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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SDA 0001-2025 数据企业认定评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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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定评   数据   企业   JSDA   0001
资源简介

  ICS 03.080.99 L 00

  T/JSDA

  江 苏 省 数 字 化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JSDA 0001—2025

  数据企业认定评估指南

  Data enterprise ident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guidelines

  2025 - 12 - 23 发布 2026 - 01 - 01 实施

  江 苏 省数 字化协会 发 布

  T/JSDA 0001—2025

  目 次

  前 言 II

  引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3

  5 数据企业类别判定 3

  6 评估指标体系 6

  7 评估与认定 12

  参 考 文 献 13

  I

  T/JSDA 0001—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范》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数字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数字化协会、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大学、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江苏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无锡市数据局(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无锡数智产业发展联盟、江阴市数据局、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无锡市锡山区数据局、常州市数据局(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苏州市数据局(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数据局(南京市玄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京财经大学、北京大学电子政务研究院、江苏省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有线数据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鑫科技有限公司、数族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链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堃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苏州智行众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古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数融智联(徐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胥瓷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岱、孙卓、陈俊、张海峰、周文杰、周祥、丁二玉、卢磊、阙秀震、曹银美、常琼之、王硕锋、章川、颜春水、沈琦、张迪秋、薛松、杨华、柴菁婧、蒋子海、李晓燕、周春生、宋晶科、陈军、唐晓媛、徐剑、王钢、江念南、王晓庆、王娟、耿刚、杨凤春、丁合明、张建华、蔡周均、武斌、王姿艳、王昱、朱文秀、周莹、王晨、赖秋伟、徐梦妍、林雨琦、蔡永政、王杰勋、邓勇、王雷、刘敬文、 田与明、王婷婷、李岑、王一。

  II

  T/JSDA 0001—2025

  引 言

  数据企业是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主体。国家《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数据〔2024〕1836 号)提出,“促进数据企业成长,为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数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

  当前关于数据企业的识别、评估、认定等工作尚未形成规范的标准,无法有效识别和评估各类数据企业能力水平,难以实现对数据企业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培育。根据《江苏省数据条例》要求,建立数据企业认定机制,明确认定标准、程序,引导、支持数据企业发展。

  基于此,编制《数据企业认定评估指南》。本文件提供了数据企业的的类别判定,评估指标体系、评估与认定等内容。本文件的应用,能为数据企业的认定提供指引,为数据企业的成长提供方向,为数据企业的培育提供基础,营造有序竞争、繁荣活跃的数据产业生态,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III

  T/JSDA 0001—2025

  数据企业认定评估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数据企业的类别判定、评估指标体系、评估认定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对不同类型数据企业的认定评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3697 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GB/T 45577 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据 data

  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来源:GB/T 43697-2024,3.1] 3.2

  数据资源 data resource

  具有价值创造潜力的数据的总称,通常以电子化形式记录和保存、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合。

  [来源: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一批)2024,12.30] 3.3

  数据要素 data element

  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参与价值创造的数据资源。

  [来源: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一批)2024,12.30] 3.4

  数据产品和服务 data product and service

  基于数据加工形成的,可满足特定需求的数据加工品和数据服务。

  [来源: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一批)2024,12.30]

  1

  T/JSDA 0001—2025

  3.5

  数据资产 data asset

  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的数据资源。 [来源: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一批)2024,12.30]

  3.6

  数据处理 data processing

  对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来源: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一批)2024,12.30] 3.7

  数据安全 data security

  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来源:GB/T 45577-2025,3.2]

  3.8

  数据交易机构 data trading institution

  为数据供方、需方提供数据交易服务的专业机构。

  [来源: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2025 ,3.29] 3.9

  数据业务 data business

  利用数据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

  3.10

  数据资源企业 data resource enterprise

  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的企业。

  [来源:参照借鉴《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培育多元经营主体部分,2024. 12.28]

  3.11

  数据技术企业 data technology enterprise

  进行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相关技术创新的企业。

  [来源:参照借鉴《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培育多元经营主体部分,2024. 12.28]

  3.12

  数据服务企业 data service enterprise

  提供业务咨询、交易撮合、合规服务、金融服务等数据流通交易专业化服务的企业。

  [来源:参照借鉴《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培育多元经营主体部分,2024. 12.28]

