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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291-2024 J XXX—XXXX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备案稿)
2024-08-29 发布 2024-12-01 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and municipal engineering
DB37/T 5291-2024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XXXX—XXXX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施行日期:2 0 2 4 年 1 2 月 1 日
XXXXXX 出版社
2024 X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24 年 第 9 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批准发布《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技术标准》
等 20 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告
《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技术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标准》《海绵城市设计标准》《海绵城市设施运行与维护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及检查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近零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技术规程》《医院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商务办公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宾馆酒店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绿色智慧建造技术标准》《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场所卫生健康管理标准》《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标准》《塔式起重机空间安全控制系统工程
应用技术规程》《顶管工程技术规程》等 20 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现予以发布,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原《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37/T 5088-2017、 《 地 下 管 线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建 设 标 准 》 DB37/T 5089-2017、《海绵城市设计规程》DB37/T 5060-2016、《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T 5074-2016、《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DB37/T 5049-2015、《宾馆酒店建筑能耗限额标准》DB37/T 5076-2016、《商务办公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DB37/T 5078-2016、《医院建筑能耗限额标准》DB37/T 5079-2016、《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及验收技术规程》 DB37/T 5069-2016、《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规范》DB37/T 5055-2016同时废止。
以上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名单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主编单位
1
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技术标准
DB37/T 5298-2024
山东省城建设计院、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
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DB37/T 5088 –2024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淄博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3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标准
DB37/T 5089 –2024
淄博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
海绵城市设计标准
DB37/T 5060 –2024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海绵城市设施运行与维护标准
DB37/T 5289-2024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及检查标准
DB37/T 5290-2024
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
DB37/T 5291-2024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
近零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7/T 5074-2024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技术规程
DB37/T 5049-2024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医院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DB37/T 5079-2024
山东建筑大学、同方德诚(山东)科技股份公司
11
商务办公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DB37/T 5078-2024
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12
宾馆酒店建筑能耗限额标准
DB37/T 5076-2024
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工达捷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B37/T 5069-2024
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
14
绿色智慧建造技术标准
DB37/T 5292-2024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营特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5
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B37/T 5293-2024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16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标准
DB37/T 5294-2024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17
建筑与市政施工场所卫生健康管理标准
DB37/T 5295-2024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18
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标准
DB37/T 5055-2024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理工大学
19
塔式起重机空间安全控制系统工程应用技术规程
DB37/T 5296-2024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济南四建集团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
