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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4300-2026 现代煤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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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能源   实施   企业   管理体系   煤化工
资源简介

  ICS 27.010 CCS F 01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4300—2026

  现代煤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Modern coal chemical enterprise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implementation guidance

  2026-02-10 发布 2026-03-10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4300—2026

  目 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企业所处的环境 3

  4. 1 理解企业及其所处的环境 3

  4. 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3

  4. 3 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 4

  4.4 能源管理体系 4

  5 领导作用 4

  5. 1 领导作用和承诺 4

  5. 2 能源方针 5

  5. 3 企业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5

  6 策划 5

  6. 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5

  6. 2 目标、能源指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

  6. 3 能源评审 6

  6.4 能源绩效参数 8

  6.5 能源基准 9

  6.6 能源数据收集的策划 10

  7 支持 10

  7. 1 资源 10

  7. 2 能力 10

  7. 3 意识 10

  7.4 信息交流 11

  7.5 文件化信息 11

  8 运行 12

  8 .1 运行策划的控制 12

  8.2 设计 14

  8.3 采购 15

  9 绩效评价 16

  9. 1 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16

  9. 2 内部审核 17

  9. 3 管理评审 17

  I

  DB15/T 4300—2026

  10 持续改进 18

  10. 1 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18

  10.2 持续改进 18

  附录 A(资料性) 某聚烯烃生产企业能源评审应用实例 19

  参考文献 20

  II

  DB15/T 4300—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宝、王海艳、薛彦伦、王季锋、秦亚平、李娜、王昇、薛雯潞、杨晨辉、王柏辉、任巧丽、张红、刘雨丹、王慧、苏妮汗、李岩、许恒博、贾向春、刘月、简婧、唐文洁。

  III

  DB15/T 4300—2026

  引 言

  0.1 总则

  本文件旨在帮助内蒙古自治区现代煤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必要的体系和过程,不断改进能源绩效,包括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本文件规定了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能源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支持能源绩效改进的节能文化。建立节能文化取决于企业各层级尤其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并与企业文化相融合。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控制下的各项活动。可根据企业的特定要求,包括体系的复杂程度、文件化程度和可用资源,恰当运用本文件。本文件适用于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内的设施、设备、系统或用能过程的设计和采购。本文件不适用于组织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外的产品使用过程,也不适用于设施、设备、系统和用能过程之外的产品设计。

  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包括能源方针、目标、能源指标以及与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相关的措施计划,需同时符合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体系能够帮助企业设定并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采取所需的措施以改进其能源绩效,并证实其体系符合本文件要求。

  生产企业能源评审应用实例参照附录A。

  0.2 能源绩效方法

  本文件提供了系统化、数据导向和基于事实过程的要求,聚焦于持续改进能源绩效。能源绩效是本文件所提出概念中的一个关键要素,目的是确保持续获得有效且可测量的结果。能源绩效是与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相关的概念。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是本文件提出的两个互相关联的要素,用于证实组织能源绩效的改进。

  0.3 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

  本文件描述的能源管理体系是以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持续改进为基础,并将能源管理融入现有的组织实践中,如图1所示。

  在能源管理方面,PDCA方法可简述如下:

  ——策划:理解组织所处的环境,建立能源方针和能源管理团队,考虑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进行能源评审,识别主要能源使用并建立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目标和能源指标以及必要的措施计划,该计划与组织的能源方针一致,用以实现能源绩效改进的结果;

  ——实施:实施措施计划,运行和维护控制,信息交流,确保人员能力,并在设计和采购时考虑能源绩效;

  ——检查: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进行监视、测量、分析、评价、审核及管理评审;

  改进:采取措施处理不符合项,并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

  IV

  DB15/T 4300—2026

  现代煤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现代煤化工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的系统性指导建议,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能源方针、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不同规模的现代煤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3234 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1367 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9456 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保持和改进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指南

