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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2304—2026
互花米草除治滩涂生态修复及监测评估
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on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tidal flats
after Spartina alterniflora controlled
2026 - 02 - 05 发布 2026 - 05 - 05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5/T 2304—2026
DB35/T 2304—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湿地保护中心、福州市林业局、宁德市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芳林、罗美娟、游惠明、周冬良、乐通潮、林捷、杨喜书、黄丽、栾本翊、陈雨曦、郑立地、王英姿、石玲、王维奇。
互花米草除治滩涂生态修复及监测评估
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互花米草除治滩涂生态修复的工作流程、资料收集、本底调查、修复方案设计、修复项目实施、监测、修复成效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互花米草除治滩涂的乡土植被重建、生态修复与监测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763.6 海洋调查规范 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4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5部分:沉积物分析
GB/T 44592 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技术规程
GB/T 45140 红树林生态修复监测和效果评估技术指南
HJ 710.4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
HY/T 081 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HY/T 0460.4 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4部分:盐沼
LY/T 1938 红树林建设技术规程
LY/T 2794 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监测评价规范
LY/T 2853 红树林主要食叶害虫防治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盐沼植物 salt marsh plants
受周期性潮汐运动影响,地处滨海或岛屿边缘区滩涂的草本植物。
3.2
互花米草除治滩涂 tidal flats after Spartina alterniflora controlled
互花米草除治后尚处于无植被状态的滨海潮间带湿地。
4 工作流程
包括前期准备、项目实施、监测评估、验收及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流程见图1。
图1 修复及监测评估流程图
5 资料收集
5.1 通则
宜收集修复区及周边区域的历史监测数据与遥感影像资料。
5.2 生物多样性状况
包括但不限于:
a) 原生植被的类型、分布、面积及群落特征;
b) 红树植物、盐沼植物、大型海藻、鸟类、鱼类、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及其他生物物种的种类、数量和分布;
c) 滩涂人工养殖生物的种类和数量。
5.3 生境状况
包括但不限于:
a) 气候因子:温度、降水、极端天气等;
b) 地形因子:滩涂高程等;
c) 底质类型,如淤泥质、砂质及泥砂质等;
d) 水体特征,如盐度、水质及水动力特征等;
e) 潮汐特征,如规则半日潮或不规则半日潮、潮位等。
5.4 威胁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
a) 自然因素:极端天气、病虫害、污损生物、入侵生物、海藻(浒苔);
b) 人为因素:海(河) 堤、机场、道路、港口码头、其他涉水构筑物、海漂垃圾、环境污染、航运活动、滩涂养殖和渔业捕捞。
5.5 限制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修复区附近是否有自然保护地、军事管理区或特殊保护的动植物。
6 本底调查
包括但不限于:
a) 红树植物按 HY/T 081 的规定执行;
b) 盐沼植物按 HY/T 0460.4 的规定执行;
c) 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及鱼类生物按 GB/T 12763.6 的规定执行;
d) 鸟类按 HJ 710.4 的要求执行;
e) 生境状况按 LY/T 2794 的规定执行。
7 修复方案设计
7.1 目标确定
包括但不限于:
a) 消除互花米草的复侵威胁;
b) 改善湿地生境或栖息地条件;
c) 恢复优势生物群落;
d) 恢复主导的生态服务功能。
7.2 修复区划
根据修复目标、地形条件、水文特征等确定开展生态修复的区域、边界及类型:
a) 适宜种植修复的区域:开展植被重建,恢复滩涂植被;
b) 不适宜种植修复的区域:营造潮沟水文微地形,恢复水文联通性,加强光滩保护,减少人为干扰,定期监测互花米草复萌及入侵情况,借助自然力恢复滩涂湿地生态功能;
c) 宜营造鸟类栖息地区域:构建深浅不一的水域,边缘设计缓坡浅滩,预留管护通道,保留潮沟,保障水系流通。
7.3 适宜地选择
应满足如下条件:
a) 与区域发展规划以及邻近社区民众的海洋开发活动相吻合;
b) 避开航道、港口码头、港池水域等周边的区域;
c) 河口、内湾(潟湖)或隐蔽型海湾,且地形平缓、底质松软、有机物丰富的海岸滩涂;
d) 淤泥质、泥砂质;
e) 修复地滩面高程介于平均海平面至平均大潮高潮线之间;
f) 适宜的海水盐度,见附录 A、附录 B。