顶管工程技术规程
DB37/T 5297-2024
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工程鉴定加固研究院有限公司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 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 8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造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
4.策划;5.设计;6.施工;7.交付;8.评价。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 ,电话:0531-85595271,邮箱: sdjkyts@126.com)。
主 编 单 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 编 单 位:中青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八局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诚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宋义仲 崔洪涛 程海涛 袁东辉 米春荣王俊增 丁建勇 曲 燕 伊永成 汪俊波赵兴柱 岳增良 王春慧 朱 骞 郝 英
王建强 朱 锋 刘 治 孙永梅 夏祥聚赵文龙 张吉峰 张春景 陈鹏飞 李文洲刘 彬 桑海燕 张洪霞 李青利 刘守博黎卫东 房 斌 梁 军 曹俊辉 孙建东陈新民
主要审查人员:万成梅 张 钊 文 璐 孙鸿昌 张 峰惠畦国 李成栋 黄修振 朱学军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 语 2
2.2 符 号 3
3 基本规定 5
4 策划 6
4.1 一般规定 6
4.2 策划要求 6
5 设计 8
5.1 一般规定 8
5.2 协同要求 8
5.3 数字化设计 9
5.4 材料选用 9
6 施工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环境保护 11
6.3 资源节约 12
6.4 信息技术应用 13
7 交付 14
7.1 一般规定 14
7.2 效果评估 14
8 评价 15
8.1 评价体系 15
8.2 评价方法 16
8.3 评价等级 20
附录 A 绿色策划评价指标 22
附录 B 绿色设计评价指标 24
附录 C 绿色施工评价指标 29
附录 D 绿色交付评价指标 30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引用标准名录 33
附:条文说明 3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5
4 Planning 6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6
4.2 Planning Requirements 6
5 Design 8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8
5.2 Collaborative Design 8
5.3 Digital Design 9
5.4 Material Selection 9
6 Construction 11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11
6.2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11
6.3 Resource Conservation 12
6.4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13
7 Delivery 14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14
7.2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14
8 Evaluation 15
8.1 Evaluation System 15
8.2 Evaluation Method 16
8.3 Evaluation Grade 20
Appendix A Green Planning Evaluation Indicators 22
Appendix B Green Design Evaluation Index 24
Appendix C Green Construction Evaluation Index 29
Appendix D Green Delivery Evaluation Indicators 3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3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3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4
1 总 则
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提高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管理水平,规范绿色建造技术应用,统一绿色建造评价,做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的策划、设计、施工、交付及评价。
1.0.3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的策划、设计、施工、交付及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绿色建造 green construction
在工程全寿命周期内,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采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提高效率、保障品质的建造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程建造活动。
2.1.2 绿色策划 green planning
因地制宜对建造全过程、全要素进行统筹,科学确定绿色建造目标及实施路径的工程策划活动。
2.1.3 绿色设计 green design
贯彻绿色建造理念,落实绿色策划目标的工程设计活动。
2.1.4 绿色施工 green construction operation
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环境保护、节材、节水、节能、节地、节约人力资源的施工活动。
2.1.5 绿色交付 green delivery
在综合效能调适、绿色建造效果评价的基础上,制定交付策略、交付标准、交付方案,采用实体与数字化信息同步交付的方式,进行工程验收和移交的活动。
2.1.6 综合效能调适 comprehensive efficiency adjustment
通过对建筑各个系统的调试、性能验证、验收和季节性工况验证进行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实现设计意图和满足业主的实际使用要求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2
2.1.7 绿色建造评价 green construction evaluation
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水平及效果进行的评价活动。
2.1.8 控制项 prerequisite item
绿色建造过程中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条款。
2.1.9 一般项 general item
绿色建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难度和要求适中的条款。
2.1.10 优选项 extra item
绿色建造过程中实施难度较大、要求较高的条款。
2.2 符 号
2.2.1 评价得分
Ae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优选项的评价得分;
Ag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一般项的评价得分;
Ai —— 第 i 个评价要素的评价得分;
Be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优选项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
Bg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一般项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
