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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TAGS 73-2023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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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航空航天民航
  • 更新日期:202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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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油   航空   设备   CATAGS   73
资源简介

  CATAGS

  中 国 航 空 运 输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CATAGS 73—2023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neral aviation refueling equipment

  2023 - 12 - 27 发布 2023 - 12 - 27 实施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承飞航空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中航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序洋、黄海频、王雷、沈青、管大胜、闫政坤、俞斌、王雨琛。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通用航空加油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通用航空加油设备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3766 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5574 工业用橡胶板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932 气动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7935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0543 飞机地面加油和卸油用橡胶软管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2676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 13306 标牌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T 21358 喷气燃料过滤分离器通用技术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技术标准

  MH/T 5030 通用航空供油工程建设规范

  HG/T 3089 燃油用O型橡胶密封圈材料

  HG/T 4077 防腐蚀涂层涂装技术规范

  JB/T 4734 铝制焊接容器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NB/T 47003.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QC/T 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JT/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

  ISO 1825 飞机地面加油和排油用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规范(Rubber hoses and hose assemblies for aircraft ground fuelling and defuelling-Specification)

  EI 1581 航空喷气燃料过滤分离器规范和评定程序(Specifications and qualification procedures for aviation jet fuel filler/separators,5th Edition)

  T/CATAGS 25 民航机场航空燃料设施设备识别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 general aviation refueling equipment

  为通用航空器加注燃油的移动加油设备及固定加油设备。

  注:其中移动加油设备包含内燃机式移动加油设备、电动式移动加油设备、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

  3. 2

  内燃机式移动加油设备 internal-combustion engine mobile refueling equipment

  由内燃机提供行驶动力的移动加油设备。

  3. 3

  电动式移动加油设备 electric mobile refueling equipment

  由储能系统提供行驶动力的移动加油设备。

  3. 4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 towed mobile refueling equipment

  依靠外部设备或人力牵引行驶的移动加油设备。

  3. 5

  固定加油设备 refueling equipment

  加油站内为通用航空器提供加油服务的固定设备。

  4 技术要求

  4. 1 一般要求

  4.1.1 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

  4.1.2 焊接应符合 JB/T 5943 的规定。

  4.1.3 金属热喷涂和油漆喷涂应符合 HG/T 4077 中对涂装要求的规定。

  4.1.4 成品和零部件应不存在影响可靠性、功能、外观、安全的材料缺陷、加工缺陷及装配缺陷。

  4.1.5 接触燃油的橡胶制品应具有耐油性能,且应符合 GB/T 5574 和 HG/T 3089 的要求。

  4.1.6 外观表面涂层应光泽、均匀,无剥落、开裂等缺陷。标牌等外露件不应粘有漆污。表面涂层、镀层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

  4.1.7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应无漏油、漏气、漏水的现象。

  4.1.8 各滑动转动部位运动应轻便、灵活、平稳,无阻滞现象。

  4.1.9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的油路、气路系统管路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4. 2 安全要求

  4.2.1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应至少配置 2 具不小于 4 kg 的灭火器。

  4.2.2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在便于操作处应至少设置一个导静电接地装置。导静电线缆的长度应不小于25 m,电缆末端带鳄鱼夹。

  4.2.3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软管总成两端的电阻值应不大于 1 MΩ。

  4.2.4 移动加油设备金属管路的任意两点之间、任意一点到接地线末端,以及油罐任意一点到拖地胶带末端的电阻值应不大于 5 Ω。

  4.2.5 移动加油设备应设置导静电拖地胶带,导静电拖地胶带应符合 JT/T 230 的相关要求。

  4.2.6 固定加油设备应设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并符合 GB 50156 的有关规定。

  4.2.7 固定加油设备应在方便操作位置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4.2.8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识,任何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应有明显的警告、提示标识。

  4.3 油罐及油桶

  4.3.1 材料要求

  4.3.1.1 罐体材质应选用不锈钢、铝合金及内表层经过热镀锡防护或喷涂有经技术鉴定认可与航空燃料相容的环氧树脂的碳钢。

  4.3.1.2 油桶材质应选用不锈钢及内表层经过热镀锡防护或喷涂有经技术鉴定认可与航空燃料相容的环氧树脂的碳钢。

  4.3.2 设计要求

  4.3.2.1 油罐应设置防滑安全梯,在罐顶部设置安全作业的防滑走道,安全走道的离地高度大于 2 m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05 m 的安全护栏。

