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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3302-2025 公路隧道火灾处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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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隧道   火灾   处置   公路   DB43
资源简介

  B 43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T 3302—2025

  公路隧道火灾处置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fire disposal in highway tunnels

  2025 - 07 - 18 发布 2025 - 10 - 18 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南大学、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深圳研究院、清大东方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邵阳交通学校、湖南新纪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众天云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顶立、陈建、周庆、方建钢、徐志胜、颜龙、杨政军、李紫路、范传刚、钟声、吴奇刚、谢宝超、周添、袁狄平、黄遥、王飞跃、卜蓉伟、刘灵聪、姜洪、刘伟军、曾胜、赵向阳、刘奕峰、黄利雄、张军辉、徐诚。

  公路隧道火灾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隧道火灾处置的总体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评估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隧道运营单位针对公路隧道火灾的处置;不适用于城市道路隧道,以及公路隧道内爆炸引起的火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导则

  GB/T 38315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AQ 90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

  JTG/T D70/2-02 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

  YJ/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YJ/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 operation organization of highway tunnel

  直接从事公路隧道运营及养护管理活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

  消防安全相关设施 fire safety related facilities

  公路隧道中设置通风排烟、应急照明、火灾探测报警、消防灭火、防火分隔、防火保护、紧急电话、紧急广播、交通安全、交通监控等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设施。

  3.3

  桌面演练 tabletop exercise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针对公路隧道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情景,利用图纸、沙盘、流程图、计算机模拟、视频会议等辅助手段,进行交互式讨论和推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来源:YJ/T 9007—2019,3.5,有修改] 3.4

  火源上游 upstream of the fire source

  单向交通公路隧道内发生火灾时,以火源为分界点,沿纵向将隧道分为两个区段,其中与烟气流动相反方向的区段为火源上游。

  3.5

  火源下游 downstream of the fire source

  单向交通公路隧道内发生火灾时,以火源为分界点,沿纵向将隧道分为两个区段,其中与烟气流动相同方向的区段为火源下游。

  3.6

  临界风速 critical velocity

  公路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能阻止烟雾发生逆流的最小风速。

  [来源:JTG/T D70/2-02—2014,10.2.2,有修改]

  4 总体要求

  4.1 公路隧道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设置消防安全设施。

  4.2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开展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3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定期对公路隧道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检修和保养等,确保消防安全相关设施完好有效。

  4.4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配备灭火器材、通讯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等必要的应急处置器材及物资。

  4.5 公路隧道发生火灾后,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火灾处置。公路隧道发生车辆火灾且着火车辆还可行驶的,在确保不扩大火灾危害的情况下,可引导着火车辆驶离隧道进行火灾处置。

  4.6 在火灾及应急疏散处置完毕后,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火灾调查和环保调查等,并开展灾后恢复工作。

  4.7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宜应用数字孪生、大数据、物联网、雷视融合等信息技术,将公路隧道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接入统一的集成运维平台,进行实时监测和健康预警,制定数字化预案及推进应急处置辅助信息系统建设。

  5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1 特长公路隧道和长公路隧道应制定单独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属于同一高速公路区段且属于同一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养护及运营的中公路隧道和短公路隧道可共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符合GB/T 38315、GB/T 29639的要求,并符合如下要求:

  ——应综合考虑区段、隧洞、坡度、着火车辆类型和交通流量等要素,分析潜在的火灾场景,根据不同火灾场景制定针对性的疏散救援、交通管制、通风排烟和灭火处置等措施;

  ——应考虑公路隧道狭长地下空间和火灾烟气积聚对通信方面的影响,制定针对性的措施;

  ——应考虑公路隧道火灾后的周边公路网的交通组织及引导,制定“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地图平台等发布火灾事故信息、车流引导信息等”的措施。

  5.3 纵向机械排烟公路隧道的通风排烟措施应按JTG/T D70/2-02的要求及如下原则明确分组分步启动排烟风机的方案:

  ——单向交通公路隧道,火灾烟雾在公路隧道内的最大行程不宜大于5000 m,纵向排烟风速不应小 于火灾临界风速;

  ——单洞双向交通公路隧道,安全疏散阶段的纵向排烟风速不应大于0.5 m/s,火灾烟雾在公路隧道内的最大行程不宜大于3000 m,灭火救援阶段的纵向排烟风速不应小于火灾临界风速;

  ——火灾临界风速取值应参照公路隧道消防设计文件;

  ——可在日常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消防测试过程中借助隧道内风速监测设备或手持风速测量仪测量标定纵向排烟风速,并根据测量结果调整优化方案。

  5.4 非纵向机械排烟公路隧道,应按相关标准及设计文件制定通风排烟措施。

  5.5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急救援评估结果和公路隧道火灾风险变化,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调整。

  6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6.1 公路隧道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符合YJ/T 9007的要求,演练的形式可采用实地演练或桌面演练等方式;实地演练的频次应符合如下要求:

  ——仅管理一座长公路隧道或特长公路隧道的公路隧道运营单位,每年应针对该隧道进行不少于1次实地演练;

