)量(VD)
0.29
扰动时间(DT)
0.1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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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指标赋分
7.2.3.1 降雨侵蚀力(P)
降雨侵蚀力是表征降雨对地表侵蚀能力的指标。对于有降雨实测资料的区域,宜按照SL 773—2018中6.2.2确定的方法计算年平均降雨侵蚀力;若无降雨资料,降雨侵蚀力赋值见附录C。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3.2 土壤可蚀性(K)
土壤可蚀性是表征土壤对侵蚀敏感性的指标,是土壤对侵蚀抵抗力的倒数。对于有土壤实测资料的区域宜按照SL 773—2018中6.2.3确定的方法计算土壤可蚀性;若无土壤实测资料,土壤可蚀性赋值见附录C。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3.3 地形地貌类型(TL)
地形地貌类型是表征地表高低起伏形态变化的指标。根据山东省地形地貌类型特点,可划分为鲁中南山地丘陵、胶东丘陵、鲁北平原、鲁西平原、黄河三角洲平原、胶莱平原六种类型。该指标应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3.4 植被覆盖度(FVC)
植被覆盖度是指林草植被垂直投影面积之和占区域总面积的百分比。该指标宜通过现场量测、设计资料或遥感影像分析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3.5 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SH)
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指由于人为开挖或填筑,破坏原有地表形态而形成的边坡的坡度和高度。该指标宜通过现场量测、设计资料或遥感影像分析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3.6 人为扰动范围(AD)
人为扰动范围指因人为活动而扰动地表形态的面积,该指标宜通过现场量测、设计资料或遥感影像分析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3.7 挖填方总量(VCF)
挖填方总量指因人为活动产生的土石方开挖量和回填量的总和。该指标宜通过现场量测、设计资料或遥感影像分析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3.8 弃土(渣)量(VD)
弃土(渣)量指人为活动经自身利用后而需弃置的土(渣)量。该指标宜通过现场量测、设计资料或遥感影像分析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3.9 扰动时间(DT)
扰动时间指人为活动从扰动地表开始到结束所持续的时间。该指标宜通过设计资料或现场调查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2.4 危险性评价模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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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危险性评价指标进行赋分,通过评价模型确定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程度得分。评价模型见公式(1)。
··································································· (1)
式中: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程度得分;
A; ——准则层权重, ,i=1,2,...m;
——指标层权重, ,j=1,2,...n;
——各指标分值,应按照附录D进行赋分。
7.2.5 危险性指数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评价采取量化赋分的方法进行判定。通过危险性评价,计算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程度得分D值,根据危险性程度得分划定危险性指数RI值,见表2。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评价数据记录表见附录E中表E.1。
表2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数划分表
危险性程度得分
危险性描述
危险性程度
危险性指数(RI)
D≥80
发生水土流失的可能性高,危险性大
高危险
4
60≤D<80
发生水土流失可能性较高,危险性较大
中危险
3
40≤D<60
发生水土流失可能性较低,危险性较低
较低危险
2
D<40
发生水土流失可能性低,危险性低
低危险
1
7.3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评价
7.3.1 敏感性指标
水土流失敏感性指标包括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下游1km范围内居民点及重要基础设施共4项指标。
7.3.2 敏感性指标权重确立
通过专家打分法,确定指标间的层次结构,构建判断矩阵,得到各层次指标的权重。各层次指标均通过一致性检验。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指标评价权重见表3。
表3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指标评价权重表
目标层
指标层
权重值(Sj)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评价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0.2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25
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
0.27
下游1 km范围内居民点及重要基础设施
