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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2536-2026 杉木退化矮林近自然经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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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杉木   退化   自然   矮林   经营
资源简介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2536—2026

  杉木退化矮林近自然经营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on close-to-nature forest management of degraded

  Cunninghamia lanceolata coppice

  2026 - 04 - 03 发布 2026 - 06 - 03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京山市虎爪山林场、谷城县国有薤山林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洋、郭诗宇、张荣洋、曾龙、汪远洋、肖永莉、华有文、张敏、任铂霖、江梦雪、杨莹、秦孔海、王子鸣。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27-86952116,邮箱: hblybzh@163.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请反馈至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电话:13296698026,邮箱:13296698026@163.com。

  杉木退化矮林近自然经营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杉木 ( Cunninghamia lanceolata)退化矮林近自然经营的技术程序,规定了转变经营、目标树经营、可持续经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杉木退化矮林的近自然经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矮林 coppice

  全部或绝大部分由乔木伐桩萌生树组成的林分,林分中实生树的占比在10%以下。

  退化矮林 degraded coppice

  因长期密度过大、土壤贫瘠或营养衰退等原因,导致平均树高较低、林层单一、个体生长不良,生产力和生态功能显著下降,依靠自然力短期内难以恢复的矮林。

  3. 3

  目标树 crop tree

  在目的树种中,对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森林生态系统具有关键作用,具有高价值、高质量和高活力,在其达到目标直径后,可根据森林类型和经营目标,实行差异化保留或采伐的林木。

  潜在目标树 potential crop tree

  林分中生长发育良好并有望将来成为目标树的树木。

  干扰木 interfering tree

  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林木,一般位于目标树同林层或其树冠位于目标树的上方。

  近自然经营 close-to-nature forest management

  遵循森林群落演替规律,利用森林的各种自然力,在森林全生命周期内实施以目标树经营为主的人工干预措施,促进森林群落正向演替,加快森林发育进程,使森林逐步形成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复层异龄混交林。

  转变经营 transitional management

  以采伐为调控手段,逐步伐除林分中的萌生树,通过天然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人工植苗等方法,将林分转变为乔木实生林的经营方式。

  目标树经营 crop tree release

  通过降低目标树周围林木竞争,增加目标树生长空间和营养空间以提高目标树生长速度和质量的森林经营技术。

  4 转变经营

  4. 1 适用条件与经营目标

  4.1.1 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包括:

  a) 以杉木为主的矮林,矮林中其他树种实生树占比小于 10%;

  b) 出现退化或正在退化的杉木矮林,表现为林木生长衰退、结构单一、平均树高较低等特征;

  c) 生长量明显低于正常生长水平的杉木林。依据 LY/T 2787 规定的年均蓄积生长量指标,幼龄林蓄积生长量小于 7.9 m3/(hm2·a),中龄林小于 9.0 m3/(hm2·a),近熟林小于 8.6 m3/(hm2·a)。

  4.1.2 经营目标

  通过促进天然更新和实施人工补植,逐步将杉木退化矮林转化为以实生树为主的多树种混交乔木林,优化林分结构,增强生态稳定性,提升生态功能,推动林分向可持续方向演进。

  4.2 天然更新中等及以上时的经营

  依据GB/T 38590的技术规定对天然更新等级进行评价。当天然更新等级为中等及以上时,施工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

  a) 在天然更新较为集中的区域,对该区域杉木退化矮林全部采伐;采伐作业应确保不会对天然更新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并避免形成大面积裸露地表;

  b) 在天然更新较为分散的区域,以林分平均高的 0.5 倍~1.0 倍为直径开设林窗;

  c) 保留现有其他乔木实生树,并保护其他树种天然更新幼苗幼树;

  d) 采伐强度应根据森林分类和等级,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采伐作业应符合GB/T 45088 的相关技术规定;

  e) 采伐满 5 a 时,对采伐区域的幼林进行抚育;同时,对尚未采伐但已出现新的天然更新的区域,按本文件 4.2a)~d)的步骤继续实施采伐与抚育;每隔 5 a 进行一次施工和抚育,直至所有杉木萌生树被采伐完毕;抚育作业应符合 GB/T 15781 的相关技术要求。