  GB 30180 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和煤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253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0254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36713 能源管理体系 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3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能源管理体系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建立能源方针、目标、能源指标、措施计划和过程,以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管理体系。

  [来源:GB/T 23331-2020,3.2.2]

  3. 2

  能源方针 energy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正式表述的,有关能源绩效的整体意图、方向和承诺的组织声明。

  [来源:GB/T 23331-2020,3.2.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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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能源评审 energy review

  基于数据和其他信息,分析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以识别主要能源使用和能源绩效改进的机会。

  [来源:GB/T 23331-2020,3.5.5]

  3. 4

  能源绩效 energy performance

  与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关的、可测量的结果。

  [来源:GB/T 23331-2020,3.4.3]

  3. 5

  能源绩效参数 energy performance indicator;EnPI

  由组织确定的能源绩效的度量或单位。

  [来源:GB/T 23331-2020,3.4.3]

  3. 6

  能源绩效参数值 energy performance indicator value

  EnIP值

  在某一时间节点或特定时段内,能源绩效参数的量化数值。

  [来源:GB/T 23331-2020,3.4.5]

  3.7

  能源绩效改进 energy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同能源基准比较,与能源使用相关的能源效率或能源消耗的可测量结果的改进。

  [来源:GB/T 23331-2020,3.4.6]

  3.8

  能源基准 energy baseline;EnB

  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

  [来源:GB/T 23331-2020,3.4.7]

  3. 9

  静态因素 static factor

  对能源绩效有显著影响且不经常变化的已知因素。

  [来源:GB/T 23331-2020,3.4.8]

  3. 10

  相关变量 relevant variabl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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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能源绩效有显著影响且经常变化的、可量化的因素。

  [来源:GB/T 23331-2020,3.4.9]

  3. 11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不符合的原因并预防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来源:GB/T 23331-2020,3.3.4]

  3. 12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提升能源绩效的活动。

  [来源:GB/T 23331-2020,3.4.16]

  3. 13

  绿氢 green hydrogen

  通过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为能源来源,采用电解水、生物质气化与裂解、热化学水分解等生产技术产生的氢气,且全生命周期(含能源生产环节)碳排放水平符合低碳或零碳要求。

  3. 14

  绿电 green electricity

  来自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生产的全部电量,其生产过程具有环境影响小、碳排放低的特征。

  4 企业所处的环境

  4, 1 理解企业及其所处的环境

  企业应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能源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和改进能源绩效的能力的外部和内部因素。

  4. 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企业应确定:

  a) 与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

  b) 相关方的有关要求;

  c) 需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落实的需求和期望。

  企业应:

  ——确保获取与其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关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确定如何将这些要求应用于其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确保考虑到这些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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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

  注:更多合规管理的信息,可参考GB/T 35770。

  4. 3 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

  企业应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确定其范围。

  在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范围时,组织应考虑:

  a) 4.1 所提及的外部和内部因素;

  b) 4.2 所提及的要求。

  企业应确保有权限控制其范围和边界内的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不应排除其范围和边界内的任何一种能源。

  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应作为文件化信息予以保持(见7.5)。

  4,4 能源管理体系

  企业应根据GB/T 29456要求,结合现代煤化工作业特性,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包括所需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并持续改进能源绩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场所、地理范围等界定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和边界,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和边界宜覆盖企业主要产品等生产区域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源利用全过程,包括能源购入、储存、加工转换、输送分配和最终使用(含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各环节;

  b) 确定能源使用、能源消耗的基本核算单元(如分厂、生产单元、主要耗能设备等),并以文件形式进行明确,确保能源数据可追溯;

  c) 生产工艺、设备装置、生产规模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行业准入条件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

  d) 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必要的管理文件,并在能源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确保文件得到有效实施并不断完善;

  e) 策划可行的方法,确定适宜的管理方式,以满足 GB/T 23331 的各项要求,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

