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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2816.4—2026
单丛茶 第 4 部分:质量要求
Dancong Tea — Part 4: Quality requirement
2026 - 01 - 27 发布 2026 - 04 - 27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44/T 2816《单丛茶》的第4部分。DB44/T 2816已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感官审评术语;
——第2部分:外形图卡;
——第3部分:汤色色卡;
——第4部分:质量要求;
——第5部分:感官审评方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4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传利标准研究院(有限合伙)、潮州市茶农协会、潮州市潮安区茶叶协会、广东天池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馥茶业有限公司、广东千庭茶业投资有限公司、潮州市陈韵堂茶艺有限公司、潮州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潮州市天羽工夫茶文化交流中心、潮州市雾里香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三泰茶业有限公司、广东旺庭茶叶有限公司、潮州市广济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军枞茶业有限公司、广东金源春茶业有限公司、广东亿筐茶业有限公司、广东百香茶业有限公司、广东凯达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粤茗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市茶叶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红玲、林冬纯、赖伟平、卢华、曾兵、魏继业、郑协龙、林程辉、林伟强、陈辉、叶汉钟、陈勤、赖法卫、乔小燕、苗爱清、肖遥欣、刘雁乾、陈超青、杨春色、谢小虎、何静璇、沈允锐、黄雪冬、周巧仪、凌彩金、马成英、黄智雄。
引 言
DB44/T 2816《单丛茶》对单丛茶的感官审评术语、外形、汤色、质量、感官审评方法等进行规范,旨在为我省单丛茶的生产与品控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提升单丛茶的品质与知名度,助力单丛茶产业可持续发展。DB44/T 2816《单丛茶》由5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感官审评术语。目的在于界定单丛茶感官审评的术语。
——第2部分:外形图卡。目的在于规范单丛茶外形图卡的分类及使用方法。
——第3部分:汤色色卡。目的在于规范单丛茶汤色色卡的种类及使用方法。
——第4部分:质量要求。目的在于规范单丛茶的级别和等级质量要求。
——第5部分:感官审评方法。目的在于规范单丛茶感官审评的方法。
单丛茶 第 4 部分:质量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条形单丛茶的产品分类和等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条形单丛茶的产品质量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B 316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DB44/T 2816.1 单丛茶 第1部分:感官审评术语
DB44/T 2816.5 单丛茶 第5部分:感官审评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DB44/T 281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单丛茶 Dancong tea
以凤凰水仙茶树群体种中选育的品种、品系或株系的新稍为原料,经过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拣剔、烘焙等特定工序加工而成,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乌龙茶产品。
4 产品分类和等级
4,1 产品分类
单丛茶根据香气品质特征的不同,分为花香型单丛茶和蜜香型单丛茶。
a) 花香型单丛茶:具有花香或花果香的条形单丛茶;
b) 蜜香型单丛茶:具有蜜香或花蜜香的条形单丛茶。
4.2 产品等级
每类产品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5 要求
5. 1 基本要求
具有正常的色、香、味、形, 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不含有非茶类物质,不着色,不应使用添加剂。
5. 2 感官指标
5.2.1 花香型单丛茶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花香型单丛茶的感官指标级别要求
5.2.2 蜜香型单丛茶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蜜香型单丛茶的感官指标级别要求
表 2 蜜香型单丛茶的感官指标级别要求(续)
5.3 感官等级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感官等级要求
5. 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理化指标要求
5.5 安全指标
5.5.1 食品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5.5.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5.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检测方法
6. 1 感官指标审评
按DB44/T 2816.5的规定执行。
6. 2 感官等级评定
6.2.1 评分方法
各审评因子得分和加权总得分按DB44/T 2816.5的规定执行。
6.2.2 等级的判定
各感官审评因子及总分符合单丛茶感官等级要求(见表3),则评定为相应等级;若未达到相应等级的规定,则不予评定为相应等级。
6.3 理化指标检验
6.3.1 试样制备
按GB/T 8303的规定执行。
6.3.2 水分
按GB 5009.3的规定执行。
6.3.3 总灰分
按GB 5009.4的规定执行。
6.3.4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6.3.5 碎茶检验
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
6.3.6 粉末检验
按GB/T 8311的规定执行。
6,4 安全指标检验
按GB 31608的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 1 抽样
按GB/T 8302规定抽取样品。
7. 2 出厂检验
7.2.1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7.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碎茶、粉末和净含量。
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时;
b) 正式投产后,如原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质量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7,4 判定规则
7.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第 5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7.4.2 安全指标出现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4.3 感官品质应符合相应等级要求,不符合的逐级下判,不符合最低级要求或有明显偏离相应要求的,不予判定。
7.4.4 理化指标和净含量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复检,复检仍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该批产品应按要求重新加工,加工后的产品应符合第 5 章全部要求方可出厂。
7.5 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对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选取的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如不合格项目涉及感官品质要求应增加评审人员开展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 1 标志标签
8.1.1 产品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1.2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8. 2 包装
应符合GB 23350、GH/T 1070的规定。
8. 3 运输
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8.4 贮存
库房及贮存的温度和湿度应符合GB/T 30375的规定。产品存放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的距离。
参 考 文 献
[1] GB/T 30357.6—2017 乌龙茶 第6部分:单丛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2023年
[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年
广东省地方标 准
单丛茶 第 4 部分: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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