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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GXAS
标 准
T/GXAS 1075—2025
茉莉花茶加工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rocessing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 of Jasmine tea
2025 - 07 - 25 发布 2025 - 07 - 31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
本文件由广西标准化协会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标准化协会、广西大学、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天然香料香精)]、横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横州市茉莉花产业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广西金花茶业有限公司、横县南方茶厂、横州市横州镇农业服务中心、横州市镇龙乡农业服务中心、横州市陶圩镇农业服务中心、广西南宁持与茶文化有限公司、广西协致标准化认证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兴桂质量标准化认证咨询服务事务所(有限合伙)、广西强桂标准化服务事务所(普通合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蓝冬丽、黄林华、杜丽娟、谢宏昭、蒙月玲、温立香、张芬、雷顺新、刘祁云、麻少莹、吴亨、韦璐、刘珈伶、赵丽云、陈永晶、史艳财、梁立会、颜栋业、农秀玲、覃心怡、梁杰珍、薛雅馨、韦树汉、黄盈盈、冯训盟、陈家献、邓丽丽、翁荣彬、谢宏华、覃吉勇、邓丽嘉、蒙健宗、陈智理、谢沐新、苏子华、韦映梅、陆阳、谭爱、何宗誉、李法锦、黄林芬、陈学、何璇、张睿智、黄刚。
茉莉花茶加工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茉莉花茶加工质量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原材料、加工过程要求、安全追溯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茉莉花茶加工质量安全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456.1 绿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34779 茉莉花茶加工技术规范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DBS45/ 079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茉莉花
T/GXAS 1074 茉莉花茶质量安全追溯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选址及厂区环境
4.1.1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4.1.2 厂区内不应兼营、生产、存放可能影响茉莉花和茶叶卫生的其它产品。存储茶叶的仓库应干燥、通风且没有异味和污染。茶叶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防潮,不应阳光直射和高温存储。
4.2 厂房和车间
加工和包装场地至少在茶季前应全面清洗消毒一次。其他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4.3 设施设备及运行
4.3.1 设施、设备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T 34779 的规定,应根据加工工艺流程要求合理布局,前后工序衔接紧凑。
4.3.2 工器具、工作服在班前班后进行清洁或消毒,消毒后存放在指定区域。
4.3.3 宜选用清洁化生产线,降低人工接触。通过输送带、搅拌系统、传动装置等设备完成待窨制的茶坯与茉莉鲜花自动混合、自动分离。
4.3.4 加工机械设备应建立定期检查维护制度。每个茶季正式投产前,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除锈和保养;新购机械设备应清除材料表面的防锈油。
