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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830-2026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手术室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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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手术室   艾滋病   患者   管理   病毒感染
资源简介

  44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2830—2026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手术室管

  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operating rooms for HIV-infected persons and AIDS

  patients

  2026 - 02 - 13 发布 2026 - 05 - 13 实施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莉、林美珍、童志兰、何巧芳、庄曼丽、林碗娜、陈惠超、胡佳俊、李娅斐、张迎梅、陈汉利、潘旭枫、方素娟、黄婷、李文婕、龚小珍、王晶晶。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手术室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的手术室管理,包括患者、医务人员、物品、标本、终末消毒、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置等管理的工作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手术工作的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T 213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193 传染病消毒规范

  GB 27948 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27949 医疗器械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27950 手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27951 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

  GB 38144 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GB/T 42067 水溶性生物降解医用织物包装膜袋

  WS 293 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508 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

  WS/T 512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标准

  WS/T 855 手术部(室) 医院感染控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WS 293、WS/T 311、WS/T 367和WS/T 85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艾滋病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人免疫缺陷病毒

  导致艾滋病的病原体。

  [来源:WS 293—2019,2.1]

  3. 2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基于患者的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不包括汗液)、排泄物、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原因,针对医院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注: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穿戴手套、隔离衣、口罩、帽子、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注射,以及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等。

  [来源:WS/T 311—2023,3.4]

  3. 3

  高水平消毒 high level disinfection

  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以及能达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来源:WS/T 367—2012,3.17]

  3. 4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后,对其污染和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体进行的彻底消毒。

  [来源:GB 19193—2025,3.4]

  3. 5

  职业暴露 occupational exposure

  HIV 职业暴露是指卫生保健从业人员或人民警察或其他人员在职业工作中与 HIV 感染者的血液、组织或其他体液等接触而具有感染 HIV 的危险。

  4 患者管理

  4,1 筛查

  4.1.1 手术前,应对患者进行 HIV 筛查,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应符合 WS 293 的要求。

  4.1.2 HIV 检测阳性的患者,临床科室应在手术(电子)申请单上标明患者感染情况,宜在手术排台系统标明患者的感染警示。

  4.2 评估

  4.2.1 急诊手术或 HIV 检测结果尚未报告时,应评估患者感染 HIV 的可能性。感染 HIV 可能性较大的,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按“接触隔离”相关要求做好感染防控措施。

  4.2.2 评估手术的复杂程度和预计时间,评估职业暴露风险、应急备用药和防护用品储备情况。

  4. 3 安置

  患者宜安置在隔离手术间或邻近手术室出入口的手术间内,门口悬挂“接触隔离”标识,示例见附录A。

  4.3.1 无隔离手术间的医疗机构,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手术间:

  a) 手术间应邻近手术室出入口;

  b) 手术应安排在同类手术的最后位次,急诊手术除外。

  4.3.2 有隔离手术间的医疗机构,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手术间:

  a) 隔离手术间用于安排 HIV 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的手术;

  b) 隔离手术间宜设置在手术室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他普通手术间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c) 宜设置缓冲间,用于医务人员更换防护用品和消毒;

  d) 宜设置独立的污物通道转运医疗废物,避免与清洁物品和人员通道交叉。

  4,4 复苏

  4.4.1 手术结束,患者宜在原手术间复苏。

  4.4.2 转运前提前告知接收科室,按照 WS/T 311 要求做好标准预防及按“接触隔离”相关要求做好感染防控措施。

  4.5 转运

  4.5.1 转出科室医务人员应告知转运医务人员转运注意事项,提前告知接收科室做好感染防控措施。

  4.5.2 转运车应悬挂“接触隔离”标识,使用后按照 WS/T 367 要求进行清洁消毒。

  5 医务人员管理

  5.1 人员培训

  5.1.1 医务人员应接受 HIV 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考核。

  5.1.2 每年定期开展培训,内容涵盖预防 HIV 感染基础知识、患者管理、医务人员管理、物品管理(包括术后器械处理交接流程)、标本管理、清洁消毒、医疗废物管理、医用织物管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置等内容。

  5.1.3 感控人员定期监督,确保医务人员落实防护措施,并指导医务人员开展清洁消毒、标本转运及废弃物处理。

  5.2 人员防护

  5.2.1 医务人员应按照 WS/T 311 要求,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按“接触隔离”相关要求做好感染防控措施。

  5.2.2 开展手术之前,应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穿戴手套、隔离衣、口罩、帽子、防渗透鞋、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5.2.3 手部有破损,不宜参加此类手术,确需参加者应戴双层手套。

  5.2.4 手术时间延长或手套破损时,应按照 GBZ/T 213 要求更换手套。

  5.2.5 接触污染物品后,应及时更换手套,并按照 WS/T 313 要求进行洗手和/或手消毒。

  5.2.6 离开手术室前,应更换污染的防渗透隔离衣,防渗透隔离衣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5.2.7 接触患者标本前,应佩戴手套、口罩,必要时选用隔离衣。