Cei—— 第 i 个评价要素优选项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
Cg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一般项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
Dj —— 第j 个批次评价得分; Ek —— 第 k 个阶段评价得分;
F—— 单位工程评价得分;
Pj —— 第j 次过程评价得分;
Q —— 过程评价最终得分;
R —— 验收评价得分。
2.2.2 评价次数与权重系数
m —— 过程评价次数;
n —— 批次评价次数;
α 1 、α2 —— 一般项、优选项的权重系数;
β1、β2 —— 过程评价、验收评价的权重系数;
3
ηi —— 第 i 个评价要素的权重系数;
ξk —— 第 k 个评价阶段的权重系数。
4
3 基本规定
3.0.1 绿色建造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3.0.2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根据绿色建造总体目标及要求进行策划。
3.0.3 绿色建造应统筹考虑工程质量、安全、效率、环保、生态、资源节约、科技创新等要素,采取提升建造活动绿色化、建造方式工业化、建造手段信息化、建造管理集约化、建造过程产业化水平的措施。
3.0.4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实施目标管理,进行过程控制。
3.0.5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建立检查与评价制度,定期对工程项目绿色建造水平及效果进行评价。
3.0.6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在建造过程中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
3.0.7 绿色建造资料和记录应涵盖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绿色评价,并符合下列规定:
1 资料和记录应真实完整,字迹清晰,签章规范,并具有可追溯性;
2 资料和记录应包括反映绿色建造水平及效果的典型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3 资料和记录应随建造过程同步形成,分类归集保管,直至工程竣工交付后归档。
5
4 策划
4.1 一般规定
4.1.1 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实施绿色建造,对其他绿色建造实施单位的绿色建造行为进行督促检查及考核管理。
4.1.2 设计单位应负责绿色建造设计的实施和交底工作。
4.1.3 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和交付阶段的绿色建造具体实施工作。
4.1.4 监理单位应负责绿色建造实施过程中的监管、控制和检查工作。
4.2 策划要求
4.2.1 绿色策划应涵盖设计策划、施工策划、交付策划和评价策划,且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项目的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分工;
2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自然资源条件和工程特点,明确项目总体目标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分项目标;
3 对建造全过程、全要素进行统筹,明确绿色建造实施路径。
4.2.2 绿色设计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绿色设计目标与实施路径,明确主要绿色设计指标和技术措施;
2 明确绿色建材选用依据、总体技术性能指标,确定绿色建材的使用率;
3 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饰装修、景观园林等各专业设计,提出全过程、全专业、各参与方之间的一体化设计要求。
4.2.3 绿色施工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6
1 将绿色施工信息的形成、采集纳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明确责任岗位;
2 建立与设计、生产、运营维护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
3 采用 BIM、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移动通讯等信息化技术和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建造方式;
4 明确项目沟通程序、资源配置计划、风险管控计划、分包管理计划、绿色施工培训计划、绿色施工检查与评价计划、技术创新与应用计划等;
5 编制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
6 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2.4 绿色交付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绿色建造项目的实体交付内容及交付标准,并按照绿色交付标准及成果要求提供实体交付及数字化交付成果;
2 明确综合效能调适和绿色建造效果与评价的内容及方式;
3 确定项目交付前应开展的绿色建筑相关检测。
4.2.5 绿色建造评价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绿色建造评价对象、评价方式、评价指标;
2 制定绿色建造评价工作计划;
3 明确根据绿色建造评价结果而采取的持续改进措施。
7
5 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场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地域自然条件;
2 尊重城市肌理和地域风貌;
3 合理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场地环境、场地设施和管网。
5.1.2 绿色设计应符合下列关于资源节约的规定:
1 优化功能空间布局,发掘场地空间、建筑本体与设备在节约资源方面的潜力;
2 择优选择建筑形体和结构体系;
3 进行海绵城市设计。
5.1.3 绿色设计应采取下列提升工程品质、降低运营维护成本的措施: 1 采用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
2 对建筑围护结构和内外装饰装修构造节点进行详细设计;
3 采用标准化构件和部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
5.2 协同要求
5.2.1 绿色设计应建立涵盖设计、生产、施工、交付等阶段的协同设计机制。
5.2.2 绿色设计宜采用集成技术措施、产品性能清单、成本数据库等内容的协同设计平台。
5.2.3 绿色设计应按照标准化、模块化原则对空间、构件和部品进行协同深化设计。
8
5.2.4 绿色设计应采取推进工厂生产全流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技术措施。
5.2.5 抗震设计中应体现绿色设计理念,将绿色设计技术应用到抗震设计中。
5.3 数字化设计
5.3.1 绿色设计宜采用 BIM 正向设计,优化设计流程。
5.3.2 绿色设计宜集成应用 BIM、地理信息系统(GIS)、三维测量等信息技术及模拟分析软件,进行性能模拟分析、设计优化和阶段成果交付。
5.3.3 绿色设计应统一设计过程中 BIM 协同模式、模型深度。
5.3.4 绿色设计宜采用 BIM 信息平台。
5.3.5 绿色设计宜采用 BIM 等信息技术进行深化设计和专业协调,对危险性较大和工序复杂的方案应进行三维模拟和可视化交底。
5.3.6 绿色设计宜采取推进 BIM 与项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推动 BIM 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以及建筑产业互联网的融通联动的措施。
5.4 材料选用
5.4.1 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环保要求;
2 宜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评价认证标识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3 宜选择地方性建筑材料和当地推广使用的建筑材料。
5.4.2 建筑结构材料宜选用高耐久性混凝土、耐火耐候结构钢、耐久木材等。
5.4.3 外饰面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水和密封材料等应选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9
