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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JSKB 034-2025 广东好小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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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区   广东   GDJSKB   034   2025
资源简介

  团 体 标 准

  T/GDJSKB 034—2025

  广东好小区标准

  Guangdong better neighborhood standard

  2025-10-20 发布 2025-12-20 实施

  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发布

  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

  省建标公告〔2025〕22号

  关于发布《广东好小区标准》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关于同意〈广东好住 房技术导则〉和〈广东好小区技术导则〉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 公告》(省建标立项函〔2024〕5号)的相关要求,由广东省注 册建筑师协会、华南理工大学联合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等单位 编制的团体标准《广东好小区标准》,经本协会组织审查,现批 准发布,编号为T/GDJSKB 034—2025。自2025年12月20日起 实施。

  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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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根据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关于同意〈广东好住 房技术导则>和〈广东好小区技术导则〉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 公告》(省建标立项函〔2024〕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深 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仔细分析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在广东省的适应性,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 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舒适宜居;4 安全韧性;5绿色低碳;6智慧便捷;7人文特色。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

  本标准由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由深圳市 注册建筑师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 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 华路设计大厦15楼1505室,邮政编码:518031)。

  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济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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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珠实地产有限公司

  小马快飞航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亚热带建筑与城市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长歆 杨仕超 张一莉 胡展鸿 姚 鹏 曾 攀 答恒诚 廖 凯 周 荃 万蕴杰 冯 春 何敏鹏 洪 超 赖奕堆 谢水双 张如涛 叶宇同 叶伟华 陈亮成 王贺飞 韦 昭 卢方媛 卢一清 邓斯凡 邓四化 冯丕伦 吕超霞 吴光文 何申海 张成绪 谢 聪 杨宪通 董丁豪 董 哲 潘勇特 徐应生 滕 扬 逢 辉 王 鹏 武利英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陈 雄 江 刚 蔡云楠 徐金荣 李 志 刘 丹 李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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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 语 2

  3 舒适宜居 4

  3.1 配套完善 4

  3.2 全龄友好 5

  3.3 环境舒适 6

  3.4 交通便捷 7

  4 安 全 韧 性 9

  4.1 空间安全 9

  4.2 设施韧性 10

  4.3 管理韧性 11

  5 绿 色 低 碳 14

  5.1 低碳环境 14

  5.2 绿色出行 15

  5.3 垃圾管理 16

  6 智 慧 便 捷 18

  6.1 智慧设施 18

  6.2 智慧应用 19

  7 人 文 特 色 22

  7.1 风貌优美 22

  7.2 邻里和睦 23

  7.3 文化繁荣 23

  标准用词说明 25

  引用标准名录 26

  附 :条 文 说 明 27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Livable Environment 4

  3.1 Public Facilities 4

  3.2 All-Ages Friendly 5

  3.3 Comfortable Environment 6

  3.4 Convenient Transportation 7

  4 Safety and Resilience 9

  4.1 Spatial Safety 9

  4.2 Facility Resilience 10

  4.3 Management Resilience 11

  5 Green and Carbon Reduction 14

  5.1 Low-Carbon Environment 14

  5.2 Green Transportation 15

  5.3 Waste Management 16

  6 Intelligent Convenience 18

  6.1 Smart Facilities 18

  6.2 Intelligent Applications 19

  7 Humanistic Features 22

  7.1 Scenic Beauty 22

  7.2 Neighborly Harmony 23

  7.3 Culture Vitality 2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2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6

  Addit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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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 则

  1.0.1 以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创造高品质生活空间, 全面提升小区品质,构建新时代好小区建设标准体系,推动广东 省住房与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城镇小区的规划、设计、建造和管 理工作。

  1.0.3 广东省好小区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广东省的气 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进行高质量建设。

  1.0.4 广东省好小区的设计、建造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小 区 neighborhood

  支路及以上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 建筑与配套设施组合形成的基本居住单元。

  2.0.2 好小区 better neighborhood

  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环境与设施舒适宜居、安全韧性、绿 色低碳、智慧便捷,具有人文特色且管理有序、服务高效的高品 质小区。

  2.0.3 全龄友好 all-ages friendly

  在小区规划建设中,通过空间布局优化与跨代际资源整合, 满足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人等全年龄段居民及特殊人群需求, 促进代际融合的包容性发展理念。

  2.0.4 慢行系统 non-motorized transport system

  以步行、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及低速交通方式为核心的交通体 系,既包括自行车等非机动交通工具与停车设施、人行道、非机 动车道、信号标识,也包括与轨道、公交等相衔接的换乘设施及 配套管理服务。

  2.0.5 安全韧性 safety and resilience

  在面对自然灾害、社会冲突、技术故障、环境污染等各类突 发事件时,能够保持正常运转并尽快恢复的能力。

  2.0.6 管理韧性 management resilience

  小区组织或单位在面对各种风险和变故时,自我应对和调适 的能力。

  2.0.7 绿色出行 green transportation

  居民使用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自行车和步行等低碳

  2

  排放的出行方式。

  2.0.8 低空经济基础设施 low-altitude economy infrastructure

  支撑低空飞行活动及低空经济相关产业发展的物理基础设施

  和信息基础设施,以无人驾驶航空基础设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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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舒 适 宜 居

  3.1 配套完善

  3.1.1 小区的配套设施应遵循配套建设、使用便捷、统筹开放、 兼顾发展的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标准》GB 50180 的要求。

  3.1.2 小区应设有适宜的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 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充足的公共活动场地,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 基本服务。

  3.1.3 小区应设有完善的便民公共服务设施,并应符合下列 规 定 :

  1 应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及物业服务配套用房,应配置接待、 办公、会议、档案等物业服务用房;宜配置门卫、物业服务人员 值班室、休息室等物业服务配套用房;

  2 公共空间场地宜设有休息座椅、垃圾箱、信息栏等服务 设施,活动场地宜设置避雨、遮阳设施;