  ——管理多座长公路隧道、特长公路隧道的公路隧道运营单位,每年应选取不少于1座长公路隧道或特长公路隧道进行实地演练;

  ——管理公路隧道累计长度≥3 km的公路隧道运营单位,每年应选取公路隧道中的不少于1座隧道

  进行实地演练;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每年针对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路隧道开展不少于1次实地演练。

  6.2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电子或纸质图文档案。

  6.3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按YJ/T 9009的要求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急组织、应急处置人员、应急机制和应急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4 应选择交通量较小的时段开展实地演练,演练时应在公路隧道入口处设置标志牌,并采取必要交通安全措施。

  7 应急处置

  7.1 报警

  7.1.1 公路隧道监控室值班人员收到火情信息后,应立即对火灾信息确认。确认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工作状态,拨打“119”报警,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火情。

  7.1.2 公路隧道巡逻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通知监控室值班人员,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火情。

  7.1.3 拨打“119”报警时应说明火灾事件地点、现场人员情况、起火车辆信息、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7.2 疏散救援

  7.2.1 发生火灾后,应首先考虑人员疏散并采取如下措施:

  ——将公路隧道内照明开到最大亮度以便人员逃生及车辆疏散;

  ——发生火灾后,应通过公路隧道广播播放火灾信息,启动公路隧道内火灾声光警报器发出火灾警报;未设置广播或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公路隧道,可通过便携式扩音装置或其他方式发出火灾警报;

  ——发生火灾后,设置有广播的公路隧道,应通过广播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及车辆疏散,已进入公路隧道内工作人员,可通过手势指引和喊话等方式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及车辆疏散。

  7.2.2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及车辆疏散可采取如下策略:

  ——单向交通公路隧道内发生火灾时,引导火源附近及火源上游方向人员留下车钥匙后弃车,通过人行横通道逃生;人员与公路隧道出(入)口距离明显小于与人行横通道距离的,可引导通过就近的公路隧道出(入) 口逃生;

  ——单向交通公路隧道内发生火灾时,引导火源下游方向人员驾车驶离公路隧道;

  ——双向交通公路隧道内发生火灾时,引导人员弃车往最近的公路隧道出(入)口逃生;车辆行驶方向畅通的,且确保不会受火灾及烟气威胁情况下,引导人员驾车驶出公路隧道;车辆行驶方向受阻而反方向畅通的,在确保不会受火灾及烟气威胁且不影响对向车辆的前提下,引导人员驾车调头驶离公路隧道;

  ——滞留车辆影响救援时,在确保不给驾车人员带来危险的前提下,组织引导车辆通过车行横通道或公路隧道出入口进行疏散。

  7.2.3 针对疏散抢救出来的人员,应设置疏散集结区,做好登记、秩序维护、人员急救处置等工作。

  7.3 交通管制

  7.3.1 发生火灾后,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配合交警部门采取措施确保非救援车辆不得进入事故公路隧道,具体措施如下:

  ——设置有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的隧道发生火灾,将事故隧道附近可变情报板信息变为“隧道火灾,禁止通行”、公路隧道入口附近的交通信号灯变为红灯,公路隧道入口车道指示器变为禁止通行状态;

  ——未设置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的隧道发生火灾,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则可配合交警部门采取锥形交通路标或其他措施限制非救援车辆进入事故公路隧道。

  7.3.2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及单位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引导事故公路隧道周边公路网的车辆避开事故路段。

  7.4 通风排烟

  7.4.1 设置有机械排烟设施的公路隧道发生火灾后,在消防救援部门抵达现场前未就通风排烟作具体要求的,应立即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分组分步启动排烟风机。

  7.4.2 采用纵向排烟的双洞公路隧道,火源下游的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应关闭,以防烟气流入。

  7.4.3 非纵向排烟的公路隧道应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通风排烟。

  7.5 灭火处置

  7.5.1 火灾发生后,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立即组织自身消防救援力量进行灭火处置。

  7.5.2 公路隧道运营单位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无法进行灭火时,应等待消防救援部门来处置。同时应迅速调集机电等技术人员就地等待,保持联络畅通。

  7.5.3 设置有自动灭火设施的公路隧道发生火灾后,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立即开启火源区段的自动灭火设施。

  8 应急救援评估

  8.1 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应按AQ 9012的要求提供事故相关资料,配合做好应急救援评估工作。

  8.2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可参照AQ 9012自行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应急救援评估,复盘火灾事故处置过程,总结应急救援的成功经验和问题不足。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4] GB 55036—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5] GB/T 18567—2010 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模式

  [6]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

  [7] XF/T 1190—2014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8] JTG D70/2—2014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第二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

  [9] JTG H30—2015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10] 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1] JTG H12—2015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安部令 〔2001〕第 61 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3]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55 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1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湘政办发〔2018〕第 36 号 《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15]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52 号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

  [16]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7〕87 号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17]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湘政办发〔2018〕36 号 《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18]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湘政办发〔2018〕7 号 《湖南省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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