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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可复制 HB 8674-2020 民用飞机总、静压受感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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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航空航天民航
  • 更新日期: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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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复制   民用   飞机   静压   高清可
资源简介

  ICS 49.090 V 45

  HB 8674-2020

  民用飞机总、静压受感器规范

  Civil airplane pitot-static probe specification

  2020-09-14 发布 2021-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 1-2009 编制。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原航空仪表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宣晓刚、郎贺明、方嘉民、杜振宇、郜 艳、杨 飞、赵 莉、闫 瑾、邵文韬。

  民用飞机总、静压受感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运输类飞机、通用类飞机、特种飞机用总压和总静压受感器的设计、生产、符合性验证试验、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飞机总压和总静压受感器(以下简称受感器)的研制、生产、符合性验证试验和交付。其他飞机用受感器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B 5038-1992 镀镍层质量检验

  HB 5870-1985 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RTCA/DO-160G-2010 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

  SAE AS 5562 总压、总静压受感器结冰和降雨最低性能标准(Ice and Rain Minimum Qualification Standards forPitot and Pitot-static Probes)

  SAE AS 8006A 总压、总静压受感器最低性能标准(Minimum Performance Standard for Pitot and Pitot-Static Probes)

  3 要求

  3.1 总则

  受感器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应专用规范规定的要求。本标准的要求与专用规范不一致时,应以专用规范为准。

  受感器气动特性、结冰防护和防水特性应根据受感器所安装飞机的飞行包线区别分类,分类按 SAE AS 5562 中第 1 章,具体分类为:

  ——类型 1:固定翼飞机,巡航高度:≤7010m (23000ft);

  ——类型 2:固定翼飞机,巡航高度:7010m (23000ft)~9449m (31000ft);

  ——类型 3:固定翼飞机,巡航高度:9449m (31000ft)~12802m (42000ft);

  ——类型 4:固定翼飞机,巡航高度:>12802m (42000ft)。

  3.2 外形尺寸

  受感器的外形尺寸应符合专用规范或受感器外形图的要求。

  3.3 重量

  受感器的重量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要求,受感器最大重量不可超过 1.5kg(不含附件)。

  3.4 外观质量

  受感器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受感器外表面应无龟裂、变形、锈蚀、镀涂层起泡、漆皮脱落、非金属件膨胀等缺陷;

  b) 受感器外表面应无紧固件松动、导线和热缩管外皮破损、胶裂、标识不清晰等缺陷;

  c) 受感器表面允许出现由于加热器通电后形成的氧化层、材料颜色改变及镀层颜色改变;

  d) 受感器总压唇口和锥面应保持完整、锐边、无毛刺、无损伤;

  e) 受感器各气路腔内应无异物;

  f ) 受感器所有压力孔口(包括排水孔、静压孔)应保持完整、锐边、无毛刺、无损伤, 孔内应无异物;

  g) 受感器的气动感受型面部位(从总压口至最后一个压力孔后 25mm 范围内)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 Ra1.6,型面上应无划伤、压坑、加工造成的接缝和凸起,可有加工形成的纹路;

  h) 连接螺钉上端面应无高于所在部位的沉孔,下沉不超过 0.5mm , 目测螺钉外圆与安装孔应同心,螺钉锥面与沉孔应贴合紧密,螺钉表面应无过度紧固造成的毛刺缺陷。

  3.5 标志和代号

  受感器应按相应的规定打上标志和代号,标识内容应清晰,内容应包含下列要求:

  a) 受感器的总压气路接口为“Pt ”、静压气路接口为“Ps ”;

  b) 受感器成品上应刻有标识和代号,如型号、序号、供方代码、供方商标、物品码、二维码、执行标准等;

  c) 必要时,在受感器的适当位置标明航向;

  d) 必要时,标记产品的重量、生产日期、额定电压和功耗、经过批准的适航标准代号。

  3.6 材料

  3.6.1 一般要求

  受感器所用材料不应释放出有害气体。宜采用非磁性材料, 当必须选用磁性材料时,应进行消磁处理。

  材料应能满足强度和刚度要求。关键结构承力部位不应选用脆性材料。

  3.6.2 导热性能

  受感器的防除冰关键部位应选用导热性能好的材料,导热系数应不低于14.4W/m ·K(常温20℃下)。

  3.6.3 防护

  受感器材料选择应考虑环境对材料的腐蚀影响,宜采用抗腐蚀材料。选择抗腐蚀能力较低的材料时应进行防护处理。不同种类金属直接接触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使其电极电位差应不大于 0.457V,否则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非密封部位采用非防霉材料时,应进行防霉处理。

  应避免使用易生霉菌的材料,当非防霉材料使用在非密封部位时应进行防霉处理。

  3.7 设计与结构

  3.7.1 组成和结构

  受感器一般由总压气路、静压气路和加温电路组成, 各组成部分根据实际需求设计。总压气路包括总压口、总压室、总压导管、排水孔、总压接管嘴; 静压气路包括静压孔、静压室、静压导管、静压接管嘴;加温电路包括加热器、转接子、导线、电连接器。

  总压口位于受感器最前端,将总压压力引入总压室。总压室位于总压口后部, 用于阻滞来流、稳定压力,形成总压气压信号。总压气压信号经总压室后部的总压导管和总压接管嘴输出。

  静压孔位于总压口后部、受感器管体表面,将静压压力引入静压室。静压室用于稳定、平衡压力,形成静压压力信号。静压气压信号经静压室后部的静压导管和静压接管嘴输出。

  受感器加温电路应为双线制。加热器应贴近受感器表面, 其结构可保证结冰防护能力。加热器的位置应尽可能靠近总压口、静压孔和排水孔。

  受感器的结构设计应保证在运行中零件不会松动,应能够承受装运、储藏、安装和运行过程产生的拉力、摇动、振动和其他状况。

  3.7.2 气动外形

  应根据受感器在飞机上安装位置的局部攻角范围设计总压口,降低总压损失,以满足总压感受误差的要求。受感器的气动感受型面通常为轴对称外形,管体前端设计总压孔,侧面设计静压感受孔。