  4.3.2.2 油罐的外表面应光洁,无划痕,无明显凹凸不平;焊缝应均匀整齐;表面直线度应在 1 m 范围内不大于 10 mm,全长范围内应不大于 20 mm。

  4.3.2.3 油罐的焊接应符合 JB/T 4734 或 NB/T 47003.1 的规定,其中环焊缝应进行 10 %、纵焊缝应进行 15 %的 X 射线探伤,结果应符合Ⅲ级焊缝要求。

  4.3.2.4 油罐应设置高低液位控制装置,控制进出口阀门启闭,并自动停止作业。

  4.3.2.5 油罐额定容量应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规定。余油量应不小于额定容量的 0.5 %。膨胀容量应不小于额定容量的 3 %。

  4.3.2.6 油罐应设置人孔装置,其直径不小于 500 mm ,人孔应设置观察口盖。

  4.3.2.7 油罐应设置阻火呼吸阀,呼吸阀的通气量应符合最大流量下加油和装油的要求。

  4.3.2.8 油罐应在便于观测的位置设置液位计,指示误差不大于 5 %,油罐顶部应设置量油尺。

  4.3.2.9 移动加油设备的油罐应按 GB 18564.1 的规定设置横向防波挡板。

  4.3.2.10 油桶宜采用容积为 200 L 的标准油桶。

  4.3.3 罐体渗漏和耐压要求

  4.3.3.1 罐体在 36 kPa 的静压下,不应出现渗漏。

  4.3.3.2 罐体在 45 kPa 的静压下,保压 30 min,不应出现永久变形。

  4.4 泵油系统

  4.4.1 基本功能要求

  4.4.1.1 应至少具备重力加油、压力加油、抽油及收发油功能中的一种功能。

  4.4.1.2 宜具备自循环功能。

  4.4.2 设计要求

  4.4.2.1 应在管路最低点设置放油口。

  4.4.2.2 加注不同航空燃油的泵油系统应单独设置,不应混用。

  4.4.2.3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在同时为不同航空器加注燃油时应能单独计量。

  4.4.2.4 压力加油接头和重力加油枪内应装有孔径不小于 60 目的不锈钢滤网。

  4.4.2.5 压力加油接头应安装稳压器,以进行管端压力控制。

  4.4.2.6 重力加油枪应无开启定位作用的棘齿。

  4.4.2.7 桶装航油的抽油管道材质应防腐防锈,或经防腐防锈处理,抽油胶管末端应设有盲管,盲管长度应不小于 40 mm。

  4.4.3 清洁要求

  4.4.3.1 各零部件在装配前应清洗干净。

  4.4.3.2 装配完毕后,泵油系统应采用清洁的航空燃料进行清洗。

  4.4.4 压力要求

  4.4.4.1 泵油系统零部件应在泵额定工作压力条件下正常工作,在 1.25 倍泵额定工作压力条件下保压5 min,不应损坏、失灵和泄漏。

  4.4.4.2 管路系统在装配前进行静压试验,在 1.5 倍的泵额定工作压力条件下保压 5 min,不应损坏、失灵和泄漏。

  4.4.5 管道及附件材质

  管道或附件材质应由不锈钢、铝合金及内表层经过热镀锡防护或喷涂有经技术鉴定认可与航空燃料相容的环氧树脂的碳钢制成。主管线不应使用铜合金、镀铬、镀锌钢或塑料材料,与燃料接触的其他部件使用铜材料的程度应减少到最低限度,如必须使用,则应使用铜组分不超过 35 %的铜合金材料,且不应使用锌或锌含量超过 5 %的材料或镉合金材料。

  4.4.6 导静电软管

  软管应采用符合 GB/T 10543 或 ISO 1825 规定的导静电软管,压力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4.4.7 流量计

