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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5336-2026 取用水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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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管   取用   DB32   5336   2026
资源简介

  ICS 13.060.10 CCS P 41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5336—2026

  取用水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intaking management

  2026‑02‑06 发布 2026‑03‑06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DB32/T 5336—2026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规定 2

  5 取水工程 2

  6 监测计量设施 3

  7 标识标牌 3

  8 台账档案 3

  附录 A(资料性) 自备水源取水户取用水总结和取用水计划编制提纲 5

  附录 B(资料性) 计量设施预留安装位置示意图 6

  附录 C(资料性) 井台安装示意图 7

  附录 D(资料性) 监测站机箱外形图 8

  附录 E(资料性) 告示牌示意图 9

  附录 F(资料性) 取水口标志牌示意图 10

  附录 G(资料性) 泵房标牌示意图 11

  附录 H(资料性) 取用水户水资源管理台账资料清单 12

  Ⅰ

  DB32/T 5336—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 、归口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 、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春华 、贾永志 、王菊 、孙伯明 、陈松峰 、陈双 、高嘉蔚 、周铸 、刘小轩 、叶婷 、汪晶 、盖永伟 、冒云 、孙振利 、赵敏 、殷鹏 、徐亚东 。

  Ⅲ

  DB32/T 5336—2026

  取用水管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取用水管理的一般规定 、取水工程或设施(简称取水工程)建设 、监测计量设施选型与安装 、标识标牌设置 、台账档案管理等内容 。

  本文件适用于取用水规范化工作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778.1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 1 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GB/T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8714 取水计量技术导则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 50265 泵站设计标准

  GB 5028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SL 365 水资源水量监测技术导则

  SL/T 426 水量计量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SL/T 427 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

  DB32/T 791 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程

  DB32/T 403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取用水 water intaking

  单位或个人利用闸 、坝 、渠道 、人工河道 、虹吸管 、水泵 、水井及水电站等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取用地表水 、地下水及其他非常规水源,用于生活 、生产 、生态环境保护等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的行为 。

  3.2

  取水计量 water intake metering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备并获得准确可靠的取用水量的活动 。

  [来源:GB/T 28714—2023,3.2] 3.3

  直接计量 direct water intake metering

  通过计量设施直接得到或计算出流量或水量的计量方式 。

  注:如采用明渠或管道流量计等计量方式 。

  1

  DB32/T 5336—2026

  3.4

  间接计量 indirect water intake metering

  通过计量设施采集的量值,依据经率定的关系曲线推算得出流量或水量的计量方式 。

  注:如采用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以电折水等计量方式 。

  4 一般规定

  4.1 取水工程建设应按照取水许可批准文件进行建设,应包含但不限于取水水源 、取水地点 、取水用途 、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 、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 、计量设施选型与安装的要求 、特殊情况下的取水限制措施 、蓄水工程或水力发电工程的水量调度和合理下泄流量的要求 、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事项 、监管单位及监管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 。

  4.2 取水工程建成后,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申请试运行,试运行满 30 d,申请取水许可现场验收 。

  4.3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45 d 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对按批复规模正常生产的取水项目,连续 3 年取水未达到许可水量的 80% 的,应对原批准的取水量提出核减建议 。

  4.4 对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载明事项的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对因取水权转让需要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取得取水许可 。

  4.5 对取水水源 、取水地点 、取水用途发生改变的,取水量增加(水电站等河道内用水除外)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

  4.6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报送本年度取水总结(表)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申请表 。对于新建 、改建 、扩建建设项目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在获得取水许可证 30 d 内提出该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 ,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内下达取用水计划 。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用水计划的,应由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取用水计划调整申请 。 自备水源取水户取用水总结和取用水计划编制提纲格式参见附录 A 。

  4.7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按要求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 。

  5 取水工程

  5.1 取水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取水口选址 、取水水泵 、阀门 、进出水管道 、泵房及视频监控等工程 ,应符合GB/T 28714 要求 。

