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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ASS
江 苏 省 农 学 会 团 体 标 准
T/JAASS 201—2026
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comprehensive practice
bases for youth
2026 - 03 - 30 发布 2026 - 04 - 30 实施
江苏省农学会 发 布
T/JAASS 201—2026
T/JAASS 201—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农学会综合实践教育分会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农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江苏沃得生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码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金箔农业集团战略同盟、江苏省农学会综合实践教育分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宗芳、姚雪霞、胡宇宁、张小青、余想、陶化祥、韩晶晶、孙梦玲、张燕、王建林、姜艳芳、陈丹丹、李倩。
T/JAASS 201—2026
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的总体要求,并对资质要求、建设要求、人员要求、运行要求、投诉与改进作出了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GB/T 33497 餐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YJ/T 1.6 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 第6部分:应急医疗救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综合实践基地 comprehensive practice base
依托教育、科研、生产、文化等资源载体,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研学旅行、劳动教育、科学普及等综合实践活动功能的机构和场所,简称“实践基地 ”。
3.2
实践导师 practical tutor
在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制定活动方案并指导青少年开展各类实践活动的人员。
3.3
实践导师助理 mentor assistant
协助实践导师开展教学、指导或服务工作的辅助性角色,简称“导师助理 ”。
4 总体要求
4.1 安全性
应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护措施。
4.2 教育性
应符合青少年实践者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教育目标应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
4.3 实践性
应结合自身资源优势与特色,为青少年实践者提供与校内和家庭不同的场景和课程,注重实践和研学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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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质要求
实践基地应具备法人资质,面向公众开放,社会信誉良好,可参照T/JAASS 37中执行。
6 建设要求
6.1 选址
6.1.1 宜选择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地点。
6.1.2 符合所在地的区域规划和环保要求。
6.1.3 宜依据该地区的资源确定实践主题。
6.1.4 具有良好的餐饮住宿条件,餐饮条件符合 GB/T 33497 规定,住宿条件参照 LB/T 003 执行。
6.2 布局
6.2.1 应设置多媒体教室和实践操作区,宜具备利用人工智能设备开展实践教育的条件。
6.2.2 应设置住宿和餐饮区域。餐饮条件应符合 GB/T 33497 的规定,住宿条件宜参照LB/T 003 执行。
6.2.3 卫生间应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齐全。男女厕位比例符合 GB/T 18973 要求,保持清洁、无异味。
6.2.4 宜设置辅助教学区、配套服务区、安全保障区等。
6.3 场地设施
6.3.1 场地要求宜符合 DB32/T 4657 要求。
6.3.2 宜配备与接待能力匹配的专用停车场,场地平整坚实,标识规范醒目。无专用停车场的,应协调社会停车场并提供接驳服务。
6.3.3 实践基地周边主要道路、出入口、功能分区及关键位置应按照GB/T 31384 的要求设置导引标识,且具备中英文对照的导向标识。
6.3.4 垃圾箱应分类设置,并按照 GB/T 19095 要求进行标识。
6.3.5 应实现无线通讯网络全覆盖。
6.3.6 应配备监控系统并覆盖出入口、活动区、通道等位置。监控系统应符合 GA/T 367 要求,存储周期不低于 30d。
6.3.7 配备广播通讯设施、应急联络设备、紧急报警装备、语音导览设备等。
6.3.8 配备安全防火防电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6.3.9 设置医疗救护点,按 YJ/T 1.6 的规定配备急救箱,并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常用药品。
6.3.10 危险或禁入区域应按照 GB 2894 的要求设立警示标志,并和游览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设施。
6.3.11 应根据实践基地主题,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化实践设备。应定期维护、校准实践设备,并建立相关档案。
7 人员要求
所有人员应通过“实践基地安全与应急处置 ”专项培训,方可上岗。
7.1 实践导师
7.1.1 应配备与实践人数相匹配的实践导师,户外活动或实践活动按照 1 :15 配备实践导师,其他活动按照 1 :20 配备实践导师。
7.1.2 实践导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具备科普、教育和专业领域方面的业务素养。
7.2 导师助理
7.2.1 应配备导师助理,配合导师完成实践活动,户外活动或实践活动按照 1 :10 配备人员,其他活动按照 1 :15 配备人员。
7.2.2 导师助理仪容仪表端庄,着装统一,佩戴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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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辅助人员
7.3.1 相关辅助人员参照 T/JAASS 23 中设置。
8 运行要求
8.1 荷载要求
根据实践基地的场地、设备、物料和接纳人员的情况,核定并公示实践基地的最大承载量,单次接待能力应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85%。
8.2 实践课程
8.2.1 课程设置应遵循教育性、实践性、针对性的原则,服务青少年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并举,突出实践特色。应根据场地资源,编制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实践课程。课程设置宜参照DB32/T 4657 执行。
8.2.2 课前应与学校沟通明确活动目标及学生情况,进行针对性备课,课程实施过程宜参照DB32/T 4657 执行。
8.3 安全管理
8.3.1 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上报机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巡查人员,有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知识辅导培训。
8.3.2 建立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
8.3.3 设计实践体验性项目时应排除潜在危险性较高的活动。
8.3.4 实践活动前应对青少年进行安全教育,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及防护设施,并对青少年进行引领和指导。
8.3.5 存在潜在危险性的体验项目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提供防撞、防滑、防绊、防坠落、防炫目、防噪音等防护装备和器具,必要时应配备安全教练。
8.3.6 重点位置监控应调取监控录像,并至少保存半年。
8.3.7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内外部防控、限流、临时关闭等应对措施。
8.4 信息化服务
宜建有独立域名的门户网站,或公众微信号等信息互动平台,提供查询服务。
9 投诉与改进
9.1 投诉机制
9.1.1 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处理投诉参照 GB/T 17242 的要求执行。
9.1.2 投诉渠道畅通,在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诉渠道。
9.1.3 应对投诉进行限时处理。
9.1.4 投诉处理文件应存档。
9.2 改进机制
9.2.1 针对投诉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
9.2.2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结合教育政策调整、青少年需求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定期优化课程体系、升级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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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DB32/T 4657 乡村研学旅游服务规范
[2] GB/T 17242 投诉处理规范
[3] LB/T 003 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
[4] T/JAASS 23 乡村研学旅游基地建设与评估规范
[5] T/JAASS 37 农业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评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