5.4.4 绿色设计应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宜选用以无害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利废建材。
5.4.5 建筑门窗、幕墙、外围护结构、外墙饰面及其配件的力学性能、热工性能和耐久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规定,并应满足设计工作年限要求。
5.4.6 安装设备及耗能器具应选用高能效产品,管材、管件、电线、电缆等应选用耐腐蚀、抗老化、耐久性能好的材料,活动配件应选用长寿命产品,并应制定部品之间寿命匹配设计方案。
5.4.7 建筑装修宜采用装配式装修,设备机房宜采用装配式机房,选用集成厨卫等工业化内装部品。
10
6 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绿色施工时应进行设计与施工的协同,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能力优化设计方案。
6.1.2 绿色施工应结合加工、运输、安装方案和施工工艺要求,对工程重点、难点部位和复杂节点等进行深化设计。
6.1.3 绿色施工应进行多层级交底,明确绿色设计重点内容、绿色建材产品使用要求。
6.1.4 绿色施工应采取施工临时设施与永久性设施结合利用的措施。
6.1.5 施工单位宜对传统施工工艺进行绿色化升级革新。
6.2 环境保护
6.2.1 施工单位应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测并分析施工现场扬尘、噪声、光、污水、有害气体、固体废弃物等各类污染物实时数据。
6.2.2 施工单位应采取减少扬尘排放的措施,PM10 和PM2.5 不得超过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限值。
6.2.3 现场有害气体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 的有关规定。
6.2.4 施工单位应采取控制噪声和振动污染的措施,噪声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的有关规定,振动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0 的
11
有关规定。
6.2.5 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施工现场及周边水环境的措施。
6.2.6 施工单位应采取减少污水排放的措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施工污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的有关规定。没有纳管条件的,应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或收纳水体要求后,方可排放。
6.2.7 施工单位应采取减少光污染的措施,光污染限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的有关规定。
6.2.8 施工单位宜采用装配化施工工艺,建筑内外装修宜采用装配式装修等干式工法施工工艺及集成厨卫等模块化部品部件。
6.2.9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毒有害废弃物源头减量化措施。
6.2.10 拆除施工应制定环境保护计划,选择对环境影响小的拆除工艺。
6.3 资源节约
6.3.1 施工单位应采用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
6.3.2 施工单位应采用管件合一等新型脚手架和模架支撑体系。
6.3.3 部品部件安装应采用与其相匹配的工具化、标准化工装系统和适用的安装工法,制定合理的安装工序。
6.3.4 施工单位应推广构配件、管件类等材料的工厂化加工、集中配送。
6.3.5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设备的进场、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拆除及退场管理。
6.3.6 施工单位应采用节能型设备和器具,节能照明灯具使用率应达到100%;应监控重点能耗设备的耗能,对多台同类设备宜实施群控管理。
6.3.7 施工单位应利用可再生能源。
6.3.8 施工单位应因地制宜对施工现场雨水、中水进行科学收集和合理利用。
6.3.9 施工单位应科学布置施工现场、合理规划临时用地。
12
6.3.10 施工单位应采取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措施,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应高于 300 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应高于 200 吨/万平方米;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应高于 0.25 吨/万元。
6.3.11 施工单位应采取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措施,回收利用率不应小于 30%。
6.4 信息技术应用
6.4.1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参建单位情况,采用智慧工地管理系统。
6.4.2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施工设备进行信息化管理:
1 采用信息通信技术对施工设备的基础信息、进出场信息和安装信息等进行管理。
2 施工单位宜采用自动化施工设备、智能移动终端等相关设备。
3 塔式起重机、龙门吊、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盾构机等设备应安装智能监控装置。
6.4.3 施工现场应采用第五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识别、无线射频等物联网技术对钢筋、混凝土、装配式构件及其他物资材料出入库等进行可追溯管理。
6.4.4 在加工生产、施工过程中宜采用焊接、抹灰、放样、钢筋加工、模板加工、搬运、砌砖、喷涂等建筑智能机器人。
6.4.5 施工现场应使用智能远传水表、智能电表,实时监测办公区、生活区、施工作业区的用水、用电;重点耗能设备宜安装智能监控仪表。
6.4.6 应采用数字三维虚拟现实方式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6.4.7 施工现场采集的信息应包括数据内容、采集时间、采集位置及其他相关信息。
13
7 交付
7.1 一般规定
7.1.1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开展综合效能调适。
7.1.2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组织建立综合效能调适团队,明确各方职责,编制调适方案,制定调适计划、形成调适结果报告。
7.1.3 综合效能调适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JGJ/T 391 的相关规定,相关技术文件应存档。
7.1.4 绿色交付过程中应体现数字化交付方式。数字化交付的内容及标准应执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7.1.5 数字化交付内容应包括数字化施工数据、施工影像资料、建筑信息模型、工程质量验收文件等,并编制说明书。
7.1.6 建筑信息模型应按单位工程进行划分组建,并形成工程建设模型。
7.1.7 绿色建造各相关方应为建筑信息模型构件建立唯一性的系统编码。
7.1.8 服务数字化运营维护的建筑信息模型应包含供应商和维护保养等信息。
7.1.9 数字化交付过程中数据传递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7.2 效果评估
7.2.1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对绿色建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效果评估报告。
7.2.2 进行绿色施工效果评估时,评估方法应符合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
14
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 37/T 5087 的有关规定。
7.2.3 进行减排效果评估时,碳排放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 的有关规定,并提供计算报告。
8 评价
8.1 评价体系
8.1.1 绿色建造评价对象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造过程。
8.1.2 绿色建造评价框架体系包括评价阶段、评价要素、评价指标、评价等级等四个部分。
8.1.3 评价阶段宜分为策划、设计、施工、交付等四个阶段。
8.1.4 评价要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色策划、绿色交付不应单独划分评价要素;