  5.2 取水口选址 、取水水泵 、阀门 、进出水管道 、泵房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符合 GB 50015 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5.3 取水口应按照批复的取水水源 、取水地点 、取水方式 、取水规模等建设,公共供水的取水户应在取水口附近设置防护设施 。

  5.4 取水管道覆土厚度应符合 GB 50289 的要求,预留计量设施安装位置,示意图参见附录 B 。

  5.5 取水管道材质选择应考虑承受内压和外荷载强度 、耐腐蚀性能 、使用年限 、运输 、施工和安装难易程度 、内壁光滑程度和价格以及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并根据管材进行表面除锈处理 。

  5.6 取水水泵 、阀门及进出水管道应安装规范 、标识清晰 。取水管道暴露于空气中的部分宜刷标准色 ,推荐蓝色(R:0,G:0,B:255)或绿色(R:0,G:255,B:0)的油漆涂装,用白色油漆喷涂取水户名称,并以箭头 → 标注水流方向 。

  5.7 地下水井取水工程建设应符合 DB32/T 791 要求 ,新建地下水井应设置专用井台 、水准点 、水位观测孔等,井台安装示意图参见附录 C 。

  5.8 取水工程宜设置专门取水泵房 。泵房内应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并设置护栏 、扶手等安全设施和警告

  2

  DB32/T 5336—2026

  标志 ,取水泵房具体设计按照 GB 50265 执行 。取水口及取水泵房周边应建设必要的通行道路 ,设置交通指示牌等标识,预留远程监控位置 。取水口周边不应设置与取水无关的设施,并保持道路畅通 、环境干净整洁 。

  5.9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 ,应在取水口 、泵房等位置安装 24 h 视频监控设施 ,实时掌握现场情况 。

  6 监测计量设施

  6.1 监测计量设施主要包括计量设施(器具)、在线监控设施等 。

  6.2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取水水源 、取水用途 、取水规模等分类 、分级计量,取水计量设施(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 GB/T 24789 要求,选型应符合 SL 365 要求 。

  6.3 计量设施(器具)采用公共供电时,应设置备用电源,断电情况保障期应不低于 15 d。

  6.4 直接计量应采用具有数字信号传输接口的计量设施(器具)。 对于无法安装直接计量设施(器具)的,可采用间接计量方式,待条件成熟应及时安装直接计量设施(器具)。

  6.5 计量设施(器具)安装应符合 GB/T 778.1 和 GB/T 28714 的要求 ,安装距离宜选择上游大于 10 倍管道公称通径 、下游大于 5 倍管道公称通径以内无任何阀门 、弯头 、变径等均匀的直管段 ,安装点应远离高压电和变频器等干扰源 。

  6.6 直接计量设施(器具)安装前应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

  6.7 计量设施(器具)检定或校准应委托取得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 ,在授权能力范围内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检定或校准周期应符合 GB/T 28714 规定 。

  6.8 非农规模以上(地表水年许可水量大于或等于 10 万 m³、地下水年许可水量大于或等于 5 万 m³)及新建取水口 、大中型灌区渠首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并接入省级水资源信息系统 。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应符合 SL/T 426 和 SL/T 427 的要求 。监测站机箱外形参见附录 D 。

  6.9 取水计量和在线监控设施有条件的应安装于室内,确需安装在室外的应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做好防盗及防潮 、防尘 、防腐 、防冻等维护工作 。

  7 标识标牌

  7.1 标识标牌主要包括告示牌 、取水口标志牌 、泵房标牌等 。

  7.2 取用水户可在取水口或取水泵房附近的适当位置设立告示牌 ,明确取水工程基本情况 、平面图 、剖面图及计量设施基本情况等内容 。告示牌示意图参见附录 E。

  7.3 取用水户应在取水口附近的适当位置设置标志牌 。标志牌应注明取水工程(设施)编码 、取用水单位 、取水许可量 、取水水源 、取水用途 、有效期 、监管电话 、取水许可电子证照二维码等内容 。标志牌注明内容应与取水许可证信息保持一致,取水许可证信息发生变更时标志牌对应信息应及时更新 。标志牌应保持清洁醒目 、完整无破损 。取水口标志牌示意图参见附录 F 。公共供水应在取水口附近设立明显的水源地取水口标志牌,应符合 DB32/T 4030 有关规定 。