0.2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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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指标赋分
7.3.3.1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该指标宜根据设计资料或政府公告成果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3.3.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该指标宜根据设计资料或政府公告成果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3.3.3 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该指标宜根据设计资料或全国国土调查数据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3.3.4 下游 1 km 范围内居民点及重要基础设施
下游1km范围内居民点及重要基础设施指在人为活动区域的下游1km范围内,可能存在受人为水土流失影响较敏感的居民聚居点、公共设施以及具有重要功能的基础设施。该指标宜根据实际调查、设计资料或遥感影像资料获得,应按照附录D规定的值对其进行赋分。
7.3.4 敏感性评价模型
对各敏感性指标进行赋分,通过评价模型确定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程度得分。评价模型见公式(2)。
········································································· (2)
式中: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程度得分;
——各指标层权重, ,j=1,2,...n;
——各指标分值,应按照附录D进行赋分。
7.3.5 敏感性指数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评价采取量化赋分的方法进行评判。通过敏感性评价,计算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得分V值,根据敏感性程度得分划定敏感性指数(SI值)。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指数划分见表4。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评价数据记录表见附录E中表E.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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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指数划分表
敏感性程度得分
敏感描述
敏感性程度
敏感性指数(SI)
V≥75
涉及的敏感要素多,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大
高敏感
4
50≤V<75
涉及的敏感要素较多,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较大
中敏感
3
25≤V<50
涉及的敏感要素较少,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后果较小
较低敏感
2
V<25
涉及的敏感要素少,发生水土流失危害后果的严重性小
低敏感
1
8 风险分级
8.1 通过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评价和敏感性评价结果,确定危险性指数(RI)和敏感性指数(SI),采用风险矩阵法即危险性指数(RI) ×敏感性指数(SI)构建判别矩阵,得到风险分级结果,并以不同灰度颜色加以表征,风险分级评价矩阵表见表 5。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等级记录表见附录 E 中表 E.3。
8.2 当风险得分为 1 时,判定为低风险,表示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发生可能性低、水土流失后果轻微的活动,宜采用少打扰和抽查监管的方式。
8.3 当风险得分为 2 时,判定为较低风险,表示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发生可能性较低、水土流失后果较小的活动,宜采取预提醒和适度监管的方式。
8.4 当 3≤风险得分≤6 时,判定为中风险,表示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大、水土流失后果较严重的活动,宜采取严监控和重点监管的方式。
8.5 当风险得分≥8 时或危险性评价为“高危险”或敏感性评价“高敏感”时,均判定为高风险,表示水土流失风险发生可能性大、水土流失后果严重的活动,宜采取全过程监控和全链条监管的方式。
表5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矩阵表
危险性指数(RI)
敏感性指数(SI)
低敏感(1)
较低敏感(2)
中敏感(3)
高敏感(4)
低危险(1)
1(低风险)
2(较低风险)
3(中风险)
4(高风险)
较低危险(2)
2(较低风险)
4(中风险)
6(中风险)
8(高风险)
中危险(3)
3(中风险)
6(中风险)
9(高风险)
12(高风险)
高危险(4)
4(高风险)
8(高风险)
12(高风险)
16(高风险)
注:当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评价为“高危险”或敏感性评价“高敏感”时,均判定为高风险活动。
9 证实方法
9.1 按照本文件的第 6.2.2.3、6.2.3.3 章和第 7 章要求,对各风险评价指标的实际量测值、风险分级评价结果进行记录并保存。评价过程资料宜采用纸质版或电子版,需分类保存。
9.2 纸质版资料应按地级市、年份、风险等级分类存放于标准制定单位专用档案柜;档案资料应含有案例详细描述文档、风险评价过程记录表(附录 E 中表 E.1 和表 E.2)风险评价结果记录表(附录 E 中表 E.3)等相关表格;档案命名应按“某地市-评价年份-风险等级-序号”命名,如 2025 年某地市有 1 处人为活动经评价为高风险,档案命名为“某地市-2025-高风险-01”。