2 绿色设计评价要素应包括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技术创新与应用等;
3 绿色施工评价要素应包括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人力资源节约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创新与应用等。
8.1.5 评价指标应包括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并按本标准附录 A~附录 D 的规定确定。
8.1.6 评价等级应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
8.1.7 评价方式可分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8.1.8 自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我评价应按要素评价、批次评价、阶段评价和单位工程评价四个层次进行;
2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共同参加自我评价;
15
3 评价过程中应采集反映绿色建造水平及效果的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
4 批次评价次数每季度不应少于 1 次,且每个评价阶段不应少于 1次。
8.1.9 第三方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三方评价应包括过程评价和验收评价;
2 过程评价时间应为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前,验收评价时间应为竣工验收后;
3 过程评价次数不应少于 1 次。
8.1.10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根据评价结论采取持续改进措施,并有实施记录。
8.2 评价方法
8.2.1 控制项指标应全部满足,评价方法应符合表 8.2.1 的规定:
表 8.2.1 控制项评价方法
评价要求
结论
措施到位,全部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进入一般项与优选项评分流程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不合格
8.2.2 一般项指标应根据实际发生项执行的情况计分,评价方法应符合表 8.2.2 的规定:
表 8.2.2 一般项评价方法
评分要求
评分
措施到位,全部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1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0.5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0
8.2.3 优选项指标应根据实际发生项执行的情况计分,评价方法应符合表 8.2.3 的规定:
16
表 8.2.3 优选项评价方法
评分要求
评分
措施到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2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0.5 、1 、1.5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0
8.2.4 得分项应有完备的证明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典型图片和影像资料;
2 图片和影像资料应能辨认出所在实施的项目特征。
8.2.5 要素评价得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项和优选项要素评价得分应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并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Agi (8.2.5-1)
Aei (8.2.5-2)
式中: Ag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一般项的评价得分;
Ae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优选项的评价得分;
Bg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一般项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
Be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优选项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之和;
Cgi —— 第 i 个评价要素一般项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
Cei—— 第 i 个评价要素优选项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之和。
2 要素评价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Ai Agi Aei (8.2.5-3)
式中: Ai —— 第 i 个评价要素的评价得分;
α 1、α2 —— 一般项、优选项的权重系数,应按表 8.2.5 的规定
17
取值。
表 8.2.5 一般项、优选项的权重系数
评价指标
权重系数
一般项
0.7
优选项
0.3
8.2.6 批次评价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8.2.6)
式中: Dj —— 第j 个批次评价得分;
ηi —— 第 i 个评价要素的权重系数,应按表 8.2.6 的规定取值。
表 8.2.6 评价要素的权重系数
评价要素
权重系数
绿色设计
绿色施工
施工管理
/
0.10
环境保护
0.25
0.25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0.20
0.20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0.10
0.05
节能与能源利用
0.15
0.10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
0.10
0.05
人力资源节约与职业健康安全
/
0.05
技术创新与应用
0.20
0.20
8.2.7 阶段评价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Ek (8.2.7)
式中: Ek —— 第 k 个阶段评价得分;
n —— 批次评价次数。
8.2.8 自我评价单位工程评价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F = ΣEk (8.2.8)
18
式中: F—— 单位工程评价得分;
ξk —— 第 k 个评价阶段的权重系数,应按表 8.2.8 的规定取值。
表 8.2.8 绿色建造评价阶段的权重系数
评价阶段
权重系数
绿色策划
0.15
绿色设计
0.30
绿色施工
0.45
绿色交付
0.10
8.2.9 绿色建造第三方评价计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程评价和验收评价均可按本标准公式(8.2.5)和(8.2.6)计算,每次过程评价的得分计为 Pj,验收评价得分计为 R;
2 过程评价最终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Q (8.2.9-1)
式中:Q——过程评价最终得分;
Pj——第j 次过程评价得分;
m——过程评价次数。
3 单位工程评价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F = Q×β1 + R×β2 (8.2.9-2)
式中: R —— 验收评价得分;
β1、β2 —— 过程评价、验收评价的权重系数,应按表 8.2.9 的规定取值。
表 8.2.9 过程评价、验收评价的权重系数
第三方评价
权重系数
过程评价
0.60
验收评价
0.40
19
8.3 评价等级
8.3.1 单位工程绿色建造评价等级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控制项不满足要求;
2)单位工程评价得分低于 60 分;
3)优选项得分低于 25 分。
2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者为合格:
1)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单位工程评价得分不低于 60 分;
3)优选项得分不低于 25 分。
3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者为良好:
1)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单位工程评价得分不低于 80 分;