  根据受感器在飞机上的安装位置及该位置局部流场数据,设计气动补偿型面,并确定静压孔位置和开孔方式。

  3.7.3 结冰防护

  受感器应通过合理的功率设计和分配、选用良好的导热材料、合理的结构设计等方法保证其结冰防护能力。在结冰气象环境下, 加热器应能保证压力孔口和压力腔体不发生冰堵,且不应形成影响压力信号测量的外部积冰。

  3.7.4 防水防尘

  受感器的总压室内应设计隔板或沉降室或两者兼有,以减少液体或固体颗粒通过总压口进入飞行仪表。受感器应设置至少一个排水孔,用于排出进入总压腔内的液体,如水或融化的冰。排水孔应根据受感器的装机位置进行设计,有利于排水。排水孔尺寸设计应综合考虑总压测量精度、结冰防护、防水等各种影响因素,可在 Φ0.7mm~Φ1.2mm 之间。

  3.7.5 强度和刚度

  受感器强度和刚度应满足静力、振动、冲击、过载等机械载荷和寿命的要求。当加热器连续工作后,受感器不应产生永久变形。

  3.7.6 加热器电路密封

  受感器的加热器电路部分应进行密封,将加热器与所有空气隔离。密封部位应能够承受自身加温所带来的高温使用要求。

  3.7.7 热变形

  延长加热器工作时间后,受感器的主体或支柱无明显变形,满足性能要求。

  3.7.8 压力管路

  受感器总、静压气路应保证压力动态响应特性, 降低压力延迟, 各气路最小截面积应不小于12.56mm2 (静压孔除外)。受感器内部各导管宜平直铺设,因弯曲等结构因素导致的截面积形变应符合气路最小截面积要求。

  3.7.9 防差错

  受感器的设计应降低在机上错误安装的风险,机械接口和气路接嘴应设计防差错措施,如防错销钉、不同规格、标识或者颜色区分, 电路连接宜选用防差错的电连接器,导线宜通过颜色或者符号标识的方式进行区分。

  3.7.10 互换性

  受感器的设计应保证相同型号的产品可以完全互换。

  3.7.11 标准件

  受感器设计中的气路接嘴宜优选标准规格设计。

  受感器的电路连接器应设计气密封电连接器,插针部位应耐 200℃高温,并可承受至少 10A 电流。受感器的安装部位应选标准件进行连接。

  3.8 性能

  3.8.1 气密性

  受感器进行气密性检测时应保证各气路的密封,以减少压力传递的损耗和不使压力失真,其指标应符合 SAE AS 8006A 中 4.4 要求。

  静压气密性:在静压气路内建立不小于+170kPa 的相对压力,并保证设备和气路总容积不超过164cm3 ,保持 1min,期间压力下降应不超过 100Pa。

  总压气密性:在总压气路内建立不小于+170kPa 的相对压力, 并保证设备和气路容积不超过164cm3 ,保持 1min,期间压力下降应不超过 100Pa。

  3.8.2 空气流量和空气消耗量

  分别在总压接管嘴和静压接管嘴处施加+13.3kPa 的相对压力时,通过总压和静压气路的空气流量均应不小于 15L/min。

  当密封总压口,并在总压接管嘴处施加+13.3kPa 的相对压力时,通过单个排水孔的空气消耗量应为 2L/min~5L/min。

  3.8.3 功率消耗

  受感器在额定电压下工作,加热器的启动功率和稳态功率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加热器的启动功率宜不超过 1500W,常温静止大气条件下稳态功率宜不超过 300W。

  3.8.4 绝缘电阻

  在 4.2. 1 规定的条件下,在受感器加温电路与外壳间施加直流+500V 电压,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

  除非另有规定,加温电路为双线制的受感器绝缘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

  ——额定工作电压小于 270V 的受感器,在 4.2. 1 规定的条件下,向其加温电路与外壳间施加直流+250V±10V 的电压,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100MΩ;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等于 270V 的受感器,在 4.2. 1 规定的条件下,向其加温电路与外壳间施加直流+500V±10V 的电压,其绝缘电阻不小于 20MΩ。

  3.8.5 低气压抗电

  受感器在气压相当于 15000m ±600m (49213ft±1969ft)高度的环境条件下,在受感器加温电路与外壳间施加交流 550V 电压,漏电流应不大于 0.275mA。

  3.8.6 气动特性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根据 3. 1 的分类使用风洞进行气动特性试验,试验点见表 1。当受感器所装飞机包线超出表 1 规定时,应按实际需求情况确定试验点。

  表 1 气动特性误差试验点

  在飞行包线范围内受感器的总压误差 Cpt 应在[-(0.005+0.0005|α|),+(0.005+0.0005|α|)]范围内,其中 α 为攻角,单位为度(˚)。

  受感器的静压感受特性值应结合具体飞机外形、装机位置和飞行包线进行设计, 通过合理选择装机位置、设计气动补偿型面和合适的静压孔开孔,减小静压剩余误差。

  受感器的静压感受特性值应基于风洞试验结果进行标定,并确立其气动特性数据库。

  受感器气动特性指标的说明参见附录 A。

  3.8.7 气动一致性

  受感器在使用范围内,其总压、静压应具有良好的测量一致性。

  所有装机的受感器应 100%通过校准风洞开展气动一致性验证,用不小于 45m/s(85knot)的风速进行测试,受感器的压力感受特性与气动标准样件进行比对,总压一致性误差应不超过±0.005qc ,静压一致性误差应不超过±0.002qc。试验时,受感器气动一致性应与气动标准样件进行对比。

  3.9 接口

  受感器接管嘴、电连接、安装部位的形式、结构、尺寸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规定。宜执行以下要求: ——对于直杆型受感器,顺航向观察,总压接管嘴位于左侧、静压接管嘴位于右侧;