9.3 电子版资料统一存入专门的案例库文件夹,并在电子文档中添加关键词标签,文档命名应按“某地市-评价年份-风险等级-序号”进行命名,方便检索。所有用于评价的电子资料均需存储于服务器或云端中,每间隔 3 个月需备份 1 次。
9.4 相关评价资料(电子版资料或纸质资料)均需要保存至该人为活动结束后 1 年。
8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点类型识别
在进行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前,对风险点类型进行识别,具体见表A.1。
表A.1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点类型识别清单
序号
风险点类型
引发水土流失的人为活动特征
风险点典型场景示例
1
开挖型
人为活动过程中对地面进行开挖,降低原有地
面高程。开挖过程中产生松散土石方、破坏土
壤结构和渗透性、改变原有地形形成裸露坡
面、损毁原有地表植被及水土保持设施等
铁路、公路等路基开挖, 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站
场开挖,工业园区、房地产等建筑物基坑开挖,
河槽、水库库区开挖, 露天矿区开挖,取料场开
挖,厂区、施工临时设施场地整平需削高整平区
域,农林开发活动开挖区、其他人为活动开挖地
面的情形等
2
填筑型
人为活动过程中对地表进行填筑扰动,抬高原
有地面高程。填筑过程中利用松散土石方、破
坏土壤结构和渗透性、损毁原有地表植被及水
土保持设施,或涉及倒运土石方、改变原有地
形形成裸露坡面等
铁路、公路等路基填筑, 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站
场填筑,工业园区、房地产、施工临时设施场地
整平中需填高的区域,农林开发活动填筑区、其
他人为活动填筑地面的情形等
3
一般扰动地表型
人为活动过程中仍维持原有地面高程,仅因占
压造成原有地表植被减少或损毁、表层土壤物
理性状改变等
仅施工机械碾压的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区、
施工生活区,现有边坡、地面的硬化、绿化等防
护区域,农林开发活动翻扰地表区域等
4
渣土堆场型
人为活动过程中形成松散的土、石或渣堆积
体,损毁地表植被及水土保持设施,或改变原
有地形形成裸露坡面等
人为活动产生的弃土场、弃石场、弃渣场; 人为活动过程中临时堆土场、堆石场、堆渣场
9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因素识别清单
在进行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分级评价前,对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具体见表B.1。
表B.1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因素识别清单
风险因素
可能引发水土流失风险的原因
危险性因素
降雨侵蚀力
降雨是水土流失的基础。降水强度越大,持续时间长,越易造成水土流失
土壤可蚀性
土壤是侵蚀作用的主要对象,土壤质地、土壤结构、松散程度、透水性等影响
土壤可蚀性。土壤可蚀性越低,越易发水土流失
地形地貌类型
地形是影响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地形越陡峭、起伏程度越大,越易发水土流
失
植被覆盖度
植被有固结土壤和改良土壤的作用,土壤可蚀性因植被覆盖度不同而有差异,
植被覆盖度越低,越易发水土流失
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
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与水土流失有密切关系,坡度越大、高度越高,越易发水
土流失
人为扰动范围
在人为活动过程中,因开挖、填筑、占压等扰动地表的过程,破坏地表植被、
土壤结构、土壤渗透性等, 导致水土流失的发生。扰动范围越大, 越易发水土
流失
弃土(渣)量
人为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或临时堆土(渣)等松散土(渣)体,弃土
(渣)量越大,越易发水土流失
挖填方总量
在土石方开挖、填筑、运移等过程中,由于土壤结构破坏或者微地形的改变,
挖填方总量越大,越易发水土流失
扰动时间
在人为活动过程中,地表扰动时间越长,越易发水土流失
敏感性因素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关注区域,水土流失容易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土流失容易影响水质、造成水源地淤积等,从而影响饮用水安全
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
水土流失容易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生物多样性减少和生态服务功能降低
下游1km范围内居民点及重要基础设施
水土流失影响居民点、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影响人类日常生产和生活
活动
注1: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注2: 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3种类型;其中自然公园又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
注3:重要基础设施是指那些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设施、系统和资源。包括能源设施、交通设施、水利设施、金融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通信与信息设施和国防科技工业设施等。
10
DB37/T 6005—2026
C
C
附 录 C
(资料性)
降雨侵蚀力和土壤可蚀性赋值
不同地级市和县(市、区)降雨侵蚀力和土壤可蚀性取值见表C.1。
表C.1 降雨侵蚀力和土壤可蚀性赋值表
地区
降雨侵蚀力(P值)
土壤可蚀性(K值)
地区
降雨侵蚀力(P值)
土壤可蚀性(K值)
济南市
3 534.9
0.0150
泰安市
3 866.4
0.0128
长清区
3 745.5
0.0142
宁阳县
3 877.5
0.0133
平阴县
3 666.3
0.0146
东平县
3 663.5
0.0152
济阳区
3 170.0
0.0193
新泰市