  3.13

  数据应用企业 data app lication enterprise

  2

  T/JSDA 0001—2025

  以数据开发利用为主,满足各类应用场景需求,提供数据应用产品或服务的企业。

  3.14

  数据安全企业 data security enterprise

  提供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进行数据可信流通技术研发的企业。

  [来源:参照借鉴《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培育多元经营主体部分,2024. 12.28]

  3.15

  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data infrastructure enterprise

  提供数据安全可信交换、高效流通利用,创新基础设施服务等解决方案能力和产品的企业。

  [来源:参照借鉴《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培育多元经营主体部分,2024. 12.28]

  4 总则

  依照经营主体,将数据企业分为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6大类。

  5 数据企业类别判定

  5.1 数据资源企业

  5.1.1 表 1 给出数据资源企业判定条件。

  表 1 数据资源企业判定条件

  企业类别

  类别细分

  判定条件

  数据资源企业

  公共数据企业:具备规定的公共数据并并开展数据业务的企业。

  生产或汇聚数据规模达 10T 字节以上

  行业数据企业:具有垂直行业相关的各类数据并开展数据业务的企业。

  生产或汇聚数据规模达 1T 字节以上

  互联网数据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利用互联网平台收集和产生用户行为数据、社交媒体数据、电商平台数据等数据的企业。

  生产或汇聚数据规模达 100 字节以上

  数据治理和集成企业:具有对各类数据进行治理和集成的能力并以此开展数据业务的企业。

  生产或汇聚数据规模达 100G 字节以上

  5.1.2 以上类别细分企业同时按照数据结构对数据资源进行存储、加工和管理,具有将自身生产或者收集的数据、数据产品、高质量数据集合法合规向外提供的能力和意愿,具备企业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和能力。

  3

  T/JSDA 0001—2025

  5.2 数据技术企业

  表2给出数据技术企业判定条件。

  表 2 数据技术企业判定条件

  企业类别

  类别细分

  判定条件

  数据技术企业

  采集汇聚:涉及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收集原始数据的活动,提供数据采集、数据存储的技术、产品或服务。

  拥有与数据采集汇聚、数据融合、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相关的技术工具,例如大数据平台、数据库等工具。

  加工处理:对原始数据提供清洗、标注、分析等产品或服务。

  数据可视化:通过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应用等技术,将数据转换成图形或图像进行数据展示。

  在数据采集、数据融合、高效计算、算力供给、区块链、先进存储、隐私计算、数据可视化、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算法、机器学习模型等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公开发表的技术成果。

  智能算法:提供智能算法、机器学习模型、深度学习框架以及相关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

  5.3 数据服务企业

  表3给出数据服务企业判定条件。

  表 3 数据服务企业判定条件

  企业类别

  类别细分

  判定条件

  数据服务企业

  业务咨询:从事数据相关市场调研、战略规划、技术咨询等服务。

  从事面向数据流通交易的业务咨询、交易撮合、合规服务、数据资产管理、金融服务等业务。

  交易撮合: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匹配服务。

  合规服务:提供数据合规性评估、数据安全审计、法律风险咨询等服务。

  资产管理:提供数据价值评估、数据资产审计、数据资产定价等数据资产评估服务。

  拥有数据服务相关成果经验。

  金融服务:提供融资、投资、证劵、保险等金融服务和数据信托、数据质押融资、数据入股等数据金融服务。

  5.4 数据应用企业

  表 4 给出数据应用企业判定条件。

  表 4 数据应用企业判定条件

  企业类别

  数据应用企业

  类别细分

  综合型数据应用企业:综合应用各类数据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判定条件

  能够充分收集外部数据,研究支撑场景创新应用,数据规模达 TB 级或者拥有用于数据开发利用的相关数据运营类平台并对外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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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域型数据应用企业:聚焦具体垂直领域,提供垂直行业数据应用产品或服务的企业。

  具有专门从事数据应用技术研发的部门或者团队。

  5.5 数据安全企业

  表5给出数据安全企业判定条件。

  表 5 数据安全企业判定条件

  企业类别

  类别细分

  判定条件

  数据安全企业

  数据合规治理:提供包括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地图、数据发现与识别、数据标记、智能安全产品等安全管理产品和服务。

