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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VIA 112-2023 激光电视主观舒适度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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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激光   舒适   主观   电视   CVIA
资源简介

  团 体 标 准

  T/CVIA 112-2023

  激光电视主观舒适度评价方法

  Assessment method of subjective comfort for laser TV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青岛海信激光显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成都菲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科极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汀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唯视锐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吉新光电有限公司、芯鼎微(中山)光电半导体有限公司、艾弗堤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舜合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凝汐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强、蔡廷柯、郝亚斌、冯晓曦、彭健锋、赵海龙、班卫国、张勇、马卫华、崔志龙、吴庆富、杨佳翼、毕勇、李刚、郭林、金波、王挺、王蔚生、刘昕、时保华、蔡文海、张聪、陈晓峰、饶钦和、施耀华、刘丽娜、张利利、孙敏远。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激光电视主观舒适度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激光电视主观的舒适度评价条件、评价过程、评价标准和舒适度等级。

  本文件适用于激光电视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001 高清晰度数字电视主观评价用测试图像

  GB/T 22123-2008 数字电视接收设备图像和声音主观评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主观舒适度 Subjective Comfort

  在连续使用一段时间以后,激光电视给使用者带来的视觉和听觉上的综合感受。

  4 评价条件

  4.1 评价环境

  4.1.1 一般条件

  主观舒适度评价实验室环境应类似或优于家居环境。

  4.1.2 大气条件

  大气条件需要符合下列要求:

  ——环境温度:25 ℃±3℃;

  ——相对湿度:25%RH~75%RH;

  ——气 压:86 kPa~ 106 kPa。

  4.1.3 观看条件

  表1 激光电视主观舒适度观看条件

  4.1.4 背景噪声

  背景噪声应≤35 dB。

  4.2 评价员

  评价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 评价员应具有正常视力(包含矫正视力)和色彩视觉(不能有色弱、色盲等缺陷);

  b) 为了更符合消费者的主观舒适感,评价小组最好由非专业人员组成;

  c) 为得到较高置信度的评价结果,评价小组的人数应不少于 15 人,可以考虑分批进行评价试验。

  4.3 评价前的准备

  测量前的调整如下:

  a) 测量前应按4.1检查评价环境;

  b)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激光电视。

  4.4 标准工作状态的调整

  标准工作状态的调整如下:

  a) 输入与激光电视分辨率一致的测试信号;

  b) 将激光电视进行初始化操作或重置到出厂默认值状态。如果没有重置选项,激光电视的开机状态作为默认状态;

  c) 调整激光电视的各部分,使图像聚焦尽可能清晰。光源模式、图像模式、色温及其他选项的设置,应根据产品标准或说明书进行设置调整,如果没有设置说明,则按照默认状态进行调整;

  d) 输入极限八灰度等级信号,观察激光电视输出图像是否可以重现8个灰度阶梯。可重现8个灰度阶梯,该位置即为测试状态。如不能重现8个灰度阶梯,应在该状态的基础上调节亮度和对比度位置使其8个灰度阶梯极限分辨。如该图像模式无法调整,或始终调整不到8个灰度阶梯可重现的状态,则调整到默认状态进行测试,并将激光电视标准工作状态下无法重现极限八灰度等级信号的情况进行记录;

  e) 如果有必要可重复步骤c)和d);

  f) 测量并记录当前状态的中心亮度和色温。

  4.5 测试素材

  测试素材应符合 GB/T 22123-2008 中 4.2 和 4.3 的要求。

  可以使用影视剧、网络视听节目进行测试。也可以使用 GB/T 31001 规定的素材进行测试。

  5 评价过程

  5.1 评价介绍

  评价开始前,由评价负责人向评价人员介绍评价目的、使用的图像和声音信号、评价机制和分级机制。介绍中不应包含被评价激光电视的信息,或影响评价结果的暗示。可以录音形式进行评价介绍。

  5.2 评价过程

  评价周期通常不超过 2 h。在评价正式开始前,可以引入 3 个~5 个测试周期以稳定评价员的判断,其评价结果不纳入考虑。

  过程中,应按照随机顺序输入测试信号,由评价人员根据自身体验在规定的量表中给出评价分。

  6 评价标准

  由评价员根据主观感受,为表 2 中的评分项赋分。

  如果评分低于 3 分(不含),评价员应当记录发生不适的时间点。

  表2 主观舒适度评价表

  7 舒适度等级

  7.1 舒适度评分计算方法

  按照公式(1)计算主观舒适度评分。

  C (1)

  式中:

  C ——主观舒适度评分;

  n ——评价小组人数;

  m ——表 2 中单评价项;

  Smn ——表 2 中单评价项得分。

  7.2 舒适度等级判定

  按照表 3 的要求,判定主观舒适度等级。

  表3 主观舒适度等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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