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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T/AOPA 0087—2025
中大型垂起巡检无人机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intenance of medium and large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 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for inspection
2025-08-11 发布 2025-08-11 实施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空间技术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航检分公司、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汉来(滨州)无人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扶摇动力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通航认证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春峰、张云松、余志强、闫建奎、黄海阔、洪伟、张庆、高博、倪含笑、刘旭东、宋昌勋、常振兴、王李明、邱峰、刘叶辉、田慧丽、贺烨、杨亚男、段世杰、张忠瑞、付豪、毕晓伟、赵豪洁、乔雷章、曹明兰、李亚东、奚海蛟、程悟璟。
中大型垂起巡检无人机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大型垂起电动巡检无人机(以下简称“无人机 ”)维修保养的总体要求、无人机保养和无人机维修等。
本文件适用于中大型垂起电动巡检无人机维修保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1482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技术导则
DL/T 1578 架空输电线路无人直升机巡检系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保养 service
对设备及其任务载荷定期进行基础检查、升级校准、机体清洁,对检查中发现的损伤故障件更换等养护。
3.2
维修 maintenance
对设备出现损伤、功能性故障的组件更换处理,或对机身上易出现老化磨损的部件更换处理。
4 总体要求
4.1 一般要求
无人机维修保养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无人机系统定期对飞机机体、舵机及操纵连杆、遥控器、动力电池等部件检修和维护,维护工作应与飞机测试状态和飞行状态共同开展;
b) 无人机维修保养做好记录并指定专人管理,维修记录至少保存1年;
c) 维修保养流程可按附录A执行,维修保养记录可参照附录B。
4.2 人员
无人机维修保养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熟练识别无人机设备部件,并判断部件状况,具备故障识别与组件更换能力;
b) 无人机及其部件的非复杂维修按制造商规范完成维修人员培训;按CCAR-66取得维修人员执照的,视为满足资质要求;
c) 无人机维修人员熟练掌握并遵守维修场所安全规范及工作章程,确保维修工作规范有序,电子设备维修时采取静电防护措施;无人机试飞人员具有相应等级的无人机操控员执照。
4.3 维修保养车间
无人机维修保养车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无人机维修保养使用的航材备件及维修工器具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
b) 维修保养车间可根据适用机型分为收发货检验区、分拆总装区、整机测试区、机械维修区、电子设备维修区、电池测试维修区、无人机物料区等分区;
c) 通风、照明、水源、电源等设施条件满足维修使用要求,并设置无人机检测软件平台以及静电防护设施。
5 无人机保养
5.1 维保级别
无人机维保级别应按表 1 执行。
表 1 无人机维保级别
5.2 基础检查
基础检查应包括机体及部件检查、调试和校准,飞控与吊舱检查等,基础检查内容应按表 2 执行。
表 2 基础检查内容
表 2 基础检查内容(续)
5.3 软件升级
软件升级可包含 APP 固件版本,飞控版本,图传版本,遥控器,基站固件与导航定位校准等更新与校准。
5.4 关键部件更换
易损件及关键部件更换项目控制应按表 3 执行。
表 3 易损件及关键部件更换项目控制表
表 3 易损件及关键部件更换项目控制表(续)
5.5 动力电池保养
5.5.1 电池存储
电池存储应按表 4 执行。
表 4 电池存储
5.5.2 电池充放电
电池充放电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电池宜采用快速充电法,记录充电电流及时间数据,评估充电速率与效率;
b) 可选用6S大功率充电器或小功率平衡充电器实施充电作业。定期进行电池容量测试,监测电池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性能衰退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c) 低于30%电量的立即充电;
d) 避免电池在满电情况下持续充电;
e) 长期闲置时将电池电量保持在30%-50%。
5.6 吊舱检查
吊舱检查内容应按表 5 执行。
表 5 吊舱检查内容
6 无人机维修
6.1 航线维修
航线维修检查项目应按表 6 执行。
表 6 航线维修检查项目
6.2 基地维修
基地维修检查内容应按表 7 执行。
表 7 基地维修检查内容
附 录 A
(规范性)
无人机维修保养流程
无人机维修保养流程应按图 A.1 执行。
图 A.1 无人机维修保养流程
附 录 B
(规范性)
无人机维修保养记录
无人机维修保养记录按照表 B.1。
表 B.1 无人机维修保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