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兔兔标准下载网,学习、交流 分享 !
返回首页 |ICS 67.040
CCS X11
团 体 标 准
T/LFSA 004-2025
代替T/LFSA 004-2020
魔芋即食食品
Konjac instant food
2025-12-06发布 2025-12-07实施
漯 河 市 食 品 安 全 协 会 发布
1
T/LFSA 004-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编写。
本文件代替T/LFSA 004-2020《魔芋即食食品》,与T/LFSA 004-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及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1、3.2、3.3,T/LFSA 004-2020的3. 1、3.2)
——新增产品分类,魔芋即食食品分为调味型魔芋即食食品和方便型魔芋即食食品(见4.1、4.2)。
——增加理化指标膳食纤维(见5.3);理化指标中铅、食品添加剂指标删除,通过5.5 食品添加 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5.6污染物限量条款要求;
——更改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 T/LFSA 004-2020的5.3.1、5.3.2)
——更改了标签(见第7章, T/LFSA 004-2020的6 . 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漯河市食品安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漯河市食品安全协会、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卫到食品科技有限公 司、漯河市食品检测中心、中原食品实验室检测中心、河南省休闲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漯河市消费 者协会、河南省食品工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漯河市有鹿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南街村休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上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漯河 杏林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卫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南宁杏林食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米军锋、徐亚梅、何梦苇、李林、李阳阳、刘忠思、王霖、查中生、黄明珠。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0年首次发布为T/LFSA 004-202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2
T/LFSA 004-2025
魔芋即食食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魔芋即食食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 运输、贮存、保质期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魔芋即食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104 魔芋精粉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1
3
T/LFSA 004-2025
NY/T 494 魔芋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2023]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魔芋即食食品Konjac instant food
以饮用水、魔芋粉或魔芋精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配粉、溶胀、熟制成型、浸泡、 脱水或不脱水制成魔芋胚,再经调味或不调味、包装、杀菌或不杀菌加工制成的魔芋即食食品;
3.2魔芋胚konjac base
以饮用水、魔芋粉或魔芋精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配粉、溶胀、熟制成型、浸泡、 脱水或不脱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序制成的魔芋制品。
3.3方便料包pre-portioned convenience pack
用于调味或提供营养的可食用物料包,如调味料、蔬菜、豆类、坚果、畜禽、水产、谷物等加工制 品 。
4 产品分类
按照加工方式分为调味型魔芋即食食品和方便型魔芋即食食品。
4.1调味型魔芋即食食品
4.1.1 以饮用水、魔芋粉或魔芋精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配粉、溶胀、熟制成型、浸 泡、脱水或不脱水制成魔芋胚,再经调味、包装、杀菌加工制成的魔芋即食食品;
4.1.2以魔芋胚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调味、包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魔芋即食食品。
4.2方便型魔芋即食食品
以饮用水、魔芋粉或魔芋精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配粉、溶胀、熟制成型、浸泡、 脱水或不脱水、包装、杀菌等工序,再搭配独立包装的方便料包制成的魔芋即食食品。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5.2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
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2
4
T/LFSA 004-2025
表1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 观察色泽和状态,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 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状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5.3 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调味型魔芋即食食品
方便型魔芋即食食品
膳食纤维,g/100g ≥
3.0
GB 5009.88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3.0
GB 5009.229冷溶
剂自动电位滴定
法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
0.25
GB 5009.227
黄曲霉毒素B₁,μg/kg ≤
2.5
GB 5009.22
注1:a仅适用于脂肪含量大于10%以上的产品。
注2:b魔芋胚沥干后(将内容物倾倒在直径300mm的圆筛,不锈钢丝织成,其直径为1mm,孔眼为2.8mm*2.8mm (相当于7目圆筛)的圆筛上,适当倾斜筛子,沥干2min)与方便料包混合检验。
5.4微生物限量及检验方法
微生物限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限量及检验方法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⁴
10°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20
10²
GB 4789.3第二法
沙门氏菌(/25g)
5
0
0
-
GB 4789.4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第二法
注1: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注2:方便型魔芋即食食品,庞芋胚沥干后((将内容物倾倒在直径300mm的圆筛,不锈钢丝织成,其直径为1mm,孔眼 为2.8mm*2.8mm(相当于7目圆筛)的圆筛上,适当倾斜筛子,沥干2min)与方便料包混合检验。
5.5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
5
T/LFSA 004-2025
5.5.1魔芋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16.07其他类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 公告;各独立包装的方便料包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5.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5.6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蔬菜制品(酱腌菜、干制蔬菜除外)的规定。
5.7净含量及检验方法
定量包装商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测应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
5.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生产线、同日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
6.2抽样方法和数量
6.2.1 出厂检验时,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内对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满足出厂检验项目及留 样的需要。
6.2 .2型式检验时,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内对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满足型式检验项目的需 要。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需经生产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
6.4型式检验
本文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时;
b) 主要原料、关键设备或关键工艺有重大变动,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 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提出时;
e) 其他。
6 . 5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均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判定: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时,则判为合格产品。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时,使用留样或对 同批产品再次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复检,若结果均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产品,如 复检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
7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 标签
7.1.1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有关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
7.1.2食品名称宜标注真实属性名称“魔芋即食食品”。
4
6
T/LFSA 004-2025
7.1.3方便型魔芋即食食品需标注食用方法。
7.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7.3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7.4保质期
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工艺特性确定保质期。
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