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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915-2024 产业园区创新体系建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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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新   体系   产业园   建设   GXAS
资源简介

  GXAS

  团 体 标 准

  T/GXAS 915—2024

  产业园区创新体系建设指南

  Guidance for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 system in industrial parks

  2024 - 12 - 30 发布 2025 - 01 - 05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西产研院新型功能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广西标准化协会、桂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防城港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洪坤、李小燕、吴延、谷伟涛、奉娟、卢惠玲、梁其勇、黄景明、黄治辉、张树斌、李柳杰、 郭翔、吴文翠、郭李怡、卢珊珊、李力、赵小梅、邹源、刘祁云、冯流莹、黄杰敏、冯经凤、潘金玉、肖琼妮、刘胜涛、曾庆源、陈昌远、廖雁冰、 蔡茂宁、潘彦霞、韦映梅、蒋壹桥、刘麟飞、刁春凤、吴群华。

  产业园区创新体系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产业园区创新体系建设的总则,提供了产业园区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因素、创建操作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产业园区的创新体系建设,其他园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产业园区 industrial parks

  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发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特定区域。

  注: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集中区、示范园区) 、产业园(区、示范区) 、

  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

  3.2

  产业园区创新体系 construction of innovation system

  依托产业园区、关联影响区域并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创新系统。

  注:主要由创新主体、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外界互动等要素组成。

  4 总则

  4.1 创新体系建设遵循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各创新主体 (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在交叉作用与协同创新过程中,形成有利于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等快速转移和扩散的创新氛围。

  4.2 各个创新主体之间通过相互协调,相互作用,构成创新系统的整个网络结构,以增强区域内创新活力为目的,鼓励区域内的各创新主体通过充分调动和利用地域范围内的各类关系,实现创新活动的丰富多元化,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原则。

  5 创新体系

  5.1 资源要素聚集强度

  5.1.1 产业园区创新研发的直接人力资源投入强度,拥有的研发人员数量宜占园区企业员工总数的一定比重。

  5.1.2 产业园区创新研发的经费投入强度,园区企业研发投入规模宜达到与园区企业营收增加值一定比例。

  5.1.3 园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强度,园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规模宜与园区财政总投入达到一定比例,反映园区管理机构对科技活动的支持及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的强度。

  5.1.4 产业园区落地的各级各类专业性研发机构密集程度,园区内宜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研发机构。

  5.1.5 园区内聚集和培养创新性标杆企业的程度,宜拥有一定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等。

  5.2 创新创业环境

  5.2.1 宜增加园区孵化器及加速器等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反映创业服务机构的运营水平,营造利于大众创业的良好环境。

  5.2.2 宜考虑年度新增企业数量与企业总数比例,反映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企业落地的活力情况。

  5.2.3 宜增加各类创新服务机构数量,反映园区整体的产业服务平台实力。

  5.2.4 宜增加园区内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数,反映园区内科技金融和风险投资的发展状况。

  5.3 创新活动绩效

  5.3.1 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与园区经营总收入的比例。

  5.3.2 园区企业亿元产值拥有知识产权比例。

  5.3.3 园区企业当年完成的技术服务/咨询/转让/入股/抵押等合同交易额(万元)。

  5.3.4 生产性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占园区从业人员比重。

  5.3.5 技术服务出口占园区出口总额比重。

  5.3.6 园区内企业总收入占所在城市 GDP 比例。

  5.4 创新驱动发展

  5.4.1 宜考虑园区内企业总收入占所在城市 GDP 比例,反映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5.4.2 宜考虑园区企业平均工资增长率,反映产业园区员工的人均收入改善情况。

  5.4.3 宜考虑园区企业当年发明专利授权数占从业人员期末数比例,反映园区企业的高质量创新成果的人均产出效率。

  5.4.4 宜考虑园区循环经济开展情况,衡量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实现程度的重要参考。

  5.4.5 宜考虑园区设施配套情况,反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生活便利化情况,间接反映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能力。

  5.4.6 宜考虑园区运营管理机制建设水平,反映产业园区的创新管理和运营机制情况。

  5.4.7 宜考虑园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技术研发能力,反映产业园区的循环经济水平。

  6 实施创建

  6.1 协同创新机制

  6.1.1 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四链”的布局、补链、延链、完善等应相互集成、相互协同、相互赋能、相互促进,构建支撑有力的创新发展新生态。

  6.1.2 建立部门联动、协同创新、宣传统筹、考核绑定四大机制,宜通过行政管理、园区管委会以及企业内部等多部门配合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创新体系的建设。