3)优选项得分不低于 40 分。
4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者为优秀:
1)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单位工程评价得分不低于 90 分;
3)优选项得分不低于 60 分。
5 评价等级应按照最高等级确定。
8.3.2 当单独进行绿色设计评价时,绿色设计评价等级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控制项不满足要求;
2)绿色设计评价得分低于 60 分;
3)优选项得分低于 25 分。
2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者为合格:
20
1)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绿色设计评价得分不低于 60 分;
3)优选项得分不低于 25 分。
3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者为良好:
1)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绿色设计评价得分不低于 80 分;
3)优选项得分不低于 40 分。
4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者为优秀:
1)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绿色设计评价得分不低于 90 分;
3)优选项得分不低于 60 分。
5 评价等级应按照最高等级确定。
8.3.3 当单独进行绿色施工评价时,绿色施工评价等级判定标准应符合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37/T 5087 的有关规定。
21
附录 A 绿色策划评价指标
A.1 控制项
A.1.1 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项目绿色策划方案,明确绿色建造总体目标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减少碳排放、品质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等分项目标。
A.1.2 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设计策划书,确定绿色设计目标与实施路径,明确主要的绿色设计指标和对应的主要技术措施;强化设计方案技术论证,重大变更应组织专家对其是否影响工程绿色性能进行论证。
A.1.3 施工单位应按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准》DB37/T 5086 的规定进行绿色施工策划,明确绿色施工目标,制定绿色施工措施。
A.1.4 施工单位及相关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制定绿色建造项目的实体和数字化交付内容及交付标准,明确各阶段责任主体、交付成果及绿色建造效果评价内容和方式。
A.2 一般项
A.2.1 工程项目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模式。 A.2.2 工程项目应建立涵盖设计、生产、施工等不同阶段的协同设计机制。
A.2.3 工程项目应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碳排放降低、人力资源节约及职业健康安全等进行总体分析,策划适宜的绿色施工技术路径与措施。
22
A.2.4 绿色交付策划应明确综合效能调适及绿色建造效果评价的内容及方式。
A.3 优选项
A.3.1 工程项目应采用 BIM 正向设计,优化设计流程,支撑不同专业间以及设计与生产、施工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A.3.2 工程项目应制定推进 BIM 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推动BIM 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以及建筑产业互联网融通联动的方案。
A.3.3 工程项目应按照城市信息化建设要求和运营维护需求,制定数字化交付标准和方案。
23
附录 B 绿色设计评价指标
B.1 控制项
B.1.1 工程项目应按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
B.1.2 工程项目设计不得采用列入国家、行业、地方政府限制、禁止使用目录的材料、产品、设备及技术。
B.1.3 工程项目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造型要素应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B.1.4 工程项目应有效利用地域自然条件,尊重城市肌理和地域风貌,合理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场地环境、场地设施和管网。
B.1.5 工程项目应进行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
B.2 一般项
Ⅰ 环境保护
B.2.1 工程项目应采取保护历史文物及古树名木、水源地等自然生态环境的措施。
B.2.2 工程项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的规定,对工程全寿命周期碳排放进行计算。
B.2.3 工程项目应因地制宜采取声、光污染防治措施。
B.2.4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不应造成对环境和原生态系统的破坏以及对自然资源的污染。
B.2.5 工程项目应采取净地表层土利用、棕地土壤污染修复、污染水体净化和循环等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植被的生态补偿措施。
24
B.2.6 公路、铁路工程穿越环境敏感区及生态敏感区路段应进行方案比选,当无法绕避时应设置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并应符合当地主管单位的规定。
Ⅱ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B.2.7 工程项目应选择地方性建筑材料和当地推广使用的建筑材料。 B.2.8 防水材料选用及防水施工做法应满足耐久性要求。
B.2.9 建筑门窗、幕墙、外围护结构、外墙饰面及其配件的力学性能、热工性能和耐久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规定,并应满足设计工作年限要求。
B.2.10 配件应选用长寿命产品,制定部品之间寿命匹配方案。不同使用寿命的部品组合时,构造宜便于分别拆换、更新和升级。
B.2.11 工程项目应采用标准化构件和部件、使用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
B.2.12 场地道路、垂直运输、给排水、消防系统等应进行永临结合设计。
Ⅲ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B.2.13 工程项目应编制水系统设计专项方案,统筹利用多种水资源,确定各分项节水指标及综合节水指标。
B.2.14 工程项目应按高质高用、低质低用原则,采用节水系统、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景观和绿化浇灌设计等节水措施。
B.2.15 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水耗分类分项远传计量系统。
B.2.16 给水系统应设置智能计量装置,水计量器具配备率应达到100%。
B.2.17 工程项目应按废水水质分流排水的要求进行排水系统设计,排放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B.2.18 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应全部达到 2 级及以上等级。
25
Ⅳ 节能与能源利用
B.2.19 工程项目应编制建筑能耗设计专项方案,确定各分项节能指标及综合节能指标。
B.2.20 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能耗分类分项远传计量系统。
B.2.21 工程项目应利用场地自然条件,优化建筑朝向和楼距,采取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措施。
B.2.22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B.2.23 工程项目应采取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的措施。
