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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8633-2022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用可剥布规范
Specification of peel ply used for aviation composite materials
2022-04-24 发布 2022-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 言
本规范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璐圆、胡 潇、刘俊仙、郑义珠、程键男、崔海超、戴 琳、刘卫平、胡仲杰、陈 萍、黄莎莎、姜 盼。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用可剥布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航空复合材料成型用可剥布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等。
本规范适用于航空树脂基复合材料成型用的未浸渍树脂的可剥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20 纺织品和纺织制品厚度的测定
GB/T 3923.1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 第 1 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4666 纺织品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 4669 纺织品机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T 19466.3 塑料差示扫描量热法(DSC) 第 3 部分:熔融和结晶温度及热焓的测定
ASTM D2257 纺织品中可萃取物的试验方法(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extractable matter in textiles)
3 要求
3.1 原材料
航空复合材料成型用可剥布的原材料见表 1,原材料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表 1 可剥布的原材料
3.2 规格
可剥布的规格见表 2。
3.3 外观
产品外观应均匀平整,无断丝,无褶皱、颗粒、杂质、穿孔和明显划痕等缺陷。
3.4 物理力学性能
可剥布的物理力学性能要求见表 3。
表 2 可剥布规格
表 3 可剥布的物理力学性能
4 质量保证规定
4.1 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4.2 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相应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所有检验。
4.3 鉴定检验
4.3.1 通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
a) 产品试制定型时;
b)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和设备改变时;
c) 产品停产满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d) 产品转场生产时;
e)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f) 顾客要求时。
4.3.2 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项目及相应的要求和检验方法章条号见表 4。
表 4 检验项目
4.3.3 受检样品数
鉴定检验时根据试验方法规定的试样数量取足够的可剥布进行检验。
4.3.4 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要求时为合格。
4.4 质量一致性检验
4.4.1 检验项目
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及相应的要求和检验方法章条号见表 4。
4.4.2 抽样
4.4.2.1 组批规则
同一批次原材料、同一配方和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4.4.2.2 抽样方案
外观 100%检验,物理力学性能按表 5 抽样检测,从每卷始端剪下 2 000mm 作为检测样品。
表 5 抽样方案
4.4.3 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为合格。
外观检验不合格时,判定该卷可剥布不合格;其他性能检验不符合要求时,允许取双倍试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复验,复验结果符合要求时为合格;若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为不合格。
4.5 检验方法
4.5.1 外观
目视检查。
4.5.2 熔点
按 GB/T 19466.3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3 单位面积质量
按 GB/T 4669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4 幅宽
按 GB/T 4666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5 厚度
按 GB/T 382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6 可萃取物含量
按 ASTM D2257 规定的方法测定。
4.5.7 拉伸断裂强力
按 GB/T 3923. 1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交货准备
5.1 包装
每卷可剥布应卷在内径为 50mm 的纸管芯轴上,并用塑料包装袋单独包装防止受潮,另加瓦楞纸箱包装,也可以用同种性能的其他材料包装。
5.2 标志
每批产品应附有标志,要求如下:
a) 芯轴标签标志应注明产品代号、名称、标准编号、批号、卷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生产单位;
b) 外包装箱上应注明产品代号、名称、标准编号、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生产单位, 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和放置方向标记。
5.3 运输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并应避免日照和雨淋。
5.4 贮存
应贮存在密封、避光和清洁的仓库内,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3 年。
5.5 质量证明文件
每批产品应附有供方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质量证明书,并注明:
a) 产品名称、代号和批号;
b) 本标准编号;
c) 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d) 产品性能检验结果;
e) 检验印章。
6 说明事项
6.1 预定用途
本规范所规定的可剥布预定用于航空树脂基复合材料制件的成型,也可用于航天、电子和舰船等复合材料制件的成型。
6.2 应用指南
可剥布的推荐使用温度见表 6。
表 6 可剥布的推荐使用温度
6.3 订购文件中应明确的内容
订购文件中应明确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的名称和编号;
b) 产品名称、代号、数量和规格;
c)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要求;
d) 供货日期;
e) 其他。
6.4 代号
可剥布代号编写规则见图 1。
图 1 可剥布代号编写规则
示例:KBB1T 表示产品编号为 1、材质为聚酯的可剥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