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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B 31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2209—2026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黎川草菇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Lichuan straw mushroom
2026-02-02 发布 2026-08-01 实施
江 西 省 市场监 督 管理局 发 布
DB36/T 2209—2026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地范围 2
5 产地环境 2
6 栽培 2
7 采收与初加工 3
8 质量要求 3
9 检验规则 5
10 标签标志 6
11 包装、运输和储存 6
12 溯源管理 6
附录 A (规范性)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产地范围 7
参考文献 8
I
DB36/T 2209—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质量相关技术要求,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江西省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JX/TC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黎川县农业农村局、江西五圆科农实业有限公司、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益华、刘建军、付惠、顾梦娇、程建军、龚国胜、欧阳芬、李伟红、况缘英、张琪。
II
DB36/T 2209—2026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黎川草菇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产地范围、产地环境、栽培、采收与初加工、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溯源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的种植、加工、检验、流通,亦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的保护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
GB 5009.1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55 新鲜果蔬 取样方法
GB/T 8868 蔬菜塑料周转箱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23190 双孢蘑菇
NY/T 833 草菇
NY/T 1676 食用菌中粗多糖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NY/T 1935 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NY/T 3819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食用菌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NY/T 833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黎川草菇 Lichuan straw mushroom
在地理标志黎川草菇产地范围内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种植,以稻草为主要原料,按照本文件要求生产,其鲜品或干品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草菇。
3.2
堆料栽培 pile cultivatio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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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秸秆、木屑等原料按一定配比混合后,通过堆制发酵使原料腐熟、杀灭杂菌及害虫,并转化为适宜食用菌菌丝生长的营养基质,利用该发酵基质进行接种栽培的方式。
3.3
熟料栽培 mature material cultivation
将配置好的培养料装入容器后,通过高温灭菌彻底杀灭培养料中的杂菌、虫卵及芽孢,待灭菌后的培养料冷却至适宜温度,在无菌环境下接种食用菌菌种并进行培养的方式。
4 产地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产地范围限定于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批准公告中的产地范围,即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所辖洵口镇、熊村镇、潭溪乡、德胜镇、宏村镇、日峰镇、湖坊乡、厚村乡、 樟溪乡、荷源乡等10个乡(镇)。地理坐标:东经116°50'31"~117°04'43" ,北纬27°07'45"~27°27'07" ,具体范围按附录A。
5 产地环境
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性气候,气候温和湿润,雨量丰沛、日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5 ℃ , 平均日照时间1776.6 h ,年无霜期为278 d ,年平均降雨量1751 mm;低山丘陵地形,境内峰峦起伏,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境内森林覆盖率达88.6% ,空气质量良好。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的二级要求,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要求。
6 栽培
6.1 菌种选择
黎川当地驯化的野生或引种熟化后的草菇品种。
6.2 场地选择
堆草栽培应选择田头、山边、河岸、路旁、庭院等空闲地,5月~6月选避风向阳处,7月~8月选清凉庇荫处。熟料栽培应选择水源充足、空气清新、通风良好、易排涝、保温保湿的地方搭建菇房或利用闲置大棚。
6.3 投入品
栽培主辅料应新鲜、无霉变、无污染、无异味、不含杂菌和害虫。栽培原料在作物种植、原料在杀菌灭虫及除臭时,均不得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栽培基质中不得添加化学农药、成分不明或含有害物质的添加剂,其质量应符合NY/T 1935的要求。
6.4 栽培方式及发菌出菇
6.4.1 堆草栽培
6.4.1.1 备料及浸泡处理:选用干燥、金黄、无霉烂、无虫害的一晚或二晚稻草,浸泡于含2%~3%浓度的石灰水中,边泡边踩,直至稻草变色。
6.4.1.2 堆草:堆草应整齐、坚实、保温、保湿,堆形上窄下宽呈梯形以扩大出菇面。草堆大小与高度因气温而异,5月~6月,草堆高而长,堆5层~6层;7月~8月,草堆低而短,堆4层。
6.4.1.3 播种与发菌:播种与堆草同步进行,每堆一层草撒一层菌种。堆草后3d~4 d应在草堆上踩踏一次以刺激菌丝生长。堆温控制在30℃~40℃ 、堆料含水量65%~7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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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 出菇:堆料温度过高时洒水降温,温度过低时加盖草被。每天正午检查堆料含水量,喷水应使用喷雾器均匀喷洒,避免直接浇灌。适宜出菇温度为32℃~42℃ , 堆料含水量60%~70%。
6.4.2 熟料栽培
6.4.2.1 装袋与灭菌:选用低压聚乙烯袋,装入处理好的培养料,袋口折叠并用活结扎紧,将料袋送入锅炉,进行高温灭菌处理。
6.4.2.2 接种:灭菌后的菌袋搬入已消毒灭菌的栽培发菌室,冷却至40℃以下后,进行开放式接种。
6.4.2.3 发菌:接种好的菌袋置于厂房、仓库或室外荫棚等设施中进行发菌管理。严格控制栽培场所的温度、湿度和通风。菇房内温度控制在30℃~35℃ 、湿度80%~85%。
6.4.2.4 出菇:菇房内温度宜控制在30℃~32℃、湿度80%~95%,料温33℃~35℃。出菇采取脱袋出菇,采收后的子实体采取自然风干或烘干方式脱水。
6.5 病虫害防治
6.5.1 主要病虫害
6.5.1.1 病害:竞争性杂菌(鬼伞、木霉、青霉、绿霉等)、寄生性杂菌(疣孢霉、黄单胞菌、白色石膏霉、褐色石膏霉等)、生理性病害(菌丝生长异常、脐状菇、子实体白毛等)。
6.5.1.2 虫害:菇螨、线虫、菇蚊、菇蝇等。
6.5.2 防治原则
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的原则,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为主,化学药物防治为辅,达到病虫害防治目的。
6.5.3 防治方法