  具有 2 个及以上核心产品或解决方案。

  数据安全防护:提供包括数据审计、容灾备份、数据加密、脱敏、防泄漏、数据恢复、安全检测、感知分析、综合管控、智能安防等产品和服务。

  近 3 年具有相关项目经验。

  数据可信流通:提供包括隐私计算、数据水印、数据沙箱、区块链、数据空间、溯源追踪、数据销毁、跨境传输等产品和服务。

  数据访问控制:提供包括数据安全网关、零信任、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身份识别和访问控制的产品和服务。

  具有专门从事数据安全产品技术研发和服务的部门或者团队。

  数据安全服务:提供包括安全咨询、培训、运维、检测认证、评估等安全服务。

  5.6 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表6给出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判定条件。

  表 6 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判定条件

  企业类别

  类别细分

  判定条件

  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网络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工作。

  直接面向用户提供云、网、算力、数据流通利用等基础设施服务或为网络、算力、存储等提供硬件产品。

  算力基础设施:包括算力网、算力调度平台、数据中心、通用算力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等,能够提供高可用、高弹性、低延迟、低抖动的计算和存储服务。

  5

  T/JSDA 0001—2025

  表 6 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判定条件(续)

  企业类别

  类别细分

  判定条件

  云平台:提供基于互联网的计算资源和服务,包括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模型即服务(MaaS)等。

  直接面向用户提供云、网、算力、数据流通利用等基础设施服务或为网络、算力、存储等提供硬件产品。

  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包括提供支撑数据交易流通和开发利用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授权运营平台、数据空间、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区块链平台、共享交换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等产品和服务。

  硬件制造:为网络、算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等提供硬件产品,包括智能芯片、服务器和存储器等制造的企业。

  6 评估指标体系

  6.1 指标组成

  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由核心业务能力、生态协同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发展能力4项组成,二级指标根据相应数据企业类别分别设定。指标体系设置总分数为100分。

  6.2 数据资源企业

  表7给出数据资源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表 7 数据资源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核心业务能力(50 分)

  数据规模(20 分)

  企业的自有数据资源存储规模。

  行业数据集

  (15 分)

  企业拥有行业数据集情况,包括数据集名称、数据集模态、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行业能力

  (5 分)

  企业近 3 年主营业务发展水平,是否为规上企业(规上参考国家统计局标准)。

  数据资产化

  (10 分)

  企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明等。

  生态协同能力(20 分)

  数据应用场景(10 分)

  企业数据资源在外部应用覆盖的典型场景数量。

  数据市场融入能力

  (10 分)

  已经登记入驻的数据交易机构的服务或产品数量。

  6

  T/JSDA 0001—2025

  表 7 数据资源企业能力评估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技术创新能力(15 分)

  数据技术研究

  (5分)

  企业近 3 年在人工智能大模型、行业数据空间、隐私计算、数联网等新兴数据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参编标准、软著、发明专利、论文或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数量。

  数据开发利用能力

  (5分)

  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所具备的平台、新技术等能力,包括:用于数据开发利用的数据运营平台;在数据开发利用中具备使用人工智能、隐私计算等数据技术能力。

  技术研发团队规模

  (5分)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市场发展能力(15 分)

  数据产品开发

  (5分)

  企业利用积累的数据自行开发或委托第三方开发形成的数据产品数量。

  数据业务收入占总收入

  情况

  (10 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业务规模。

  6.3 数据技术企业

  表8给出数据技术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表 8 数据技术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核心业务能力(40 分)

  核心数据产品或工具数量

  (20 分)

  企业在在数据处理、分析、挖掘等方面的核心产品或工具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算法、机器学习模型等工具或产品。

  产品或工具行业影响力

  (10 分)

  企业在数据处理、分析、挖掘等方面的核心产品或工具获得的奖项荣誉。

  产品或工具应用场景覆盖

  度

  (10 分)

  企业数据产品或技术工具在不同场景应用的覆盖数量。

  生态协同能力

  (15 分)

  产业链合作伙伴

  (5分)

  维系企业数据业务正常运行所拥有的产业链合作伙伴数量,包括建立的合作机制、实质性合作项目等情况。

  数据市场融入(10 分)

