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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DCX THDCX-2023 绿棋楠沉香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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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沉香   HDCX   THDCX   2023   绿棋楠
资源简介

  ICS 13.120 CCS Y 40

  团 体 标 准

  T/HDCX 002—2023

  绿棋楠沉香燃香

  Lyuq inan agarwood Incense

  2023-9-21 发布 2023-12-30 实施

  惠东县沉香协会 发布

  T/HDCX 002—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惠东县林业局提出。

  本文件由惠东县沉香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惠东县林业局、惠东县沉香协会、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改云、晏婷婷、陈媛、李汉东、廖远芳、郭向阳、谢雪帆、张燕婷、丁小龙、戴杨欢、张国操、蔡丽敏、吴胜平、陈惠胜、吕泳斌、吴剑锋、谢尚山、陈佳瑜、陈宝江、李湘华、卢勇国、陈保安、吴新华、罗佛水、胡英婷、蓝明亮、周富有、李远忠、祝正东。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实施。

  T/HDCX 002—2023

  绿棋楠沉香燃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棋楠沉香燃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绿棋楠沉香燃香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18416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蚊香

  GB/T 26393 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算检验规则

  LY/T 2904— 2017 沉香

  LY/T 3223—2020 沉香质量分级

  T/HDCX 001—2021 绿棋楠沉香

  3 术语和定义

  T/HDCX 001—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棋楠沉香燃香

  绿棋楠沉香粉和其他香型沉香粉按一定比例混合,添加或不添加植物黏粉加工制成的燃香产品。 3.2

  沉香香型

  用来描述沉香的整体香气类型或格调。

  3.3

  植物黏粉

  具有较强粘接性能的植物的皮经干燥、粉碎处理后制成的粉末,如榆树皮粉、楠木皮粉。 3.4

  燃点时间

  燃香产品从点燃到熄灭持续的时间。

  3.5

  绿棋楠沉香燃香分级

  根据绿棋楠沉香燃香所用原料的品质进行质量等级划分。

  T/HDCX 002—2023

  3.6

  直线度

  线香最凹处至最凸处的翘曲距离占香体总长度的百分比。

  3.7

  圈

  不能再拆分的盘香单元。

  3.8

  艺术图案香

  具艺术图案形状的燃香。

  3.9

  平整度

  盘香或艺术图案香平面的翘曲程度。

  3.10

  盘直径

  距盘香外周两个端头各10 mm处的两点之间的距离。

  3.11

  含绿棋楠沉香对照样

  专业计量或检验机构制备和标定的用于高效液相色谱鉴别、检测与比对分析的绿棋楠沉香和其他香型沉香的混合物。

  3.12

  净含量

  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

  [来源:JJF 1070—2005 ,3. 1.4]

  4 产品分类

  4.1 按是否添加植物黏粉分:

  a) 无黏粉类;

  b) 含黏粉类。

  4.2 按形状分:

  a) 线香;

  b) 盘香;

  c) 塔香;

  d) 艺术图案香。

  5 要求

  5.1 外观和感官

  绿棋楠沉香燃香的外观和感官应符合表 1 规定。

  T/HDCX 002—2023

  表 1 外观和感官要求

  项目

  线香

  盘香

  艺术图案香

  塔香

  外观

  土黄色、黄棕色或褐色,色泽和颗粒度均匀;香体无断裂、变形和缺损

  气味

  室温下具沉香特征香气,点燃后沉香特征香气明显

  直线度

  ≤3 %

  —

  —

  —

  平整度

  —

  自然通过平行间距为 8 mm 的卡板

  —

  注: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5.2 规格尺寸和偏差

  绿棋楠沉香燃香的规格尺寸和偏差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2 规格尺寸和偏差 单位为毫米

  类别

  项目

  基本尺寸

  允许偏差

  线香

  直径

  1.5

  1.8

  2.0

  ±0.15

  长度

  210

  ± 10.0

  105

  ±5.0

  盘香

  盘直径

  45

  55

  ±5.0

  香体直径 a

  2.2

  2.0

  ±0.2

  注:其他形状及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a 仅限于圆形截面

  5.3 盘香脱圈性

  除连结点外,其他部分均易完整分开,分开后香体不应断裂。

  5.4 理化指标要求

  绿棋楠沉香燃香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 3 绿棋楠沉香燃香的理化指标要求

  检验项目

  要求

  水分

  ≤12.0 %

  T/HDCX 002—2023

  表 3 绿棋楠沉香燃香的理化指标要求(续)