  ——对于 L 型受感器,沿航向方向,总压接管嘴在前、静压接管嘴在后。

  电连接器应具备防错功能。

  3.10 环境适应性

  3.10.1 温度变化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5 章温度变化试验中A 类的要求。

  具体要求为:试验共 2 个循环,单循环试验条件见图 1。试验期间, 在每个温度点保温时间结束前,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额定电压,使其工作 1min,其功率(或电流)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要求。

  图 1 温度变化单循环条件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 1、3.8.2、3.8.3、3.8.4、3.8.7 的要求。

  3.10.2 温度-高度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4 章温度-高度试验的要求。

  温度-高度试验共 5 个程序,分别为:地面耐受低温试验、低温工作试验、地面耐受高温试验、高温工作试验、高度试验。试验条件需根据配套飞机包线选取, 具体要求详见表 2 和表 3。其中低温工作试验、高温工作试验、高度试验时间为 2 h,地面耐受低温试验、地面耐受高温试验时间为 24h。

  在地面耐受低温试验和地面耐受高温试验过程中受感器加温电路不工作。在低温工作试验、高温工作试验、高度试验结束前,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额定电压,使其工作 1min,其功率(或电流)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要求。该项试验中低温工作、高温工作试验允许与 3.10. 1 的试验要求合并进行。

  表 2 所属类别定义

  表 3 温度-高度试验条件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 1、3.8.2、3.8.3、3.8.4、3.8.7 的要求。

  3.10.3 湿热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6 章湿热试验 C 类的要求。具体要求为:试验

  共进行 6 个循环,单循环试验条件见表 4。

  表 4 湿热试验条件表

  在最后一个循环步骤 2 时,箱内进行加温电路绝缘电阻的测试。额定工作电压小于 270V 的受感器,在受感器加温电路与外壳间施加直流+250V±10V 的电压,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5MΩ;额定工作电压大于等于 270V 的受感器,在受感器加温电路与外壳间施加直流+500V±10V 的电压,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0.5MΩ。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目视检查受感器金属构件表面及接触处应无锈蚀,非金属材料无明显泛白、膨胀、起泡、皱裂等现象,允许有试验过程中形成的水印斑纹。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 1、3.8.2、3.8.3、3.8.4、3.8.7 的要求。

  3.10.4 流体敏感性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1 章流体敏感性试验中F 类的要求,具体要求见表 5。本规范仅要求进行除冰液体试验,其他液体试验根据飞机制造商的具体规定执行。

  流体敏感性分为喷淋和浸渍 2 个程序,喷淋试验时,每隔 4h 对受感器进行一次喷淋,保持受感器处于润湿状态 24h;浸渍试验时,将受感器浸入试验流体中 24h。喷淋和浸渍过程中,试验流体应完全覆盖到受感器装机后的外露表面(如管体、支臂、底板上表面)。

  表 5 试验流体种类和流体温度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清洁受感器表面。目视检查受感器装机后的外露表面, 应无因试验流体导致的腐蚀,因操作原因导致非外露表面覆盖到试验流体所产生的任何损伤,均不作为符合性判断的依据。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 1、3.8.2、3.8.3、3.8.4、3.8.7 的要求。

  3.10.5 振动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8 章振动试验中 R 类的要求,试验类型为随机振动,包含性能试验和耐久试验,试验曲线和量级如图 2 和表 6。

  加速度功率谱密度/g2/Hz

  10 100 1000 频率/Hz

  图 2 振动图谱

  表 6 振动试验量值表

  试验轴向为X、Y、Z。性能试验每个轴向持续 10min,耐久试验每个轴向持续 3h,性能试验结束后直接进行耐久试验。性能试验期间, 沿受感器管体轴线,向受感器总压口施加一定速度的气流,气流速度 120km/h~200km/h,或根据实际使用工况确定。同时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额定工作电压,使其持续工作。耐久试验期间,受感器无需吹风并施加电压。

  试验后受感器应无明显的裂纹、变形和机械结构损坏。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 受感器应符合 3.8. 1、

  3.8.2、3.8.3、3.8.4、3.8.7 的要求。

  3.10.6 工作冲击和坠撞安全

  3.10.6.1 概述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7 章工作冲击和坠撞安全中B 类的要求。

  3.10.6.2 工作冲击

  受感器工作冲击试验的具体要求见表 7。试验轴向为±X、±Y、±Z,轴向定义应与飞机轴向定义相同。

  表 7 工作冲击试验条件表

  试验期间,沿受感器管体轴线,向受感器总压口施加一定速度的气流。气流速度 120km/h~200km/h,或根据实际使用工况确定。同时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额定工作电压,使其持续工作。

  试验后受感器应无明显的裂纹、变形和机械结构损坏。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 受感器应符合 3.8. 1、

  3.8.2、3.8.3、3.8.4、3.8.7 的要求。

  3.10.6.3 坠撞安全

  受感器坠撞安全试验分为冲击试验和持续载荷试验两个程序,冲击试验条件见表 8,持续载荷试验条件见表 9。

  表 8 坠撞安全冲击试验条件表

  表 9 坠撞安全持续载荷试验条件表

  试验过程中,受感器加温电路不工作。

  试验后受感器可出现变形、弯曲,但应无安装失效。

  3.10.7 霉菌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3 章霉菌试验中F 类的要求,具体试验条件见表 10、表 11 和表 12。

  表 10 无机盐溶液组分及含量

  表 11 试验菌种

  表 12 霉菌试验通用条件

  试验后,目视观察受感器表面长霉等级,应不超过表 13 规定的 2 级程度。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 1、3.8.2、3.8.3、3.8.4、3.8.7 的要求。

  表 13 外观影响的评定

  3.10.8 盐雾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5 章盐雾试验中 S 类的要求,具体试验条件见表 14。对于安装在海边停放或使用的飞机的受感器,及其他安装在遭受严酷盐雾大气环境的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4 章盐雾试验中T 类的要求。

