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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T 2774.5—202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第5部分:评审人员管理规范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
——Part 5: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Reviewers
2025 - 07 - 18 发布 2025 - 10 - 18 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 DB43/T 277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的第 5 部分。DB43/T 2774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现场评审工作规范;
——第 2 部分:现场试验考核工作规范;
——第 3 部分:检验检测能力表述规范;
——第 4 部分:授权签字人考核工作规范;
——第 5 部分:评审人员管理规范;
——第6 部分:告知承诺后续核查工作规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产商品评审中心、湖南省认证认可协会、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诚、刘蕙萍、黄静兵、刘娜、黄花娥、丰小阳、黄娟娟、刘宏伟、宝艳军、李国亮、郭艳辉、江幸、汪瑶、黄晓青、高琼、李乐、段志琦、余丹娜、易妹、罗成、陈清、朱嬿云、张艳、陈幸莺、康峰、欧芳、陈莎。
引 言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工作的核心环节。为了保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有序开展,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质量,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确立规则是必要的。
DB43/T 277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是指导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的基础性标准,旨在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现场评审、现场试验考核、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表述、评审人员管理、授权签字人考核、告知承诺后续核查等工作。由六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现场评审工作规范。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现场评审工作的职责、过程和相关规范。
——第 2 部分:现场试验考核工作规范。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现场试验考核工作的职责、过程和相关规范。
——第 3 部分:检验检测能力表述规范。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检验检测能力表述的相关规范。
——第 4 部分:授权签字人考核工作规范。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授权签字人考核工作的职责、过程和相关规范。
——第 5 部分:评审人员管理规范。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评审人员管理的相关规范。
——第6 部分:告知承诺后续核查工作规范。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告知承诺后续核查工作的职责、过程和相关规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认定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涵盖的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愈加广泛,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人员是确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具备申请能力的关键人员,为行政许可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本标准的制订将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规范以及评审技术水平的提升,全方位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本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第 5 部分:评审人员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考核、评审人员库管理、评审人员工作委派、评审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对评审人员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资质认定评审人员 qualification accreditation reviewers
资质认定评审员和资质认定评审技术专家。
3.2
资质认定评审员 assessor for mandatory approval
经省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和确认,受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指派,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实施评审的人员。
3.3
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 qualification accreditation director reviewer
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评价、确认、可担任评审组组长的资质认定评审员。
3.4
技术专家 technical expert
受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指派,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专业评价和指导的人员。
4 评审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考核
4.1 评审员的任职条件
评审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
b) 熟悉检验检测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检验检测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5 年及以上;
c) 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
d) 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e) 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业务系统;
f) 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 能够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g) 能保证参加评审的时间;
h) 无违法违规记录。
4.2 主任评审员的任职条件
符合下列要求的评审员,通过考核后可晋级为主任评审员,并可担任评审组长;
a) 作为评审员至少参加过 6 次及以上现场评审(或者远程评审),且至少有 2 次为首次评审或复查换证评审;
b) 熟练掌握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精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要求,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运作;
c) 热爱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d) 经 2 名以上主任评审员分别评价合格。
4.3 技术专家任职条件
技术专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本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及以上;
b) 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
c) 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
d) 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4.4 评审人员的考核
4.4.1 新晋考核
新晋考核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a) 经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向资质认定部门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申请表》 (见附录 A);需附其教育、培训及工作经历的相关见证材料。
b) 申请表由资质认定部门进行审核。
c) 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人,参加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培训班,并参加考核。
d) 资质认定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录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库。
d) 入库的评审人员需签订《湖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承诺书》 (见附录 B)。
4.4.2 确认考核
通过考察评审表现、持续培训等方式确认是否持续符合评审人员要求。
4.4.3 晋级考核
晋级考核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a) 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格确认表》(附录 C),按照表格内容填写信息;
b) 资质认定部门进行确认,在评审人员库更新信息。
5 人员库管理
应建立评审人员库,并对人员信息的录入、撤销、晋级、评审领域确认等进行动态维护管理。
6 评审人员工作委派
遵循科学合理、专业覆盖的原则,鼓励使用国家级及其他省市评审人员,并按下列要求委派评审员:
a) 评审组长应为主任评审员;
b) 评审人员能够独立承担相关领域的评审工作;
c) 必要时,可聘用技术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d) 不安排与申请人(被许可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人员。
7 评审人员行为准则
7.1 评审人员应当恪守如下行为准则:
a) 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正可靠,忠于职守;
b) 持续提升技术能力,维护资质认定工作声誉;
c)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d) 坚持团队协作。
7.2 评审人员不应有如下行为:
a) 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技术评审;
b) 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
c) 与所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不按要求申请回避;
d) 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态度粗暴、吃拿卡要;
e) 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
f) 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反规定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g) 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
8 评审人员继续教育
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对评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评审业务知识、廉洁执业规范等内容,并建立评审员继续教育档案并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继续教育登记表》(见附录 D)。
9 监督管理
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对评审员的评审行为应用下列方式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9.1 评审对象评价
评审任务结束 3 日内,评审对象对评审人员遵纪守规、评审工作表现、技术能力水平以及评审质量
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情况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评审对象评价反馈表》(附录 E)或通过网络工具实时在线填写评价表。
9.2 评审组内评价
评审任务结束当日,评审组长组织评审组内部对评审工作安排、业务能力、职业操守进行互评,评价情况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内评价表(附录 F)或通过网络工具实时在线填写评价表。
9.3 监督评价
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通过选派观察员、评审案卷审查、投诉举报调查等方式对评审人员的技术能力、工作态度、廉洁守纪等方面进行评价。
9.4 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的,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可进行约谈。
评审人员禁止有下列行为:
a) 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技术评审;
b) 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
c) 无故不服从委派或不配合行政许可机关工作要求;
d) 与所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不按要求申请回避;
e) 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
f) 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或者完成评审;
g) 无故不参加教育培训;
h) 评审材料因一般性评审质量问题被多次退回。
9.5 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可予以暂停/取消。
评审人员禁止有下列行为:
a) 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技术评审;
b) 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
c)无故不服从委派或不配合行政许可机关工作要求;
d) 与所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不按要求申请回避;
e) 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
f) 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违反规定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g) 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
h) 以篡改、伪造个人资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评审员资格,情节严重的;
i) 损害资质认定部门声誉;
j) 评审材料因严重评审质量问题被多次退回;
k)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参加技术评审工作的。
10 档案管理
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建立评审人员相关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 申请资料,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申请表》、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或技术能力证书复印件等;
b)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承诺书》;
c)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格确认表》(适用时);
d) 参加继续教育资料,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及相关培训资料;
e) 处分资料(如适用);
f) 撤销公告(如适用);
g) 其他必要资料。
附 录 A
(资料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申请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资格申请表见表 A.1。
表 A.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资格申请表
表 A.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资格申请表(续)
附 录 B
(资料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承诺书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承诺书见表 B.1。
表 B.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承诺书
附 录 C
(资料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格确认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格确认表见表 C.1。
表 C.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格确认表
表 C.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格确认表(续)
附 录 D
(资料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见表 D.1。
表 D.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附 录 E (资料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评审对象评价反馈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评审对象评价反馈表见表 E.1。
表 E.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评审对象评价反馈表
注:评审对象若发现评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规范,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报告。
附 录 F
(资料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内评价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内评价表见表 F.1。
表 F.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内评价表
参 考 文 献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 年 4 月 9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63 号修正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8 号)
[2]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
[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 年第 21 号)
[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