  3 公共空间场地100m 范围内宜设有公共卫生间,并应设 有洗手盆和无障碍厕位。

  3.1.4 小区应具有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并应符合下列 要 求 :

  1 应配有给水排水、供电、道路、燃气、通信等设施、慢 行系统、停车及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

  2 应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站、垃圾分类收集点等设施, 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3.1.5 小区公共活动场地应设有居民户外休闲、健身等活动场 地,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居民体育健身场地及设施,不同功能的健身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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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少于3项;有条件宜设置专用健身步道或慢跑道,其长度及 宽度根据小区规模、楼栋布局合理规划;

  2 宜合理设置小区广场、公共绿地、公共交往会客厅等空 间,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3.1.6 小区内宜设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有超市、便民商店等即时性生活服务设施;

  2 宜设置快递收发点、物流配送场地等便民设施;

  3 宜设有公共食堂、室内文体活动场馆、医疗和心理服务 设施等。

  3.1.7 小区宜结合出入口设置疏散、应急广场,满足平急转换 弹性空间使用需求。

  3.2 全 龄 友 好

  3.2.1 小区应满足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人等不同年龄群体及 特殊人群的差异化活动需求,应设置适合儿童游乐、青少年运 动、老年人休憩的室外活动场地和室内活动空间,对设施进行适 幼、适老设计与安装。

  3.2.2 小区应根据地区特点、人群诉求、服务半径等设置活动 场地及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活动场地应结合小区集中绿地或宅旁绿地设置,场 地应平整开阔,视线通透,场地内无危险障碍物;

  2 场地应具备良好的日照、通风、采光和卫生条件,场地 与设施应满足安全、卫生的要求;

  3 应配备健身器材及儿童游乐设施;如有条件,宜为不同 年龄组别的儿童提供相应的设施,各类设施应标注适用年龄、使 用说明等信息,做好儿童安全防范措施;

  4 活动场地周边宜配有座椅和轮椅停放处,考虑夏季遮阳 措施,儿童活动区周边宜设置物理隔离;

  5 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在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配 备一键呼救装置,并将信号同步至物业管理部门及紧急联系人;

  5

  6 应统筹考虑植物配置、标识系统和灯光照明等内容。

  3.2.3 小区无障碍设施应与外部城市无障碍系统相衔接,人行 归家路径、室外活动场地、公共空间、建筑室内外连接处均应满 足无障碍通行和使用需求,并应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 用规范》GB 55019、《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及《广东省无 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3.2.4 应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基础保障类服务设施,并保证 设施空间的整体性、实用性;宜根据小区规模及人口特点设置养 老托育服务场地,提供就餐助餐服务;宜设置儿童托管、青少年 活动交流等空间。

  3.2.5 新建小区可建设多功能复合的全龄社区活动中心,提供 一站式服务。既有小区可结合改造与自主更新、完整社区建设等 工作,利用建筑架空层等场所设置嵌入式服务设施。

  3.3 环 境 舒 适

  3.3.1 小区规划布局应结合广东省气候特点,综合考虑采光、 通风、卫生、防灾、减噪等要求。

  3.3.2 建筑布局应综合考虑风速和风向的影响,以便于自然通 风,避免形成风道效应。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 场地内居民活动区不宜出现漩涡或无风区。台风多发地区建筑布 局应能有效分散台风风力,减少风灾风险。

  3.3.3 小区应进行声功能规划及管理,小区环境噪声应小于现 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 准值,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小区规划阶段,应合理控制噪声源,可能产生高噪声 的设备或区域应远离小区;

  2 应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和技术;

  3 宜通过设置声屏障、绿化带等障碍物,降低噪声传播 强 度 ;

  4 小区内部宜结合园林设计避免形成过于笔直的道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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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多种措施保障居住环境安静宜居。

  3.3.4 小区内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的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小区 宜设置环境监测设施,实时监测并公布温、湿度及二氧化碳、 PM2.5、臭氧等污染物浓度,并及时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3.3.5 小区夜间照明应充足,需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16相关规定。小区内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和照明控制 系统,并需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相关要求。照明设施不应产生眩光,在住宅建筑周边,应 严格控制照明方向和强度,避免光线直射入户。

  3.3.6 小区宜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宜实施立体绿化,应 优先选择耐高温、蒸腾作用强的乡土树种。

  3.3.7 小区绿化景观应结合广东省气候特点,满足遮阴、通风、 降温、降噪等功能需求,综合考虑植物层次、色彩搭配,营造视 觉和谐、气味适宜、触感友好、心理舒适的绿化景观。

  3.3.8 小区宜设置遮雨、遮阳设施,连接相互独立的建筑物及 社区出入口、小区内广场、游园、建筑小品等公共空间。

  3.3.9 小区宜设置宠物厕所和宠物活动区域。

  3.3.10 室外吸烟区应集中设置,并远离公共活动场所。

  3.4 交 通 便 捷

  3.4.1 小区出入口应根据小区规模、居民出行需求及周边市政 道路状况合理设置;车行出入口与市政道路衔接顺畅,并充分考 虑早晚高峰车辆进出所需的安全缓冲距离;小区机动车停车场所 应设置无障碍车位,宜设置适量访客车位。

  3.4.2 小区内应实现人车分流,并设置连续、安全的慢行系统。 应合理规划道路断面,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与步行道,机 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不得穿越室外活动场地。

  3.4.3 小区路网连通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道路组织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系统连通顺畅,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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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护车、消防车等应急救援车、搬家货运车能通达到每个住宅单 元周边;

  2 路网应连接广场、活动设施、架空层及住宅单元等各功 能区域,保障通行便捷;

  3 步行系统应连续、安全,符合无障碍要求,连接配套设 施、公共活动空间与住宅单元,与城市慢行系统相衔接。

  3.4.4 小区内部竖向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内部各区域应互联互通,竖向衔接顺畅;

  2 道路、广场等标高应合理设计,避免高差过大,保证步 行舒适与车行通畅。

  3.4.5 小区路网标志标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出入口、交叉口、弯道等关键位置应设置交通指示 牌、警示标志;