4.3.5 设备保养应使用食品级润滑油,每次加油应适量,不应外溢。
4.3.6 燃料应使用电、液化气、沼气、生物质颗粒燃料等清洁化能源。
4.4 加工人员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5 原材料
5.1 鲜茉莉花原料宜优先选用午后采摘的成熟饱满花朵,严格控制雨水花及未成熟青蕾的混入比例。根据不同花期,春花应注重控制雨水花;伏花应注意控制因气温高运输装挂不当产生的闷热烧花现象;秋花应注重控制虫花现象。茉莉花鲜花应符合 DBS45/ 079 的规定。
5.2 原料茶坯应符合 GB/T 14456.1 的规定。
5.3 白兰鲜花应符合 GB/T 34779 的规定。
6 加工过程要求
6.1 茶坯加工及处理
6.1.1 茶坯烘焙温度、水分以及摊凉后茶坯的温度等应符合 GB/T 34779 的规定。
6.1.2 烘焙后自然通风摊凉,不应强制降温引起回潮。
6.1.3 摊晾后若未及时窨制的茶坯,应密封防潮。
6.1.4 茶坯应去除粉尘及非茶类夹杂物。
6.2 鲜花养护
6.2.1 选择阴凉、洁净、通风的场地将茉莉鲜花(蕾)及时薄摊散热,薄摊的厚度应符合 GB/T 34779的规定,气温高时宜辅以机械通风。雨水花应先吹干表面水分。
6.2.2 摊、堆鲜花过程力度轻缓,不应对花蕾造成机械损伤。摊、堆鲜花温度应符合 GB/T 34779 的规定。
6.2.3 用 7.09 mm(3 目)筛剔除青蕾、花蒂,并对养护过程中存在的非花类物质进行筛除。
6.2.4 白兰花进厂后应进行薄摊散热、拆瓣或切碎等处理。
6.2.5 宜离地养护鲜花。
6.3 窨花
6.3.1 各级别及特种茉莉花茶的窨次和配花量、茶花拌合应符合 GB/T 34779 的规定。
6.3.2 应根据当天气温的高低调整茶堆高度。
6.3.3 茶花拌和、翻堆应均匀,使茶花充分接触;茶、花拌和后做成块状或条状。
6.3.4 在整个窨花过程中应派专人监督与检查,并佩戴专用鞋套和工作帽,对窨花时存在的非茶类物质进行挑除。
6.3.5 宜离地窨花,茶叶不掉落地面。若采用传统地面窨制工艺的,应保持地面清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6.4 通花续窨
6.4.1 通花和收堆续窨的温度应符合GB/T 34779 的规定;多窨次的在窨时间以逐渐减少为原则。
6.4.2 通花前应多点位检查温度,不应烧花或过早通花;如有上花不匀现象可先将温度过高的地方先耙开,待大部分地方温度达到工艺要求再进行通花。
6.4.3 通花应快速、通透、均匀。不应造成花瓣和茶叶机械损伤。
6.4.4 应对通花续窨时存在的非茶类物质进行挑除。
6.5 起花
6.5.1 起花的历时、温度应按 GB/T 34779 的规定执行,用筛子孔径 4.72 mm~6.43mm 的筛选机进行,上茶应适当、均匀;上茶量以机器正常运转而能筛净茶叶的最大量为标准。
6.5.2 起花应做到茶花分离,达到茶中无花渣、花渣中无茶叶。
6.5.3 未能及时起花的,应适时通花散热。
6.5.4 起花后的花渣应及时处理。花渣可压花利用(窨低档茶),但应当日处理。
6.5.5 对起花时存在的非茶类物质进行挑除。
6.6 烘焙
6.6.1 烘干机应保持进风口温度和送风量平稳。
6.6.2 上茶均匀,不应出现断流。
6.6.3 湿坯烘干温度与干茶水分应达到 GB/T 34779 的规定,烘干温度应遵循逐窨降低的原则。
6.6.4 烘后茶坯摊凉时,不应强风吹拂造成香气散失。
6.6.5 对湿坯干燥时存在的非茶类物质进行挑除。
6.7 提花
6.7.1 提花的配花量、起花后含水率应符合 GB/T 34779 的规定。
6.7.2 提花时应根据室温高低调节堆高,室温较低时,适当增加茶堆高度;室温较高,适当降低茶堆高度。高级茶宜低堆提花。
6.7.3 对提花时存在的非茶类物质进行挑除。
6.7.4 起花后直接匀堆,不再烘焙,不应使香气流失。起花后含水率应符合 GB/T 34779 的规定。
6.8 匀堆装箱
6.8.1 包装前宜使用色选机去除非茶类杂质。
6.8.2 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得出合格品、次品、废品,各类产品分类标识和堆放。
6.8.3 产品根据市场需要可掺少量茉莉花干。
6.8.4 包装、贮存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
7 安全追溯
按 T/GXAS 1074 的要求执行。
参 考 文 献
[1] AGI2020—02—3233 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广西六堡茶
[2] DB45/T 2606 地理标志产品 横县茉莉花茶生产技术规程
[3] T/GXAS 829 茉莉花六堡茶加工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