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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 2/T 1 2 2 3 —2 0 2 6代替 DB3 2/T 1 2 2 3 —2 0 0 8
北斗高程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height measurement
2026-04-03 发布 2026-05-03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代替 DB32/T 1223—2008《GPS 高程测量规范》,与 DB32/T 1223—2008 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对原 GPS 相应内容更改为 BDS(见全文);
b) 增加 CGCS2000 相关内容(见 5 .2.1、5.2.2、5.6.4);
c) 删除了 3 条术语“GPS 高程测量 ”“GPS/水准点 ”“GPS 正常高差”(见 2008 版的第 3 章),增加了
5 条术语“北斗高程测量 ”“北斗水准点 ”“北斗大地高 ”“北斗正常高 ”“测绘基准服务”,更改了4 条术语“似大地水准面 ”、“高程异常 ”、“ 网络 RTK ”的定义(见第 3 章);
d) 增 加 了 BDCS、BDS、BST、CGCS2000、PDOP、UTC 六 个 缩 略 语 ,删 除 了 缩 略 语 GPS( 见第4章);
e) “ 基本要求 ”中对不同基准顺序进行了调整,并在“高程基准 ”增加了大地高系统的要求(见 5 .2);
f) 在“基本要求 ”中增加了“接收机的选择与检验”,删除了原 8 .2.1 对应内容(见 5 .3);
g) 增加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要求(见 5 .5);
h) 增加了“似大地水准面成果要求”,并更改了部分技术细节(见 5 .6);
i) 更改了“起算成果 ”技术内容(见 5 .7);
j) 更改了“北斗正常高拟合 ”的部分技术细节(见 5 .8);
k) 更改了“北斗高程测量应用 ”相关内容,并对应用分类进行重新梳理,分为三类,增加了实时获取北斗正常高成果相关内容,并分别针对三类进行了技术内容完善(见第 6 章);
l) 结合 GB/T 18314—2024,对表 2 中 C 级网固定误差和比例误差系统进行修改 ,并重新计算了中误差(见 6 .4.2);
m) 删除了对流动站点位的要求(见 7 .2.2);
n) 更改了“单基站 RTK 作业距离 ”要求(见 7 .2.3);
o) 更改了“成果资料提交 ”和“质量控制 ”顺序,并对部分细节完成精简(见第 8 章 、见第 9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由江苏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江苏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南京师范大学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安艳辉 、宋玉兵 、王勇 、廖安生 、吕学彬 、王训霞 、沈飞 、孔宪森 、王开锋 、高建东 、朱佳 、张叶春 、张晓东 、徐栋 、安金玉 、陶利 、侍荣 、赵志俊 、王晓贤 、张国丽 。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 年首次发布为 DB32/T 1223—2008,2025 年为第一次修订 。
北斗高程测量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北斗高程测量的基本要求 、北斗高程测量应用 、北斗大地高测量 、质量控制 、北斗高程测量成果等内容 。
本文件适用于北斗大地高和正常高测量涉及的北斗测量 、1985 国家高程基准实时服务 、小区域北斗正常高拟合 、似大地水准面成果应用等工作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CJJ/T 73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JJG 1200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接收机(测地型和导航型)检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911、GB/T 19391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北斗高程测量 BDS vertical survey
利用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技术测量地面点高程 。
3 .2
似大地水准面 quasi⁃geoid
从地面点沿正常重力线量取正常高所得端点构成的封闭曲面 。
3 .3
高程异常 height anomaly
似大地水准面至地球参考椭球面的垂直距离 。
3 .4
北斗水准点 BDS leveling point
大地坐标由北斗卫星定位技术测定 、正常高由水准测量测定的点 。
3 .5
网络 RTK network real⁃time kinematic
由数据处理中心对覆盖在一定范围内多个基准站的同步观测数据进行处理,生成差分数据并通过网络播发,该区域内的流动站接收卫星信号和差分信号,实现实时动态定位的技术 。
3 .6
北斗大地高 BDS geodetic height
利用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技术获得的一点沿椭球法线到地球参考椭球面的距离 。
3 .7
北斗正常高 BDS normal height
利用北斗卫星导航定位技术获得的一点沿正常重力线到似大地水准面的距离 。
3 .8
测绘基准服务 service of geodetic datum