  表 14 盐雾试验条件表

  试验后检查受感器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金属表面无明显发暗变黑;

  b) 金属焊接及接合处无严重锈蚀;

  c) 金属防护层腐蚀面积不大于金属防护层面积的 30%;

  d) 涂漆层除棱边外,应无气泡、起皱、开裂或脱落,且底金属未出现锈蚀;

  e) 非金属无明显泛白、膨胀、起泡、皱裂及凹坑等。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 1、3.8.2、3.8.3、3.8.4、3.8.7 的要求。

  3.10.9 砂尘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SAE AS 8006A 中 5.3 的要求,分为 S 类和 D 类。

  S 类要求:当密封总压接管嘴,并在总压口施加+6.6kPa 相对压力时,受感器总压腔在有砂状态下的空气消耗量应不小于在无砂状态下空气消耗量的 50%。

  D 类要求:当密封总压接管嘴,并在总压口施加+6.6kPa 相对压力时,受感器总压腔在有尘状态下的空气消耗量应不小于在无尘状态下空气消耗量的 50%。

  砂的重量要求应符合式(1),尘的重量要求应符合式(2):

  Ms=0.3370×d 2……………………………………………(1)

  式中:

  Ms ——吸入砂的重量,(mg);

  d ——受感器进气口端面内径(能够收集砂的截面直径,如图 3 所示),(mm)。

  Ms=3.0380×d 2……………………………………………(2)

  式中:

  Mc ——吸入尘的重量,(mg);

  d ——受感器进气口端面内径(能够收集砂的截面直径,如图 3 所示),(mm)。

  图 3 受感器进气口的收集尘、砂的截面直径定义

  3.10.10 结冰防护

  3.10.10.1 概述

  受感器应具备结冰防护能力,确保在结冰环境下压力感受功能正常。受感器的结冰防护要求分为除冰和防冰两方面,具体要求需根据应用飞机的飞行包线分类确定,飞行包线分类定义见 3. 1。

  受感器结冰防护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适当剪裁,在试验设备不具备条件时可忽略对高度的要求。

  3.10.10.2 除冰

  受感器的除冰试验条件为:试验攻角为 0˚,温度为-20℃,水含量为 1.9g/m3 ,水滴直径为 20μm。

  在上述条件下,总压口结出 13mm 长度的冰帽时,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额定电压,1min 内所有压力指示应能恢复至结冰前的正常值,且压力值应在式(3)、式(4)规定的范围内,2min 内应能完全去除压力孔周围的积冰。压力值应符合防冰试验的判定标准。

  Δp, = Δpt ± (σt + p) ………………………………………(3)

  Δps, = Δps ± (σs + p)………………………………………(4)

  ΔH = 9.14* (Vt/51.4) ………………………………………(5)

  式(3)~式(5)中:

  Δpt, ——压力指示恢复后受感器总压与风洞总压的压差,单位为帕(Pa);

  Δps, ——压力指示恢复后受感器静压与风洞静压的压差,单位为帕(Pa);

  Δpt ——干燥期(试验环境中除过冷水和冰晶条件外其余试验条件都满足的状态)取连续 650ms 内 受感器总压与风洞总压压差的平均值,单位为帕(Pa);

  Δps ——干燥期(试验环境中除过冷水和冰晶条件外其余试验条件都满足的状态)取连续 650ms 内受感器静压与风洞静压压差的平均值,单位为帕(Pa);

  σt ——干燥期(试验环境中除过冷水和冰晶条件外其余试验条件都满足的状态)取连续 650ms 内受感器总压与风洞总压压差的标准差,单位为帕(Pa);

  σs ——干燥期(试验环境中除过冷水和冰晶条件外其余试验条件都满足的状态)取连续 650ms 内受感器静压与风洞静压压差的标准差,单位为帕(Pa);

  p——总压允许偏差,实际试验条件下,指示空速变化 1.54m/s 时对应的动压变化量值,单位为

  帕(Pa);

  p——静压允许偏差,海平面条件下,高度变化量 ΔH 时对应的静压变化量值,单位为帕(Pa);

  ΔH ——允许的高度变化量,单位为米(m);

  Vt ——试验条件的真空速,单位为米/秒(m/s)。

  3.10.10.3 防冰

  受感器的防冰试验包括过冷液态水试验、混合条件试验和冰晶试验三项。过冷液态水试验要求见表 15,混合条件试验的要求见表 16,冰晶试验要求见表 17,试验攻角要求见表 18。

  表 15 过冷液态水环境 IM 的试验条件表

  表 15 过冷液态水环境 IM 的试验条件表(续)

  表 16 混合环境的试验条件表

  表 17 冰晶试验条件表

  表 18 试验攻角表

  试验全程,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额定电压。试验期间, 受感器测压孔周围不应产生影响压力测量的积冰,且压力值应在式(3)、式(4)规定的范围内。

  3.10.11 地面结冰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24 章地面结冰试验中C 类的要求。

  具体要求为:试验温度为-10℃。试验时,按实际安装方式安装受感器,并置于-10℃环境中保温

  0.5h。之后,使受感器表面结冰,积冰应覆盖总压口、静压孔、排水孔,总压口、静压孔、排水孔截面顶端冰层厚度不小于 1mm,其余部分没有积冰厚度要求。表面积冰须透明而坚硬,不得有“白色”或

  带气穴。

  结冰完成后,在试验条件下,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额定电压,90 s 内其表面积冰应完全清除。

  3.10.12 防水

  3.10.12.1 防连续流水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0 章防水试验中 S 类设备规定的防连续流水试验的要求。

  受感器应按实际安装方式安装于试验箱内,并距水流出口 1m~2m。水流压力等效为通过内径为Φ6.4mm 的喷嘴后能产生至少 6m 高水柱。水流方向为受感器管体轴线方向和垂直于管体轴线方向。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 1、3.8.2、3.8.3、3.8.4、3.8.7 的要求。

  3.10.12.2 防降雨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防降雨性能的验证,受感器防降雨性能的验证,宜采用实测数据进行。在无实测环境数据时,可按表 19 进行。也可采用经适航代表认可的其他考核方法。