7.4 植物种类选择
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植物种类应选择乡土植物;
b) 红树植物种类的选择符合 GB/T 44592 的规定,红树植物的树种配置符合 LY/T 1938 的规定;
c) 盐沼植物种类的选择见附录 B
8 修复项目实施
8.1 整地
8.1.1 互花米草除治后,宜于翌年开展修复,如需当年开展修复的,应确保除治后三个月内无复萌后进行。
8.1.2 整地前应清理项目区内鱼网、漂浮杂物、杂草、海生动物硬质残骸、海漂垃圾等。
8.1.3 整地时平整潮滩,局部过低地段就近用海泥回填,留有不少于一个月的时间让底质沉实稳固和充分暴露。
8.1.4 整地后一周左右,观察潮滩的积水状况,有积水的地段宜开挖潮沟。
8.2 苗木准备
8.2.1 红树植物
应符合以下规定:
a) 胚轴苗:成熟、新鲜、饱满、无病虫害;
b) 容器苗: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龄 1~2 年,不使用淡水容器苗。
8.2.2 盐沼植物
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根茎苗:在生长地挖取与收集根茎,采用隔行或小斑块挖取,保留一部分根茎,收集装袋,喷洒水分,及时栽植;
b) 容器苗: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病虫害。
8.3 红树植物种植技术8.3.1 种植时间与密度
不同红树植物的种植时间与种植密度见附录C。
8.3.2 栽植技术要点
8.3.2.1 苗木栽植应避开当月大潮日,选择退潮后栽植。每隔 50 m 左右预留一条 2 m 宽的管理通道。
8.3.2.2 容器苗栽植时,在种植点下挖约 20 cm 深穴,脱去容器苗的容器袋,将容器苗植入其中并扶正,再敷上淤泥略压实。淤泥深厚的中、低潮位适当深植,淤泥覆盖高度不超过土球上表面 5cm;在土质较硬的中高潮位,以泥土刚好覆盖土球为宜。
8.3.2.3 胚轴苗栽植应符合 LY/T 1938 的规定。
8.3.2.4 红树植物栽植辅助技术,在风浪较大的修复区域,采用插竿辅植的方式固定幼苗。当滩涂略低于红树植物自然繁殖的适宜高程时,宜使用高度大于 60cm 高的幼苗,或采取插竿辅植的方式,将下胚轴端与一固定竿捆绑后插入滩涂,抬高胚轴进行种植。
8.4 盐沼植物种植技术8.4.1 种植时间和密度
不同盐沼植物种苗的种植时间与种植密度见附录C。
8.4.2 栽植技术要点
8.4.2.1 芦苇和短叶茳芏:采用挖穴的方式种植,穴深 15 cm~30 cm,将脱袋后的容器苗或切好的根茎放入穴内,覆土。
8.4.2.2 海三棱藨草:采用挖穴的方式种植,穴深 10 cm~20 cm,将脱袋后的容器苗或切好的根茎平放在穴内,覆土
8.4.2.3 南方碱蓬、海马齿:采用挖穴的方式种植,穴深 15cm~30cm,将容器苗脱袋后放入穴内,覆土。
8.5 抚育管护
8.5.1 封滩
各种植物种植后,在种植地块外围布设高度150cm~200cm封闭式可透水尼龙围网,网孔径3cm~6cm。
8.5.2 抚育
开展日常巡护,及时清理复侵互花米草及缠绕在幼苗幼树上的垃圾杂物、藤壶、海藻等、对倒伏植株进行固定、扶正。抚育时间不低于3年。
8.5.3 补植
检查植株成活情况,当年成活率低于80%的应进行补植。
8.5.4 有害生物防治
8.5.4.1 红树植物主要病虫害防治应符合 LY/T 2853 的规定。
8.5.4.2 盐沼植物病虫害防治见附录 D。
8.5.4.3 污损生物防治宜采用物理清除法,清除附着在红树植物茎干上的藤壶和牡蛎等;对附着不紧密的污损生物,采用人工剥除或机械清除法;对于附着紧密且密度高的污损生物,借助简易的包裹装置防除。
9 监测
9.1 通则
修复区的监测包括修复前调查与修复后的定期监测。修复完成后开展监测:
a) 监测站位的确定应符合 GB/T 45140 的规定;
b) 红树林监测频率及修复成效评估方法按LY/T 2794 的规定执行;
c) 红树植物调查方法按HY/T 081 的规定执行;
d) 鸟类监测按 HJ 710.4 的要求执行;
e) 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及鱼类生物按 GB/T 12763.6 的规定执行;
f) 盐沼植物调查方法按HY/T 0460.4 的规定执行;
g) 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海水分析与沉积物分析的监测方法按 GB 17378.3、GB 17378.4 及 GB
17378.5 的要求执行;
h) 生态修复监测指标变化计算方法参照 HY/T 0455.2。
9.2 监测周期
修复完成后6~12个月开展项目质量监测,项目结束2~3年开展预期目标成效监测,项目结束3~5年开展综合生态效应监测,监测指标见附录E。
10 修复成效评估
10.1 评估内容与方法
修复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见附录F,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项指标的监测结果予以赋值评估,85~100分为优,70~84分为良,60~69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0.2 评估报告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项目概况:项目由来、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地理位置、范围与面积、修复方式等。
b) 监测情况:监测区域、时间、内容、方法及结果等。
c) 修复效果评估:依据监测评价标准评估项目区的修复效果,包括指标修复效果及总体修复效果等。
d) 适应性管理建议:依据修复效果提出后期管护建议,并就修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1) 若修复成效不理想,分析互花米草治理与生态修复的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相应的技术方法和工程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继续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直至实现预期目标;