面向各类测绘活动提供的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
BDCS:北斗坐标系(BeiDou Coordinate System )
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BeiDou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BST:北京标准时间(Beijing Standard Time)
CGCS2000: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000)
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ITRF:国际地球参考框架(International Terrestrial Reference Frame)
JSCORS:江苏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Jiangsu Continuously Operating Reference Stations)
PDOP:位置精度衰减因子(Position Dilution of Precision)
RTK:实时动态测量(Real⁃Time Kinematic)
UTC:协调世界时(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
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 1984(World Geodetic System 1984)
5 基本要求
5.1 框架和历元
应用北斗测量和似大地水准面成果求定正常高时,北斗测量结果使用的地心坐标框架和历元应与确定似大地水准面时使用的框架和历元一致 。
5.2 基准要求
5.2 .1 大地坐标系统
大地坐标系统基本要求如下 。
a) 北斗测量采用广播星历时,其坐标系为 BDCS 。
b) 北斗测量采用精密星历时 ,其坐标系为相应框架和历元的 ITRF 。 当换算为大地坐标系时 ,可采用与 WGS84 相同的地球椭球基本参数以及主要几何和物理常数 。
c) 用于北斗高程测量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使用的坐标系应为 CGCS2000。
5.2 .2 高程基准
高程基准基本要求如下:
a) 正常高系统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b) 大地高系统采用 CGCS2000。
5.2 .3 时间系统
北斗测量宜采用 UTC 记录 。 当采用 BST 时,应与 UTC 进行换算 。
5.3 接收机的选择与检验
用于 RTK 测量的接收机应选用北斗接收机,且依据 JJG 1200 的要求通过检定 。
5.4 北斗大地高测量基本精度要求
5.4 .1 北斗测量(快速)静态模式获得的相邻点间大地高高差精度 ,应满足相应等级控制网规定的基线精度要求 。
5.4 .2 单基站 RTK 测量点相对于基准站点大地高中误差应不大于 0.05 m 。
5.5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要求与网络 RTK 作业要求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要求与网络 RTK 作业要求如下:
a) 网络 RTK 使用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满足 GB/T 35768 和 GB/T 35769 中基本要求规定内容,并按相关规定更新基准站服务坐标;
b)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满足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
5.6 似大地水准面成果要求
5.6.1 高程异常控制网方案
省域局部范围内的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可通过建立区域高程异常控制网,并结合已有区域似大地水准面成果进行再精化,以提高区域范围内似大地水准面成果精度 。
5.6.2 高程异常控制网测量基本要求
高程异常控制网测量基本要求如下:
a) 坐标和大地高精度等级不低于 C 级网点和国家三等水准网点的精度;
b) 控制点需均匀分布测区范围,平原区域数量不宜少于 10 个,山地区域不宜少于 15 个;
c) 控制点大地高成果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成果观测时间差不宜大于 6 个月;
d) 区域似大地水准面再精化完成后,需在测区范围内进行检测,检测点数应覆盖测区范围,数量不宜少于 10 个,且检测点高程精度不低于似大地水准面计算时高程控制点成果精度 。
5.6.3 似大地水准面成果分辨率和精度要求
在省域局部地区开展测量使用的似大地水准面,其分辨率和精度应不低于现有江苏省似大地水准面指标(分辨率为 2 ′ ×2′,精度±2 .0 cm)。
5.6.4 似大地水准面成果基准要求
在省域局部地区开展测量使用的似大地水准面,应基于 CGCS2000 成果进行确定 。
5.7 起算成果
5.7 .1 采用北斗测量(快速)静态模式观测 ,应优先与邻近的江苏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或卫星大地控制点联测;
5.7 .2 采用网络 RTK 观测模式,应选用 JSCORS 的网络 RTK 服务;
5.7 .3 采用单基站 RTK 模式 ,基准站点应优先选用江苏省省级卫星大地控制点 ,也可选用市县卫星大地控制点 。
5.8 北斗正常高拟合
5.8.1 北斗正常高拟合基本要求
北斗正常高拟合基本要求如下:
a) 区域不超过 80 km 2 范围;
b) 平原地区北斗水准点不宜少于 7 个 ,丘陵或山地 ,应按测区地形特征 ,适当增加北斗水准点 ,其点数不宜少于 10 个;
c) 点位应均匀分布于测区范围,并与江苏省省高等级控制点联测;