  4.3 天然更新中等以下时的经营

  当天然更新等级为中等以下时,施工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

  a) 在确保林分稳定的前提下,每隔 5 排~10 排采伐 1 排~2 排杉木萌生树;采伐强度根据森林分类性质和等级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采伐作业应符合GB/T 45088 的相关技术规定;

  b) 采伐后清除妨碍天然更新的地被层;如土壤紧实,宜采取带状松土,深度 10 cm~15 cm;

  c) 根据天然更新条件,适时补播适应能力强、耐瘠薄的乡土阔叶树种的种子,或采取人工植苗恢复植被;

  d) 主要造林树种选择及苗木质量分级应符合 DB42/T 609 相关技术规定;选择两年生 I 级良种实生容器苗;

  e) 幼苗幼树抚育应符合GB/T 15781 的相关技术规定;

  f) 采伐满 5 a 后,对尚未采伐的杉木萌生树进行采伐,之后每隔 5 a 进行一次采伐,直到杉木萌生林全部采伐完毕,施工按本文件 4.3a)~e)的步骤进行;施工小班规划参见附录 A。

  5 目标树经营

  5.1 经营条件

  当更新的乔木实生树主林层平均胸径≥10 cm时,开展目标树经营。

  5.2 目标树选择

  5.2.1 选择要求

  目标树选择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

  a) 林分中具有高价值、高质量和高活力的树木,主干 8 m 以下无分叉,且树干通直、无损伤,树冠圆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b) 胸径≥10 cm;

  c) 目标树宜选择多个树种;

  d) 目标树在林分内分布相对均匀;也可选择 2 株~3 株呈群团分布,单株间距≥1m,且群团外围树冠舒展的目标树。

  5.2.2 目标树密度

  目标树密度应以经营单位设定的目标胸径为主要依据,并结合树种特性和立地条件适当调整。目标胸径对应目标树密度参见表1。

  表1 目标胸径与目标树密度参考表

  5.3 目标树标记

  对选定的目标树,应在树干离地面1.6 m处,用红色油漆绕树干一周喷涂。在树干下坡根部离地面10 cm以内用红色油漆点状标注。如果是群团目标树,则在树干离地面1.5 m~1.7 m间,用红色油漆绕树干喷涂两个圆圈,两个圆圈之间相距5 cm~10 cm。

  5.4 干扰木选择

  5.4.1 选择要求

  干扰木选择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

  a) 树冠与目标树树冠有相交、相切,或树冠位于目标树冠层上方,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林木;

  b) 当林分中杉木和天然更新的其他树种同时满足条件 a)时,应优先选择杉木。

  5.4.2 干扰木数量

  每株目标树通常选择1株~4株干扰木。

  5.5 干扰木标记

  对选定的干扰木,在树干离地面1.6 m处,用红色油漆在便于识别的朝向以“×”或“/”标注,也可绑色彩醒目的塑料绳进行标记。

  5.6 采伐施工

  干扰木采伐应符合以下技术规定:

  a) 采伐在 10 月至翌年3 月进行;

  b) 伐除林分中的干扰木、劣质木,并清除影响目标树生长的藤蔓;

  c) 严格控制被伐木倒向,避免损伤目标树、一般林木和天然更新的幼树和幼苗;

  d) 采伐作业应符合 GB/T 45088 的相关技术规定,采伐强度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e) 目标树修枝操作应符合 GB/T 15781 的相关技术规定,阔叶目标树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 1/2;修枝时应避免损伤韧皮部和木质部,确保修枝后枝桩平整;

  f) 群团目标树经营以群团为单元进行施工;

  g) 保留有鸟巢、动物巢穴的树木以及林间枯木,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和捕食环境;

  h) 落实采伐施工验收制度,确保施工规范、安全措施到位。目标树经营规划及施工表参见附录 B。

  5.7 施工间隔期

  施工间隔期宜为5a~10a,应遵循“高频度、低强度”的经营原则,即尽可能缩短施工间隔,同时控制单次采伐强度。

  6 可持续经营

  6. 1 保护和促进更新

  6.1.1 天然更新中等及以上时的措施

  目的树种幼苗幼树天然更新中等及以上等级时,应采取保护和抚育措施:

  a) 保护天然更新,特别是乡土阔叶树种或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

  b) 抚育促进天然更新幼苗和幼树的生长,抚育措施应符合 GB/T 15781 的相关技术规定。

  6.1.2 天然更新中等以下时的措施

  天然更新不良时,应采取人工措施促进更新:

  a) 清除妨碍天然更新的地被层,保证更新空间,地被层清除和松土作业应符合本文件 4.3b)的相关技术规定;

  b) 当天然更新幼苗幼树的生长受灌草及藤本植物等影响时,应围绕幼苗幼树开展局部割灌除草;

  c) 在林窗、林中空地和林隙内适时补播适应能力强、耐瘠薄的乡土阔叶树种的种子。

  6.1.3 天然更新困难时的措施

  林下无法进行天然更新时,应采取人工植苗来恢复植被或促进更新:

  a) 植苗应在林窗、林中空地和林隙内进行;