  2 车道线、停车线、人行横道线等标线应采用反光材料, 保障交通安全与秩序。

  3.4.6 小区道路与草地、灌木等非硬质铺装的衔接过渡,应采 用合理的过渡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道路两侧宜设置路缘石与绿化种植区域分隔;

  2 绿化种植与道路衔接区域宜种植草皮及地被植物,宜采 用生态植草沟等形式。

  3.4.7 小区道路路面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面应具有良好的平整度;

  2 路面应具备足够的抗滑性能,选用抗滑性能好的路面 材料;

  3 应合理设计路面排水系统、设置排水坡度,避免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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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安 全 韧 性

  4.1 空 间 安 全

  4.1.1 小区应科学选址,不应在危险地段进行建设。用地内有 软土、岩溶发育等应采取措施保障安全;用地内应无危险化学 品、易燃易爆危险源;周边地段有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 险源时,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规定。

  4.1.2 选址土壤存在污染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 理,并应达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场地内土壤氡浓度应 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的规定。 场地周边应无电磁辐射危害。

  4.1.3 小区竖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要求。建 筑基地地面高程应高于相邻道路,并采取有效的防淹防倒灌 措 施 。

  4.1.4 小区主入口、活动广场等人员活动区域与车行道路应有 隔离防护措施,应远离楼体;临近楼体的活动区域应有防范高空 抛物和高空坠物的安全措施。

  4.1.5 小区内各类水体应满足卫生安全要求。景观水池、游泳 池等开放水体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24 小时智能监控。临湖、临河小区附近的水域宜设置24小时智能 监 控 。

  4.1.6 小区地下构筑物在地面的各种检修口应远离小区主要出 入口、主要活动场所,位置应考虑后期维护条件,检修时应做好 临时防护及隔离措施。

  4.1.7 小区不宜成片种植释放浓郁气味的乔、灌木,不宜种植 落叶及果实坠落带来危险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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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设 施 韧 性

  4.2.1 小区地面及作为公共活动区域屋面的采光天窗、天井等 临空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突出地面及屋面的设备应有隔离保 护措施。

  4.2.2 小区应采取措施预防暴雨、强风、台风,建筑物外部的 构筑物、乔木等应有加固措施,并加强宣传管理。

  4.2.3 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统一规划,不应影响 室外消防设施、救援通道的正常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气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置消火栓或消防软管卷盘 等灭火措施,宜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 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

  3 场所全域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宜装设火灾图像监控 系统;

  4 住宅门厅、电梯等部位宜设置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的 措施。

  4.2.4 小区供电应安全可靠,有条件的小区宜配合区域电网设 置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小区室外景观构筑物应有防雷接地装 置;室外公共活动区域宜预留防水型插座;小区室外灯具及景观 水系的水泵等应有防漏电措施。

  4.2.5 小区内消防设施应设置明确标识,并保持清晰可见。住 宅及公共配套的户内燃气用气场所应根据不同的要求设置燃气报 警控制系统。

  4.2.6 小区应结合活动区域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设施, 配置急救电话或应急监控、呼救等智慧系统;宜预留低空飞行急 救条件。

  4.2.7 地下室应进行防涝设计,应满足50年重现期标准,宜提 高至100年标准。通向地面的各种洞口应采取防止地面水倒灌的 措施,并设置排水设施。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应采取有效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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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淹、防涝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道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15m 的反坡。

  2 应设置与车库坡道同宽的截水沟。第一道截水沟应位于 敞开段入口处,第二道截水沟应位于坡道敞开段较低处1m, 第 三道截水沟应位于坡道尽端。

  3 坡道出入口宜设置不小于1.2m 高的防淹挡板,车库坡 道敞开段围墙应采用不低于防淹挡板高度且具备防淹功能的挡 墙,且其高度应不低于淹没水位以上0.5m。

  4 坡道内宜设置防淹闸门。

  4.2.8 小区室外排水管网应根据广东省及所在地气候及水文数 据,适当提高设计重现期,并采用与之匹配的管路接入市政雨水 管网,防止内涝。小区排水宜采用地下管网与地面汇流结合方 式,减少对管网的依赖。

  4.2.9 小区硬化地面占室外地面的比例不宜大于40%。小区宜 设置海绵城市调蓄设施,并考虑雨水收集利用。

  4.3 管 理 韧 性

  4.3.1 物业管理应制定完善的管理方案和制度,并应符合下列 要 求 :

  1 应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 档案管理等制度;

  2 应每年征询住户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并优化服务内容,提 高物业服务满意率;

  3 应制定防宠物伤害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宠物管理。

  4.3.2 物业管理应采取措施保障小区公共安全,并应符合下列 要 求 :

  1 应根据房屋类别,组织有资质的机构,针对使用满二十 年的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排查,排除安全隐患;

  2 应对消防通道、消防设备、重要的监控设备及安全防护 的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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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对其服务范围内的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停放充电 场所的固定充电设施及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统 一管理,保证其完好有效;

  4 应定期选择合适时段对小区内蚊、虫、鼠、蚁采取适当 方式进行消杀,并提前告知业主。

  4.3.3 物业管理应具备下列监测预警系统:

  1 应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智能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 对小区出入口和公共区域实施全天候实时监控和智能管理。利用 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技术,提高安防效率和精准度;

  2 应对小区下沉庭院、车库入口、消防泵房、生活泵房、 采光天井及其他重要部位所设集水坑设置水位报警系统,并接入 小区智能平台预警系统;

  3 宜针对小区的电梯、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实施智能化 远程监控、故障预警和诊断。

  4.3.4 物业管理应满足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救援需求,并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宜根据不同类型灾害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操作性 强的应急预案,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流程和资源调 配方式,统筹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临时性应急防灾与应急避 难场所;

  2 应建立小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抢 险救援工具等物资;

  3 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宜接入社区应急中心,实现服务单元 与区域应急指挥中枢的信息共享。