  流量计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a) 应适用于测量航空燃料的流量;

  b) 用于贸易结算的测量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 0.2 级;

  c) 测量范围应满足系统的要求;

  d) 应能批次测量、累计测量及瞬时测量;

  e) 应具有批次测量调零功能。

  f) 应便于拆卸。

  4.4.8 过滤器

  加注航煤的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泵油系统应安装流量范围和压力等级满足加油系统要求的过滤分离器,应符合 GB/T 21358 或 EI 1581 技术要求。加注航汽的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泵油系统应安装 5 μm (标称)或更细的微孔过滤器,或安装过滤分离器。

  4.4.9 软管卷盘

  软管卷盘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a) 应能整齐地卷绕规定长度的加油软管;

  b) 压力加油卷盘应采用机械方式收拢,人力方式展开。卷盘应工作可靠, 便于加油软管的展开和收拢,且展开和收拢的时间均不应超过 1 min 且可调;

  c) 应设置软管卷盘制动装置;

  d) 应设置加油枪或压力加油接头固定装置;

  e) 卷盘操作装置应符合人机工作要求且具备防误触保护装置。

  4.4.10 泵

  油泵应满足通用航空加油设备的作业需求,实现油泵正常运行工作点在高效区范围内。

  4.5 电气系统

  4.5.1 应设置电源总开关。

  4.5.2 线路接点应牢固,绝缘良好。

  4.5.3 移动加油设备应在明显位置安装符合标准的 C 型低光强航空障碍灯。

  4.5.4 需要夜间作业的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操作面应安装照明灯,确保夜间可以正常操作及监控。

  4.5.5 电气线路距油箱、油罐外表面及油管等易燃物应当不少于 200 mm,电气线路必须与油管交叉或平行布路时,应当有安全措施,保证局部电气短路打火时不会引发油管失火。

  4.5.6 电气系统应设置合适的保险丝,外露导线应加装或包覆耐油、阻燃、抗老化型护管。

  4.5.7 固定加油设备的电气元件选型、安装应满足 GB 50058 的相关规定。

  4.6 液压系统

  4.6.1 设有液压系统的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液压系统应满足设计要求。

  4.6.2 液压元件应符合 GB/T 7935 、 GB/T 3766 的相关规定。

  4.6.3 应在液压系统的液压泵出口设置液压系统压力表。

  4.6.4 液压系统应装有溢流阀,如果该阀可调,则应具有防止意外松动和未经许可而被调整的装置并设置警示标识。

  4.6.5 液压系统应装有排气装置。

  4.6.6 液压油箱应装有液位计,清晰标明最高和最低液位线,并装有过滤装置。

  4.7 气动系统

  4.7.1 设有气动系统的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气动系统应满足设计要求。

  4.7.2 气动元件应符合 GB/T 7932 的相关规定。

  4.7.3 气动系统应安装气源总开关及气源处理装置。

  4.7.4 气动系统应设有低气压报警装置。

  4.7.5 气动系统储气罐应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材质。

  4.7.6 气动系统应设置安全阀。

  4.7.7 气路连接管应选用耐油、阻燃、防紫外线的产品,或在表面包覆耐油、阻燃、抗老化型护管。

  4.7.8 移动加油设备不应采用行车制动用储气筒作为上装气源。

  4.8 操纵装置及仪表

  4.8.1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各项功能应能单独控制。

  4.8.2 各操纵装置应安全可靠,操作灵活。

  4.8.3 应在操作面便于观察处设置仪表板。在仪表板上应安装仪表校验接头及操作流程标牌等。固定加油设备应设置显示屏,放大显示加油动态和加油数量。

  4.9 移动加油设备

  4.9.1 机动性能

  4.9.1.1 移动加油设备的离地间隙不小于 127 mm,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的牵引杆放下时与地面的距离应当不小于 127 mm。

  4.9.1.2 移动加油设备应能低速(不大于 5 km/h)稳定行驶,低速行驶时应平稳、无冲击。

  4.9.1.3 移动加油设备加速性能、滑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4.9.1.4 内燃机式和电动式移动加油设备制动性能应符合 GB 7258 的相关规定。

