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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2292-2026 果树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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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果树   普查   种质   技术规程   DB35
资源简介

  ICS 65.020.01 CCS B 30

  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2292—2026

  果树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survey of fruit tree germplasm resources

  2026 - 02 - 05 发布 2026 - 05 - 05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土壤肥料研究所、福建省种子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韦晓霞、余文权、张小艳、陈秀萍、赖瑞联、张海峰、林霜霜、林旗华、张泽煌、钟秋珍、陆佩兰、张立杰、郑姗。

  果树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果树种质资源普查准备和普查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果树种质资源的普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普查准备

  4.1 制定实施方案

  确定普查任务、对象和覆盖区域等,制定工作计划。

  4.2 组建队伍

  根据普查任务组建普查队伍,队员应熟悉普查工作要求,专业宜涵盖植物分类学、果树学、地理信息系统等领域。

  4.3 确定普查对象、区域

  4.3.1 确定普查树种,包含果树资源中的培育品种、地方品种、野生资源、濒危特异资源等。

  4.3.2 普查区域应覆盖普查树种分布的不同地理环境、气候带、生态系统等。培育品种的普查区域宜选择有代表性的规模果园;地方品种的普查区域宜选择具有多样性和典型性的区域;野生资源的普查区域根据资料信息确定。

  4.3.3 濒危特异资源应全部列入普查对象。

  4.4 规划普查路线

  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结合重点考察区域、地形特征、果树分布密度等因素规划普查路线。 4.5 时间安排

  应考虑果树的物侯期,宜选择花期或果实成熟期等具有重要意义的物候期。

  4.6 物资准备

  包括但不限于:

  ——仪器设备:笔记本电脑、GPS 仪、照相机、摄相机、录音笔等;

  ——测量工具:游标卡尺、卷尺等;

  ——采集器械:采集箱、纱网袋、自封袋、枝剪、小铁铲等;

  ——其他:电池、背景布、记录表、所普查果树的资料、档案袋、标签、中性笔、记号笔、橡皮、铅笔、美工刀、小夹子、纸巾、毛巾、野外常用药品等。

  5 普查方法

  5.1 信息收集

  查阅县志、农史、档案、文献等有关资料情况,访问当地农业部门、有关专家、基层人员或当地农民等,了解普查区域基本信息及果树种质的蕴藏量等情况并记载。

  5.2 实地考察

  5.2.1 普查区域基本信息

  调查经纬度、海拔、温度、降雨量、地形、坡向、土壤类型等。

  5.2.2 果树种质资源性状

  调查主要或重要的植物学特征和生物学特性等。

  5.3 记载信息

  完整填写普查记录表(见附录A)和样本采集表(见附录B)。

  5.4 采集样本

  5.4.1 取样方法

  根据资源鉴别等需求,采集样本。培育品种,取一代表性植株采样;地方品种,以类型取样,每个类型选择一代表性植株采样;野生和濒危特异资源,以居群为单位,每个居群随机抽取5~10株采样,少于5株的全部取样。

  5.4.2 采集部位

  采集能够体现植株特征特性的器官或组织,如枝、叶、花和果实等。

  5.4.3 普查样本的保存与处理

  5.4.3.1 果树幼苗或根蘖,剪除部分叶片,把根部或者整株幼苗根部沾黄泥浆或包湿纸,放在塑料密封袋内保湿,尽快种植,防止霉变,必要时可先假植。

  5.4.3.2 宜将果树接穗(插条)剪成段,摘除木本果树接穗的叶片和嫩枝,宜用毛巾、纸巾、脱脂棉等进行包裹处理,并用密封袋低温保存。

  5.4.3.3 将采集的种子样本及时洗净晾干保存。

  5.4.4 样(标)本标签

  5.4.4.1 应包含采集号、种质资源名称、采集地点、采集时间、采集者等。

  5.4.4.2 每一份资源材料对应一个采集号。采集号由数字串符组成,包括采集年份、采集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种质资源的顺序号。标签上的行政区划代码应符合 GB/T 2260 的规定。

  5.4.4.3 雌雄异株的标本,在采集号后标注♀、♂符号。果树野生近缘种按居群编号,如有特异株需要单独保存时,应在居群采集号后标注“-1 ”“-2 ”符号。

  5.4.5 影像记录

  影像应清晰记录采集点生境、伴生植物、全株特征、特异性状等。影像记录方法参照NY/T 3800的规定,每帧图像总像素不低于1 000万像素。

  5.4.6 标本制作

  根据普查任务的需要,采集植物分类特征明显的花、果等器官或组织,制成腊叶标本或浸渍标本。标本编号与其相对应的样本采集号相同。标本存放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虫、防鼠、防鸟。

  5.5 资料整理与核实

  结合普查数据、信息、影像和采集的样本,对普查记录表和影像资料等内容进行核实。撰写总结材料并归档或上传数据库。

  附 录 A (资料性)普查记录表

  果树种质资源普查记录表见表A.1。

  表A.1 果树种质资源普查记录表

  附 录 B (资料性)样本采集表

  果树种质资源样本采集表见表B.1。

  表B.1 果树种质资源样本采集表

  参 考 文 献

  [1] NY/T 3800 草种质资源数码图像采集技术规范

下载地址
DB35/T 2292-2026 果树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