  5.3 术间人数

  5.3.1 应按照 WS/T 855 要求在满足手术基本需要的情况下限制手术室人数,减少人员流动。

  5.3.2 不宜安排人员参观。

  6 物品管理

  6. 1 基本要求

  6.1.1 手术开始前,应备齐术中所需物品,减少进出手术间频次。

  6.1.2 非必要物品应移出术间,或使用一次性覆盖物保护。

  6.1.3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配备 HIV 暴露后预防 (PEP) 药物包。

  6. 2 一次性物品管理

  6.2.1 术中所需物品,宜选择一次性物品。

  6.2.2 一次性物品应按照 WS/T 367 要求,做到一人一用一丢弃。

  6.3 可复用物品管理

  6.3.1 听诊器、血压计袖带、喉镜等复用诊疗用品使用后,应按照 WS/T 367 要求进行消毒。

  6.3.2 患者的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按照 WS/T 367 要求,先去除肉眼可见的污染物,再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采取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6.3.3 应在使用间隙或使用后现场立即进行预处理,1 h 内不能进入洗消程序的器械,应做保湿预处理。

  6.3.4 复用手术器械和物品应放入防渗漏、防刺破的运送容器中,容器宜粘贴“ HIV 阳性”标识,示例见附录 B,密闭转运至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6,4 消毒产品

  配备的消毒产品应符合GB 27949、GB 27951、GB 27950、GB 27948等要求,并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使用。

  7 标本管理

  7. 1 包装转运

  7.1.1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标本渗漏或溢洒。

  7.1.2 宜采用双层标本袋盛装,放入转运箱,宜粘贴“ HIV 阳性”标识,密闭转运至检验科或病理科。

  7.1.3 标本袋外表面有污染时,应加套一层标本袋。

  7.1.4 标本转运箱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宜使用 75%乙醇擦拭消毒。

  7. 2 废弃标本

  7.2.1 废弃标本应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2.2 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按病理性废物收集处理。

  8 终末消毒

  8. 1 空气净化

  8.1.1 洁净手术间自净时间要求:Ⅰ级洁净手术间≥10min,Ⅱ、Ⅲ级洁净手术间≥20min,Ⅳ级洁净手术间≥30 min。

  8.1.2 非洁净手术间宜采用空气净化系统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使室内卫生指标达到 GB 15982 要求。

  8. 2 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8.2.1 先清洁,再消毒,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

  8.2.2 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处置原则如下:

  a) 对于少量(<10 mL)的溅污,可先清洁再消毒;

  b) 对于大量(≥10 mL)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消毒;

  c) 应按照 WS/T 367 的要求,对 HIV 污染的物品,需采用高水平消毒;

  d) 应按照 WS/T 512 的要求,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可选用2000 mg/L 含氯消毒剂消毒≥30min。

  8.2.3 高频次接触、难以清洁/消毒的环境表面,宜采用一次性屏障防护措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如塑料薄膜、铝箔等)实施一人一用一丢弃。

  8.2.4 应配备专用清洁消毒工具,使用后的布巾和地巾应按照 WS/T 367 要求进行处理。

  8.2.5 应采用“Z”字形擦拭方法由上至下、由里至外、由轻度污染区至重度污染区有序清洁消毒。

  8.2.6 精密仪器设备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应依据设备说明书,选用适宜的清洁剂与消毒剂;复用仪器及设备表面的化学消毒方法,示例见附录 C。

  8.2.7 进行清洁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8.2.8 手术结束后,应立即完成清洁消毒工作并记录,示例见附录 D。

  8. 3 医用织物管理

  8.3.1 一次性织物 宜使用一次性防渗透床罩、枕套、被套等。

  8.3.2 可复用织物 应按照 WS/T 508 的要求,一人一用一洗涤、消毒。处置原则如下:

  a) 宜在患者床边收集,收集时应减少抖动;

  b) 可使用符合 GB/T 42067 要求的专用水溶性包装袋收集,包装袋(箱)宜为橘红色;

  c) 包装袋的实际装载量不应超过容量的3/4,分层封扎,宜粘贴“ HIV 阳性”标识;

  d) 包装后的织物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封闭状态。

  8.3.3 专用收集袋有污染时,应使用 2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或加套一层收集袋。

  8.4 医疗废物管理

  8.4.1 损伤性废物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利器盒中,避免徒手分离和二次分拣,不应超过利器盒容量的 3/4,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及时密封,宜粘贴“ HIV 阳性”标识。

  8.4.2 感染性废物 手术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均应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置,放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中,有效分层封扎,宜粘贴“ HIV 阳性”标识。

  8.4.3 病理性废物 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应放在防渗漏容器中转运,交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8.4.4 及时清空 手术结束后,应及时清空手术间内所有医疗废物。

  8.5 感染性废液

  8.5.1 关节镜、膀胱镜、宫腔镜等术中产生冲洗液较多的手术,产生的废液宜使用医疗废液收集装置或预置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负压吸引软袋收集。

  8.5.2 医疗废液收集装置将废液消毒后,通过全封闭转运、无接触式排放,排入符合 GB 18466 要求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中,收集装置使用后应清洗消毒。