  4.9.1.5 内燃机式和电动式移动加油设备应具有限速功能,符合机场行驶规定。

  4.9.1.6 内燃机式和电动式移动加油设备行驶性能应满足 QC/T 252 的要求。

  4.9.1.7 额定装载条件下,移动加油设备的总质量和轴载质量应在设备底盘允许范围内。

  4.9.1.8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应转向轻便。

  4.9.1.9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的牵引速度设计值应不低于 25 km/h。

  4.9.1.10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与牵引车脱离时,应当能自行制动,其制动加速度应当不低于 1.32 m/s2。

  4.9.1.11 牵引车牵引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以牵引最高车速行驶时,设备轮迹相对于牵引车轮迹的偏离量应当不大于 76 mm。

  4.9.2 内燃机式移动加油设备

  4.9.2.1 内燃机式移动加油设备宜选用定型的商用汽车底盘改装,也可选用自制底盘。

  4.9.2.2 采用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底盘,只应采用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20891的规定。

  4.9.2.3 内燃机式移动加油设备发动机的消声器出口应加装防火帽或采用防火消声器。排气管与管路接近处应安装隔离装置。排气管出口应远离操作面、油罐和泵油系统,如不能远离,应有安全装置。

  4.9.2.4 内燃机式移动加油设备的上装电路应从底盘保险丝取电,宜设置专用取线口;应采用双线制,接地点应设置在分线盒内。

  4.9.3 电动式移动加油设备

  4.9.3.1 电动底盘应符合民航电动设备相关要求和危化品运输的安全要求。

  4.9.3.2 电机、蓄电池应设置防护装置,防止油料滴落其上。

  4.9.3.3 电压大于 60 V 的部件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该装置应能根据温度变化传送相应信号给车辆,用于实现电压大于 60 V 的部件的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

  4.9.3.4 电压大于 60 V 的部件需远离上装设备布置,如无法避开,需用阻燃隔热材料隔离。

  4.9.3.5 电压大于 60 V 的部件的材料分类和燃烧特性技术要求满足表 1 的规定。

  表1 部件材料分类和燃烧特性技术要求

  4.9.3.6 应提供独立的接口,提供足够的动力满足上装作业要求。上装作业时,底盘动力系统主回路需受控切断。

  4.9.4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

  4.9.4.1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的牵引杆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不发生永久变形,保证牵引安全可靠。

  4.9.4.2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的牵引杆应有足够的长度,在以最小半径转向时,防止设备与牵引车互相碰撞。

  4.9.4.3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的牵引杆处于垂直位置时,应当有机械锁止。

  4.9.4.4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在平坦、干燥、经过铺设的无坡度的路面(如清洁的水泥路面)上牵引起动时,每 1 000 kg 质量的最大牵引起动力不应当超过 350 N。

  4. 10 固定加油设备

  4.10.1 固定式加油设备应包括泵及显示屏、过滤器、流量计、加油胶管、加油枪、卷盘等附属设备,实现将储罐内燃油加注到航空器的功能,可采用包含部分或全部功能的加油机。

  4.10.2 固定加油设备应具备自动切断和拉断自保功能。

  4.10.3 固定加油设备应设置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阀。

  4.10.4 固定加油设备应设置卷盘和飞机加油胶管。

  4.10.5 固定加油设备出口处应设置符合 4.4.8 要求的过滤器。

  4.10.6 为多种航空器实施重力加油时,宜选用可以更换不同口径出油管的加油枪。

  4.10.7 固定加油设备在加油过程中,因故停电而中断加油时,应完整保留所有数据。发生故障时, 当次加油量的显示时间不少于 15 min,或在故障后 1 h 内,手动控制单次或多次复显的时间之和不少于 5 min。

  4.10.8 固定加油设备与供油管道之间应在合适位置设置熔断阀。

  4.10.9 固定加油设备安装施工应满足 MH/T 5030 的相关要求。

  4. 11 环境适应性

  在额定装载状态下,电动式移动加油设备应能在环境温度-15℃~45℃的条件下正常工作。其他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应能在非寒区-20℃~46℃、寒区-40℃~46℃的自然环境中正常工作。

  4. 12 可靠性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在累计检验时间 50h 的条件下,作业固有有效度应不小于 0.8。

  4. 13 维修性

  4.13.1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零部件拆装应简便,检测和维修时应具有良好的可达性。