  5 领导作用

  5. 1 领导作用和承诺

  在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方面,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面证实其领导作用和承诺,主要内容包括:

  a) 确保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

  b) 确保建立能源方针、目标和能源指标,并与企业的战略方向一致。制定时确定能源管理的重要性,中、长期规划需考虑能源消耗、能源使用及能源效率等能源绩效规划,以确保企业在能源体系管理方面的战略优势;

  c) 确保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融入企业的生产过程;

  d) 确保措施计划得以批准和实施;

  e) 确保能源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f) 促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明确企业高层管理者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评价和报告能源管理结果,实施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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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确保组建能源管理团队,建立能源目标、能源指标,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能源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

  h) 向企业或代表企业工作的全体职工传达有效能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i) 指导并支持员工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能源绩效改进做出贡献,代表企业或授权相关人员处理与相关方(如供方、采购方、监管部门等)沟通协调的事宜;

  j) 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完善能源管理网络,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以及相关的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

  k) 提供满足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必要资源,包括人力、专业技能、技术和资金等资源;

  l) 确保能源绩效参数恰当地反映能源绩效;

  m) 确保建立和实施过程,以识别和应对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内影响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的变化。

  5.2 能源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能源方针,主要内容包括:

  a) 以保障人身健康、保护环境、安全生产为前提;

  b) 符合自身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的性质、特点与规模;

  c) 体现国家或自治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d) 符合国家或自治区的能源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方向;

  e) 包括持续改进能源绩效、遵守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承诺;

  f) 能够提供建立和评审能源目标、指标的框架;

  g) 支持采购高效节能产品和服务、积极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

  h) 形成文件,确保企业内部不同层级得到宣传和传达及外部相关方能够及时获知;

  i) 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定期评审以确保及时更新。

  5.3 企业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企业内分配并沟通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向能源管理团队分配职责和权限,主要内容包括:

  a) 熟悉能源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组织的能源结构(如电力、燃气、煤炭等)和主要用能设备/过程及能耗特点;

  b) 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所需过程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和持续改进,包括能源方针、目标、能源基准、能源绩效参数等核心要素的落实;

  c) 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d) 实施措施计划以持续改进能源绩效;

  e) 定期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能源绩效(如节能成果、目标达成率)及改进需求,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f) 确保组织内员工提高能源意识,理解自身在能源管理中的职责,鼓励全员参与能源改进活动;

  g) 建立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6 策划

  6. 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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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 企业策划能源管理体系时,应对影响能源绩效的活动和过程进行评审,包括与其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策划应与能源方针保持一致,并应采取能够实现能源绩效持续改进的措施。企业应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内容包括:

  a) 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包括能源绩效改进;

  b) 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

  c) 实现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

  6.1.2 企业应策划:

  a) 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b) 如何在其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改进过程中,融入并实施这些措施;

  c) 如何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6. 2 目标、能源指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2.1 企业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目标和能源指标。

  6.2.2 目标和能源指标应包括:

  a) 与能源方针一致;

  b) 可测量;

  c) 应考虑适用的要求;

  d) 考虑主要能源使用;

  e) 应考虑改进措施绩效的机会;

  f) 得到监视;

  g) 予以沟通;

  h) 适当时予以更新。

  企业应保留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文件化信息(见 7.5)。

  6.2.3 策划如何实现其目标和能源指标时,组织应建立和保持措施计划,内容包括:

  a) 要做什么;

  b) 需要什么资源;

  c) 由谁负责;

  d) 何时完成;

  e) 如何评价结果,包括验证能源绩效改进的方法。

  企业应考虑如何将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融入其业务过程中。企业应将措施计划作为文件化信息予以保留。

  6. 3 能源评审

  6.3.1 主要内容

  6.3.1.1 企业应开展和实施能源评审,内容包括:

  a) 基于测量和其他数据,分析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包括:

  1) 识别当前的能源种类;

  2) 评价过去和现在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b) 基于分析,识别主要能源使用,对每一个主要能源使用:

  1) 确定相关变量;

  2) 确定当前的能源绩效;

