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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X 00/09
团 体 标 准
T/BPSPA 24-2025
食品召回效果评价指南
Food Recall Effect Evaluation
2025-12-28 发布 2026-01-15 实施
北京民营科技促进会 发布
T/BPSPA 24-2025
目 次
目 次 I
前 言 II
引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原则和总体要求 1
5 指标体系 2
6 指标评分 3
7 效果分值计算 6
8 效果等级 6
9 影响因素分析与改进 7
I
T/BPSPA 24-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北京民营科技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北京华夏产业经济研究院、北京民营科技促进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贠亚波、孙全胜、郭杨、王欢、郭石泉、孙倩、梁方华。
II
T/BPSPA 24-2025
引 言
食品召回是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手段。而食品召回效果评价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开展的食品召回效果进行系统性分析 , 以研判召回措施是否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过程 。为规范食品召回效果评价工作 ,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本指南。
III
T/ BPSPA 24— 2025
食品召回效果评价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召回效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和总体要求、指标体系、评分方法、效果分值计算 、效果等级评定以及影响因素分析与改进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召回活动开展的自我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安全食品 unsafe food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以及其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3.2
召回效果评价 recall effect evaluation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效果进行系统性分析, 以研判召回措施是否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过程。
4 原则和总体要求
4.1 原则
4.1.1 目的性
食品生产经营者评价其开展的召回活动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召回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为改进召回工作提供依据。
4.1.2 客观性
全面收集食品召回情况, 以具体的 、 实际的数据为基础客观评价召回的效果。
4.2 总体要求
4.2.1 履行义务
1
T/BPSPA 24-202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履行召回相关义务, 包括 :及时报告 、配合调查 、如实提供信息等, 不得有故意隐瞒生产经营情况 、 不配合监管机构调查 、 故意拖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
4.2.2 信息采集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召回信息采集管理制度, 明确信息采集的内容 、 方式 、 频率和责任人,确保及时 、 准确地采集 、 记录相关数据, 并建立档案, 以备查阅和审核。
4.2.3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满足召回对追溯的基本需求:
———确定召回影响的食品范围;
———主要销售渠道;
———销售区域分布。
5 指标体系
食品召回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风险研判度 、退回率比值、风险控制度三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 具体见表 1。
表 1 召回效果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参考值
二级指标
指标释义
二级指标参考值
召回批次覆盖度
召回批次是否全覆盖
根据召回原因研判风险, 确定不安全食品召回批次。
否决项
风险研判度
0.2
召回等级评定
根据不安全食品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进行准确分级
0.3
召回信息发布渠道合理性
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召回公告, 发布渠道和方式是否以尽可能通知到消费者为原则 。 包括在国家召回信息公示平台 、 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 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络交易主页面显著位置 、 向下级经经营商或会员制消费者发送召回信息
0.3
召回范围覆盖度
确定的食品召回范围与实际销售分布范围的吻合程度 。 重点关注召回范围未覆盖全部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0.2
风险监测及时性
监测不安全食品风险程度, 包括造成的伤害程度 、 投诉 、 咨询情况
0.2
退回率比值
0.2
消费者退回比率
消费者退回率比= 实际消费者退回率/ 理论消费者退回率 。 理论消费者退回率: 理论上能够实现的消费者配合召回的食品数量占已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总数量的百分比。
实际消费者退回率: 对已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采取了相应召回补救措施的数量占已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总数量的百分比。
1
2
T/ BPSPA 24— 2025
0.4
经营者退回比率
经营者: 流通环节中, 买卖生产者售出产品的相关经营者 。 如批发商 、 零售商等。
经营者退回率比= 实际经营者退回率/ 理论
经营者退回率。
理论经营者退回率: 理论上能够实现的经营者退回给生产者的食品数量占流通环节的食品数量的百分比。
实际经营者退回率: 经营者实际退回给生产者的消费品数量占流通环节的食品数量的百分比。
1
风险控制度
0.2
停止生产经营情况
召回批次食品未查清原因 、 整改完成前, 应停止生产经营。
0.2
原因分析精准度
召回主体应对造成食品不安全的原因进行分析 、 排查, 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0.4
