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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GA 30008-2025 电子级乙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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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乙炔   电子   CCGA   30008   2025
资源简介

  ICS 71.100.20 CCS G86

  CCGA

  中 国 工 业 气 体 工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CCGA 30008—2025

  电子级乙炔

  Electronic ethyne

  2025 – 04 - 25 发布 2025 - 05 - 25 实施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发 布

  T/CCGA 30008—202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5 检验规则 2

  6 试验方法 2

  7 标志、包装、储运及安全警示 4

  I

  T/CCGA 30008—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昆明鹏翼达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湖南蓝旗格气体有限公司、石家庄福利特气体有限公司、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市金阳气体有限公司、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日平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福豆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鹏、张树银、汪文超、蒋艳、肖力铭、曹晶晶、王国英、张启帆、徐昀、马建修、倪学仁、万建明、郭达平、王晓旭、仝国彪、高宗林、田海峰、范志强、陈利伟、郑兵、郭达彬、张星、杜文东、唐忠福、郑秋艳、李世杰。

  II

  T/CCGA 30008—2025

  电子级乙炔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级乙炔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储运及安全警示。

  本文件适用于碳化钙与水反应制取的粗乙炔,经净化、压缩、干燥、提纯后充装于充满多孔填料无溶剂乙炔气瓶内乙炔气体。该产品主要用作原子吸收、分析仪燃气、稀有金属、半导体电子等领域。

  本文件不适用于充满多孔填料有溶剂乙炔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3634.2 氢气 第2部分: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

  GB/T 5832.2 气体分析 微量水分的测定 第2部分:露点法

  GB 6819 溶解乙炔

  GB/T 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T 8979 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

  GB/T 11638 乙炔气瓶

  GB/T 13005 气瓶术语

  GB/T 13591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6804 气瓶警示标签

  GB/T 28726 气体分析 氦离子化气相色谱法

  GB/T 28727 气体分析 硫化物的测定 火焰光度气相色谱法

  GB/T 34525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 43306 气体分析 采样导则

  TSG 23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HG/T 5896 高纯空气

  T/CCGA 10005 溶解乙炔用溶剂安全使用技术要求

  T/CCGA 20006 气瓶安全使用技术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005、GB/T 1163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电子级乙炔气体,应使用多孔填料无溶剂乙炔气瓶。

  4.2 电子级乙炔气体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1

  T/CCGA 30008—2025

  表1 技术指标

  项 目

  指 标

  乙炔(C2H2)纯度(摩尔分数)/10-2 ≥

  99.99

  氢(H2)含量(摩尔分数)/10-6 ≤

  14

  氧(O2 )+氩(Ar2)含量(摩尔分数)/10-6 ≤

  10

  氮(N2)含量(摩尔分数)/10-6 ≤

  25

  甲烷(CH4)含量(摩尔分数)/10-6 ≤

  15

  二氧化碳(CO2)含量(摩尔分数)/10-6 ≤

  5

  一氧化碳(CO)含量(摩尔分数)/10-6 ≤

  5

  水份(H2O)含量(摩尔分数)/10-6 ≤

  3

  乙烷(C2H6)含量(摩尔分数)/10-6 ≤

  10

  乙烯(C2H4)含量(摩尔分数)/10-6 ≤

  10

  丙烷(C3H8)含量(摩尔分数)/10-6 ≤

  1

  硫化氢(H2S)含量(摩尔分数)/10-6 ≤

  1

  磷化氢(PH3)含量(摩尔分数)/10-6 ≤

  1

  5 检验规则

  5.1 电子级乙炔应逐瓶检验,按表 1 的要求进行验收,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表 1 的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5.2 电子级乙炔气体检验,应按 GB/T 43306 的要求取样。

  6 试验方法

  6.1 乙炔的纯度计算

  按式(1)计算:

  φ = 100 − (φ1 + φ2 + φ3 + φ4 + φ5 + φ6 + φ7 + φ8 + φ9 + φ10 + φ11 + φ12) × 10−4 ········· (1)

  式中:

  φ —— 乙炔的纯度(摩尔分数),10-2;

  φ 1 —— 氢含量(摩尔分数),10-6;

  φ2 —— 氧+氩含量(摩尔分数),10-6;

  φ3 —— 氮含量(摩尔分数),10-6;

  φ4 —— 甲烷含量(摩尔分数),10-6;

  φ5 —— 二氧化碳含量(摩尔分数),10-6;

  φ6 —— 一氧化碳含量(摩尔分数),10-6;

  φ7 —— 水份含量(摩尔分数),10-6;