  7.4 取用水户应在取水泵房外墙明显位置设置泵房标牌 。取水许可证及泵站管理制度 、巡检制度 、责任人等信息应上墙 。泵房标牌示意图参见附录 G 。

  8 台账档案

  8.1 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一户一档 ”要求,建立静态和动态的取用水台账档案资料,并明确专人负责保管 。应建立电子台账并动态更新 。取水户水资源管理台账资料清单参见附录 H 。

  3

  DB32/T 5336—2026

  8.2 静态管理台账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 、立项文件 、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查意见 、取水申请书 、取水许可

  审批文件 、现场验收材料 、延续评估材料 。补办取水许可证的还应有整改通知 、整改结果 、处罚凭证等 。

  8.3 动态管理台账应包括取用水总结 、取用水统计台账 、取用水抄表记录 、取用水计划申请及下达文件 、缴税凭证 、处罚通知或指导书 、处罚结果 、计量设施档案 、取水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台账 、计量设施定期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 、更换记录和维修记录 、地下水水位监测资料 、水平衡测试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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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5336—2026

  附 录 A

  (资料性)

  自备水源取水户取用水总结和取用水计划编制提纲

  A.1 取用水单位简介

  包括单位全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行业分类 、主要产品 、生产能力及年产量等 。

  A.2 取水基本情况

  A.2.1 取水许可情况

  取水许可审批及保有取水许可证情况 。

  A.2.2 取水工程情况

  取水工程情况如下:

  a) 取水水源 、取水设施 、取水地点和取水能力(规模);

  b) 取水计量安装 、接入监控系统及定期检定情况;

  c) 取用水台账建立及登记管理情况;

  d) 取水工程在上述方面是否与水资源论证审查及取水许可批复意见一致 。 A.3 上年度取用水情况

  A.3.1 取用水计划执行情况

  包括上年度取用水计划简介 、实际取水用途和主要用水环节(工艺)、全年及各月实际取水量 、取用水计划落实情况及取用水计划调整 、改变的原因 。

  A.3.2 节约用水管理情况

  包括上年度节水措施及节水效果 、水平衡测试开展情况 、单位产品实际用水量以及与用水定额的比较等 。

  A.3.3 退水情况

  包括废污水处理情况 、退水量及退水水质等,是否与水资源论证审查及取水许可批复意见一致 。 A.3.4 水资源税缴纳情况

  包括征收单位 、核定取水量和缴税数额 、实际缴纳数额及缴纳时间等 。

  A.4 下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

  计划取用水量及其年内分配 、计划取用水量的合理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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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5336—2026

  附 录 B

  (资料性)

  计量设施预留安装位置示意图

  管道型计量设施预留安装位置示意图见图 B .1。

  直管段长度≥10 d 直管段长度≥5 d

  注:d 为管道公称通径,单位为毫米(mm)。

  图 B.1 计量设施预留安装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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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5336—2026

  附 录 C

  (资料性)

  井台安装示意图

  井台安装示意图见图 C .1。

  500 mm

  压力表 直管段长度≥10 d 直管段长度≥5 d

  水表 单向阀

  阀门

  泄水管

  1 200 mm

  600 mm

  注 1:井台下部直径 1 200 mm(边长为 600 mm),上部直径 600 mm(边长为 300 mm)的正六边形。

  注 2:d 为管道公称通径,单位为毫米(mm)。

  注 3:泄水管道为开式,排入雨水管道(常年使用深井不设泄水管)。

  图 C.1 井台安装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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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5336—2026

  附 录 D

  (资料性)

