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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准
T/GXAS 1134—2025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the evalu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25 - 11 - 14 发布 2025 - 11 - 20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西标准化协会、广西格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覃霞、祁莘月、卢扬学、吴智华、谢宏昭、卢子远、黄付平、彭剑华、黄运春、黄林华、卢子锴、廉宇萍、陈鹤立、卢杰龙、梁晨、刘祁云、黄庆斌、何少媚、黄一敏、霍钰、秦明媛。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涉及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原则和评价流程,规定了评价方法和评价形式,评价指标和评分方法,评分分值计算方法及等级判定,记录和存档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的第三方评价活动,其他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0148和GB/T 4599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成果.
注:包括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新材料等。
3. 2
科技成果评价 evalu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s
由评价机构依照规定程序和评价指标,运用有效的方法,对科技成果开展的各类专业化评价与咨询活动。
3. 3
评价指标 evaluation indicator
反映评价对象特征的因素或变量。
[来源:GB/T 45996-2025,3.2,有修改]
3. 4
评价机构 evaluation eva luator
可独立接受评价委托,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出具评价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机构。
3. 5
专家 expert
根据需求由评价机构聘请的,提供评价意见,参与形成评价结论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专家。
3. 6
委托方 consignor
提出评价需求,委托评价任务,提供相关经费和条件保障的单位或个人。
注:包括成果使用方、所有方、完成者或其他相关方。
[来源:GB/T 40148-2021,5.1,有修改]
4 评价原则
4,1 目的性原则
评价目的应明确,包括但不限于:
——为科技成果科研项目申报、项目中期评估、结题评审提供参考材料;
——为评价科技成果先进性、市场价值、技术发展前景和应用潜力提供参考材料;
——为科技成果交易、项目投资、推广应用等提供参考材料;
——为科技成果奖励评审、人才评价、资质评选等提供参考材料。
4. 2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4.2.1 独立原则。评价机构和专家组应独立进行评价活动,不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干预。
4.2.2 客观原则。评价机构和专家组应依照本文件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成果的实际情况,评价结论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4.2.3 公正原则。评价机构和专家组应对成果进行公正地评价。
4. 3 定量定性原则
评价应在定量评分基础上进行专家综合评价。
5 评价基本要求
5. 1 评价机构
5.1.1 应能提供评价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条件。
5.1.2 应具有健全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5.1.3 应具有专职评价工作人员。
5.1.4 具备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相适应的专家库。
5.1.5 无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
5.2 评价工作人员
5.2.1 应不少于 2 位评价工作人员负责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5.2.2 评价工作人员能力、知识、技能和素质应符合 GB/T 44726 相关要求。
5. 3 专家组
5.3.1 根据成果所属专业领域,由评价机构从专家库中选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聘请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宜超过 2 人。
5.3.2 专家组成员数量不少于 5 人且总人数应为奇数,并设组长。
5.3.3 专家专业领域应符合 GB/T 44731 中的相关要求,并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紧密相关。
5.3.4 应熟悉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成果所属细分领域的国内外技术发展状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6 评价方法和评价形式
6. 1 评价方法
应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专家根据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经验,依据评价指标对成果进行定量评分,并对成果总体情况给出定性评价,最终形成专家组综合评价结论。
6. 2 评价形式
6.2.1 应采用会议评价的形式,包括资料审阅、现场考察、质询答辩等环节。
6.2.2 专家应线下参加会议评价,若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线上参加评价的专家数量不宜超过专家数量总数的三分之一。
7 评价指标和评分方法
7. 1 评价指标
根据GB/T 44731和GB/T 45997要求,评价指标分为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和文化价值、转化推广潜力等5个一级评价指标,一级评价指标下分设二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下分设三级评价指标。各级评价指标分别赋予不同权重,评价总分满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及相应权重、分值见附录A。