6.5.3.1 农业防治:选择抗病品种、清洁栽培场地,对培养料进行高温发酵处理,精细调控菇棚的温、湿度和通风,采收后及时清理菇床等。
6.5.3.2 物理防治:在菇棚通风口安装防虫网阻隔成虫,棚内悬挂黄色粘虫板和频振式杀虫灯诱杀害虫,利用蒸汽对菇房、床架进行高温消毒杀菌,对发生严重虫害的菌棒进行无害化热处理等。
6.5.3.3 生物防治:释放捕食性或寄生性天敌昆虫,在虫害初期喷微生物类、植物源类生物农药等。
6.5.3.4 化学防治:必须选用国家登记并批准用于草菇生产的农药,并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7 采收与初加工
7.1 鲜菇
菇蕾出现后3 d~5 d ,菌盖未开伞、菇体紧实饱满时采收,直径达1.5 cm~2.5 cm 、菇粒长2.5 cm~ 4.0 cm为最佳采收期。采收时保持菇体完整。
7.2 干菇
菌盖开伞后采收,及时晾晒或烘干。烘干初始温度控制在35℃~40℃ , 持续4 h~6 h;程序升温至55℃~60℃ , 定期通风排湿,当菇体硬脆易折、含水量≤12%时完成烘干。
8 质量要求
8.1 感官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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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鲜草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鲜草菇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形状
菇形完整,饱满,卵圆形
NY/T 833
菌膜
未破裂
松紧度
质地紧实
直径,cm
1.5~2.5
长度,cm
2.5~4.0
颜色
灰白色
气味
气味清香,有草菇特有的香味
虫蛀菇,%
≤1
一般杂质,%
≤0.5
有害杂质
无
霉烂菇
无
8.1.2 干草菇
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 2 干草菇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形状
菇片较完整,菇身较肥厚
NY/T 833
菌膜
未破裂
直径,cm
≥10
长度,cm
≥7
切面颜色
浅灰色,边缘浅红色
气味
气味清香,有草菇特有的香味
虫蛀菇,%
≤1
一般杂质,%
≤0.5
有害杂质
无
霉烂菇
无
8.2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草菇理化指标
项目
鲜草菇
干草菇
检验方法
水分,%
96
6.25
GB 5009.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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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草菇理化指标(续)
项目
鲜草菇
干草菇
检验方法
蛋白质,%
2.71
23.7
GB 5009.5
维生素 C,mg/100g
9.26
68.2
GB 5009.86
脂肪,g/100g
1.17
3.48
GB 5009.6
灰分,%
0.76
7.76
GB 5009.4
粗多糖,g/100g
0.60
8.02
NY/T 1676
氨基酸,g/100g
1.99
16.9
GB 5009.124
8.3 净含量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9 检验规则
9.1 组批
同产地、同规格、同时采收的草菇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同产地、同规格、同一生产时间的草菇作为一个检验批次;农贸市场和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相同生产时间的草菇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9.2 取样
新鲜草菇取样参照GB/T 8855的规定执行,干草菇取样参照GB/T 23190的规定执行。包装产品取样:取样件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大包装产品中包含小包装产品,以最小售卖单元作为取样单位。最小售卖单元重量不足检验所需重量时,加大取样量满足检验要求。散装产品取样:以同类货物的质量(kg)为基数,从不同位置随机取样,取样3份~5份,鲜品每份0.5 kg~1.0 kg ,干品每份0.5 kg~1.0 kg。样品质量不足检验所需质量时,加大取样量满足检验要求。
表 4 包装产品取样件数
批量产品中相同包装产品总件数
包装产品取样件数
≤100
5
101~300
7
301~500
9
501~1000
10
>1 0000
≥15
9.3 检验分类
9.3.1 交付检验
每批产品交付前,生产者应进行交付检验。交付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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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技术、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9.3.3 判定规则
a)质量要求指标中任何一项不能达到要求的,即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b)该批次样品标志、包装、净含量不合格者,允许生产者进行整改后申请复验一次。
c)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净含量应不低于包装外标志的净含量。
10 标签标志
10.1 标签
应符合GB/T 191和GB 7718的规定。包装上应有明确标志标识,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采用标准、重量(数量)、生产日期、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10.2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产地范围内生产者按照本文件生产并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产品,需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需向黎川县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上报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关管理要求,应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本文件的标准代号,并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 包装、运输和储存
11.1 包装
用于产品包装的容器,箱、筐等需按产品的大小规格设计,同一规格必须大小一致,应牢固、整洁、干燥、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腐烂、霉变等,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应符合GB/T 8868的要求。按产品的种类、规格分别包装,同一件包装内的产品应摆放整齐紧密。每批产品所用的包装、单位质量应一致。
11.2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暴晒,鲜草菇应在14℃~ 16℃条件运输,以保持产品的良好品质。
11.3 储存
鲜草菇在14℃~16℃条件下只可保存1 d~2 d;常温条件保存于阴凉、通风处,保存时间应不超过24 h。干草菇宜在避光、阴凉、干燥、洁净处贮存,注意防霉、防虫。
12 溯源管理
应按照NY/T 3819的规定执行,生产经营主体应建立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记录栽培、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生产全过程的关键信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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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
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产地范围
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产地范围应符合图A. 1中所示的地理范围。
图 A.1 地理标志产品黎川草菇产地范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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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
[2]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
[3]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