d) 北斗水准点应按照 GB/T 12898 中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水准联测 。
5.8.2 北斗正常高拟合后成果检核
北斗正常高拟合后成果在使用前,需进行精度检核,检核方法按 GB/T 23709 相关检核规定执行 。
6 北斗高程测量应用
6.1 应用分类
6.1 .1 实时获取北斗正常高成果
利用 JSCORS 的实时高程服务获取北斗正常高成果 。
6.1 .2 事后处理获取北斗正常高成果
依据似大地水准面成果,结合北斗大地高,经专业后处理形成的北斗正常高,可直接替代普通水准测量所获取的正常高 。
6.1 .3 高级应用
北斗高程测量高级应用如下:
a) 以北斗大地高高差变化量替代正常高高差变化量,用于传递二等及以下等级水准正常高;
b) 以北斗正常高差替代三等 、四等及等外水准高差,用于水准网平差计算 。
6.2 北斗正常高应用
6.2 .1 北斗正常高精度和应用
北斗正常高精度和应用领域见表 1。
表 1 北斗正常高精度和应用领域
6.2 .2 北斗正常高成果精度及应用
利用似大地水准面成果计算北斗正常高的精度取决于北斗大地高测量精度和似大地水准面精度 。北斗正常高 、大地高和高程异常间的关系为:
h = H - ξ …………………………( 1 )
式中:
h ——北斗正常高,单位为米(m);
H——北斗大地高,单位为米(m);
ξ ——高程异常,单位为米(m)。
因而三者间的中误差关系为:
σ = σ + σ …………………………( 2 )
式中:
σh ——北斗正常高中误差,单位为平方米(m2);
σH ——北斗大地高中误差,单位为平方米(m2);
σξ ——似大地水准面成果中误差,单位为平方米(m2)。
在北斗高程测量时,可根据公式(2),确定北斗大地高需达到的精度要求 。经计算分析和已知点成果检核后,符合精度要求的可供使用 。
6.2 .3 实时获取北斗正常高成果应用
利用 JSCORS 播发的北斗正常高服务产品,授权用户可直接获取正常高成果,且可作为省级基础测绘成果高程质量检验依据 。
6.2 .4 事后处理获取北斗正常高成果应用
采用北斗正常高拟合得到的正常高,经计算分析和已知点成果检核后,符合精度要求的可供使用 。
6.3 北斗大地高高差应用
6.3.1 当两个控制点间距离小于等于 100 km 时 ,两点间大地高高差的变化量与北斗正常高高差的变化量可视为相等 。在高程控制网观测同时,对北斗水准点进行同步北斗观测,再通过北斗大地高测量复测,可实现北斗水准点正常高的更新 。
6.3.2 当两个控制点间距离大于 100 km 时,按照 GB/T 18314 中 B 级控制网测量技术要求求定的大地高高差变化量,可代替 GB/T 12897 中规定的二等水准测量得到的正常高高差变化量 。
6.4 北斗正常高高差应用
6.4 .1 使用北斗正常高高差代替等级水准高差时,北斗测量模式应采用静态模式 。
6.4 .2 采用静态测量模式进行北斗相对定位 ,可求定相邻控制点间的大地高差 ,减去利用似大地水准面成果计算的控制点间的高程异常差,可得到相邻控制点间北斗正常高高差 。按照不同等级控制网施测得到的北斗正常高差,所能代替的水准高差的情况见表 2。
表 2 北斗正常高高差代替水准高差情况一览表
7 北斗大地高测量
7 .1 北斗测量(快速)静态模式
采用北斗测量(快速)静态模式作业的仪器设备 、观测要求 、数据测量等按 GB/T 18314 或 CJJ/T 73执行 。
7 .2 北斗测量(网络)RTK 模式
7 .2 .1 基本技术规定
北斗测量(网络)RTK 模式基本技术规定如下:
a) (网络)RTK 测量时截止高度角在不低于 15°的有效卫星数应不少于 5 颗;
b) PDOP 值不大于6;
c) 北斗观测数据采样率为 1 s;
d) 高程收敛阈值应不大于 3 cm 。
7 .2 .2 单基站点位要求
北斗测量单基站点位要求如下:
a) 点位宜便于安置接收设备和操作,视野应开阔,地平高度角不低于 15°无障碍物;
b) 点位与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间距离应不小于 200 m,与高压输电线距离应不小于 50 m;
c) 点位附近不应有强烈干扰接收卫星信号的物体 。
7 .2 .3 单基站 RTK 作业距离
单基站 RTK 作业距离应小于 10 km,并满足实时数据通信的要求 。
7 .2 .4 作业要求
北斗测量(网络)RTK 模式作业要求如下:
a) 应在初始化稳定后在开始观测 ,一般观测历元应大于 20 个 ,且互差不超限时 ,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成果;
b) 在测量精度要求较高时 ,观测时应使用脚架固定移动站天线 ,严格对中 、整平再进行观测 ,并且在重新初始化后观测两次,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c) 北斗大地高测量作业中观测的其他规定,应满足 GB/T 39616 中高程测量相关要求 。
7 .2 .5 作业成果检验
在(网络)RTK 测量时 ,应及时检验成果精度和可靠性 ,外业检验可以采用与已知点成果对比检验 、对同一点重复测量检验 、已知基线长度测量检验 、不同参考站观测同一测点检验等 。
8 质量控制
8.1 北斗高程测量质量控制宜参照 CH/T 1004、GB/T 24356 对技术设计 、生产流程 、作业方法 、成果交付等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8.2 北斗高程测量成果应实行过程检查 、最终检查和项目验收 。
9 北斗高程测量成果
北斗高程测量成果包括以下资料:
a) 技术设计书;
b) 观测数据;
c) 成果表(含正常高);
d) 技术总结;
e) 检查验收报告 。
参 考 文 献
[ 1 ] GB/T 12897 国家一 、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 2 ]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3 ] CH/T 1004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