7. 2 评分方法
每位专家应根据附录A和8.1~8.3所规定的评价指标和分值计算方法进行独立评分,再根据8.4计算出评价平均分,即成果评价总分。
8 评分分值计算方法及等级判定
8. 1 二级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得分计算见公式(1)。
x = Σ1 xi ··········································································· (1)
式中:
X —— 二级指标得分;
n —— 该二级指标下三级指标个数;
xi —— 该二级指标下第i个三级指标得分。
8. 2 一级指标得分
一级指标得分计算见公式(2)。
t = Σ=1 ⑴kxk ········································································· (2)
式中:
t —— 一级指标得分;
N —— 该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个数;
⑴k —— 该一级指标下第k个二级指标权重;
xk —— 该一级指标下第k个二级指标得分。
8. 3 评价得分
评价得分计算见公式(3)。
T = Σ1 φj tj ········································································· (3)
式中:
T —— 单个专家评价得分;
m —— 一级指标个数;
φj —— 第j个一级指标权重;
tj —— 第j个一级指标得分。
8.4 评价平均分
评价平均分计算见公式(4)。即成果评价总分。
············································································ (4)
式中:
T —— 评价平均分;
Ty —— 第y位专家评价综合得分;
M —— 评价专家人数。
8.5 评价等级结论
8.5.1 专家组应根据评价总分,充分讨论后确定成果的总体水平,形成评价结论。评价结论分为 5 个等级,见表 1。
表1 评价结论等级表
8.5.2 未在国际范围内进行科技查新的成果,其评价结论不应评为同类技术国际领先水平、同类技术国际先进水平。
9 评价流程
9. 1 评价流程图
评价流程包括提出委托申请、形式审查、受理委托、制定评价方案、遴选专家及组建专家组、召开成果评价会、出具评价报告和记录归档,见图1。
图1 科技成果评价流程图
9.2 委托及受理
9.2.1 委托方根据自身评价需求向评价机构提出委托申请。委托表参见附录 B,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果名称、成果类型和委托方基本信息等。
9.2.2 委托方向评价机构提供成果原始材料。原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研究报告:包括研发团队、技术来源、研究内容、技术特征、投资运营成本分析、推广应用情况、生产线或生产基地建设情况、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经济
效益、环境效益、社会和文化效益、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内容;
——检验检测报告: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实施期内的检验检测报告;
——查新报告:专业查新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查新报告;
——用户意见:用户应用证明或满意度反馈材料等;
——经济效益:项目合同、发票等;
——知识产权:专利、论文、专著、标准、软件著作权等;
——其他文件:获奖证书及其他技术材料。
9.2.3 评价机构对委托方提交的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委托。
9.2.4 成果列入国家或地方出台的淘汰技术目录或存在违背相关政策标准要求情况的,评价机构不予受理。
9.2.5 若受理委托,评价机构与委托方应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有关评价的要求、完成时间和费用等事项,并指导委托方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提交材料。
9. 3 组织评价
9.3.1 评价工作人员根据评价依据、评价范围、科技成果特点等制定评价方案。
9.3.2 评价机构选聘专家,组建专家组。
9.4 成果评价会
召开成果评价会。其流程如下:
——必要时进行成果应用项目现场考察;
——评价工作人员介绍评价依据、目的、内容、指标等事项;
——委托方介绍成果情况;
——专家审阅资料,进行质询;
——专家独立评分并发表评价意见;
——汇总打分结果,计算评价总分,综合归纳每位专家的评价意见,形成评价结论,并提请专家组通过;
——专家组组长宣读评价结论并完成专家组签字。
9.5 出具评价报告
9.5.1 评价机构会同专家组根据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应综合体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和文化价值和转化推广潜力,评价报告参见附录 C。
9.5.2 评价报告应加盖评价机构公章。
9.5.3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评价报告。
10 档案管理
评价机构应记录评价工作的全过程,完整保存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和归档形成纸质和电子档案。
附 录 A
(规范性)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指标和证明材料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以及相应指标权重和分值、证明材料见表A.1。
表A.1 成果评价指标、权重和分值、证明材料
表A.1 成果评价指标、权重和分值、证明材料(续)
表A.1 成果评价指标、权重和分值、证明材料(续)
附 录 B
(规范性)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委托表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委托表见表B.1。
表B.1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委托表
附 录 C
(规范性)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示例。
示例:
参 考 文 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
[2] 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技术评价与示范管理办法》(环发〔2009〕58号)
[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广西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