  已经登记入驻的数据交易机构的服务或产品数量。

  7

  T/JSDA 0001—2025

  表 8 数据技术企业能力评估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技术创新能力

  (40 分)

  数据技术研究(15 分)

  企业近 3 年在数据处理、分析、挖掘、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机器学习模型、可信流通等领域的参编标准、软著、发明专利、论文或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数据技术创新载体

  (10 分)

  企业拥有市级以上数据相关实验室、技术中心、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等科创载体情况。

  技术研发团队规模

  (15 分)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市场发展能力

  (5分)

  数据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5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业务总收入平均增长率。

  6.4 数据服务企业

  表9给出数据服务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表 9 数据服务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核心业务能力(20 分)

  解决方案能力(10 分)

  企业在数据相关业务咨询、交易撮合、合规评估、质量评估、产权认证、金融服务等业务方向具有成熟、可落地的服务方案数量。

  服务质量水平(10 分)

  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水平,包括企业内部是否有成文的数据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标准、企业是否通过 ISO9001等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等。

  生态协同能力

  (30 分)

  生态融入能力(15 分)

  企业加入市级及以上数据相关的产业联盟、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数量。

  数据市场融入(15 分)

  已经登记入驻的数据交易机构的服务或产品数量。

  技术创新能力

  (20 分)

  标准制定(10 分)

  企业参与制定数据服务相关标准情况,包括国标、地标、行标、团标等。

  理论研究(5分)

  企业近 3 年企业参与市级以上(牵头或与其他机构合作)的数据服务相关课题类、研究类项目情况。

  技术研发团队规模

  (5分)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8

  T/JSDA 0001—2025

  表 9 数据服务企业能力评估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市场发展能力(30 分)

  业绩规模(15 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服务相关合同规模。

  数据业务收入占总收入

  情况

  (10 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业务收入在公司总体业务收入中持续增长。

  行业覆盖度(5分)

  企业近 3 年提供的数据服务涉及的行业和领域数量,例如医药、交通、政务等。

  6.5 数据应用企业

  表10给出数据应用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表 10 数据应用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核心业务能力(35 分)

  数据规模

  (5 分)

  企业保障主营业务开展的数据量,包括自有数据和第三方数据。

  行业数据应用产品、技术或

  解决方案能力

  (10 分)

  针对行业数据应用的产品、技术或解决方案数量,需已实现商用。

  数据应用场景覆盖度

  (5 分)

  数据应用产品、技术或解决方案覆盖的应用场景数量。

  主营业务行业地位

  (5分)

  企业近 3 年主营业务发展水平,是否为规上企业。(规上参考国家统计局标准)

  数据平台能力

  (5分)

  企业用于数据开发利用的数据运营平台情况:建立数据平台,可提供数据汇聚整合、清洗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运营功能;实施高效的数据处理程序和算法,集成多种数据源,可以实现更复杂的数据处理和分析任务,包括数据挖掘、机器学习、预测性分析等;能够对外部提供数据产品或服务,能够外部数据源进行集成并应用创新。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水平

  (5分)

  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在企业数据开发中的应用情况:与外部伙伴合作改进算法和模型并应用;自研大模型或小模型用于企业经营和外部业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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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10 数据应用企业能力评估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技术创新能力

  (25 分)

  数据技术研究

  (15 分)

  企业近 3 年在数据处理、分析、挖掘、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机器学习模型、可信流通等领域的参编标准、软著、发明专利、论文或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数据技术载体

  (5分)

  企业拥有市级以上数据相关实验室、技术中心、研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等科创载体情况。

  技术研发团队规模

  (5分)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生态协同能力

  (20 分)

  产业链合作伙伴

  (10 分)

  维系企业数据业务正常运行所拥有的产业链合作伙伴数量,包括建立的合作机制、实质性合作项目等。

  数据市场融入

  (10 分)

  已经登记入驻的数据交易机构的服务或产品数量。

  市场发展能力(20 分)

  数据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10 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应用业务总收入平均增长率。

  数据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情况

  (5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业务收入在公司总体业务收入中持续增长。

  数据业务合同数量(5 分)

  企业近一年内数据业务合同数量。

  6.6 数据安全企业

  表11给出数据安全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表 11 数据安全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核心业务能力(35 分)