  φ8 —— 乙烷含量(摩尔分数),10-6;

  φ9 —— 乙烯含量(摩尔分数),10-6;

  φ 10 —— 丙烷含量(摩尔分数),10-6;

  φ 11 —— 硫化氢含量(摩尔分数),10-6;

  φ 12 —— 磷化氢含量(摩尔分数),10-6。

  2

  T/CCGA 30008—2025

  6.2 氢、氧+氩、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

  应按GB/T 28726的规定进行。

  允许采用其他等效方法测定。当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GB/T 28726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6.3 甲烷、乙烷、乙烯、丙烷含量的测定

  6.4.1 方法提要

  在选定的工作条件下,样品通过色谱柱,使其中的各组分分离,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

  6.4.2 仪器要求

  应采用带有氢火焰检测器(FID)的气相色谱仪,甲烷的含量检测限不大于0.1× 10-6(摩尔分数)。

  6.4.3 参考色谱条件

  色谱柱:长约50 m,内径约0.53 mm的不锈钢柱,内装粒径约25 μm的三氧化二铝。

  高纯空气,符合HG/T 5896的指标。

  载气高纯氢气,符合GB/T 3634.2中高纯氢指标。

  载气高纯氮气,符合GB/T 8979中高纯氮指标。

  6.4.4 结果计算

  被测杂质Ci 摩尔分数含量应按(2)式计算:

  Ci = Ri × C0/R0 ······································································· (2)

  式中:

  C0 —— 标准气体的摩尔分数(μmol/mol);

  R0 —— 标准气体中组分的响应值(以峰面积计);

  Ri —— 样品气体中组分的响应值(以峰面积计)。

  6.4 水份含量的测定

  应按GB/T 5832.2规定的方法执行。

  允许采用其他等效的方法测定。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GB/T 5832.2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6.5 硫化氢、磷化氢含量的测定

  应按GB/T 28727的规定的方法执行。

  允许采用其他等效方法测定。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GB/T 28727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6.5.1 方法提要

  应采用对硫化物、磷化物具有选择性响应的火焰光度检测器(FPD),测定乙炔气中硫化氢和磷化氢杂质。

  6.5.2 仪器要求

  采用火焰光度检测器(FPD)的气相色谱仪,硫化氢、磷化氢的含量检测限不大于0.1× 10-6(摩尔分数)。

  6.5.3 参考色谱条件

  色谱柱:经钝化处理的色谱柱,防止硫化氢、磷化氢吸附。

  高纯空气,符合HG/T 5896的指标。

  载气高纯氢气,符合GB/T 3634.2中高纯氢指标。

  载气高纯氮气,符合GB/T 8979中高纯氮指标。

  6.5.4 结果计算

  3

  T/CCGA 30008—2025

  被测杂质Ci 摩尔分数含量应按(3)式计算:

  Ci

  式中:

  C0 —— 标准气体的摩尔分数(μmol/mol);

  R0 —— 标准气体中组分的响应值(以峰面积计);

  Ri —— 样品气体中组分的响应值(以峰面积计)。

  7 标志、包装、储运及安全警示

  7.1 标志

  7.1.1 电子级乙炔出厂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合格证内容符合 GB 6819 的相关规定。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

  ——生产日期或批号,充装质量(kg);

  ——产品技术指标,产品有效期;

  ——本文件编号,检验员号。

  7.1.2 包装容器上应标明“电子级乙炔”字样。并在瓶体醒目位置喷涂“无溶剂”字样。

  7.1.3 电子级乙炔的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190、TSG 23 的规定,气瓶颜色标志应符合 GB/T 7144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T 16804、GB 15258 规定的要求。

  7.2 包装、储运

  7.2.1 用于充装电子级乙炔的气瓶应符合 GB/T 11638、TSG 23、T/CCGA 20006 中的规定。

  7.2.2 电子级乙炔的充装应符合 GB/T 13591、TSG 23、T/CCGA 10005 的规定。每瓶乙炔气体的充装量(净含量)应符合 GB/T 11638 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7.2.3 返厂充装的气瓶,其余压不应低于 0.2 MPa。没有余压的气瓶、新瓶以及经气密性试验后的气瓶,充装前应对气瓶进行处理。

  7.2.4 电子级乙炔的储运应符合 TSG 23、GB/T 34525 等相关规定,运输时应直立运输。

  7.2.5 电子级乙炔产品有效期一般为 12 个月。

  7.2.6 电子级乙炔气瓶应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严禁曝晒,远离热源,禁止倒放。

  7.3 安全

  应按GB 6819中相关要求执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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