  b) 栽植适应能力强、耐瘠薄、耐阴或幼苗期耐阴的乡土阔叶树种或珍贵树种;

  c) 栽植成活率≥85%,3 年保存率≥80%;

  d) 主要造林树种选择及苗木质量分级应符合DB42/T 609 相关技术规定;选择两年生 I 级良种实生容器苗;

  e) 植苗应符合 GB/T 15776 的相关技术规定。

  6. 2 培育潜在目标树

  6.2.1 潜在目标树选择

  在林分中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树木作为潜在目标树:

  a) 乡土阔叶树种或珍贵树种;

  b) 实生起源,长势良好,处于林分亚林层,高度超过主林层平均树高 2/3;

  c) 树干通直、无损伤,无病虫害。

  6.2.2 潜在目标树抚育

  对潜在目标树进行抚育,抚育应符合GB/T 15781的相关技术规定。

  6.3 收获性择伐

  通过多次施工后,当目标树的胸径达到目标胸径后,可开始实施收获性择伐。

  6.4 恒续林构建

  第1次收获性择伐的同时,开始新一代目标树经营。依据本文件第5章和第6章的技术要求,连续实施2代至多代目标树经营,以恒续林构建为经营方向。

  7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应符合LY/T 2007和LY/T 2008的相关技术规定。

  8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应符合GB/T 15781的相关技术规定。

  9 标准实施及评价

  9. 1 在实施本文件时,应结合实际经营条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方案准备应包括制定详细的经营实施方案,明确经营区域、技术要求和操作步骤。组织准备应包括确定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人力、物资、设备的合理配备。知识准备应包括对所有参与实施的人员进行充分的技术培训,特别是针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手段准备应包括配置所需的技术手段和安全防护措施。物质条件准备应确保必要设备的配备,包括标记工具、测量设备、采伐工具及集运设备等。

  9.2 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时,应明确杉木退化矮林近自然经营标准化培训的需求,具体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用本标准的培训要求。推动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林场等单位开展面向全省的杉木退化矮林近自然经营技术宣教咨询。在标准颁布实施后的 3 个月内,组织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完成标准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编制完成标准宣贯讲义。12 个月内,推动标准实施单位建立杉木退化矮林经营技术宣贯中心,以确保标准的有效推广和落实。

  9.3 本文件涉及的相关方包括国有林场管理人员、集体林地林主、林业工程师、技术员、专业组织或林业公司的经营操作人员及林农等。针对国有林场管理人员和集体林地林主,应重点宣贯杉木退化矮林近自然经营的意义及标准的主要内容,尤其是转变经营、目标树经营、可持续经营、档案管理等关键管理内容。对于林业工程师和技术员,宣贯的重点应放在经营方式、经营方案编制以及档案管理操作方法上。针对林业公司操作人员和林农,应重点宣贯转变经营、目标树经营、林下更新、培育潜在目标树和收获性择伐等具体操作技术,并结合施工规范和安全措施进行宣贯。

  9.4 本文件主要用于指导杉木退化矮林的近自然经营与管理,重点在于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中幼龄林抚育、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的政策,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森林质量。

  9.5 本文件实施后,应对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逐条核实标准内容的执行情况,并记录未执行部分的原因。为此,文件起草单位将结合标准宣贯,每年组织一次标准实施检查,同时评估标准实施所需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的验证记录,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并定期整理和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

  9.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行标准实施评价。

  9.7 在本文件实施 12 个月后,应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评价重点应放在标准实施的实际效果,主要从技术进步、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规范秩序、效率提高、成本节约、时间节省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时, 也要识别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未来的改进提供参考,以促进标准的持续完善。

  98B 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实施情况,并提出关于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或废止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9.9 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的相关示例见附录 C。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杉木退化矮林转变经营小班规划表

  杉木退化矮林转变经营小班规划表见表A.1。

  表A.1 杉木退化矮林转变经营小班规划表

  县(市、区): 乡镇(林场): 村(分场):

  经营方案编号: 林班/小班: 小班面积(hm2):

  签名: 日期:

  B

  G

  附 录 B

  (资料性)

  杉木退化矮林目标树经营小班规划表

  杉木退化矮林目标树经营小班规划表见表B.1。

  表 B.1 杉木退化矮林目标树经营小班规划表

  县(市区): 乡镇(林场): 村(分场):

  经营方案编号: 林班/小班: 小班面积(hm2):

  签名: 日期:

  C

  H

  附 录 C

  (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如表C.1所示。

  表 C.1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填表说明:为及时掌握标准实施情况,了解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标准复审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表格中对应方框打勾, 有需要文字说明的反馈意见可在相应位置进行文字描述,也可另附页。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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