B.2.24 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规模、用途、能源条件以及国家和地区节能环保政策对冷热源方案进行综合论证,合理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余热资源。
Ⅴ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
B.2.25 建筑场地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取减少土地占用和夹心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工程措施。
B.2.26 项目总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建筑用地适度密集,强调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充分利用周边的配套公共建筑设施,合理规划用地,高效利用土地。
Ⅵ 技术创新与应用
B.2.27 设计中采用的“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2017 版)”不应少于 6大项。
B.2.28 设计中应采用四新技术或自主研发的新技术。
B.2.29 设计中应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理念。
B.3 优选项
Ⅰ 环境保护
B.3.1 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
26
B.3.2 对列入国家、地方名录的野生保护动植物应采取保护措施,落实率应达到 100%。
B.3.3 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电磁污染治理达标率应达到 100%。
Ⅱ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B.3.4 工程项目应采用高性能、低材耗、耐久性好的新型结构体系;宜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预制构件的设计应做到标准化。
B.3.5 工程项目应采用装配式装修。
B.3.6 工程项目应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利废建材,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量占所用相应建筑材料总量的 10%以上。
Ⅲ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B.3.7 工程项目设计应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对施工期间及建筑竣工后的场地雨水进行有效统筹控制,溢流排放应与城市雨水排放系统衔接。
B.3.8 工程项目应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宜采用雨水和中水回用系统。
Ⅳ 节能与能源利用
B.3.9 工程项目应采用高效供能、用能系统和设备,宜针对不同能源结构采用能源梯级利用措施。
B.3.10 工程项目应按“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原则,优化功能空间布局,采取场地空间、建筑本体与设备综合节能措施。
Ⅴ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
B.3.11 工程项目应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优化组织交通,采取减少人车干扰的措施。
B.3.12 工程项目应种植少维护、耐候性强的乡土植物,构建多层次复合生态结构,优化绿地配置。
Ⅵ 技术创新与应用
27
B.3.13 采用的“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2017 版)”不应少于 8 大项。 B.3.14 依托本项目取得创新成果应填补省内空白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8
附录 C 绿色施工评价指标
C.0.1 绿色施工评价指标应分为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
C.0.2 绿色施工评价指标应包括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人力资源节约与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创新与应用。
C.0.3 绿色施工评价指标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37/T 5087 的有关规定。
29
附录 D 绿色交付评价指标
D.1 控制项
D.1.1 项目交付前应完成策划、设计、施工三个阶段的评价并分别满足合格及以上等级标准。
D.1.2 项目交付前应提交绿色建材实际使用率核定计算书。
D.1.3 项目交付前应开展综合效能调适,并提供综合效能调适报告。
D.1.4 项目交付前应完成绿色建筑相关检测,并提交建筑使用说明书。
D.2 一般项
D.2.1 项目交付时,应对运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D.2.2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按照绿色交付标准及成果要求提供实体交付及数字化交付成果,数字化交付成果应保证与实体交付成果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D.2.3 项目交付前应将建筑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等技术资料整合和校验,并按相关标准和交付策划方案要求移交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
D.2.4 数字化交付内容包含竣工建筑信息模型、数字化工程技术档案、质量验收文件、工程决算书、关键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等,并应编制说明书,详细说明交付的范围与内容。
D.2.5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应制定机电设备系统、消防系统等建筑物各子系统的运行维护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手册。
30
D.3 优选项
D.3.1 建筑信息模型应按单位工程进行划分组建,每个单位工程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分专业模型以及综合模型文件。
D.3.2 绿色建造各相关方应为建筑信息模型构件建立唯一性的系统编码。
D.3.3 项目交付前应计算实际碳排放量,并和绿色设计阶段的预估碳排放量对比分析。
31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32
引用标准名录
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0325
2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66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
4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 10070
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
6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
7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163
8 《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 391
9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准》 DB 37/T 5086
10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DB 37/T 5087
33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
DB37/T 5291-2024
条文说明
34
制 定 说 明
《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建造技术标准》DB37/T 5291-2024,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8 月29 日以 2024年第 9 号通知批准、发布。
为推进绿色建造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努力在山东省全面贯彻绿色建造理念,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绿色建造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标准。