4 034.0
0.0124
商河县
3 017.1
0.0204
肥城市
3 783.7
0.0136
章丘区
3 374.9
0.0151
威海市
3 641.7
0.0113
莱芜区
3 736.6
0.0127
文登区
3 676.1
0.0124
钢城区
3 837.8
0.0129
荣成市
3 759.5
0.0123
青岛市
3 736.9
0.0099
乳山市
3 587.5
0.0122
黄岛区
3 917.8
0.0131
日照市
4 480.1
0.0125
城阳区
3 667.7
0.0144
岚山区
4 722.8
0.0126
胶州市
3 746.4
0.0139
五莲县
4 227.1
0.0114
平度市
3 551.1
0.0134
莒县
4 358.0
0.0127
莱西市
3 374.8
0.0122
临沂市
4 796.4
0.0130
淄博市
3 272.2
0.0145
沂南县
4 462.5
0.0133
博山区
3 571.8
0.0133
郯城县
4 904.2
0.0131
桓台县
2 974.8
0.0140
沂水县
4 141.4
0.0123
高青县
2 955.9
0.0180
兰陵县
4 761.4
0.0135
沂源县
3 837.3
0.0129
费县
4 632.0
0.0128
枣庄市
4 502.6
0.0142
平邑县
4 447.1
0.0119
市中区
4 623.8
0.0151
莒南县
4 715.0
0.0121
峄城区
4 647.1
0.0142
蒙阴县
4 295.3
0.0119
台儿庄区
4 693.5
0.0135
临沭县
4 939.7
0.0138
山亭区
4 504.8
0.0139
德州市
3 060.0
0.0206
滕州市
4 261.2
0.0138
陵城区
3 009.3
0.0207
东营市
2 777.1
0.0188
宁津县
2 801.6
0.0209
河口区
2 725.1
0.0174
庆云县
2 757.0
0.0186
垦利区
2 744.2
0.0171
临邑县
3 073.2
0.0205
利津县
2 698.8
0.0185
齐河县
3 417.5
0.0194
广饶县
2 923.0
0.0171
平原县
3 131.9
0.0208
11
表C.1 降雨侵蚀力和土壤可蚀性赋值表(续)
地区
降雨侵蚀力(P值)
土壤可蚀性(K值)
地区
降雨侵蚀力(P值)
土壤可蚀性(K值)
烟台市
3 435.6
0.0118
夏津县
3 182.1
0.0206
长岛县
3 111.1
0.0125
武城县
3 141.2
0.0210
龙口市
3 107.2
0.0127
乐陵市
2 779.0
0.0205
莱阳市
3 452.5
0.0124
禹城市
3 265.0
0.0204
莱州市
3 028.0
0.0135
聊城市
3 394.9
0.0201
蓬莱市
3 181.3
0.0119
阳谷县
3 453.7
0.0207
招远市
3 148.6
0.0115
莘县
3 385.4
0.0206
栖霞市
3 330.7
0.0114
茌平县
3 418.9
0.0200
海阳市
3 529.8
0.0121
东阿县
3 571.9
0.0183
潍坊市
3 197.6
0.0138
冠县
3 284.6
0.0209
临朐县
3 575.2
0.0128
高唐县
3 279.9
0.0208
昌乐县
3 380.7
0.0126
临清市
3 258.5
0.0208
青州市
3 303.4
0.0153
滨州市
2 744.9
0.0201
诸城市
3 980.9
0.0128
惠民县
2 940.9
0.0204
寿光市
3 032.2
0.0168
阳信县
2 828.6
0.0209
安丘市
3 605.5
0.0126
无棣县
2 733.7
0.0177
高密市
3 562.9
0.0143
沾化区
2 705.4
0.0192
昌邑市
3 156.5
0.0159
博兴县
2 877.0
0.0166
济宁市
3 911.4
0.0150
邹平市
3 114.3
0.0167
微山县
4 255.0
0.0061
菏泽市
3 548.1
0.0198
鱼台县
4 055.1
0.0178
曹县
3 589.8
0.0205
金乡县
3 900.4
0.0203
单县
3 805.8
0.0205
嘉祥县
3 811.8
0.0183
成武县
3 737.3
0.0208
汶上县
3 787.4
0.0145
巨野县
3 773.9
0.0197
泗水县
4 093.3
0.0129
郓城县
3 682.0
0.0198
梁山县
3 655.8
0.0182
鄄城县
3 614.4
0.0187
曲阜市
3 975.1
0.0139
定陶区
3 543.3
0.0205
兖州区
3 900.6
0.0144
东明县
3 429.1
0.0170
邹城市
4 126.2
0.0130
-
-
-
注:没有赋值的县(市、区)按其所在的地级市进行赋值。
12
D
D
附 录 D
(规范性)
指标赋分情况说明
应按表D.1对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标和敏感性指标进行赋分。
表D.1 危险性指标和敏感性指标赋分表
指标
指标描述
赋分(Cz)
危险性因素
降雨侵蚀力(P)
P>3 500
100
3 300
75
3 000
50
P≤3 000
25
土壤可蚀性(K)
K>0.017
100
0.013
75
0.009
50
K≤0.009
25
地形地貌类型(TL)
鲁中南山地丘陵
100
胶东丘陵
80
鲁北平原
60
鲁西平原
50
黄河三角洲平原
40
胶莱平原
30
植被覆盖度(FVC)
FVC≤25%
100
25%
75
33%
50
FVC>40%
25
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SH)
S≥25 °或H≥20m
100
15 °≤S<25 °或10≤H<
20 m
60
S<15 °或H<10 m
30
人为扰动范围(AD)
AD≥100 hm2
100
20 hm2 ≤AD<100 hm2
75
5 hm2 ≤AD<20 hm2
50
AD<5 hm2
25
挖填方总量(VCF)
VCF≥100万 m3
100
20万 m3 ≤VCF<100万 m3
75
5万 m3 ≤VCF<20万 m3
50
VCF<5万 m3
25
弃土(渣)量(VD)
VD≥20万 m3
100
13
表 D.1 危险性指标和敏感性指标赋分表(续)
指标
指标描述
赋分(Cz)
危险性因素
弃土(渣)量(VD)
5万 m3 ≤VD<20万 m3
75
1万 m3 ≤VD<5万 m3
50
VD<1 万 m3
25
扰动时间(DT)
DT>3a
100
2a
75
1a
50
DT≤1a
25
敏感性因素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涉及