  4.13.2 应能避免或消除操作、维护时的人为差错。

  5 试验方法

  5. 1 一般要求检查

  5.1.1 外观检查

  按照4.1.1 、4.1.4~4.1.9的相关要求,进行目视检查和资料检查。

  5.1.2 结构焊接件检查

  按 JB/T 5943 的规定进行检查。

  5.1.3 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零件部件检查

  按 HG/T 4077 的规定进行检查。

  5.1.4 油漆涂层检查

  按 HG/T 4077 的规定进行检查。

  5.2 安全性能检查

  5.2.1 一般项目检查

  按照4.2.1~4.2.3 、4.2.5~4.2.7的相关要求,进行目视检查。

  5.2.2 导静电通路电阻检查

  用万用表对4.2.4项目的电阻值进行检查。

  5.3 油罐及油桶检查

  5.3.1 一般项目检查

  按照4.3.1的相关要求,进行技术文件检查。

  5.3.2 油罐及油桶设计检查

  5.3.2.1 一般项目检查

  按照4.3.2.1~4.3.2.3 、4.3.2.6~4.3.2.10 的相关要求,进行目视及审核技术文件检查。

  5.3.2.2 高液位控制装置检验

  通过通用航空加油设备自身泵油系统向油罐加注燃油,当液面到高液位时,高液位控制装置应自动关闭装油阀门。

  5.3.2.3 低液位控制装置检验

  通过通用航空加油设备自身泵油系统向外加注燃油,当液面到低液位时,自动停止加油。

  5.3.2.4 油罐容量参数测量

  5.3.2.4.1 测量油罐总容量

  在油罐排空条件下,油罐置于平坦的场地上,关闭油罐底阀,通过计量器具向油罐加注燃油至满罐,计量数值即为油罐总容量。

  5.3.2.4.2 油罐余油量测量

  通过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泵油系统将油罐的油抽到其他容器,直到不能泵出为止(即油罐油位到达最低液位)。打开油罐底部放油阀,放出的油量即为油罐余油量。

  5.3.2.4.3 油罐额定容量测量

  通过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泵油系统向油罐泵入燃油至设定好的液面位置,注入的燃油量减去余油量,即为油罐额定容量。

  5.3.2.4.4 油罐膨胀容量测量

  用油罐总容量减去额定容量及余油量,即是油罐膨胀容量。

  5.3.3 耐压试验和油罐罐体渗漏检测

  5.3.3.1 油罐罐体渗漏检测

  油罐涂漆前,封闭油罐上所有通气孔,向罐内充气。当罐内压力升至36 kPa时,在所有焊缝和通孔密封处涂抹肥皂水,测量直线度判断是否有变形并检查是否有渗漏或压力下降现象。

  5.3.3.2 耐压试验

  按照 GB 18564.1 的要求进行。

  5.4 泵油系统检查

  5.4.1 基本功能检查

  5.4.1.1 基本要求

  检验应在泵油系统管路渗漏试验合格,各系统功能正常时进行。如采用离心泵, 应将离心泵灌满燃油。

  5.4.1.2 重力加油作业检查

  将重力加油胶管全部展开,加油枪出口接头管插入至油罐或油桶液面以下(若无自循环系统,则将加油枪出口接头接到外容器)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重力加油作业,测量重力加油时的流量等数据,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4.1.3 压力加油作业检查

  将压力加油胶管全部展开,卷盘胶管的压力加油接头与测试口连接,提高油泵转速至额定加油流量进行加油。作业时逐渐改变测试设备的阀门开度, 在流量分别为额定加油流量、75 %的额定加油流量、 50 %的额定加油流量、25 %的额定加油流量和完全关闭时,观察并记录油泵转速、油泵进口真空度、出口压力、文氏管负区压力、末端压力及关闭呆德曼控制阀后的流量,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4.1.4 抽油作业检查

  将卷盘胶管的压力加油接头与外容器接头相连,打开抽油阀,启动油泵,调节油泵转速,进行抽油作业,观察并记录泵速、泵进口真空度、出口压力、流量,结果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5.4.1.5 收发油作业检查