  显色反应

  樱红色、紫堇色、浅红色或浅紫色

  高效液相

  特征图谱

  应呈现图 1 所示的 8 个特征峰,并应与含绿棋楠的沉香对照样色谱峰中的 8 个特征峰相对应,且峰 7 和峰8 的峰高值均应不低于峰 1

  说明:

  峰1 ——沉香四醇;

  峰7 ——2-[2-(4-甲氧基苯)乙基]色酮;

  峰8 ——2-(2-苯乙基)色酮。

  图 1 绿棋楠沉香燃香的对照高效液相特征图谱

  5.5 燃烧性能

  绿棋楠沉香燃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表 4 规定。

  表 4 燃烧性能要求

  项目

  要 求

  燃点时间

  若明示燃点时间,则不应少于明示时间

  使用性能

  香体点燃后至燃尽,中途不应自行熄灭

  安全性能

  香体点燃熄灭火焰后,不应再产生可见的火焰

  5.6 有害物质限量

  5.6.1 绿棋楠沉香燃香燃烧后有害物质最大限量应符合表 5 规定。

  表 5 燃烧后有害物质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项目

  指标

  甲醛

  ≤0.10

  苯

  ≤0.11

  甲苯

  ≤0.20

  T/HDCX 002—2023

  表5 燃烧后有害物质最大限量 (续)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二甲苯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

  ≤0.60

  5.6.2 绿棋楠沉香燃香的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应符合表 6 规定。

  表 6 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目

  指标

  铅

  ≤90

  镉

  ≤75

  汞

  ≤60

  铬

  ≤60

  砷

  ≤25

  5.7 质量分级要求

  绿棋楠沉香燃香分为优级、一级和合格三个质量等级。各等级应符合表 7 规定。

  表 7 绿棋楠沉香燃香质量分级要求

  等级

  乙醇提取物(X)

  感官特征

  优级

  X≥25.0 %

  色深,多呈褐色;室温香气明显、醇厚,点燃后香气浓郁,略具木质烟味

  一级

  25.0 %>X≥20.0 %

  色较深,多呈黄棕色;室温香气明显,点燃后香气浓郁,略具木质烟味

  合格

  20.0 %>X≥10.0 %

  色略深,多呈土黄色;室温略具香气,点燃后香气明显,木质烟味略重

  5.8 净含量

  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和感官

  6.1.1 外观检测

  在光线良好的环境下目视检测外观。

  T/HDCX 002—2023

  6.1.2 气味检测

  在无异味环境中室温下嗅闻,然后点燃 1 支(单圈)香,熄灭火焰后嗅闻。

  6.1.3 线香的直线度测量

  取一支香,将直尺边部轻靠线香的最凹处或最凸处,测量直尺边部与线香的最凹处或最凸处间的距离,计算直线度。

  6.1.4 盘香或艺术图案香的平整度测量

  取一盘香,用两块比香体尺寸大的透明平板玻璃组合成平行间距为8 mm的卡板,将燃香从卡板中间自然通过。

  6.2 尺寸

  6.2.1 线香的直径测量

  取一支香,在距线香端头不少于10 mm处的两端和中部,共选3个点用游标卡尺(分度值0.02 mm)测量直径,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6.2.2 线香的长度测量

  取一支香,用直尺(分度值0.5 mm )测量线香长度。

  6.2.3 盘香的直径测量

  取一盘香,将直尺边部轻靠盘香外周距端头10 mm处,用另一把直尺测量直尺边部与盘香外周另一距端头10 mm处之间的距离。

  6.2.4 盘香的香体直径测量

  取一盘香,在盘香的外周,距端头不少于10 mm处的两端和中部,共选4个点用游标卡尺(分度值0.02 mm)测量圆形截面的直径,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6.3 盘香脱圈性检测

  取一盘香,掰开盘香的连结点,从相反方向轻推盘香,逐渐分为两单圈,观察香体完整性,判断脱圈性。

  6.4 理化性质

  6.4.1 水分测定

  称取约2 g线香(精确至0.001 g),或取一盘香,按GB/T 18416—2009中5.6规定进行。同时进行两次测定,两次测定值间的绝对误差应不超过0.3 % ,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应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6.4.2 乙醇提取物测定

  称取2 g(精确至0.001 g)粉碎后的沉香燃香,按LY/T 2904-2017中5.2.3规定进行,过滤应使用中速定性滤纸。同时进行两次测定,两次测定值相对平均偏差应不超过3 % ,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应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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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3 显色反应