  3) 识别在企业控制下对主要能源使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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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确定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并进行排序;

  d) 评估未来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6.3.1.2 能源评审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间隔更新。当厂区边界、设施、设备、系统或用能过程、产品种类发生重大变化时,能源评审应更新。

  6.3.1.3 企业应保持用于开展能源评审的方法和准则的文件化信息。还应保留能源评审结果的文件化信息。

  6.3.2 能源评审要点

  在能源评审过程中,不仅要分析能源消耗和能源利用效率,而且要考虑影响企业能源成本的相关因素。主要内容如下:

  a) 企业按用能过程开展能源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1) 气化、合成气净化及各产品特有的工序消耗、回收和配套设施等的能源种类;

  2) 工序主要用能过程的运行负荷、现有工艺设施的设计和产品设计等对能源使用的影响;

  3) 工序间的生产组织及匹配情况,如配套的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回收与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等单元;

  4) 工序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效水平,运行状态和调节方式,如气化过程气化炉的管理;

  5) 工序主要用能过程、系统、设备的关键绩效参数、指标的设定和控制情况;

  6) 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回收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情况;

  7) 工序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及效果等;

  8) 工序间用能过程产生的三废排放所含能量损耗的处置。

  b) 企业对能源与耗能工质系统重点评审的内容包括:

  1) 能源与耗能工质供应、生产环节的运行状况和能源与耗能工质的质量、数量;

  2) 能源与耗能工质储存和输配环节的损失和放散;

  3) 能源与耗能工质的使用与转换效率;

  4) 能源与耗能工质及余能的回收与利用。

  6.3.3 能源评审方法

  企业在能源评审中宜采用以下方法,主要内容包括:

  a) 现场实地考察:现场观察煤、电、氢等能源储存状况、设备运行和维护、生产管理、能源计量等情况,关注生产过程中的热回收利用、热量损失以及冷量供应,对能源管理改进空间进行初步判断;

  b) 节能诊断:对企业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通用耗能设备和系统进行详细考察、测试和分析,以评价耗能设备和系统的能源利用状况;

  c) 能源消耗数据分析:对企业和用能部门能源消耗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发现存在问题;

  d)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分析:通过分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发现存在的问题;

  e) 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效检测和评价:对主要用能设备的用能效率进行检测和评价;

  f) 辅助生产系统分析:对供汽系统、供电系统以及压缩空气系统的转换设备、线路走向以及管道等进行分析。

  6.3.4 能源评审工具

  企业在能源评审中宜采用但不限于以下工具:

  a) 物质平衡网络图:通过图形化方式,直观反映煤化工生产过程中各类物质的流向、转化及损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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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物质平衡表:以表格形式系统梳理物质的收支数据,包括各工序的物质输入量,输出量、损耗量等,通过量化核算确保物质平衡关系;

  c) 能量平衡网络图:能直观的反映企业能源流向和能源平衡关系的图示;

  d) 能量平衡表:将各种能源按购入、储存、转换、输送和余热回收利用等环节用图表示,反映企业各种能源的来踪去迹。

  6.3.5 能源评审结果

  6.3.5.1 企业应通过对影响主要能源使用的相关变量的分析,识别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确定优先次序并排序,确定能源评审结果。企业可建立对有利于实施改进的相关技术的跟踪或研发机制,确保企业能源绩效持续改进。企业在确定改进机会的优先次序时,宜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 投入成本、节能效益﹑投资回收期;

  b) 低碳能源或绿色能源的使用;

  c) 与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要求有关的风险;

  d) 配套碳捕集技术,优先多联产系统集成,采用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新技术,如增加 AI 能效优化技术,采用智能算法对能耗动态监测和设备运行参数优化等;

  e) 影响能源绩效的程度;

  f) 技术成熟度,施工周期、安全及环境影响、系统匹配可行性;

  g) 相关方的要求等。

  6.3.5.2 能源评审的结果应进行记录,以适宜的形式输出,并作为企业持续改进能源绩效的重要依据。不同方式、不同层级、不同阶段的能源评审可结合企业实际采用不同的输出形式。初次评审或在一定的周期内,企业宜综合分析各类评审方式的评审结果,整理汇总形成企业的综合能源评审报告。