后处置有效程度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主动召回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 、 无害化处理 、 销毁等处置措施。
0.4
6 指标评分
6.1 概述
在表 2~ 表8 中给出的评分值基础上, 可根据具体食品召回综合情况对分值运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进行修正, 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6.2 召回批次覆盖程度
6.2.1 召回批次全覆盖
经风险研判, 拟召回的食品未覆盖全部生产批次的, 直接判定召回效果等级为差 。拟召回的食品覆盖全部生产批次的, 开展召回效果评价。
6.3 风险研判度
6.3.1 召回等级评定
根据不安全食品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进行准确分级。准确分级的为 5 分,不准确分级的为0分。
6.3.2 召回信息发布渠道合理性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布召回信息的渠道和方式推测发布渠道合理性的程度, 由少到多在0~ 5之间给出分值 。能够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召回公告的为 5 分。
表 2 召回信息发布渠道合理性分值
发布渠道
分值
合理
5
基本不合理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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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0
6.3.3 召回范围覆盖度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销售情况推测覆盖消费者的程度, 由少到多在 0~ 5 之间给出分值。能够覆盖或直接通知到全部受召回影响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为 5 分。
表 3 召回范围覆盖程度分值
召回范围覆盖度
分值
[0.8 , 1]
[4 ,5]
[0.6 ,0.8)
[3 ,4)
[0.4 ,0.6)
[2 ,3)
[0.2 ,0.4)
[1 ,2)
[0 ,0.2)
[0 , 1)
6.3.4 风险监测及时性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监测安全风险, 向监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的情况, 由少到多在 0~ 5 之间给出分值 。 能够主动监测安全风险 、 及时报告风险监测结果的为 5 分。
表 4 风险监测及时性分值
报告及时性
分值
及时
5
基本及时
3
不及时
0
6.4 退回率比值
6.4.1 消费者退回率比值评分
理论消费者退回率的测算由少到多在 0~ 5 之间给出分值,可根据同类或类似食品历史召回情况等因素进行修正 。 消费者退回率比值按照表 2评分。
表 5 消费者退回率比值分值
消费者退回率比值
[0.8 , 1]
分值 [4 ,5]
[0.6 ,0.8)
[3 ,4)
[0.4 ,0.6)
[2 ,3)
4
T/ BPSPA 24— 2025
[0.2 ,0.4)
[1 ,2)
[0 ,0.2)
[0 , 1)
6.4.2 经营者退回率比值评分
理论经营者退回率测算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处在经营环节的食品总数量;
———能够接收到召回信息的经营者数量;
———不同层级的经营者的一般存量。
注 : 能够接收到召回信息的经营者可认为会全部退回 。 实际经营者退回率除以理论经营者退回率得 到 的 经 营 者 退 回 率 比 值 按 照 表 3评 分 。
表 6 经营者退回率比值分值
消费者退回率比值
分值
[0.8 , 1]
[4 ,5]
[0.6 ,0.8)
[3 ,4)
[0.4 ,0.6)
[2 ,3)
[0.2 ,0.4)
[1 ,2)
[0 ,0.2)
[0 , 1)
6.4 风险控制度
6.4.1 停止生产经营情况
生产经营者发现或者接到不安全食品信息时, 控制风险的程度 。 在未查清风险原因, 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前, 能够立即停止生产经营的为 5 分。
6.4.2 原因分析精准度
根据不安全食品情况, 及时查找问题原因, 精准查清原因的程度 。 由少到多在 0~ 5分之间给出分值。
原因查找精准, 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验证的为 5分。
表 7 原因分析精准程度分值
原因分析精准程度
分值
准确
基本准确
5
3
不准确
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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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后处置有效程度
根据所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有效消除了不安全食品隐患给出分值 。 由少到多在 0~ 5分之间给出分值。
不安全食品召回处置得当, 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为 5分。
表 8 后处置有效程度分值
后处置有效程度
分值
及时
5
基本及时
3
不及时
0
7 效果分值计算
根据表 1 , 按公式 ( 1 ) 计算召回效果分值。
E … … … …( 1)
式中:
E ----食品召回效果分值;
wi ----第i个一级指标的权重;
aij ----第i个一级指标下第j个二级指标的评分;
wij ----第i个一级指标下第j个二级指标的权重;
m ---- 一级指标的个数;
n ----第i个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的个数。
8 效果等级
8.1 概述
较为理想的召回效果通常会反映出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者已采取合理适当的步骤通知消费者和经营者,并已提供机会给消费者和经营者采取相应的行动;
———确信大部分消费者已收到召回信息, 并有机会就其应采取的行动做出知情决定;
———几乎不再有伤害或事故报告;
———实现了与食品类型和风险程度相适宜的退回率。
8.2 召回效果等级划分
根据召回效果分值, 按照表9 确定等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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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直接效果等级
召回效果分值
(分)
[0, 1)
[1,2)
[2,3)
[3,4)
[4,5]
等级
差
较差
一般
较好
好
9 影响因素分析与改进
当效果等级低于一般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召回效果评价结果,分析影响召回效果的因素 , 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落实改进措施, 完善召回管理制度, 提高召回工作水平, 以消除不安全食品的潜在风险。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