  4.3.5 物业管理应构建完善的便民服务与适宜的经营模式,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建立小区便民服务快速响应机制,推行线上服务,实 现家政服务、维修保养、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一键预约、线下体 验、上门服务等内容;

  2 应配置零售购物、文化教育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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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品质服务功能,明确小区商业服务供应商引入标准,引入优质 生活服务供应商,建立遴选培育机制;

  3 可合理配置经营用房,用于保障全生命周期物业运营资 金平衡;既有小区可灵活利用空间资源拓展公共服务经营,提出 物业服务降本增效方案。

  4.3.6 有低空飞行路线要求的小区,物业管理应合理规划飞行 路线并制定管理规定,保护住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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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绿 色 低 碳

  5.1 低 碳 环 境

  5.1.1 小区应采取合理的碳排放措施,制定减排计划,降低整 体碳排放水平。

  5.1.2 小区的规划建设与更新改造应体现绿色设计的理念,建 设高质量、人性化的空间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小区总体布局应以功能合理为前提,体现气候适应性;

  2 绿色技术宜与空间一体化设计,深度整合;

  3 小区的居住建筑及其他配套建筑中宜体现多元化的绿色 设计手段。

  5.1.3 小区应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在小区居住、配套建筑中积 极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建筑宜达到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中的二星级绿色建筑;

  2 新建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的比例不应低于40%,不宜低 于70%。

  5.1.4 小区应引入绿色物业管理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具备降碳减排的统计能力,制定合理的降碳减排目标 和绿色低碳运维措施;

  2 在小区文化建设中宣传推广低碳文化,开展行为引导;

  3 推行物业低碳服务,在小区的公共、商业空间和活动设 施的维护、运营服务中,宜采用低碳措施和绿色减排产品。

  5.1.5 小区应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水资源利用系统, 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景观灌溉中采用节水技术;

  2 结合景观水体建设雨水收集、利用、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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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小区各项用水中充分利用非传统水源。

  5.1.6 小区宜根据自身条件,利用光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 生能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小区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宜达到5%;

  2 公交站、自行车棚、停车场棚宜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宜 采用太阳能路灯、风光互补路灯等节能照明设备;

  3 可根据自身条件,建设小区智能微电网系统,提高可再 生能源的使用效率。

  5.1.7 小区的园林景观宜采用适应气候环境的植物,减少养护 成本,增加固碳能力,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高固碳能力的岭南本土植物,植物造景避免形成 潮湿阴暗、通风不佳及蚊虫滋生的角落;

  2 景观构筑物宜采用可循环、耐久型的本地建材,注重防 潮、防霉和耐候性设计;

  3 园林景观铺地等可采用低蕴能材料,改善热舒适度,缓 解热岛效应。

  5.1.8 小区可采用集中式智能化能效分析系统,同步建立碳排 放信息管理系统及可视化的碳排放、碳足迹和能耗数据采集监测 体 系 。

  5.1.9 小区的道路、景观等公共区域的照明应设置节能控制系 统,合理减少照明用电消耗。

  5.2 绿 色 出 行

  5.2.1 小区周边应具备完善、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和配套服务 设施,500m内公交站点覆盖率应达到100%,或配备联系公共交 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轨道交通站点800m 覆盖率宜达到70%, 并设置人性化的服务设施。

  5.2.2 小区内应合理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满足配建指标要求,高密度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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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控制停车位数量上限,同时补充配置公共交通资源;

  2 宜采用地下停车或立体停车;

  3 应设置集中电动汽车充电场所,并100%预留充电设施安 装条件;有条件时,小区宜采用支持有序充电功能充电桩或双向 智能充电桩;

  4 应适量配置访客车位和出租车、网约车临时停车位。

  5.2.3 小区应形成连续、安全、通达、便捷的自行车交通系统,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自行车道应连续,障碍物不得影响车道宽度;

  2 自行车道应具备道路配套设施;

  3 应在小区内结合居住单元(楼栋)就近配置专门的自行 车停放区,并引导规范停车;

  4 宜在小区主要出入口附近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并规范 停车。

  5.2.4 小区宜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社区智慧交通服务系统,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部署或预留智慧交通出行引导系统的相关设施及条件;

  2 宜部署或预留 MaaS (出行即服务)相关基础设施及服务 条件;

  3 宜部署或预留车路协同设施,适应自动驾驶技术发展, 并设置无障碍标识导引。

  5.2.5 小区宜构建绿色出行主导型交通体系,绿色出行率宜达 到70%,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宜达到80%。

  5.3 垃 圾 管 理

  5.3.1 小区应实行垃圾精细化分类投放收集机制,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 生活垃圾应最少按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及 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分类收集,并配备废旧织物回收设施;

  2 生活垃圾收集、存储及处理应实行密闭化管理。

  16

  5.3.2 小区应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点位置,建设生活垃圾收 集站。宜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投放收集点,设置位置应方便 及时外运清理。

  5.3.3 小区内垃圾处理设施、分类投放及收集点应采取必要措 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小区环境的干扰。

  5.3.4 小区内宜设置新型分类收集设施,并宜减少地面以上垃 圾处理设施的构造建设。

  5.3.5 小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及收集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应急冲洗点,宜配备高压水枪、洗手点及烘干 设 施 ;

  2 宜设置无障碍坡道及儿童投递口,投递口下沿高度宜 为600mm。

  5.3.6 提倡“无废城市”建设,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宜定点设置 广告栏,普及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有关知识,并宜定期公布小 区内人均实际垃圾产量的有关数值。

  5.3.7 小区内宜在春节等传统节日后设置年花、年橘等植株的 回收投放位置,由专业公司上门回收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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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智 慧 便 捷

  6.1 智 慧 设 施

  6.1.1 在智慧小区的规划和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系统兼容性 与扩展性,确保系统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并预留数据接口,支持 与城市级平台数据互通。

  6.1.2 小区智慧系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 法》要求,数据收集需经业主同意,存储期限不超过1年,且 应采用加密传输(如 SSL 协议),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测,每半 年不少于1次。