  6.3.5.3 能源评审的输出内容至少包括:

  a) 主要能源使用,是否使用了绿电、绿氢;

  b) 能源分配传输管线布局合理性,相关管网的维护巡检;

  c) 气化、合成气净化过程及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设施、设备、过程、系统和人员的管理要求及能源绩效现状;

  d) 排序后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

  6. 4 能源绩效参数

  6.4.1 企业应确定适合于测量和监视其能源绩效的能源绩效参数,以证实其能源绩效的改进,能源绩效参数的确定原则和使用应符合 GB/T 36713 相关要求。能源绩效应通过能源绩效参数值来描述。

  6.4.2 能源绩效参数可以是直接测量的参数,也可是通过模型计算得出的参数。能源绩效参数应与企业能源绩效水平紧密相关,通过对能源绩效参数的监视与测量,实时掌控能源绩效水平,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能源目标/指标的实现。企业的能源绩效参数宜包括:

  a) 产值能耗指标,如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等;

  b) 产品能耗指标,如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等;

  c) 工序或设备能耗指标,如气化、合成气净化等主要生产系统工序能耗、辅助生产系统工序能耗、空气压缩系统工序能耗、动力系统能耗等;

  d) 能源介质系统的指标,如热电联产综合效率、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效率、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大型整流变压器整流效率等;

  e) 能源成本指标,如能源消费成本比例等;

  f) 原辅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参数;

  g) 生产过程中影响主要能源使用的工艺参数、环境参数及其他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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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含废物的处理)相关参数。

  6.4.3 企业应当规定能源绩效参数确定和更新的方法学,形成文件并定期评审。文件需规定能源绩效参数确定的方法、监测的方法和周期、异常情况的判定和处理、能源绩效参数的分析和改进、能源绩效参数的评审更新等。

  6.4.4 能源绩效参数应当与能源基准进行比较,当发现能源绩效参数不能有效反映相关的能源绩效时,应予以更新或完善。

  6.5 能源基准

  6.5.1 总则

  能源基准可用基准期内的能源绩效参数值来表征,确定原则和使用应符合 GB/T 36713。可将能源基准和报告期的能源绩效参数进行比较,能够说明企业为达到目标指标所取得的进展。

  6.5.2 能源基准的建立

  当建立能源基准时,企业应考虑实际运行特性以确定合适的基准期。适宜的时间段(基准期)应选择生产、设备运行正常,且能源统计数据齐全、真实可靠,能够反映其正常能源绩效水平的具体时期,同时应兼顾不同产品生产周期性及季节性的影响。基准期的选择应考虑能源消耗和相关变量的季节性变化等,通常选择连续12个自然月。

  能源基准的确定应与能源消耗、能源效率计量、统计、分析、系统相匹配能源基准可以是平均值、累计值或其他表述方式。

  能源基准确定应考虑:

  a) 统计期内的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b) 统计期和目前能源结构、产品结构的差异;

  c) 同行业的能耗水平与企业的经营规模、设施设备的差异;

  d) 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要求,如:单位产品能耗不应高于能耗限额的限额值或准入值;

  e) 技术改造效果,如:扩能改造、系统改造等。

  6.5.3 能源基准的调整

  6.5.3.1 能源基准既可是绝对量也可是相对量,对于系统无较大调整的企业,宜以上一个统计期最佳耗能水平为基准;系统出现较大调整时,宜以调整后的系统最佳运行水平确定能源基准。