为便于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35
目 次
1 总 则 38
2 术语和符号 38
2.1 术 语 38
3 基本规定 38
4 策划 39
4.1 一般规定 39
4.2 策划要求 39
5 设计 40
5.1 一般规定 40
5.2 协同要求 41
5.3 数字化设计 42
5.4 材料选用 42
6 施工 43
6.1 一般规定 43
6.2 环境保护 43
6.3 资源节约 43
6.4 信息技术应用 44
7 交付 45
7.1 一般规定 45
7.2 效果评估 46
8 评价 46
8.1 评价体系 46
36
8.2 评价方法 46
8.3 评价等级 47
附录 A 绿色策划评价指标 47
附录 B 绿色设计评价指标 48
附录 D 绿色交付评价指标 49
37
1 总 则
1.0.1 目前,我国绿色建造仍处于碎片化发展阶段,策划、设计、施工三个阶段各自为政,相关单位在推进绿色建造过程中的协同联动性差,绿色建造技术创新特别是基于全寿命期的绿色建造综合技术协同创新不足。为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绿色建造管理技术要求,提升绿色建造管理水平,促进绿色建造技术创新与应用,实现建造全过程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推进绿色建造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0.2 建筑与市政工程包括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及市政工程和既有建筑的改建或扩建工程。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绿色建造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施工、交付的建造全过程,充分体现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总体特征。
3 基本规定
3.0.1 绿色建造包括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等内容,涉及建造全过程,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共同开展绿色建造工作,这些单位都是绿色建造实施单位。为了表述简洁,本标准中凡涉及多个相关单位的条款,采用“绿色建造实施单位”进行表述。对于采用全过程咨询管理模式的项目,全过程咨
38
询单位也应参与绿色建造的实施工作。
3.0.5 绿色建造实施单位建立检查与评价制度,不仅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绿色建造水平和效果,也有利于相关主管部门后期对工程项目的绿色建造管理进行跟踪审计。
4 策划
4.1 一般规定
4.1.1 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立项阶段组织编制项目绿色策划方案,项目各参与方应遵照执行。
4.1.2 设计单位在绿色建造设计阶段也可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对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绿色建造咨询管理服务。
4.2 策划要求
4.2.1 绿色建造策划时,应确定项目定位和组织架构,明确各阶段的主要控制指标,进行综合成本与效益分析,制定主要工作计划;制定减排方案,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明确碳排放、建筑垃圾减量化等目标;策划 BIM 技术应用和基于统一数据及接口标准的信息管理平台应用;确定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应用目标和实施路径。
4.2.2 绿色设计策划时,要对场地、建筑空间、室内环境、建筑设备进行全面统筹,实现设计协同、设计优化。设计变更不应降低工程绿色性能,重大变更应组织专家对其是否影响工程绿色性能进行论证。根据工程需要,可按本标准第 8.3.2 条进行绿色设计评价策划。
4.2.3 本条规定绿色施工策划时,要建立与设计、生产、运营维护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施工和生产的协同管理机制,主要是通过采购环节对建筑材料和产品(包括部品部件)生产单位提出绿色建造的相关要求,间接地推动建筑材料生产单位要通过管理和技术革新,提高数字化、智
39
能化水平,实现精益生产、智能制造。
策划工业化、智能化建造方式,主要目的是通过工业化、智能化的施工方式实现工程建设低消耗、低排放、高质量和高效益。采用信息化技术组织绿色施工,主要目的是提高施工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设定绿色施工目标、制度、措施、实施方案,确保绿色建造总目标的实现。
4.2.4 绿色交付策划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策划内容包括确定交付内容及交付标准、综合效能调适和绿色建造效果评价内容及方式、绿色建筑相关检测项目。
数字化交付成果应保证与实体交付成果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建设单位可在交付前组织成果验收。
建筑工程中,应编制建筑使用说明书、绿色建材使用率核定计算书、建筑物各子系统(机电设备系统、消防系统等)运行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手册。
5 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2 绿色设计要遵照“被动式技术优先、主动式技术优化”的原则,挖掘资源节约潜力。考虑到主动节能绿色原则,可采用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建筑节能系统、光储直柔等新型建筑电力系统以及综合能源的利用。综合考虑安全耐久、节能减排、易于建造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建筑形体和结构体系。
海绵城市设计时,要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提出设置“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城市设施的目标和措施,对施工期间及建筑竣工后
40
的场地雨水进行有效统筹控制,溢流排放应与城市雨水排放系统衔接。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升城市韧性。
5.1.3 绿色设计时,优先采用装配式装修、工厂化生产的标准化部品部件。一体化装修技术主要应用于精装修的项目。
5.2 协同要求
5.2.1 建立协同设计机制的目的是推行采用与工程立项和施工全过程协同的一体化设计,并实现施工、生产、运营维护各方的前置参与,统筹管理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2.2 协同设计平台是指在设计中多专业同时使用并协同工作的软件环境。协同设计平台可以实现全过程、全专业、各参与方的协同设计。
设计单位要注意积累可重复利用及标准化部品构件,丰富和完善协同设计平台资源库。
5.2.3 协同深化设计目的是实现构配件与设备、部品间模数协调统一。
5.2.4 为推进部品部件工厂生产全流程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设计时要采取标准化设计、模数化设计及 BIM 设计等技术措施;同时让生产单位提前介入,进行设计优化。
5.2.5 绿色设计技术在抗震设计中的应用可以体现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传统的建筑材料如钢筋混凝土具有较高的强度和稳定性,但其生产和运输过程会产生大量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相比之下,绿色建筑材料如竹材、木材等天然材料具有较低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而且具备良好的抗震性能。研究显示,使用竹材等绿色建筑材料可以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绿色设计技术在抗震设计中的应用还可以体现在建筑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传统的建筑结构设计主要注重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而绿色设计技术更注重建筑的柔韧性和能源效率。弹性结构设计采用柔性的结构材料和构造方式,能够更好地吸收地震造成的能
41
量,减轻对建筑本体的破坏。
5.3 数字化设计
5.3.1 BIM 的初衷是直接在三维环境里进行设计,利用三维模型和其中的信息,自动生成所需要的图档,模型数据信息一致完整,并可后续传递。目前国内大部分的 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