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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6014.1—2026
“无证明之省”场景应用指南 第 1 部分:
政务服务
Scenario application guidelines for "uncertificated province"—
Part 1:Government service
2026 - 01 - 19 发布 2026 - 02 - 19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6014.1—2026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场景梳理 1
5 流程优化 2
6 技术对接 2
7 场景发布 2
7.1 指南编制 2
7.2 场景审查 3
7.3 场景发布 3
8 场景应用 3
9 应用安全 3
10 评价改进 3
10.1 评价 3
10.2 改进 3
参考文献 4
I
DB37/T 6014.1—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T 6014《“无证明之省”场景应用指南》的第1部分。DB37/T 601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政务服务。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大数据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大数据中心、潍坊市市场监管发展服务中心、济宁市大数据中心、潍坊市大数据中心、泰安市大数据局、乾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关新雨、李德金、林瑞卿、李晓彤、李文乾、常良、张曼曼、纪江涛、李林、耿建保、王溪、李杨。
II
DB37/T 6014.1—2026
引 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山东省先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 《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4〕4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无证明之省”建设和管理提出要求。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无证明之省”工作规范化开展中的保障作用,针对“无证明之省”场景应用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制定DB37/T 6014《“无证明之省”场景应用指南》系列标准。DB37/T 6014拟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政务服务。目的在于指导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政务服务“无证明之省”场景应用工作。
——第 2 部分:社会生活。目的在于指导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社会生活“无证明之省”场景应用工作。
III
DB37/T 6014.1—2026
"无证明之省"场景应用指南 第 1 部分:政务服务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政务服务“无证明之省”场景的场景梳理、流程优化、技术对接、场景发布、场景应用、应用安全、评价改进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政务服务“无证明之省”场景应用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169.4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4部分:窗口服务评价要求
GB/T 36906 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
GB/T 39554.2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第2部分:要素要求
GB/T 39735—2020 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
DB37/T 6013 “无证明之省”建设 总体框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务服务 administrative service
政府部门及其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组织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提供的服务。
注1:本文件所指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注2:本文件所指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与企业发展、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
[来源:GB/T 39735—2020,3.1]
4 场景梳理
4.1 宜按照 GB/T 39554.2 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成果,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原则,将需要多方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相关的事项合并成一个政务服务应用场景。
4.2 对于个人电子证照证明相关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宜围绕个人出生、教育、工作、置业、退役、生活、出行、婚育、就医、救助、养老、身后等维度,对个人常用证照证明政务服务应用场景进行梳理。
1
DB37/T 6014.1—2026
4.3 对于企业电子证照证明相关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宜围绕企业开办、准营、经营、投资、变更、退出等维度,对企业常用证照证明政务服务应用场景进行梳理。
5 流程优化
5.1 场景流程优化宜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原则,采取精简申请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等方法,打破部门壁垒,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的场景,对场景流程进行整体优化。
5.2 宜梳理场景中事项申请材料涉及的证照证明及其使用方式。证照证明的使用方式主要包括证照视读、核验、留存复印件或影印件等。
5.3 宜开展场景事项申请材料证照证明清理,取消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依据的、政府部门核发的、本地电子证照库已有的、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能通过告知承诺或容缺办理的证照证明,以及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
5.4 宜依据场景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能使用电子证照证明替代的纸质证照证明进行替代。
5.5 宜结合证照证明的使用方式,以及使用电子证照证明替代的情况,分析并明确替代后的使用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视读:持证人通过亮证等方式,出示电子证照证明,供证照使用方查看。
b) 核验:持证人通过亮码等方式,授权证照使用方使用,证照使用方扫码验证电子证照证明真实有效性。
c) 下载:持证人通过亮证、亮码、授权使用等方式,授权证照使用方下载保存电子证照证明数据或文件。
d) 数据信息获取:持证人授权后,授权证照使用方获取持证人证照证明结构化数据。
5.6 宜对场景办理中能并行的办理环节调整为并联办理,能删减、合并的办事环节进行删减、合并,精简场景办事环节。
5.7 对于场景事项申请材料证照证明进行清理的场景,使用电子证照证明替代的,删减、合并办事环节等场景,宜重新核定并压缩办理时限。
6 技术对接
6.1 宜依据优化后的场景流程、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模式和使用方式等,按需对本单位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建设、系统功能模块调整、系统安全措施调整等,并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对场景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2 宜按需接入外围设备,主要包括读码设备、自助终端设备的接入。宜根据外围设备接入情况,对本单位业务系统功能、接口等进行改造。
6.3 宜将本单位业务系统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按需与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等进行对接,按照系统接入情况进行系统、接口改造等,接口内容宜参照 GB/T 36906。
6.4 宜依据本单位业务系统升级改造、设备接入、系统对接等,做好互联网、政务网等的网络设备、线路等的配置工作。
7 场景发布
7.1 指南编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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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宜根据优化后流程,编制场景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内容主要包括场景名称、适用范围、涉及事项、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费用、办理方式、监督电话等。
7.1.2 宜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宣传手册等线上线下多个途径展示发布办事指南。
7.1.3 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发生变化导致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发生变化时,宜及时更新办事指南。
7.2 场景审查
7.2.1 宜制定政务服务场景审查工作细则,对场景的服务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指南等进行审查。
7.2.2 审查方式宜包括书面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技术审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方式。
7.3 场景发布
审查通过后宜按需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及办事指南、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公告。
8 场景应用
8.1 宜开展场景建设试点工作,科学论证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建设,逐步推进场景全省应用。
8.2 宜开展政务服务应用场景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
9 应用安全
应用安全宜参照DB37/T 6013。
10 评价改进
10.1 评价
10.1.1 宜采用第三方评估、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场景建设成效进行评价。
10.1.2 评价指标宜参考 GB/T 32169.4 进行设置,评价内容宜参考GB/T 39735—2020 中第 6 章的描述,及时开展评价。
10.2 改进
10.2.1 宜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更新服务流程规章,提升服务效能。
10.2.2 宜对服务改进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复查并做好日志记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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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GB/T 44193—2024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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