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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2298—2026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处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treatment of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026 - 02 - 05 发布 2026 - 05 - 05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三明市万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熠阳资源循环(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守虎、杨净、张继享、吴燕芳、曾祥义、商婕、吴斌、徐大振、陈怡枫、曾小腾、吴春南、熊继周、张文森、吴将金、林靖靖、蔡兆亮、余兴法、林雪婷、陈文杰、陈超、邱承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处理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总体要求、分类处理、污染防治、台账与信息化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接收、贮存和拆解处理活动。
本文件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38099.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 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
GB 50678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HJ 527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1259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SB/T 10720 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
SB/T 10850 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
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丢弃或放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构成其产品的所有零(部)件、元(器)件等],以及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报废产品。
[来源:GB/T 32357—2015,3.1] 3.2
处理企业 recycler
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具备相应处理资质并拥有处理设施和场地的法人。
[来源:GB/T 29769—2013,3.4,有修改]
3.3
拆解 disassembly
通过人工或机械方式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卸、解体的活动。
[来源:GB/T 32357—2015,3.8,有修改] 3.4
分类处理 classified treatment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进行接收、贮存和拆解等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3.5
预先取出 advanced fetch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过程中,首先将特定的含有毒、有害物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进行拆卸、分离的活动。
[来源:HJ 527—2010,3.5,有修改]
4 总体要求
4.1 处理企业应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取得相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有符合规定的厂区、相应的处理设备、检测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等。
4.2 处理企业厂区的选址和建设管理应符合 GB 50678、HJ 527、SB/T 10720 和SB/T 10850 的相关要求。
4.3 处理企业厂区面积及布局应根据处理规模和功能确定,功能分区包括管理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贮存区、拆解区、拆解产物贮存区等,各区域应边界清晰、标识明确。
4.4 处理企业应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估,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和人体健康的相关要求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4.5 处理企业应构建完整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日常管理台账。
4.6 处理企业应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 分类处理
5.1 分类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属性分为家用电器类、办公电器类、通讯设备类、影音设备类和其他类。
5.2 接收
处理企业应按5.1进行分类接收。在接收过程中应核对产品清单及类别,检查外观破损、液体泄漏等情况。清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来源单位等基础信息,确保与实物一致。
5.3 贮存
5.3.1 处理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贮存场地。贮存场地内不应有明火或热源,应设置明显界线和物理隔离措施。场地应采取防雨、防渗及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导流设施或液体泄漏堵截设施。
5.3.2 不同类别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应分区贮存,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贮存物的名称、贮存时间、注意事项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符合 GB 18597 的相关要求。
5.3.3 外观严重破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贮存在专门
贮存区内。该贮存区应具备地面防渗功能,配备废水及有毒有害液态物质泄漏的截流与收集设施,同时配置防火防爆工具、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检测仪,以及相关应急物资。
5.3.4 贮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5.3.5 回收废制冷剂应符合 GB/T38099.2 的相关规定,应单独存放并标注制冷剂类型及回收日期;拆解处理后的粉状物质应封装贮存;破碎的阴极射线管应贮存在有盖的容器内。
5.4 拆解
5.4.1 按照不同的部件和材质进行分类拆解,含有需要预先取出的零(部)件或元(器)件应预先取出。
5.4.2 拆解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5.4.3 拆解过程中应做好防潮防水防泄漏措施。
5.5 拆解产物
5.5.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分为关键拆解产物和一般拆解产物。关键拆解产物通常包括压缩机、保温层材料、电路板、液晶屏、光源、电池等具有特定环境风险或高价值的核心部件或物质;一般拆解产物通常包括塑料、金属、玻璃、电线、电动机等。
5.5.2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拆解产物,处理企业委外进行利用处置时,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措施。
5.5.3 属于危险废物的拆解产物,处理企业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
6 污染防治
6.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应符合 HJ 527 的相关要求。
6.2 废气排放、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和粉尘应符合 GB 16297、GB 37822 的相关要求;废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 的相关要求;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相关要求。
6.3 危险废物应符合 GB 18597、HJ 1259、HJ 2025 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应符合 GB 18599 的相关要求。制冷剂应使用密闭压力钢瓶或装置存放,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保温层材料处理应符合 HJ 527 中的相关要求。
7 台账与信息化管理
7.1 处理企业应分类建立日常管理台账,落实台账记录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台账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保存期限不低于 5 年。
7.2 处理企业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接收、贮存、拆解、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要求。
7.3 处理企业应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同步记录企业及处理设施基础信息,以及回收品类、数量、来源及拆解产物的产生、贮存、处置等台账信息,各类台账的表格样式见附录 B。
附 录 A
(规范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要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要求见表A.1。
表A.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要求
表 A.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要求(续)
表 A.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要求(续)
表 A.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要求(续)
表 A.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要求(续)
附 录 B
(资料性)
管理台账表格样式
各类管理台账的表格样式见表B.1~表B.3。
表B.1 处理企业基本信息表
表B.2 处理设施基本信息表
表B.3 拆解产物情况信息表
参 考 文 献
[1] GB/T 2368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
[2] GB/T 29769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回收利用 术语
[3] GB/T 31371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台式微型计算机
[4] GB/T 31372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便携式微型计算机
[5] GB/T 31373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打印机
[6] GB/T 31374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复印机
[7] GB/T 31375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等离子电视机及显示设备
[8] GB/T 31376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液晶电视机及显示设备
[9] GB/T 31377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阴极射线管电视机及显示设备
[10] GB/T 32357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污染控制导则
[11] HJ 527—201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试行) 》
[13]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1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82 号)
[1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1 号)
[16]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