  受感器防降雨的验证条件应根据应用飞机的飞行包线分类确定,飞行包线分类定义见 3. 1。

  表 19 防降雨试验条件表

  试验过程中,受感器加温电路需接通额定电压。试验期间受感器的所有压力指示正常, 未出现因管路进水导致的明显压力输出变化,压力值应在式(3)、式(4)规定的范围内。

  3.10.13 爆炸大气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9 章的试验要求。

  3.10.14 防火、可燃性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26 章 C 类防火和可燃性试验的要求,受感器内部或外部的火焰应不传播。

  3.11 电磁兼容性

  3.11.1 磁影响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5 章磁影响试验中A 类设备的要求。

  因受感器加温电路工作所引起的自由磁体的偏转角度差不应大于 5˚。

  3.11.2 电源输入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6 章的试验要求。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3、3.8.4 的要求。

  3.11.3 音频传导敏感性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8 章的试验要求。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3、3.8.4 的要求。

  3.11.4 电压尖峰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7 章电压尖峰试验中B 类的要求。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3、3.8.4 的要求。

  3.11.5 感应信号敏感性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19 章的试验要求。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3、3.8.4 的要求。

  3.11.6 射频敏感性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20 章的试验要求。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3、3.8.4 的要求。

  3.11.7 射频能量发射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21 章的试验要求。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3、3.8.4 的要求。

  3.11.8 静电放电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25 章静电放电试验中A 类设备的要求,试验点为受感器总压唇口。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应符合 3.8.3、3.8.4 的要求。

  3.11.9 雷电感应敏感性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22 章的试验要求。

  3.11.10 雷电直接效应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23 章的试验要求。雷击注入点为总压口后 2mm~ 3mm。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受感器外表面可存在大电流的烧蚀和熔陷,应无零部件脱落,其性能应符合 3.8.3 的要求,受感器的各压力气路应保持通畅,当相对压力为 13.3kPa 时,各压力气路的空气流量应不小于 5L/min。

  3.12 可靠性

  受感器平均故障前时间(MTTF)最低可接受值应不小于 20000h,成熟期应不小于 50000h。

  3.13 维修性

  受感器平均修复时间(MTTR)应不大于 30min。

  3.14 保障性

  受感器应配套气密性夹具和保护套,用于气密性测试和管头部位的防护。上述保障资源应能满足外场保障需求。

  3.15 加温工作循环

  受感器加温电路接通额定电压,并向受感器总压口施加气流,气流方向与管体轴线一致,气流速度

  120km/h~200km/h。试验过程中,应密封受感器各气路接口。受感器加温电路通电 1h、断电 15min ,为一个循环,共进行 50 个循环。期间,受感器加温功率应符合专用规范规定。试验后,受感器应无镀层脱落、永久性变形和翘曲,其主体尺寸应符合 3.2 要求,性能应符合 3.8. 1、3.8.2、3.8.3、3.8.4、3.8.7的要求。

  3.16 耐久性

  除非另有规定,受感器使用期限的工作寿命应符合以下要求:

  ——对于民用运输类飞机、特种飞机,应不低于 20000 飞行小时;

  ——对于通用类飞机,应不低于 5000 飞行小时;

  ——对于旋翼飞机,应不低于 8000 飞行小时。

  受感器使用期限的日历寿命应与飞机日历寿命相同。

  4 质量保证规定

  4.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有:

  a) 符合性验证检验;

  b) 验收检验。

  4.2 检验条件

  4.2.1 标准大气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本标准所述的各项检验均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35℃;

  b) 相对湿度:≤90 %;

  c) 气压:大气压力 107kPa~84kPa(高度-460m~+1525m)。

  4.2.2 环境试验条件容差

  除另有规定外,在除上述环境条件外的其他环境条件下进行测试,试验条件容差为:

  a) 温度:±3℃;

  b) 高度:规定压力的±5%。

  4.2.3 试验设备与测试仪器

  试验设备与测试仪器应符合 RTCA/DO-160G 第 3 章的规定。

  专用设备按专用规范规定。

  4.3 符合性验证检验

  4.3.1 检验项目与顺序

  除另有规定外,符合性验证检验的项目和顺序按表 20 规定进行。

  4.3.2 受验样品数

  受验样品自验收合格的受感器中抽取,数量应按专用规范。

  4.3.3 合格判据

  在完成规定的全部符合性验证试验项目且均符合本标准或专用规范的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符合性

  验证试验合格。如在其中出现任何一项性能不符合本标准或专用规范的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符合性验证试验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样品进行故障分析,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进行符合性验证试验。

  表 20 检验项目表

  表 20 检验项目表(续)

  4.4 验收检验

  4.4.1 检验项目与顺序

  除另有规定外,验收检验的项目和顺序按表 20 规定进行。

  4.4.2 受验样品数

  受验样品数量应按专用规范。

  4.4.3 合格判据

  在完成规定的全部验收项目且均符合本标准或专用规范的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验收试验合格。如在其中出现任何一项性能不符合本标准或专用规范的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验收试验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样品进行故障分析,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进行验收试验。

  4.5 检验方法

  4.5.1 外形尺寸

  用准确度不低于 0.02mm 的卡尺或其他测量工具检查产品外形尺寸,观察并记录外形尺寸。

  4.5.2 重量

  用电子秤对受感器进行称重,待显示读数稳定后,观察并记录受感器重量。

  4.5.3 外观质量

  在距离受感器 40cm~50cm 的位置,目视检查受感器外观质量,并记录结果。检验时, 对照明条件和光的照度应符合 HB 5038-1992 中 4.1.2 要求。