  6.1.3 小区应设置适配语音、数据、影像等多模态通信需求的 信息基础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光纤到户的设计方式,满足光纤网络全覆盖;

  2 有无线网络需求的公共场所应满足无线网络全覆盖;

  3 公共移动通信信号应全覆盖,范围应包括小区户内空间、 公共空间以及电梯轿厢。

  6.1.4 小区应设置智能快递存取柜、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站;宜 配置便民自助洗车设施、自动售货机、自助纯净水供应设备等智 能便民设施。

  6.1.5 小区应设置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方面相关的设施,并应 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小区门禁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 统等;

  2 应设置完善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6.1.6 小区停车场充电区域应设置安全管理系统,并应符合下 列要求:

  1 地下车库内电动汽车充电区域应设置温度异常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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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设置充电监控管理系统。

  6.1.7 小区应在必要的位置设置智慧电子公告栏,具备发布重 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功能,并提供应急指引。

  6.1.8 小区应设置电子巡查系统,范围应延伸至住宅首层的公 共走廊等空间。

  6.1.9 小区宜设置智能环境监测系统,在主要出入口设置电子 显示屏,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环境噪声等环境指标。

  6.1.10 小区宜设置低空无人机应急救援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或 低空经济基础设施。

  6.1.11 小区宜设置智能健身设施,并宜满足下列要求:

  1 宜具备运动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功能;

  2 宜支持人机智能交互。

  6.1.12 小区宜结合建筑规划条件预留机器人专用服务流线,可 由机器人提供快递传送、安防巡逻和设备巡检等服务。

  6.2 智 慧 应 用

  6.2.1 小区应建设智慧安防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公共区域部署高清监控摄像头,小区出入口24小时 实时监控,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2 应设置智能门禁系统,及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门禁系统;

  3 应设置智能预警系统,具备应急预警信息联动推送提示 功能与异常报警功能;

  4 宜设置高空坠物监控设施;

  5 宜具备识别各类杂物及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功能。

  6.2.2 小区应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实现物业服务、便民服务、家政服务等功能集成;

  2 应具备可视化及远程控制功能;

  3 宜具备自检、预警功能;

  4 宜具备老人智能手环信息接入功能。

  6.2.3 小区应建立定期维护制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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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定期检查、维修智能系统和智能设备;

  2 应及时更新系统软件和设备固件,保障其性能和安全性。

  6.2.4 小区宜设置智能停车系统,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增设智能引导停车;

  2 可设置空闲车位智慧出租系统;

  3 可制定合理的停车收益分配机制与安全管理规范,保障 用户信息安全与交易安全。

  6.2.5 小区宜设置智慧照明系统,根据环境光照自动调节亮度。

  6.2.6 小区宜设置智能机器人服务系统,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提供智能巡逻、智能配送、智能清洁等基础服务;

  2 宜支持多机协同调度。

  6.2.7 小区宜提供智慧健康服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健康监测设备,具备线上数据查询和健康管理功 能,可对接政务及社会化服务平台,构建居民健康档案;

  2 可定期邀请专业医生为居民提供线上或线下的健康咨询、 讲座和体检服务,搭建小区智慧病房。

  6.2.8 小区共享空间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实现网络全覆盖;

  2 宜设置标准化接口,兼容主流电子设备;

  3 宜支持手机APP 预约使用。

  6.2.9 小区宜设置智能能耗监测系统,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分户、分项能耗监测装置;

  2 宜具备异常能耗预警功能;

  3 宜支持数据可视化分析。

  6.2.10 小区宜设置智能喷灌系统,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土壤湿度传感器、气象站及自动喷灌等设备;

  2 宜支持分区控制、远程控制功能。

  6.2.11 小区宜设置水质监测系统,对公共区域内生活饮用水、 泳池等水质参数进行监测,并具有异常报警功能。

  6.2.12 小区可设置智慧零售终端,设置无人便利店,提供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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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 务 。

  6.2.13 小区公共服务可包含下列内容:

  1 可建设小区智慧教育服务平台,整合线上教育资源;

  2 可建设智慧社交平台,设置邻里互助板块,进行通知发 布及意见收集;

  3 可建设宠物医院远程问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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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人 文 特 色

  7.1 风 貌 优 美

  7.1.1 小区建筑体量、尺度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体现地域特 色,满足城市设计相关要求。

  7.1.2 建筑色彩应遵循所在城市色彩规划,综合考虑城市传统 建筑色彩、自然环境特征、民众心理接受程度等。

  7.1.3 小区建筑立面风格应整体协调有序,注重天际线形象与 第五立面的风貌管控,确保与城市风貌协调,晾晒区域不宜朝向 城市公共界面。

  7.1.4 小区环境景观宜兼顾整体性与特色性,既注重景观空间 的整体性、综合性、系统性和连贯性,也注重景观的特色化和差 异化设计,提升小区识别性。

  7.1.5 小区围墙应结合环境景观进行设计,沿街宜采用通透式 围墙,有条件宜采用垂直绿化。

  7.1.6 植物应合理搭配,满足遮阴、美化、隔离等多种功能,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形式,植物搭配错落有致、疏 密变化、层次丰富,因地制宜地创造丰富自然的生态人文景观;

  2 应优先选用岭南本土植物或适应广东气候特点的植物;

  3 应避免选用异味、致敏植物;

  4 应避免植物对低层住户的采光、视野造成影响;

  5 宜选择形态优美,具有花化、彩化、香化等丰富的景观 特色的植物,加强住区植物色彩搭配,营造与城市色彩主基调相 匹配、有季节特色的小区景观;

  6 落果类植物不宜临近硬质铺装路面及广场,可布置在绿 地内部,并设置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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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7 变配电房、垃圾分类投放及收集点等室外设备设施应美 观简洁,宜结合环境景观设计,用灌木或乔木加以遮蔽。

  7.2 邻 里 和 睦

  7.2.1 应组织居民制定文明公约,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倡导邻里和谐、诚信友善、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爱 护公物、遵纪守法等文明风范;