  监测站机箱外形图

  监测站机箱外形图见图 D .1。

  图 D.1 监测站机箱外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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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5336—2026

  附 录 E (资料性)

  告示牌示意图

  告示牌示意图见图 E .1。

  宣传栏蓝色色值C90 M50

  7 260 mm

  2 400×420 mm (宽×高)

  字240 mm

  3 100 mm

  2 500 mm

  1 150 mm

  750 mm

  画面1 200×1

  (宽×高) 150 mm

  250 mm

  画框2 400×1 200 mm (宽×高)

  2 400×150 mm

  (宽×高)

  拉丝不锈钢材质400×250 mm

  400 mm

  150 mm 250 mm

  俯视图

  150 mm

  800 mm

  120 mm

  注:安装在取水泵房或取水口附近,做到醒目、与周围景观协调 。尺寸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调整,外观根据地方特色进行美化设计。

  图 E.1 告示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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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5336—2026

  附 录 F

  (资料性)

  取水口标志牌示意图

  取水口标志牌示意图见图 F .1。

  800 mm

  75 mm 650 mm75 mm

  2 000 mm

  150 mm 50 mm 50 mm 75 mm

  575 mm 450 mm 650 mm

  1 000 mm

  900 mm

  800 mm

  1 000 mm

  标牌蓝色色值

  C:100 M:80

  思源黑体

  B0LD 360 pt

  思源黑体

  B0LD 420 pt

  思源黑体

  B0LD 130 pt

  1

  思源黑体

  B0LD 140 pt

  思源黑体

  100 mm

  管径≥60 mm

  思源黑体

  B0LD 120 pt

  2 000 mm

  1 900 mm

  管径≥60 mm

  B0LD 140 pt

  0

  0

  m

  m

  注 1:取水口标志牌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标志牌一般由底板、支撑件、基础等组成,各部分组成连接可靠。

  注 2:支撑件具有一定的刚度和强度,并考虑美观要求 。各部件安装稳固,满足抗风、抗拔、抗撞等要求。

  注 3:不需要使用支撑的部件,直接悬挂安装于附着物(如泵房外墙)上。

  图 F.1 取水口标志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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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5336—2026

  附 录 G

  (资料性)

  泵房标牌示意图

  泵房标牌示意图见图 G .1。

  400 mm

  a

  600 mm

  标牌蓝色色值

  C:100 M:80

  思源黑体

  B0LD 290 pt

  2.5×a(总长≥400 mm)

  图 G.1 泵房标牌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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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2/T 5336—2026

  附 录 H

  (资料性)

  取用水户水资源管理台账资料清单

  H.1 静态管理台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a) 企业营业执照;

  b) 取用水项目核准(审批 、备案)批复文件;

  c) 最新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及原有取水许可证;

  d)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表及审查意见(2002 年 5 月1 日之后审批取水许可的建设项目);

  e) 取水许可申请书及批复文件(行政许可决定书);

  f) 验收申请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g ) 最近一次延续申请及延续评估意见;

  h) 补办取水许可证的,应提供责令整改通知书 、罚款凭证等 。

  H.2 动态管理台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a) 近三年取用水总结;

  b) 近三年取用水统计台账(以月或季度为单位统计逐月或季度取水量 ,对应统计缴税标准 、缴税金额);

  c) 近三年取用水抄表记录;

  d) 近三年取用水计划申请文件;

  e) 近三年取用水计划下达文件(含逐月分解计划);

  f) 近三年新证应增补下达取用水计划;

  g ) 近三年水资源税缴纳凭证;

  h) 近三年对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罚通知(或指导书)以及处罚结果(如罚款缴纳凭证等);

  i) 现有计量设施安装凭证(现场照片 、安装合同等);

  j) 现有计量设施出厂合格证或最近一次计量部门出具的或授权 、核准的检定校准合格证书;

  k) 现有计量设施更换和维修记录;

  l) 地下水水位监测资料;

  m ) 水平衡测试报告等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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