  4.5.4 标志和代号

  在正常光照条件下,以目视方法检验受感器标志和代号,并记录结果。

  4.5.5 性能

  4.5.5.1 气密性

  受感器气密性检验方法为:

  a) 密封受感器静压孔、总压口和排水孔;

  b) 分别将受感器静压接管嘴、总压接管嘴与压力源、压力测试设备连接;

  c) 向各气路施加+441.3kPa 相对压力,保持 3min,之后泄放压力;

  d) 向各气路施加 3.8. 1 规定的相对压力;

  e) 断开受感器气路与压力源的连接,并确保设备和气路总容积符合 3.8. 1 要求,保持规定的时间,观察并记录压力下降数值。

  验收检验按上述所有操作过程进行,符合性验证检验中对气密性的测试可不进行上述操作中的 c)。

  4.5.5.2 空气流量和空气消耗量

  4.5.5.2.1 空气流量

  受感器空气流量检验方法为:

  a) 密封排水孔;

  b) 分别将受感器静压接管嘴、总压接管嘴与压力源、压力测试设备和流量计连接;

  c) 向受感器各气路施加 3.8.2 规定的相对压力,观察并记录各气路的流量。

  4.5.5.2.2 空气消耗量

  受感器空气消耗量检验方法为:

  a) 密封总压口;

  b) 将受感器总压接管嘴与压力源、压力测试设备和流量计连接;

  c) 向受感器总压气路施加 3.8.2 规定的相对压力,观察并记录通过排水孔的空气消耗量。

  4.5.5.3 功率消耗

  受感器功率消耗检验方法为:

  a) 在常温和静止空气中,将受感器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

  b) 启动电源,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额定电压,观察并记录电流值。

  注:一次通电测试时间不得超过 5min。

  4.5.5.4 绝缘电阻

  受感器功率消耗检验方法为:

  a) 在规定的检验条件下,将受感器加温电路两端与直流绝缘电阻表的线路端连接,受感器外壳与直流绝缘电阻表的接地端连接;

  b) 按 3.8.4 规定施加直流电压,并保持 2min 时间,观察并记录绝缘电阻值。

  4.5.5.5 低气压抗电

  受感器低气压抗电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置于低气压试验箱中,受感器加温电路两端与耐压试验设备的线路端连接,受感器外壳与耐压试验设备的接地端连接;

  b) 按 3.8.5 规定的条件设定并启动试验箱,条件达到后保持 2h 时间;

  c) 按 3.8.5 规定向加温电路施加电压,持续 1min 时间,观察并记录漏电流。

  4.5.5.6 气动特性

  受感器气动特性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安装在风洞试验段中,安装应模拟实际的安装方式,连接测试设备,并保持初始攻角为 0˚ ;

  b) 按 3.8.6 规定的试验点进行试验,观察并记录数据。

  4.5.5.7 气动一致性

  受感器气动一致性检验方法为:

  a) 将气动标准样件安装在风洞试验段中,安装应模拟实际的安装方式,连接测试设备,并保持攻角为 0˚,偏差在±0.5˚范围内;

  b) 按 3.8.7 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观察并记录数据;

  c) 将受感器安装在风洞试验段中,安装应模拟实际的安装方式,连接测试设备,并保持攻角为0˚,偏差在±0.5˚范围内;

  d) 按 3.8.7 规定的条件进行试验,观察并记录数据。

  4.5.6 接口

  受感器接口应符合 3.9 要求。

  4.5.7 环境适应性

  4.5.7.1 温度变化

  受感器温度变化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置于温度变化试验设备中,受感器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

  b) 按 3.10. 1 要求设定条件,启动试验设备,开展试验;

  c) 按 3.10. 1 要求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电压,观察并记录功率(或电流)值;

  d)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0. 1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7.2 温度-高度

  受感器温度-高度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置于温度-高度试验设备中,受感器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

  b) 按 3.10.2 要求设定条件,启动试验设备,开展试验,在达到第一个循环起始条件后,可保持

  0.5h,以稳定条件;

  c) 按 3.10.2 要求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电压,观察并记录功率(或电流)值;

  d)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0.2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7.3 湿热

  受感器湿热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置于湿热试验设备中,将受感器加温电路两端与直流绝缘电阻表的线路端连接,受感器外壳与直流绝缘电阻表的接地端连接;

  b) 按 3.10.3 要求设定条件,启动试验设备,开展试验;

  c) 按 3.10.3 要求测试受感器加温电路与外壳间绝缘电阻,观察并记录绝缘电阻值;

  d) 试验后,取出受感器,清除冷凝水(不能擦拭),并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

  e) 按 3.10.3 要求检查外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7.4 流体敏感性

  受感器流体敏感性检验方法为:

  a) 密封受感器各气路接嘴,保护受感器装机后的非外露表面、接管嘴、导管、接插件、电缆等,试验表面应完全露出,将受感器置于流体敏感试验设备中;

  b) 按 3.10.4 要求设定条件,启动试验设备,开展试验;

  c) 试验后,取出受感器,清洁表面,并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

  d) 按 3.10.4 要求检查外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7.5 振动

  受感器振动检验方法为:

  a) 用刚性夹具将受感器固定在振动试验设备上,受感器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吹风设备喷嘴正对受感器总压口,并保证气流轴线与受感器管体基本一致;

  b) 按 3.10.5 要求设定试验量级、额定电压和风速;

  c) 同时启动振动试验设备、电源和吹风设备,开始进行性能试验,观察并记录电流值;

  d) 性能试验结束后,关闭电源和吹风设备,继续进行耐久试验;

  e)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0.5 要求检查外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7.6 工作冲击和坠撞安全性试验

  受感器振动检验方法为:

  a) 用刚性夹具将受感器固定在冲击试验设备上,受感器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吹风设备喷嘴正对受感器总压口,并保证气流轴线与受感器管体基本一致;

  b) 按 3.10.6. 1 要求设定试验量级、额定电压和风速;

  c) 同时启动冲击试验设备、电源和吹风设备,开始进行工作冲击试验,观察并记录电流值;

  d) 工作冲击试验结束后,关闭冲击试验设备、电源和吹风设备;

  e) 拆卸受感器,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0.6.2 要求检查外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f) 再次用刚性夹具将受感器固定在冲击试验设备上;

  g) 按 3.10.6.2 要求设定试验量级,启动冲击试验设备,分别进行坠撞安全的冲击试验和持续载荷试验;

  h)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0.6.3 要求检查外观,并记录。

  注:本试验和结合振动试验同时进行。

  4.5.7.7 霉菌

  受感器霉菌检验方法为:

  a) 按 3.10.7 调配试验溶液、选定菌种;

  b) 记录受感器表面状态,将受感器置于霉菌试验箱中,同时放置试验溶液和菌种;

  c) 启动试验设备,按 3.10.7 要求设定条件,开展试验;

  d) 试验后,自试验箱中取出受感器,目视检查受感器表面长霉情况并记录;

  e) 之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并清理表面霉菌,按 3.10.7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7.8 盐雾