  2 应结合小区宣传栏、公示板等展示公约内容,加强小区 居民认同感。

  7.2.2 如实行小区居民自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建立有效可行的居民自治 机 制 ;

  2 应配置小区议事会、小区客厅等居民自治空间载体,明 确面积、位置、功能配置、人员配置、空间权属、运营主体等 内 容 ;

  3 宜创新小区参事议事模式,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 化居民意见反馈机制。

  7.2.3 应设立驻小区居民调解工作室,建立调解机制。

  7.2.4 宜组建小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挥不同年龄、背景的小 区居民特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2.5 宜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小区贡献、声望等积分体系,制 定积分获取及使用规则,明确以积分换服务等鼓励机制,对遵守 规定、积极参与事务的小区居民予以表彰或奖励。

  7.3 文 化 繁 荣

  7.3.1 小区应倡导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注重延续城市文脉, 展现广东地域特色,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明确小区特色文化主题;

  2 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建筑设计、文化标识设计等宜体现 岭南地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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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小区道路、活动场地宜设置体现历史人文特色的导向标 识、景观小品等设施;

  4 宜设置平日、一般节日、重大节日等多种模式的景观照 明,营造适宜的节庆氛围。

  7.3.2 宜定期组织开展邻里节庆系列活动,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明确活动组织主体、资金来源、组织频次等内容,并 设置传统节庆、艺术交流等文化活动场所;

  2 定期开展广东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辅导、培训、 讲座等活动,丰富邻里文化氛围。

  7.3.3 宜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的邻里社群,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小区社群文化活动场所,明确位置、面积,且面 向所有小区居民开放;

  2 宜引导居民组建多元化的社群组织,并积极发起、参与 社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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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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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名录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

  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180

  4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5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 55015

  6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 55016

  7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 55019

  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0325

  9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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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 体 标 准

  广东好小区标准

  T/GDJSKB 034—2025

  条 文 说 明

  目 次

  1 总 则 29

  2 术 语 30

  3 舒 适 宜 居 31

  3.1 配套完善 31

  3.2 全龄友好 32

  3.3 环境舒适 34

  3.4 交通便捷 37

  4 安 全 韧 性 39

  4.1 空间安全 39

  4.2 设施韧性 40

  4.3 管理韧性 42

  5 绿 色 低 碳 46

  5.1 低碳环境 46

  5.2 绿色出行 50

  5.3 垃圾管理 51

  6 智 慧 便 捷 54

  6.1 智慧设施 54

  6.2 智慧应用 56

  7 人 文 特 色 59

  7.1 风貌优美 59

  7.2 邻里和睦 59

  7.3 文化繁荣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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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 则

  1.0.2 既有小区改扩建可结合实际选择性参考本标准实施。

  1.0.4 好小区规划、设计、建造和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为团体标 准,属推荐性标准,条款中‘应’为必须满足要求,‘宜’为建 议满足要求。

  29

  2 术 语

  2.0.1 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中居住街坊的 定义作为本标准的小区定义出处:由支路等城市道路或用地边界 线围合的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筑组合形成的居住基本单元;居住 人口规模在1000人~3000人(约300套~1000套住宅,用地面 积2hm²~4hm²), 并配建有便民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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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舒 适 宜 居

  3.1 配 套 完 善

  3.1.1 本条提出了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公共服 务设施需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180 中的分级 要求,并参考《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四好建设评价指引》:社 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商业服务设施建设应根据社区人口规 模配置,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分期建设时若受场地条件约 束,可先评估周边地块既有服务设施可否满足需求,采取共享和 复合利用的原则,若无法满足应进一步考虑基础设施配套到位。

  3.1.2 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2年印发的《完整居住 社区建设指南》,居住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 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完整居 住社区是指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 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且居民 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小区作为社区的组成单位,需 完善配套设施,满足完整居住社区的相关要求。

  3.1.3 本条针对小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定。小区应设有 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和员工生活配套用房,满足日常管 理及设备维护需求。

  3.1.4 本条针对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规定。

  1 小区应建设给水排水、供电、道路、燃气、通信等设施, 达到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等要求。实现光纤入户和多 网融合,建设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

  3.1.5 本条针对小区公共活动场地进行规定。小区市民健身场 所的分类标准及具体建设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标准《全民健身

  31

  活动中心分类配置要求》GB/T 34281中的小型全民健身中心。

  3.1.6 本条针对小区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进行规定。鼓励合理设 置归家动线,结合住区出入口与便民服务网点设置快递收发点、 “无接触式”快递柜、物流配送场地等便民设施。

  3.1.7 平急转换弹性空间指在“平时”满足特定的日常功能, 在“急时”即突发自然灾害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迅速转换 为疏散、隔离、救治的场所,事件结束后又可以恢复原有的使用 功能的空间。

  3.2 全 龄 友 好

  3.2.1 “为了所有人”是全龄友好理念的基本立足点,以“无 障碍”“通用设计”为出发点,构建人与环境的和谐关系。全龄 友好住宅小区的设计一方面需兼顾不同年龄群体(儿童、青少 年、中老年人)与特殊人群(残障、失能、失智人士等)的需 求,另一方面要促使不同年龄段的人相互交流、融合,强调包容 性、安全性和便利性;通过规划和设计营造更积极、更文明、更 和谐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服务和支持各年龄阶段的人群使其 享受生活、保持身心健康、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参考《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及学龄、成 年年龄划分标准, 一般将年龄群体分为5类:幼儿群体,0~6岁 的学龄前儿童;少年群体,7~17岁的学龄期儿童;青年群体, 18~34岁,属于成年早期;中年群体,35~59岁,属于成年中 期;老年群体,60岁及以上,属于成年晚期。

  全龄友好的重点是“一老一小”,即对老年人和儿童生活需 求的满足。根据老年人、儿童的年龄、心理需求等特点,小区内 应设置适合老年人的休憩及活动场地和设施,安全的儿童游戏场 地和设施。从提高资源利用的角度,这类活动空间应能够灵活适 应全生命周期的需求变化,可与其他类似设施共享或复合利用。