  6.1.3 宜构建区域协同创新新格局,构建良好科技创新生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科研机构创新活力;持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完善科技创新治理结构;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6.1.4 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加速产业集聚发展,发展新兴产业,打造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6.1.5 宜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6.1.6 宜布局产业集群技术攻关项目,支撑产业跨越发展,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科技需求,强化科技创新。

  6.1.7 宜重点发挥当地科技资源的力量,充分利用当地院校及各类科研院所等科技资源,加强科学技术共享、人才共享等机。

  6.2 创新主体培育及引进

  6.2.1 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激发企业和社会创新活力,打造创新型企业集聚区。

  6.2.2 宜加大创新型企业引进,围绕园区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开展新经济招商,依托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北京等地的行业组织、孵化器、科研院所等,引进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6.2.3 宜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培育成长链,实行差异化政策支持,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库,遴选更多企业入库培育,给予入库企业专业化服务以及培育支持。

  6.2.4 宜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与成果应用,鼓励企业完善研发创新管理体系,加强研发活动、研发经费、研发成果的规范管理,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等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6.2.5 宜提高企业智能化应用水平,大力推广智能化工厂建设,引导新落地的企业建设全面感知、设备互联、数据集成、智能管控的智能化工厂。

  6.3 创业孵化载体

  6.3.1 以园区特色产业孵化器为主体,考虑建设专业型孵化网络,不断完善孵化能力、扩大孵化规模,具体如下:

  ——服务大众创业,支持孵化器多元化发展:

  • 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建设;

  • 拓宽孵化活动范围,促进各类新型孵化器建设发展;

  • 鼓励园区龙头企业主导型、园区与企业联合型的科技孵化器建设,为孵化的项目或初创企业有偿提供创业所需的科技、金融、商务、市场等专业化服务和指导;

  • 与企业联合创建园区特色产业沿产业链各环节的专业型孵化器的建设及相关孵化体系,根据科技成果孵化培育周期规律,开展项目和企业初级科技孵化、中小微企业加速孵化及企业区外孵化等服务;

  • 宜按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理念,建设创客空间、开源社区、创新工场、创业咖啡等新型众创空间;

  • 探索与东盟国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当地合作共建孵化器。

  ——促进开放协同,加速创业孵化生态发展:

  • 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创业孵化服务水平,鼓励孵化器探索研发众包、资金众筹、同步路演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创业服务;

  • 加大专业孵化器布局力度,推进各类孵化器深化发展,推进园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合理布局专业孵化器;

  • 强化孵化器资源整合链接功能,完善孵化器与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和主体对接机制,深化孵化器与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构建“孵化器+”资源网络;

  • 推动众创集聚区建设,通过试点示范方式引导在创新资源丰富、大众创业活跃的区域建设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小镇等众创集聚区;

  • 建设加速孵化器,孵化载体之间形成良好的联动发展局面。

  6.3.2 依托产业做精做强孵化服务,加强孵化器的服务质量。

  6.4 集聚培养创新人才

  6.4.1 建设定点培训基地、人才市场、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和高级人才数据库,完善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机制,提供人文关怀,探索和尝试多种人才创新激励模式。

  6.4.2 宜畅通引才引智渠道,注重人才团队建设,构筑区域人才集聚高地。

  6.4.3 宜完善育才成才政策,搭建人才发展的成长平台。

  6.4.4 宜完善吸引人才机制,加大引进人才力度。

  6.4.5 宜加强组织领导管理,营造促进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6.5 强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6.5.1 围绕重大科学前沿、重大科技任务和大科学工程,开展战略性、前沿性、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科技创新活动。园区应拥有一定数量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研发平台。

  6.5.2 明确创新平台战略定位。确定平台结合园区主导产业链的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确保双向的有效对接。

  6.5.3 优化整合创新平台资源,避免资源的交叉重复,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的建设,构建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6.5.4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创新平台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联通,加强创新平台的开放共享。

  6.5.5 宜完善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产学研用”合作平台,鼓励园区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联合共建研发机构,实现优势互补和有机结合。

  6.5.6 建立健全创新平台管理制度体系。指导与审核建立创新平台建设的各项体制、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管理。

  6.6 完善科技服务建设

  6.6.1 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宜激发科技情报资源优势,完善科技战略支撑服务。

  6.6.2 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机构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网络化、集成化的科技咨询和知识产权服务。

  6.6.3 推进保险、贷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商业性融资担保等多方式的资本与技术结合。发展创业投资,组建园区风险投资公司,推动投资银行、风险投资机构创新投融资方式。

  参 考 文 献

  [1] T/CSPSTC 2—2017 产业园区创新影响力评价体系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24〕47号).2024年9月22日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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