  收油时,将油泵进口软管连接在排油设备上,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打开泵进出口球阀,打开控制阀,启动油泵,进行燃油输送作业;发油时,将油泵出口软管连接在受油设备上,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打开泵进出口球阀,打开控制阀,启动油泵,进行燃油输送作业。结果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5.4.1.6 自循环作业检查

  将压力加油胶管全部展开,压力加油接头与装油接头相连接且在装油接头与其相串联的阀门之间安装一个压力表,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模拟实验装置加油作业,调节油泵转速的同时亦调节与装油接头相串联的阀门,使压力控制装置控制压力在0.345MPa±0.0345MPa范围内,记录流量、文氏管压力、油泵出口压力、过滤分离器压力差和油泵转速等数据,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 设计要求检查

  按照4.4.1~4.4.2的相关要求,进行目视及审核技术文件检查。

  5.4.3 清洁检查

  5.4.3.1 零部件清洁检查

  目视各零部件的清洁程度,结果应符合4.4.3.1项目的要求。

  5.4.3.2 泵油系统清洁检查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装配完毕后,清洗油罐、过滤分离器, 装上工艺滤芯,循环本车燃油,静止10min后,放出油罐和过滤分离器放沉管内的燃油, 目视检查是否含有杂质,结果应符合4.4.3.2项目的要求。

  5.4.4 压力检查

  5.4.4.1 零部件压力检查

  检查泵油系统在泵额定工作压力1.25倍的条件下,保持压力5 min,结果应符合4.4.4项目的要求。

  5.4.4.2 管路压力检查

  检查管路零部件在泵额定工作压力1.5倍的条件下,保持压力5min,检查管路部件,结果应符合4.4.4项目的要求。

  5.4.5 管道及附件材质检查

  审核管道及附件材质证明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4.4.5项目的要求。

  5.4.6 导静电软管检查

  审核导静电软管合格证或说明书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4.4.6项目的要求。

  5.4.7 流量计检查

  审核流量计说明书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4.4.7项目的要求。

  5.4.8 过滤分离器检查

  审核过滤分离说明书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4.4.8项目的要求。

  5.4.9 软管卷盘检查

  按照4.4.9 a)、c)、d)、e) 、f)的相关要求的项目,按照4.4.9 b)的相关要求,用秒表测量卷盘加油软管的展开和收拢时间。

  5.4.10 泵的性能参数检查

  审核泵说明书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4.4.10项目的要求。

  5.5 电气系统检查

  5.5.1 一般项目检查

  目视检查4.5.1~4.5.3 、4.5.6项目。

  5.5.2 采光及夜间作业的检查

  按夜间无照明的条件下进行目视检查,结果应符合4.5.4项目的要求。

  5.5.3 电气线路检查

  用精度为 mm 级刻度尺或卷尺测量检查电气线路与油箱、油罐外表面及油管等易燃物的距离,结果应符合 4.5.5 项目的要求。

  5.5.4 电气系统其他要求检查

  审核电气元件的说明书或合格证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4.5.7项目的要求。

  5.6 液压系统检查

  目视及审核技术文件检查4.6项目。

  5. 7 气动系统检查

  目视及审核技术文件检查4.7项目。

  5.8 操纵装置及仪表检查目视检查4.8项目。

  5.9 移动加油设备检查

  5.9.1 机动性能检查

  5.9.1.1 按照 GB/T 12673 的方法测量移动加油设备的最小离地间隙,测量结果应符合整车尺寸技术参数的规定,且符合 4.9.1.1 项目的要求, 用精度为 mm 级刻度尺或卷尺测量牵引杆放下时与地面的距离,结果应符合 4.9.1.1 项目的要求。

  5.9.1.2 按照 4.9.1.2 、4.9.1.3 、4.9.1.5 的相关要求,进行目视及检查技术文件检查。

  5.9.1.3 按照 GB/T 12676 的规定检查制动性能,测量结果应符合 4.9.1.4 项目的要求。

  5.9.1.4 按 QC/T 252 的规定检查基本行驶性能,测量结果应符合 4.9.1.6 项目的要求。

  5.9.1.5 按 GB/T 12674 分别测量整车整备状态和满载状态下的整车总质量、前轴轴载质量和后轴轴载质量。测量结果应符合整车质量技术参数的规定。且符合 4.9.1.7 项目的要求。