  3.2.2 小区作为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施的设置 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和谐发展。在小区内设置活

  32

  动场地和设施,应充分考虑广东省地域气候特点、文化因素。全 龄活动场地及设施的设置旨在满足不同年龄段居民的需求,有条 件时宜分龄设置:

  ①儿童:安全游乐场、自然探索区(沙坑、浅水池)、学 步 道 ;

  ②青少年:小型运动场地(乒乓球、篮球场、滑板区)、共 享自习室(阅读室);

  ③老年人:健身步道、园艺种植区、棋牌社交空间;

  ④代际互动:社区广场、共享菜园、多功能活动室。

  儿童游戏场地和老年人活动场地的设计和配置应满足相关规 范标准,以确保其功能性、安全性和便利性。

  1 室外活动场地选址应合理,儿童游戏活动场地位置不宜 偏僻,儿童活动区域内不应设置硬质花坛等障碍物,确保活动 安 全 。

  3 儿童游戏场所除了有固定区域外,还应配置适合儿童年 龄特征的、安全的娱乐设施。

  4 儿童活动场地周边设置座椅便于成人看护;考虑到老年 人年龄特点、生活习惯,老年人活动场地配置座椅和轮椅停放处 (不应占用道路空间)便于老年人随时休息,同时配有避雨、遮 阴的顶棚或连廊,方便使用。

  5 老年人基础病较多,老年人活动区域急救设施的配置可 显著提升突发情况应对能力,一键呼救便于操作,低空急救通道 的预留可增强紧急医疗响应效率。

  3.2.4 社区服务包括基础保障类设施和品质提升类设施。在全 龄友好的建设要求下,小区宜为“一老一小”重点群体规划设 置“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育中心”等, 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就餐需求是居民的共同需求,有条件的小区 宜设置小区食堂,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同时可为有需要的老人提 供饮食照料的助餐服务;对儿童比例较高的小区宜提供儿童托管 服务及专属的室内活动空间;相较儿童注重安全、趣味和陪伴的

  33

  需求,青少年需要更多的独立空间和社交互动,应充分考虑这些 差异,提供适宜的设施和服务。

  3.2.5 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应遵循方便使用、慢行可达、相对 集中、适度均衡的原则,优先配置功能整合、空间复合的“一站 式”综合服务中心和小体量综合服务设施。不具备条件的既有小 区,可在满足资源整合、服务高效的前提下,适当分散布局功能 相对单一的嵌入式服务设施。

  3.3 环 境 舒 适

  3.3.1 居住建筑规划布局涉及多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均以确保 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为目的。建筑间距的控制应符合日 照、通风、消防、安全等条件,并综合考虑视觉卫生、工程管线 敷设、文物保护等要求。规划新建筑时,需考虑其对周边已有建 筑日照的影响,确保新建筑的加入不会减少周边建筑的日照时间 或降低其日照质量。

  3.3.2 建筑布局规划应紧密结合当地气候特点,避免建筑间距 过小或排列过于紧密,减少不必要的风道形成。应引导气流在建 筑群内部温和、有序的流动,有助于提升自然通风效率。在台风 多发地区,应确保建筑布局与景观设计能够有效分散风力,降低 风灾风险。在建筑群内或周边应规划足够的紧急避难场所,如坚 固的公共建筑、地下空间等。

  居住区建筑规划宜考虑场地风环境条件影响,宜特别注意室 外公共空间风速的控制,确保人们在户外活动时不会受到过强的 风力影响,保障人们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3.3.3 为确保小区居民享有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本条针对 小区声功能规划及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规定,并参照现行国家标 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值, 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措施进行小区环境噪声控制。

  1 将可能产生噪声的功能区(如设备用房、垃圾站、地下 车库出入口、商业配套等)与居住建筑保持合理距离,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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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静分离”。高噪声设备(如冷却塔、水泵、变压器、电梯机 房等)应尽量远离住宅楼,尤其是卧室、起居室等敏感房间。

  4 小区应通过设置减速丘、减速带等交通措施,合理设 置限速标识、严禁车辆随意鸣笛等标识,保障居住区的环境 安静。

  3.3.4 空气质量是直接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小区应采取 有效措施,如安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等,实时监测和管理环境空 气质量。小区内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的二类区浓度限值。其中,二氧化硫 (SO₂) 年平均浓度限值为60μg/m³, 二氧化氮 (NO₂) 年平均 浓度限值为40μg/m³, 一 氧化碳 (CO) 日平均浓度限值为4.0 mg/m³,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日平均浓度限值为150μg/m³, 细颗粒物 (PM₂5) 日平均浓度限值为75μg/m³ 。 本条旨在确保 小区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健康和环保要求,减少空气 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3.3.5 小区室外夜间照明设计应综合考虑美观性、节能性、舒 适性与环保性。通过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实施精细化的照 明控制、严格控制眩光以及合理布局照明设施,可以有效提升小 区夜间环境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构建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

  3.3.6 本条旨在提升居住小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与居住舒适度, 强调通过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构建舒适宜人、生态友好的 居住空间。优先选用耐高温、蒸腾作用强的乡土树种,有利于构 建稳定、低维护、高效益的小区植物群落。鼓励实施立体绿化,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

  本条鼓励在住宅建筑中实施立体绿化,包括屋顶绿化、垂直 绿化、阳台绿化等多种形式,以充分利用建筑立面、屋顶、棚架 等三维空间,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拓展绿化空间,丰富绿化 层次与景观效果。