  受感器盐雾检验方法为:

  a) 按 3.10.8 调配试验溶液;

  b) 记录受感器表面状态,将受感器置于盐雾试验箱中,同时放置试验溶液;

  c) 启动试验设备,按 3.10.8 要求设定条件,开展试验;

  d) 试验后,自试验箱中取出受感器,目视检查受感器表面锈蚀情况并记录;

  e) 之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并用去离子水清洁受感器表面,按 3.10.8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7.9 砂尘

  受感器砂尘试验共分为两个程序:S 类试验程序和 D 类试验程序。受感器必须依次完成上述两个试验程序。每个试验程序具体要求为。

  S 类试验程序:

  a) 密封受感器的总压接嘴,保持排水孔畅通,向总压口施加+6.6kPa 相对压力,测量通过排水孔的空气消耗量,并记录;

  b) 按 3.10.9 要求计算并秤量砂的重量;

  c) 将称好的砂倒入受感器总压腔内;

  d) 密封受感器总压口,将受感器总压口向上放置,并水平晃动至少 5s;

  e) 将受感器排水孔向下放置(有多个排水孔时,应保证至少一个排水孔向下),按步骤 a)测试受感器空气消耗量;

  f ) 清理总压口内砂;

  g) 重复 b)、c)、d)、e)、f )步骤,再进行二次;

  h) 将记录的三次空气消耗量值取平均值并记录。

  D 类试验程序:

  a) 密封受感器的总压接嘴,保持排水孔畅通,向总压口施加+6.6kPa 相对压力,测量通过排水孔的空气消耗量,并记录;

  b) 按 3.10.9 要求计算并秤量尘的重量;

  c) 将称好的尘倒入受感器总压腔内;

  d) 密封受感器总压口,将受感器总压口向上放置,并水平晃动至少 5s;

  e) 将受感器排水孔向下放置(有多个排水孔时,应保证至少一个排水孔向下),按步骤 a)测试受感器空气消耗量;

  f ) 清理总压口内尘;

  g) 重复 b)、c)、d)、e)、f )步骤,再进行二次;

  h) 将记录的三次空气消耗量值取平均值并记录。

  4.5.7.10 结冰防护

  受感器结冰防护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安装在冰风洞试验段中,初始攻角为 0˚, 受感器各气路与压力测试设备连接,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

  b) 先进行除冰试验,按 3.10.10.3 要求设置条件;

  c) 启动冰风洞,暂停喷嘴,开启压力测试设备,记录干燥期总、静压压力值;

  d) 开启喷嘴,使总压口积冰,此时电源为关闭状态,至总压口结出 3.10.10.3 规定的冰帽;

  e) 按 3.10.10.3 要求启动电源,记录通电时间,同时持续记录总、静压压力值, 至冰帽完全脱落,且压力值恢复正常;

  f ) 再进行防冰试验,按 3.10.10.2 要求设置条件,开展试验,试验全程开启电源,并记录总、静压压力值,至试验全部结束。

  4.5.7.11 地面结冰

  受感器地面结冰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置于低温试验设备中,受感器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

  b) 按 3.10. 11 要求设定条件,启动试验设备,在达到试验条件后,保持 0.5h;

  c) 按 3.10. 11 要求向受感器指定的部位喷淋去离子水,使其表面结冰,结冰应符合 3.10. 11 要求;

  d) 继续保持试验条件,启动电源,同时计时,向受感器加温电路施加规定的电压,观察并记录受

  感器表面积冰变化随时间变化的情况。

  4.5.7.12 防水

  4.5.7.12.1 防连续流水

  受感器防连续流水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安装在方连续流水试验设备中,安装方式及要求应符合 3.10.12. 1;

  b) 按 3.10.12. 1 设置水压,启动设备,开展试验;

  c) 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0.12. 1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7.12.2 防降雨

  受感器防降雨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安装在雨风洞试验段中,初始攻角为 0˚, 受感器各气路与压力测试设备连接,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

  b) 按 3.10.12. 1 要求设定条件,启动雨风洞,暂停喷嘴,开启压力测试设备,记录干燥期总、静压压力值;

  c) 开启喷嘴和电源,按设定的条件进行试验,同时记录总、静压压力值,至试验全部结束。

  4.5.7.13 爆炸大气

  将受感器置于爆炸大气试验设备中,按 RTCA/DO-160G 第 9 章的要求开展试验。

  4.5.7.14 防火、可燃性

  将受感器置于防火、可燃性试验设备中,按 RTCA/DO-160G 第 26 章的要求开展试验。

  4.5.8 电磁兼容性

  4.5.8.1 磁影响

  将受感器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并将其放置在 RTCA/DO-160G-2010 第 15 章规定的自由磁体旁边,位置和距离按 RTCA/DO-160G-2010 第 15 章中的规定。按 RTCA/DO-160G-2010 第 15 章要求进行磁影响试验,观察并记录自由磁体的偏转角度。

  4.5.8.2 电源输入

  将受感器的加温电路与电源输入试验设备连接,按 RTCA/DO-160G-2010 第 16 章的要求设定试验条件并开始试验。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1.2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8.3 音频传导敏感性

  将受感器的加温电路与音频传导敏感性试验设备连接,按 RTCA/DO-160G-2010 第 18 章的要求设定试验条件并开始试验。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1.3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8.4 电压尖峰