100
不涉及
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涉及
100
不涉及
0
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
100
不涉及
0
下游1km范围内居民点及重要基础设施
涉及
100
不涉及
0
注1:鲁中南山地丘陵区包括: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 ;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博山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沂源县);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滕州市);潍坊市(潍城区、坊子区、奎文区、青州市、诸城市、安丘市、临朐县、昌乐县) ;滨州市(邹平市);济宁市(曲阜市、邹城市、泗水县) ;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南县、郯城县、莒南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蒙阴县、临沭县);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五莲县、莒县)。胶东丘陵包括: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莱西市、平度市);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蓬莱区、龙口市、莱阳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威海市(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鲁北平原包括:济南市(济阳区、商河县);淄博市(高青县);东营市(广饶县);德州市(宁津县、陵城区、德城区、武城县、平原县、夏津县、禹城市、齐河县、临邑县) ;聊城市(临清市、高唐县、茌平县、冠县、东昌府区、东阿县、莘县、阳谷县) 。鲁西平原包括:济宁市(汶上县、任城区、兖州区、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梁山县);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曹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 。黄河三角洲地区包括:东营市(河口区、利津县、垦利县、东营区);滨州市(滨城区、沾化县、惠民县、博兴县、阳信县、无棣县);德州市(乐陵市、庆云县);潍坊市(寿光市、寒亭区)。胶莱平原包括:青岛市(胶州市);烟台市(莱州市);潍坊市(高密市、昌邑市)。
注2:当人为活动涉及多个区域时,取分值最高的进行风险评价。
14
E
E
F
附 录 E
(资料性)
风险评价过程记录表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数和敏感性指数记录表见表E.1和E.2,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等级记录表见表E.3。
表E.1 人为水土流失危险性指数记录表
人为活动名称:
人为活动地点:
危险性指标
实际测算值
指标赋分
指标得分
危险性总得分
危险性指数
目标层
目标层权重
准则层
准则层权重
区域本底因素
降雨侵蚀力
土壤可蚀性
地形地貌类型
植被覆盖度
人为活动特征因素
人为边坡坡度和高度
人为扰动范围
挖填方总量
弃土(渣)量
扰动时间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1:权重按本文件表1中的数据进行赋值;指标赋分情况按本文件附录D进行赋值;实际量测值按本文件7.2.3.1~7.2.3.9所提供的数据获取方法进行获取。
注2: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目标层权重×准则层权重×指标赋分;危险性总得分计算方法为各指标得分之和;下同。
DB37/T
6005—
2026
15
表E.2 人为水土流失敏感性指数记录表
人为活动名称:
人为活动地点:
敏感性指标
是否涉及
指标赋分
指标得分
敏感性总得分
敏感性指数
指标层
指标层权重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
下游1km范围内居民点及重要基础设施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权重按本文件表1中的数据进行赋值;指标赋分情况按本文件附录D进行赋值;实际量测值按本文件7.3.3.1~7.3.3.4所提供的数据获取方法进行获取。
表E.3 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等级记录表
人为活动名称:
人为活动地点:
危险性指数
敏感性指数
风险得分
风险等级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风险得分计算方法为危险性指数×敏感性指数。
DB37/T 6005—
2026
16
DB37/T 6005—2026
参 考 文 献
[1] 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
[2] GB/T 24353 风险管理 指南
[3] GB 504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4] GB/T 5043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5] SL 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6] SL 718 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级标准
[7]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1月3日)
[8]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8月21日)
[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3号)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