  核心安全产品或解决方

  案数量

  (20 分)

  企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可信流通等领域具有的核心安全产品或解决方案数量。

  产品和服务应用场景覆

  盖度

  (15 分)

  企业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应用在不同场景的数量。

  生态协同能力

  (15 分)

  产业链合作伙伴

  (5分)

  维系企业数据安全业务正常运行所拥有的产业链合作伙伴数量,包括建立的合作机制、实质性合作项目等。

  数据市场融入(10 分)

  已经登记入驻的数据交易机构的服务或产品数量。

  10

  T/JSDA 0001—2025

  表 11 数据安全企业能力评估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技术创新能力

  (35 分)

  数据技术研究(20 分)

  企业近 3 年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可信流通等领域参编标准、软著、发明专利、论文或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数量。

  技术研发团队规模

  (15 分)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市场发展能力(15 分)

  数据业务收入平均增长

  率

  (5 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安全业务总收入平均增长率。

  数据业务收入占总收入

  情况

  (5 分)

  企业近 3 年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可信流通等方面的业务开票收入在公司总体业务收入中持续增长。

  数据业务覆盖行业类型

  (5 分)

  企业近 3 年在政府、金融、医疗等重点行业业务开展的类别数量。

  6.7 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表12给出数据基础设施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表 12 数据基础设施企业能力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核心业务能力(30 分)

  业务类型(15 分)

  企业从事数据基础设施相关业务且有案例:直接面向用户提供云、网、算力等基础设施服务;从事数据空间、数联网、数场、区块链、隐私保护等数据流通基础设建设运营;为网络、算力、存储等提供硬件产品制造。

  数据基础设施产品或服

  务数量

  (15 分)

  企业在云、网、算力、数据流通、存储等方面具有核心产品或服务,核心产品满足 1)用于数据基础设施领域;2)实现商用;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生态协同能力

  (20 分)

  产业链合作伙伴

  (20 分)

  维系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业务正常运行所拥有的产业链合作伙伴数量,包括建立的合作机制、实质性合作项目等。

  技术创新能力

  (30 分)

  技术先进性(15 分)

  企业近 3 年自研核心技术获奖情况,充分展现企业在数据基础设施领域的技术领先水平,能够有力支撑数据可信流通、高效算力供给、数据传输、数据安全等。

  数据技术研究(10 分)

  企业近 3 年在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参编标准、软著、发明专利、论文或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11

  T/JSDA 0001—2025

  表 12 数据基础设施企业能力评估指标(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描述

  技术研发团队规模

  (5 分)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市场发展能力(20 分)

  数据业务收入平均增长

  率

  (10 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基础设施业务总收入平均增长率。

  数据业务收入占总收入

  情况

  (10 分)

  企业近 3 年数据基础设施业务收入在公司总体业务收入中持续增长。

  7 评估与认定

  7.1 参与认定评估的企业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省注册满一年;

  ——从事数据相关业务,在本省内具有满足经营需要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备、人才和技术资源等;

  ——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近两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事故。

  7.2 数据企业进行能力评估和级别认定,为 3 个等级:

  ——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子企业 ”;

  ——拓展数据业务的“成长企业 ”;

  ——规模实力领先的“领航企业 ”。

  7.3 满足判定条件的数据企业进行能力评估,以评估指标得分确定认定等级。表 13 给出数据企业评估得分对应认定等级。

  表 13 数据企业评估得分对应认定等级

  得分范围

  认定等级名称

  [60,75)

  种子企业

  [75,90)

  成长企业

  [90,100]

  领航企业

  7.4 参与认定评估的企业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省注册满一年;

  ——从事数据相关业务,在本省内具有满足经营需要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备、人才和技术资源等;

  ——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近两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事故。

  7.5 企业达到多个企业类别判定条件,兼评多个类别,认定评估优先考虑具有相对优势的企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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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JSDA 0001—2025

  参 考 文 献

  [1] DA/T 42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2]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数资源〔2024〕125号)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1836号)

  [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的通知(发改数据〔2024〕1853号)

  [5] 国家数据局《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一批)》

  [6] 国家数据局《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

  [7]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苏政办发〔2024〕34号)

  [8] 关于印发《江苏省培育壮大数据企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苏数发〔202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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