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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1203-2025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石门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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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核桃   地理   标志   石门   产品质量
资源简介

  ICS 65.020.20 CCS B 05

  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13/T 1203—2025代替DB13/T 1203-2010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石门核桃

  2025 - 11 - 11 发布 2025 - 12 - 1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3/T 1203—202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地范围 1

  5 产地环境 1

  6 技术要求 2

  7 质量要求 2

  8 试验方法 3

  9 检验规则 4

  10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

  附录 A(规范性) 地理标志产品石门核桃产地范围 5

  参考文献 6

  I

  DB13/T 1203—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3/T 1203-2010《地理标志产品 石门核桃》, 与DB13/T 1203-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石门核桃的定义(见3.1,2010年版的3.1);

  ——增加了产地环境、技术要求(见第5、6章);

  ——更改了感官特色指标要求(见7.1,2010年版的5.1);

  ——更改了理化指标要求(见7.2,2010年版的5.2);

  ——增加了安全要求(见7.4);

  ——删除了卫生指标(见2010年版的5.3);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8章,2010年版的第6章);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9章,2010年版的第7章);

  ——更改了标志要求(见10.1,2010年版的8.1);

  本文件由河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

  本文件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卢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亚巍、白肃跃、刘建勇、沈兰海、高峰、纪虹、李宾。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年首次发布为DB13/T 1203-201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3/T 1203—2025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石门核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石门核桃的术语,规定了产地范围,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产地环境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石门核桃的生产、检验、流通,亦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石门核桃的保护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20398 核桃坚果质量等级

  LY/T 3004.8 核桃 第8部分:核桃坚果质量及检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石门核桃 shimen walnut

  在地理标志产品石门核桃产地范围内栽培,生长,采收,感官特色、理化指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元宝、龙珠、魁香、硕宝四个品种的核桃。

  4 产地范围

  石门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限定于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批准公告中的产地范围,即河北省卢龙县现辖行政区域,具体范围按附录A。

  5 产地环境

  5. 1 地理特征

  卢龙县地处燕山南麓,位于北纬39º43 ′00″至40º08 ′42″,东经118º45 ′54″至119º08 ′06 ″之间。地势北高南低,呈梯状西北东南向倾斜,海拔22.7-627米。地貌有低山、丘陵、平原和盆地四种类型。

  5.2 气候特征

  卢龙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春季气温回升快,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光照充足,冬季寒冷适中,年平均气温10.7℃左右,大于等于10℃年有效积温为4011.1℃左右。年平均降水量725.0mm左右,年平均无霜期180天左右。

  5.3 立地条件

  1

  DB13/T 1203—2025

  土壤类型选择以石灰岩为主成土母质的褐土类,质地为中壤或沙壤土,土层厚度≥1米,pH值7- 7.9,土壤有机质含量≥0.8%,光照充足,排水良好,地下水位在2m以下。

  6 技术要求

  6. 1 品种

  从在当地核桃实生群体中选出的元宝、龙珠、魁香、硕宝等品种。

  6.2 栽培管理

  6.2.1 育苗

  选择亲合力强的核桃属植物做砧木采用嫁接繁殖或其他无性繁殖。

  6.2.2 定植

  时间在春季四月上旬或秋季落叶后至土壤结冻前。密度为每公顷≤495株。

  6.2.3 肥水管理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结果园每年施优质有机肥≥25000Kg/公顷。每年5至6月视核桃园土壤墒情灌水1至2次。

  6.2.4 整形修剪

  依据立地条件和栽植密度选择适宜的树形,培养好主侧枝和结果枝组,充分利用光能,合理负载。

  6.3 采收及采后处理

  6.3.1 采收时间

  有20%至30%核桃青果自然开裂或青皮由绿转黄时开始采收。

  6.3.2 采后处理

  核桃青果采收后,在保持坚果品质不变的条件下,采用自然或机械脱青皮,阴干或烘干,含水量≤8%。

  7 质量要求

  7.1 感官特色

  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石门核桃感官指标

  品种

  坚果形状

  果形指数

  外壳颜色

  取仁难易

  种仁颜色

  种仁风味

  元宝

  元宝形

  0.81±0.03

  浅黄褐色

  易取整仁

  淡黄白色

  香、不涩

  龙珠

  圆形

  0.90±0.04

  浅黄褐色

  易取整仁

  淡黄白色

  香、微涩

  魁香

  圆形

  0.92±0.03

  浅黄褐色

  易取整仁

  黄白色

  浓香、不涩

  硕宝

  近圆形

  0.93±0.05

  浅黄褐色

  易取整仁

  黄白或淡黄

  香、微涩

  7. 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DB13/T 1203—2025

  表2 石门核桃理化指标

  品种

  单果重(g)

  壳厚度(mm)

  出仁率

  脂肪含量

  蛋白质含量

  元宝

  ≥13.0

  0.9~1.0

  ≥56%

  ≥66.0%

  ≥16.0%

  龙珠

  ≥12.0

  1.0~1.1

  ≥52%

  ≥70.0%

  ≥15.0%

  魁香

  ≥12.0

  1.0~1.2

  ≥53%

  ≥66.0%

  ≥17.0%

  硕宝

  ≥17.0

  1.0~1.2

  ≥50%

  ≥59.0%

  ≥20.0%

  7. 3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7,4 安全要求

  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8 试验方法

  8. 1 取样

  按照LY/T 3004.8规定的方法执行。

  8. 2 感官特色

  8.2.1 感官项目

  按照LY/T 3004.8规定的方法,观察核桃外观形状、外壳颜色,鼻嗅气味;砸开核桃取种仁,观察种仁颜色,鼻嗅气味,品尝风味。

  8.2.2 果形指数

  按照LY/T 3004.8规定的方法,测量样品的平均纵径与平均横径,按照式(1)计算果形指数。

  果形指数 = …………………………………………(1)

  式中:

  H——核桃坚果纵径,单位为毫米(mm);

  D——核桃坚果横径,单位为毫米(mm)。

  8. 3 理化指标

  8.3.1 单果重

  按照LY/T 3004.8规定的方法测量平均单果重。

  8.3.2 壳厚度

  用游标卡尺测量20个核桃壳中部的厚度,求出平均值。

  8.3.3 出仁率

  按照GB/T 20398规定的方法执行。

  8.3.4 脂肪含量

  按照GB 5009.6规定的方法执行。

  8.3.5 蛋白质含量

  按照GB 5009.5规定的方法执行。

  3

  DB13/T 1203—2025

  8.3.6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

  9 检验规则

  9. 1 组批

  同批收购、调运、销售的同品种核桃,作为同一批产品。

  9.2 判定

  检验结果符合第7章相关规定时,判该批次产品为合格品;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第7章相关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项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第7章相关规定时,判该批次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中如仍有指标不符合第7章相关规定,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品。

  9. 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标志、净含量,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方可销售。

  10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标志

  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产品方可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地理标志名称及本文件编号,并应同时使用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告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10.2 包装

  应使用石门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应的食品卫生要求,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

  10.3 运输

  核桃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注意防晒、防火;不得与有害物质混运。

  10. 4 贮存

  贮存核桃的仓库应干燥通风,库内地面做防潮处理,防止底部受潮。贮存期间注意倒垛,并加强防霉、防虫蛀、防鼠。不得与有害物品混合存放。

  4

  DB13/T 1203—202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地理标志产品石门核桃产地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石门核桃产地范围应符合图A.1中所示的地理范围。

  图A.1 地理标志产品石门核桃产地范围

  5

  DB13/T 1203—2025

  参 考 文 献

  [1]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

  [2]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

  6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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