  3.3.7 本条强调小区绿化景观设计应充分考虑广东省的气候特 点,因地制宜,以提升居住环境的舒适性与生态功能性为核心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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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应重点关注遮阴、通风、降温、降噪等关键功能需求,通过 科学合理的植物配置,为居民创造更加健康、舒适的生活空间。 在植物选择与布局上,应注重植物层次与色彩的合理搭配,形成 由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组成的多层次绿化结构,既可有效实 现遮阴降温、净化空气、减弱噪声,又能丰富空间视觉效果。乔 木层宜选用冠大荫浓、生长健壮的乡土树种,为居民活动区提供 充足的林荫;灌木与地被植物则可增加绿化密度,丰富季相变 化,提升生态效益与景观细节。在视觉上,注重色彩搭配的季节 性与协调性,营造宜人悦目的景观氛围;在嗅觉上,选择花香淡 雅、无毒无害的植物,避免刺激性气味影响居民生活;在触感 上,适当引入质感柔和、安全无害的植物,如观赏草、低矮灌木 等,提升居民近距离接触自然的友好感受;在心理层面,通过营 造宁静、亲切、富有生机的绿化环境,缓解居民压力,提升生活 幸福感与社区归属感。

  3.3.8 小区宜配备遮阳避雨空间,合理布局亭、廊、榭等景观 建筑,结合高大乔木、遮阳棚架,形成多层次遮阳体系,同时设 置雨棚、连廊连接建筑,方便雨天出行。

  3.3.9 本条旨在规范小区宠物设施的规划与管理,通过设置宠 物厕所和宠物活动区域,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人与宠 物和谐共处。

  宠物厕所应设置在小区内相对隐蔽且易于清洁维护的位置, 避免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干扰。宠物厕所应具备良好的排水系统 和清洁设施,便于及时清理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厕所内可设 置宠物粪便收集箱,在小区入口、主要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明显 的宠物厕所指示标识,引导居民和宠物正确使用。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宠物活动区域,确保宠物有足 够的活动空间。活动区域应远离居民楼和儿童游乐区,以减少对 居民的干扰和潜在的安全风险。宠物活动区域内可设置宠物游乐 设施,如宠物攀爬架、跑道等,丰富宠物的活动形式。同时,宜 配置充足的休息区和遮阳设施,为宠物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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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清理宠物活动区域的垃圾和粪便,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宜使用 宠物专用消毒剂对区域进行消毒,预防疾病传播。

  3.3.10 本条文倡导在小区中合理设置集中、独立、通风良好、 位置适当的室外吸烟区,是从公共健康、环境品质、行为管理与 人文关怀等多角度出发的综合性管理措施。在小区规划与建设 中,宜结合居民日常活动的实际需求,在适当位置(如远离主要 人行流线、出入口、儿童活动区、老人休憩区、餐饮场所等)专 门划定并设置集中、独立的室外吸烟区域,为吸烟者提供相对固 定的吸烟场所,引导文明吸烟行为,减少二手烟、三手烟对公共 环境和他人健康的不良影响。

  吸烟区可配套设置专用烟灰缸、灭烟装置与清洁维护机制, 保持小区公共空间的整洁美观与安全有序。

  3.4 交 通 便 捷

  3.4.1 每个出入口应明确功能,主要出入口承担居民日常出行 及车辆进出功能,次要出入口可用于应急疏散或特定车辆通行, 保证交通顺畅且便于管理。结合周边道路与交通管理要求合理设 置住区停车场所出入口,车行出入口应设有安全缓冲距离,与城 市交通组织关系合理,衔接顺畅。小区机动车停车场所应设置无 障碍车位。

  3.4.2 为保障车行、人行安全,应当人车分流,机动车道与非 机动车道可利用绿化带、隔离栏分隔,保障行人与非机动车 安 全 。

  3.4.3 参考《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四好建设评价指引》5.2.1 【社区与城市车辆驳接】社区道路组织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系统 连通顺畅,确保消防车、救护车、搬家货运车能通达到每栋楼大 堂前15m 范围内。

  3.4.4 出入口与市政道路衔接处的转弯半径:小型车转弯半径 不小于6m, 大型车不小于12m。衔接高差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尽量保证平顺过渡,高差过大时需设置缓坡。衔接段道路材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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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市政道路协调统一,且具备良好的耐磨性与抗滑性。

  3.4.5 路网标志标线应严格遵循《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 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 置规范》GB 51038 等要求,重点关注抗滑性、反光性及特殊区 域安全强化。设计阶段需结合人车流特点,施工阶段严控材料与 工艺,维护阶段实施定期检测与快速修复,最终实现安全、高 效、耐久的交通管理目标。

  3.4.7 本条针对小区路面设计进行规定。

  1 可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控制路面施工质量,平 整度偏差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以减少车辆行驶颠簸和行人行 走不适。

  2 对于沥青路面可采用高摩擦系数的玄武岩骨料,对于水 泥混凝土路面可采用刻槽工艺,也可选用新型材料(如透水混凝 土、彩色防滑路面——环氧树脂+煅烧铝矾土骨料),提升雨天 抗滑性。

  3 可设置路拱、边沟、雨水口等方式排水。同时,对于部 分区域可采用透水路面材料,增强路面渗水能力,补充地下水。 道路竖向排水坡度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180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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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安 全 韧 性

  4.1 空 间 安 全

  4.1.1 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180—2018 第 3.0.2条规定,居住小区应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 威胁的地段。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利益,小区选址要从根源 上远离危险性地质灾害区域,从源头预防灾害的发生。广东省地 貌类型多样,地质构造复杂;岩溶发育还包括形成土洞、溶蚀、 溶槽、溶沟等;土洞埋深浅,对地面安全危险性更大。岩溶发育 对建筑及管线安全构成多方面的威胁,需要在设计、施工和维护 阶段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相应的安全。

  小区应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GB 18265—2019第4.1节规划选址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符合 本地城乡规划,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上风侧;与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的第3.1和3.2节的要求。

  广东省城市化进程快,城市发展快于城市规划,城中村、城 中工业园等普遍存在,住宅小区选址时应结合现状并对周边场地 予以评估。

  4.1.2 广东省属于工业发达地区,在城市更新中,二类以上工 业用地改变为居住用地或土地复合使用时,应对该建设用地的土 壤污染情况进行环境质量评定,并采取相应措施。深圳在探索工 业用地复合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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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JSKB 034-2025 广东好小区标准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