  6.5.3.2 如果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对能源绩效有显著影响,企业应对能源绩效参数值和相应的能源基准进行归一化。归一化的需求和方法:

  a) 如果相关变量没有较大变化,则可将基准期和报告期的能源消耗进行直接比较;

  b) 当主要相关变量单一,同时基本负荷较小时,可使用能源消耗与相关变量的简单比率进行归一化;

  c) 当主要相关变量较多或基本负荷较大时,可建立能源消耗和相关变量关系的模型进行归一化。

  6.5.3.3 企业能源基准在能源绩效参数监测值偏离能源基准一定比例时应当予以调整,并保留文件化信息。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考虑对能源基准进行调整:

  a) 法律法规及标准等要求发生变化;

  b) 能源基准不再反映企业的能源利用和能效情况;

  c) 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发生变化时;

  d) 主要用能过程、运行方式以及能源系统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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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主要用能设备改造或更新;

  f) 生产场所和气候条件变化较大;

  g) 企业结构发生变化等;

  h) 其他预先规定的情况。

  6.6 能源数据收集的策划

  6.6.1 对运行中影响能源绩效的关键特性,企业应确保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其进行识别、测量、监视和分析。企业应制定并实施能源数据收集计划,计划要适合其规模、复杂程度、资源及其测量和监视设备。该计划应规定监测其关键特性所需的数据,并说明收集、保留这些数据的方式和频次。

  6.6.2 计划收集的(或适用时通过测量获取的)和保留为文件化信息的数据应包括:

  a) 主要能源使用的相关变量;

  b) 与主要能源使用以及企业相关的能源消耗;

  c) 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运行准则;

  d) 静态因素;

  e) 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数据。

  6.6.3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评审能源数据收集计划,适当时更新。

  6.6.4 企业应按照 GB 17167 的要求和企业内部管理需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实施相应的控制和管理,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准确率。能源计量器具的选择和配备应考虑企业的成本及与使用环境的适宜性。

  6.6.5 企业应确保用于测量关键特性的设备所提供的数据准确、可重现。企业应保留有关测量、监视和其他确定准确度和可重现性方法的文件化信息。

  7 支持

  7. 1 资源

  企业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7. 2 能力

  7.2.1 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机制,确保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人员具备足够的能力,此能力基于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或经验。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人员宜包括:设计人员、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工艺管理人员、技改项目负责人、生产计划和调度人员、能源及耗能设备采购人员、设备管理人员、主要用能设备/系统操作人员、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人员、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等。

  7.2.2 企业应对能源绩效有重要影响的岗位人员能力作出规定,并定期开展能力评价,内容包括:

  a) 对主要能源使用影响较大的岗位(如主要用能设备操作岗位和能源相关的管理岗位),宜在岗位说明书或岗位作业标准等文件中,明确在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的要求,并按此要求实施招聘或调配;

  b) 对现有主要用能岗位的人员进行能力评价,评价的依据应重点考虑对能源绩效方面的影响。应对评价的方法、内容、频次、结果进行规定,并被岗位人员获知。对于评价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应采取培训或调换岗位等措施,以满足岗位能源目标,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c) 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作为能力的证据。

  7. 3 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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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通过强化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来确保能源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内容宜包括:

  a) 能源方针的宣贯;

  b) 制定能源目标、指标并予以考核,改进能源绩效的效益;

  c) 开展培训,使员工意识到其活动或行为对能源绩效的影响和不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后果;

  d) 开展节能技术交流、节能知识竞赛、合理化建议征集等。

  7,4 信息交流

  7.4.1 总则

  7.4.1.1 企业应确定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内部和外部信息交流,内容包括:

  a) 信息交流的内容;

  b) 信息交流的时机;

  c) 信息交流的对象;

  d) 信息交流的方式;

  e) 谁来进行信息交流。

  7.4.1.2 在建立信息交流过程时,企业应确保所交流的信息与能源管理体系形成的信息一致且真实可信。

  7.4.1.3 企业应建立和实施一个过程,使得任何在企业控制下工作的人员都能为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应考虑保留改进建议的文件化信息。

  7.4.2 内部信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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