  将受感器的加温电路与电压尖峰试验设备连接,按 RTCA/DO-160G-2010 第 17 章中 B 类的要求设定试验条件并开始试验。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1.4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8.5 感应信号敏感性

  将受感器的加温电路与感应信号敏感性试验设备连接,按 RTCA/DO-160G-2010 第 19 章的要求设定试验条件并开始试验。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1.5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8.6 射频敏感性

  将受感器的加温电路与射频敏感性试验设备连接,按 RTCA/DO-160G-2010 第 20 章的要求设定试验条件并开始试验。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1.6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8.7 射频能量发射

  将受感器的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并置于射频能量发射试验设备中,按 RTCA/DO-160G-2010第 21 章的要求开始试验。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1.7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8.8 静电放电

  将受感器的加温电路与电源连接。启动电源和静电放电发生器, 将探头按 RTCA/DO-160G-2010第 25 章的要求置于 3.11.8 规定的试验点位置,开始试验,观察并记录数据。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1.8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8.9 雷电感应敏感性

  将受感器置于雷电感应敏感性试验设备中,按 RTCA/DO-160G 第 22 章的要求开始试验,观察并记录数据。

  4.5.8.10 雷电直接效应

  将受感器安装在雷电直接效应试验设备中,按 RTCA/DO-160G-2010 第 21 章雷电直接效应试验中 1B 类的要求设定试验条件,启动设备开始试验。试验分为高电压附着放电试验和大电流破坏试验。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11. 10 要求进行测试,观察并记录测试数据。

  4.5.9 可靠性

  受感器可靠性应符合 3. 12 要求。

  4.5.10 维修性

  受感器可靠性应符合 3. 13 要求。

  4.5.11 保障性

  受感器可靠性应符合 3. 14 要求。

  4.5.12 加温工作循环

  受感器加温工作循环检验方法为:

  a) 将受感器安装在专用吹风夹具上,气流正对总压口,吹风夹具与气源连接;

  b) 将受感器加温电路与电源、控制器连接;

  c) 启动气源,按 3. 12 要求调节风速;

  d) 启动电源和控制器,按 3. 12 要求开展试验,试验期间,每 8h,在通电时监控并记录一次功率消耗值;

  e) 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按 3. 12 要求检查外观、进行测试,并记录测试数据。

  4.5.13 耐久性

  受感器使用期限的验证采用定时截尾的寿命试验方法。试验件数量为 2 只,试验剖面应根据寿命剖面和任务剖面制定,由订货方给出,试验应力种类应至少包括:振动、气流流场和电压。试验时间按式(6)计算得出。

  TL …………………………………………………(6)

  式中:

  TL ——使用期限试验值;

  TS ——截尾时间;

  K ——经验系数。

  经验系数由承制方和订货方协商确定,一般取 1.5。

  5 交货准备

  5.1 配套

  受感器在包装前应检查配套项目,配套项目应至少包括表 21 的要求。

  表 21 受感器配套表

  5.2 装箱

  受感器的装箱应按 HB 5870-1985 中 1.4 的规定进行,包装设计按 HB 5870-1985 中第 1 章和第 4章有关规定。受感器接管嘴和接插件应有保护。装箱前应校核产品的标记、标牌、履历本和随机配套件。

  5.3 运输和贮存

  5.3.1 运输

  包装好的受感器应能适应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法。

  装有产品的包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避免抛掷、碰撞、敲击、受过大压力和淋雨。不允许与酸、碱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运输。

  5.3.2 贮存

  装有产品的包装箱,应放在温度为 0℃~40℃、相对湿度小于 80%的通风室内。该室内无酸碱和其他腐蚀性气体、无强磁场。

  受感器采用短期贮存时为 3 年。受感器采用长期贮存时为 5 年。

  5.4 标识

  包装箱外应有部件标识注明制造商商标,部件名称及型号,部件数量及编号,封存日期、部件储存期。

  6 说明事项

  6.1 预定用途

  受感器用于感受飞机飞行过程中的总压、静压,向机载设备传输总压和静压。

  6.2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6.2.1

  气动标准样件 aerodynamics standard sample piece

  经气动特性测试或飞行验证合格,并经认可、批准的,用于受感器气动一致性校准的样品。

  6.2.2

  雷击注入点 lighting inject point

  放电电极端点到受感器管体轴线的垂线,与受感器管体表面的交点。

  6.2.3

  直杆型 straight model

  一种压力受感器外形结构,从外观上看,为旋成体。

  6.2.4

  L 型 L model

  一种压力受感器外形结构,从外观上看,其管体和支撑部位的几何中轴线不在同一直线上。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受感器气动特性的说明

  A.1 受感器气动特性计算公式

  受感器总压误差、静压位置误差、静压静压剩余位置误差、动压相关公式见式(A. 1)~式(A.4)。

  Cpt …………………………………………………(A.1)

  Cps …………………………………………………(A.2)

  C …………………………………………………(A.3)

  qc = Pt _ Ps …………………………………………………(A.4)式(A. 1)~式(A.4)中:

  Cpt ——总压误差;

  Pti ——受感器测量总压,单位为帕(Pa);

  Pt ——来流总压(M >1 时为正激波波后总压),单位为帕(Pa);

  Cps ——静压位置误差;

  Psi ——受感器测量静压,单位为帕(Pa);

  Ps ——来流静压,单位为帕(Pa);

  C, ——静压剩余位置误差;

  Ps——受感器装机后所测静压,单位为帕(Pa);

  qc ——来流动压,单位为帕(Pa)。

  A.2 受感器静压剩余位置误差要求

  受感器装于飞机后,应通过仿真分析、风洞试验、试飞验证等方法对其感受的静压剩余位置误差开展分析与评估,以用于其在飞机安装位置处存在的“位置误差”补偿和修正。在飞行包线范围内,经软件修正后的静压剩余误差应符合图 A. 1、表 A. 1 要求。

  图 A.1 静压误差容限

  表 A.1 静压误差容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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