  按LY/T 2904-2017中5.2.4规定进行。

  6.4.4 高效液相特征图谱分析

  按LY/T 3223—2020规定进行。

  6.5 燃烧性能

  6.5.1 燃点时间

  取一支(单圈)香,在室温(25±3)℃ , 相对湿度(65±15)% ,无强制对流空气的环境中进行测试,记录点燃到熄灭的时间。

  6.5.2 使用性能

  取一支(单圈)香,在室内不通风的条件下点燃,观察中途是否有熄灭现象。

  6.5.3 安全性能

  取一支(单圈)香,在室内不通风的条件下点燃、熄灭火焰后, 目测是否有火焰产生。

  6.6 有害物质限量

  按GB/T 26393规定进行。

  6.7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每个批由同型号、同等级、同类型、同尺寸、同成分,在基本相同的时间段和一致的条件下制造的产品组成。

  7.2 通则

  7.2.1 抽取的样本,如果样本质量不受影响,可用于多项项目检验。

  7.2.2 未包装燃香,按规定样本量的 2~3 倍取样,供检验和备用。

  7.2.3 预包装燃香,抽取与规定样本量相同数量的件数,从各件内取出 2~3 支(盘),供检验和备用。

  7.3 检验分类

  本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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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 出厂检验

  7.3.1.1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和感官、规格尺寸、盘香脱圈性、燃烧性能、水分、乙醇提取物和净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3.1.2 外观和感官、规格尺寸、盘香脱圈性和燃烧性能检验项目,采用 GB/T 2828. 1 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使用特殊检验水平 S-2 ,接受质量限(AQL)见表 8 。如果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小于等于表 8 规定的接收数,则判定该检验项目合格;如果不合格数大于等于表 8 规定的拒收数,则判定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T/HDCX 002—2023

  表 8 抽样数量与判定组

  检验项目

  批量

  样本量

  AQL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外观和感官规格尺寸

  5~ 1 200

  5

  10

  1

  2

  1 201~35 000

  8

  2

  3

  35 001 及以上

  13

  3

  4

  盘香脱圈性燃烧性能

  2~ 150

  2

  6.5

  0

  1

  151~35 000

  8

  1

  2

  35 001 及以上

  13

  2

  3

  7.3.1.3 水分和乙醇提取物检验项目,可使用已抽取的样本,也可采用随机取样方式单独取样。

  7.3.1.4 净含量检验项目,按 JJF 1070 规定进行。

  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文件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检验周期宜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 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2.2 外观和感官、规格尺寸、盘香脱圈性和燃烧性能检验项目,采用 GB/T 2829 中判别水平Ⅱ的一次抽样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见表 9。如果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小于等于表 9 规定的接收数,则判定该检验项目合格;如果不合格数大于等于表 9 规定的拒收数,则判定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7.3.2.3 理化和有害物质限量检验项目,可采用已抽取的样本,也可采用随机取样方式单独取样。

  7.3.2.4 净含量检验项目,按 JJF 1070 规定进行。

  表 9 抽样数量与判定组

  检验项目

  RQL

  样本量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外观和感官规格尺寸盘香脱圈性

  65

  5 支(盘)

  1

  2

  燃烧性能

  40

  4 支(单圈)

  0

  1

  7.4 综合判定

  7.4.1 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 5. 1~5.6 和 5.8 相关要求前提下,按表 7 的规定判定相应等级;若检测结果无法同时符合对应等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时,按各项中最低等级进行判定。

  7.4.2 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随机加倍取样,对有争议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

  T/HDCX 002—2023

  8.1 标识

  8.1.1 产品包装上应有以下中文内容:

  (a)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

  (b)执行标准号;

  (c)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d)规格尺寸、数量及净含量;

  (e)注意事项(如注意远离儿童,不得在高温、明火处存放等)。

  8.1.2 包装箱上应有以下中文内容:

  (a)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

  (b)生产日期;

  (c)规格尺寸、数量;

  (d)外形尺寸:长×宽×高(cm);

  (e)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f)注意事项(如不得在高温明火处存放、勿受潮、勿重压、小心轻放)。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牢固,无破损,具备防潮及防震能力。

  8.3 运输

  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 日晒雨淋以及重压。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干燥且通风的室内条件下,不得靠近明火。

  8.5 使用说明

  产品应有使用说明。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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