  8.5.3 一次性负压吸引软袋收集废液后,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理,不应采用剪裁、切割等方式破坏其完整性。

  8.5.4 如发生溢洒,量少时可直接用吸附材料,如纸巾、纱布垫等,先去除可见污染,再进行清洁消毒处理;量大时可使用吸附装置或设备进行清理,再进行环境及设备的清洁消毒处理。

  9 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置

  9. 1 职业暴露风险评估

  9.1.1 手术前应评估职业暴露风险和防护物品储备情况。

  9.1.2 暴露后宜综合评估暴露途径、暴露源病毒载量及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等情况。

  9.2 预防职业暴露

  9.2.1 预防血液/体液喷溅,方法如下:

  a) 手术前应评估血液/体液喷溅风险,并据此按照WS/T 311 要求选用个人防护用品;

  b) 手术室应按照 GB 38144 要求,配置眼部紧急冲洗装置,确保喷溅事件发生后可立即实施冲洗。

  9.2.2 预防锐器伤,方法如下:

  a) 应保持手术视野光线充足、无遮挡;

  b) 传递锐器时应采取无接触技术。保证锐器或针具在传递过程中能经过一个“过渡区域”安全传递;将锐器放置到过渡区域时要告知;过渡区域可以是一个治疗盘或手术区的指定区域;

  c) 保持手术台面整洁,手术器械摆放有序,锐器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d) 缝合术口时宜使用工具来代替手牵引或握持组织;

  e) 组装拆卸锐器时应借助工具,不应徒手操作;

  f) 实施骨科等具有高损伤暴露风险手术时,应戴双层手套或专用防护手套,佩戴防护眼罩;

  g) 应借助工具拾捡掉落的锐器;

  h) 回收、清洗锐利器械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锐器伤的发生。

  9.3 应急处置

  9.3.1 处理皮肤污染,方法如下:

  a) 如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

  b) 如污染面积较大,宜沐浴更衣,评估暴露风险并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下一台手术。

  9.3.2 处理眼部污染,方法如下:

  a) 优先使用洗眼器,洗眼之前应取下隐形眼镜,应按照 GB 38144 要求持续冲洗≥15min;

  b) 也可使用生理盐水冲洗。

  9.3.3 处理锐器伤,方法如下:

  a) 如有伤口,应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b) 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

  c) 伤口应使用 75%乙醇或 0.5%碘伏等进行消毒,必要时包扎伤口。

  9.3.4 应为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开具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抗-HBs)、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HIV 抗体(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抗-TP)检查单。

  9.3.5 发生职业暴露的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尽早(2h~4h 内)实施预防用药,不应超过 72h。所在医疗机构应按当地职业暴露处置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或转介手续。

  9.3.6 预防用药方案参见《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2024 版)》。

  9.4 上报流程

  9.4.1 应按所在医疗机构职业暴露管理流程逐级报告。

  9.4.2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填报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并按当地疾控部门要求完成网络直报,示例见附录 E。

  9.5 追踪监测

  9.5.1 发生 HIV 职业暴露后应 24h 内、4 周、8 周、12 周和 6 个月检测 HIV 抗体等项目。

  9.5.2 对服用预防用药的毒性进行监测和处理,观察和记录 HIV 感染的早期症状。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接触隔离标识

  图A.1给出了“接触隔离”标识的示例。

  图A.1 “接触隔离”标识示例图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HIV 阳性标识

  图B.1给出了“HIV阳性”标识的示例。

  图B.1 “HIV 阳性”标识示例图

  C

  C

  附 录 C

  (资料性)

  复用仪器设备及环境消毒方法

  表C.1给出了复用仪器设备及环境消毒方法。

  表C.1 复用仪器设备及环境消毒方法一览表

  D

  D

  附 录 D

  (资料性)

  清洁消毒工作记录表

  表D.1给出了清洁消毒工作记录表。

  表D.1 清洁消毒工作记录表

  E

  E

  附 录 E

  (资料性)

  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表E.1给出了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表E.1 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表 E.1 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续)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艾滋病丙型肝炎学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2021年版)[J].协和医学杂志,2022,13(2):203-226.

  [2]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艾滋病学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 (2024版)[J].协和医学杂志,2024,15(06):1261-1288.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卫医发〔2004〕 108 号 [A/OL]. (2004-04-06)[2025-09- 19].https://www.nhc.gov.cn/wjw/c100175/200406/709a41524d2a4c1fa2f7e4d9872e80da.shtml

  [4]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医疗机构手术室(部)建设与管理质量标准:第一版[Z].广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

  [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指南[EB/OL]. (2024-10-16)[2025-09-11].

  [6] 北京护理学会手术室专业委员会,孙育红.手术室锐器伤预防专家共识 [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21,27(17):2241-2247.

  [7] 北京护理学会手术室专业委员会,孙育红.手术室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方法专家共识 [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21,27(29):3921-3927.

  [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A/OL].2021-11-25发布[2021-12-01施行].

  [9]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规定 :国卫办疾控发〔2015〕38号[Z].2015.

  广东省地方标 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患者手术室管理规范

  DB44/T 2830—2026

  *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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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510220

  电话:020-8425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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