2) 项目实施过程关注工程对周边的生活生产的影响,如出现不利影响,应及时调整实施进度,分析影响的原因,必要时对互花米草清除与生态修复的技术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11 验收
11.1 验收时间
种植当年检查、第2年和第3年分别进行复查。
11.2 验收方法
11.2.1 面积认定
在作业设计图、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定位系统定位测量或遥感影像进行确定。
11.2.2 样地调查
11.2.2.1 调查方法
树种(草种)组成、保存率及互花米草复侵率等采用样方法开展现场调查。样方在林带的向海、中间和向陆侧均匀分布,难以到达的区域可借助无人机等开展调查。
11.2.2.2 样方设置方法
样方设置方法如下:
a) 样方面积设置:红树植物为 5 m×5 m,盐沼植物为 1 m×1 m;
b) 样方设置数量要求:
1) 种植面积小于 1 hm2 时,样方数量 3 个;
2) 种植面积 1 hm2~3 hm2 时,样方数量 4~6 个;
3) 种植面积 3 hm2~5 hm2 时,样方数量 6~8 个;
4) 种植面积 5 hm2~10 hm2 时,样方数量 8~10 个;
5) 种植面积在 10 hm2~30 hm2 时,调查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 0.8%;
6) 种植面积大于 30 hm2 时,调查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 0.5%。
11.3 验收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a) 保存率不低于 80%;
b) 植被修复区红树植物郁闭度0.6 以上或盐沼植物盖度达 0.4 以上;
c) 复侵面积小于修复地块面积的 5%。
11.4 验收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
a) 项目概况:项目由来、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地理位置、范围与面积、修复方式等;
b) 验收情况:验收区域、时间、内容、方法及结果等;
c) 效果评估:项目进展、任务完成情况、成活(保存)率等;
d) 附图和附表: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图、修复植被分布图、前后现场照片、现场检查一览表(按照附录 G 的规定)。
12 档案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互花米草除治滩涂生态修复项目的专项档案,专人负责,专柜存档,且应同步建立电子版备份,长期保存。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修复前后影像资料;
b) 修复项目施工图、竣工图及验收相关材料等;
c) 修复地完成情况档案表(见附录 H);
d) 不同评估阶段的调查及监测数据;
e) 修复过程相关文件、合同、图片、验收报告、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等资料。
附 录 A
(资料性)
福建省主要红树植物的适宜造林地特征
福建省主要红树植物的适宜造林地特征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 A.1 福建省主要红树植物的适宜造林地特征
附 录 B
(资料性)
福建省主要盐沼植物的适宜种植地特征
福建省主要盐沼植物的适宜种植地特征应符合表B.1的规定。
表 B.1 福建省主要盐沼植物的适宜种植地特征
附 录 C
(资料性)
不同红树植物、盐沼植物的种植时间与种植密度
不同红树植物的种植时间与种植密度见表C.1。
表 C.1 不同红树植物的种植时间与种植密度
不同盐沼植物的种植时间与种植密度见表C.2。
表 C.2 不同盐沼植物的种植时间与种植密度
附 录 D
(资料性)
盐沼植物病虫害防治
盐沼植物病虫害防治见表D.1。
表 D.1 盐沼植物病虫害防治
附 录 E
(资料性)
监测指标体系
监测指标体系见表E.1。
表 E.1 监测指标体系
附 录 F
(资料性)
修复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修复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见表F.1。
表 F.1 修复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附 录 G
(规范性)
现场检查验收一览表
现场检查验收一览表见表G.1。
表 G.1 现场检查验收一览表
县(市、区) 乡(镇、林场)
检查人: 检查时间:
注:盐沼植物覆盖度为盐沼植物现有覆盖面积与盐沼植物初植面积的比值。
附 录 H
(资料性)
修复地完成情况档案表
修复地完成情况档案表见表H.1。
表 H.1 修复地完成情况档案表
(正面)
县(市、区) 乡(镇) 村 小地名
代码
地块编号
1.地貌类型 潮滩(潮位) 滩面高程 m 纬度经度 土壤名称 土壤厚度 cm
立地亚区号 立地类型号 立地质量等级 灌木名称 灌木高度 cm 灌木盖度 %
草本名称 草本高度 cm 草本盖度 %
海权 林权 地类 林种 2.种植密度 种植时间 种植面积 hm2
3.树种组成 种植方式
种苗来源地 投资费用 元 修复地建设方式 经营类型 经营措施类型 经营实体类型
表 H.1 修复地完成情况档案表(续)
参 考 文 献
[1] HY/T 0455.2 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滩涂
[2] 《红树林生态修复手册》(自然资办函〔2021〕1809号)
[3] 《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函〔2023〕2401号)
[4] 《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 除治技术手册(V01)》(福建省林业局2022年9月)
[5]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函〔2021〕1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