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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C
团 体 标 准
T/GBC 128—2026
固态原料生产甘蔗多酚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production of sugarcane polyphenols from solid-phase
raw materials
2026 - 04 - 10 发布 2026 - 05 - 10 实施
广西物品编码与标准化促进会 发 布
T/GBC 128—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物品编码与标准化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贵港市甘化糖业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西南宁信雄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红、陈燕芬、王士伟、刘吉成、孙冰冰、王丽萍、徐勇士、赵振刚、温韬、覃钰杰、陈德翼、刘国石、韦朴、陆大智、王全永、黄优菊、李翠萍、韦宇杰、莫珊珊、施国艺、覃韵、赖玉春、周树嘉、李博文、黄昊、陈潜、李彩霞、谢东辉、梁齐克、王宇佳、赵卓英、杨金伟、覃太生。
T/GBC 128—2026
固态原料生产甘蔗多酚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固态原料生产甘蔗多酚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固态原料生产甘蔗多酚的生产条件、加工工艺、记录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甘蔗叶、甘蔗渣等固态原料为基础的甘蔗多酚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T/GBC 127 甘蔗多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固态原料 solid raw materials
甘蔗制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以固态形式存在的甘蔗叶、甘蔗渣等物料。
3. 2
甘蔗多酚 sugarcane polyphenols
以甘蔗及其加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清汁、糖浆、糖膏) 或副产物(糖蜜、蔗渣、蔗梢)为原料,经提取、分离和纯化工艺制得,以酚类化合物为主要活性成分的天然产物总称。其主要成分包括黄酮类、酚酸类、花色苷等,具有抗氧化、抗炎、抗微生物及降血糖等生理活性。
3. 3
生物酶解提取法 biological enzymatic extraction
利用果胶酶、纤维素酶等酶制剂降解植物细胞壁结构,促进多酚类物质溶出的提取工艺。
4 生产条件
4. 1 原辅料要求
4.1.1 固态原料
应清洁、无霉变,符合GB 2763、GB 2763.1及加工的要求。
4.1.2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4.1.3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T/GBC 128—2026
4. 2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4. 3 设备与设施
生产设备与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取装置;
——滤网;
——浓缩装置(如真空浓缩器);
——干燥设备(如真空冷冻干燥机、喷雾干燥塔);
——称量设备;
——纯水设备;
——清洗机;
——晾干设施;
——检验检测设备。
5 加工工艺
5. 1 工艺流程图
固态原料生产甘蔗多酚的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工艺流程图
5. 2 工艺要求
5.2.1 清洗
将固态原料投入清洗设备内用清水洗去粉尘、泥沙。
5.2.2 粉碎
将固态原料粉碎,过孔径为0.18 mm~0.25 mm的筛。
5.2.3 提取
将粉碎后的原料采用溶剂提取法、超声波辅助提取法、微波辅助提取法、生物酶解提取法或其他适宜方法提取多酚。提取溶剂宜选用60%~80%(v/v)乙醇溶液,料液比宜为1:10~1:20(g/mL),提取温度50℃~70℃, 提取时间1h~2h。
5.2.4 过滤
用滤网过滤并收集滤液,滤网的孔径宜为0.115mm~0.125mm。
5.2.5 纯化
5.2.5.1 采用大孔吸附树脂(如 AB-8、XAD-16、HPD-100)进行离子交换,进一步纯化。
5.2.5.2 使用超滤膜(截留分子量 1 000 Da~10 000 Da)进行膜分离,进一步纯化。
5.2.6 浓缩与干燥
5.2.6.1 纯化后的多酚溶液进行浓缩,再采用真空冷冻干燥、喷雾干燥等方法制成固态产品。
5.2.6.2 真空冷冻干燥条件宜为预冻温度-40 ℃以下,真空度≤10 Pa,干燥时间 24 h~48h。
5.2.6.3 喷雾干燥条件宜为进风温度 160 ℃~180 ℃, 出风温度 70 ℃~90 ℃。
T/GBC 128—2026
5.2.7 检验
产品应符合T/GBC 127的要求。
5.2.8 包装
应符合T/GBC 127的规定。
5.2.9 成品入库
应按T/GBC 127的规定入库贮存。
6 记录
6.1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6. 2 宜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和文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