  5.9.1.6 将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的牵引杆置于极限位置,使样车以最小半径转向,检查样车与牵引杆是否相互碰撞。

  5.9.1.7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匀速行驶 10 km,速度维持在(25±1) km/h,记录时间。取三次的平均值为测量数值。检查样车行驶过程中转向是否灵活、轻便、有效,是否出现异常现象。

  5.9.1.8 牵引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行驶,速度维持在(15±1) km/h,启动自动制动系统,测试制动平均加速度,往返各测试一次,结果应符合 4.9.1.10 项目的要求。

  5.9.1.9 牵引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以 30~40 km/h 的速度通过检测路段,检查设备与牵引车轮迹的偏离量,结果应符合 4.9.1.11 的要求。

  5.9.2 内燃机式移动加油设备检查

  按照4.9.2.1~4.9.2.4 的相关要求,进行目视及审查技术文件检查。

  5.9.3 电动式移动加油设备检查

  5.9.3.1 电动底盘检查

  5.9.3.1.1 按民航电动设备相关要求和危化品运输的安全要求检查电动底盘。

  5.9.3.1.2 检查电机、蓄电池是否设置防护装置。

  5.9.3.1.3 检查采用电压不小于 60 V 蓄电池组的电动底盘,电动部件温度监控装置。

  5.9.3.1.4 检查采用电压不小于 60 V 蓄电池组的电动底盘,电动部件布置。

  5.9.3.1.5 检查采用电压不小于 60 V 蓄电池组的电动底盘,电动部件的材料。

  5.9.3.2 上装动力要求检查

  5.9.3.2.1 检查上装动力输出口。检查上装作业时,底盘动力系统主回路状态。

  5.9.4 拖曳式移动加油设备检查

  5.9.4.1 目视检查4.9.4.1 、4.9.4.3项目。

  5.9.4.2 将牵引杆置于极限位置,使样车以最小半径转向,检查样车与牵引杆是否相互碰撞。

  5.9.4.3 用测力计水平直线测量被测车辆在启动时所需的最大牵引力,结果应符合4.9.4.4 的要求。

  5. 10 固定加油设备检查

  5.10.1 一般项目检查

  目视及审核技术文件检查4.11.1~4.11.6 、4.11.8项目。

  5.10.2 停电故障检查

  将固定加油设备正常加油作业,在加油过程中断开连接电源,检查保留的所有数据是否完好,结果应符合4.11.7项目的要求。

  5.10.3 安装施工检查

  按 MH/T 5030 的规定进行固定加油设备的安装及施工进行检查。

  5. 11 环境适应性检查

  5.11.1 高温适应检查

  按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的规定进行高温适应性检查。

  5.11.2 低温适应检查

  按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的规定进行低温适应性检查。

  5. 12 可靠性检验

  5.12.1 行驶可靠性检验

  按 GB/T 12678 的规定进行检查。

  5.12.2 作业可靠性检验

  5.12.2.1 检验项目及时长

  检验项目及时长见表2。

  表2 泵油系统作业可靠性检验项目

  5.12.2.2 作业系统可靠性检验

  按照表2的要求进行泵油系统可靠性试验,应及时修复试验期间出现的故障。固有有效度按公式计算:

  式中:

  Ai——固有有效度;

  n——试验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数量;

  T——试验时间,单位为小时(h);

  Ti——第i台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排除故障总时间,单位为小时(h);

  试验结束后对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固有有效度和平均连续工作时间进行计算。

  5. 13 维修性检查

  目视检查4.13项目。

  6 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的检验分为定型检验和出厂检验。

  6. 2 检验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第5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所有项目的检验。

  6. 3 定型试验

  6.3.1 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定型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时;

  b) 停产 3 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发生重大事故或质量一致性检验与定型检验有重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定型检验要求时;

  e) 产品的设计、工艺和材料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6.3.2 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定型检验:在定型检验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停止检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重新检验,至合格为止。

  6.4 出厂检验

  6.4.1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出厂应逐个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署产品合格证书。

  6.4.2 出厂检验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应重新调试、修正、检测,直至合格为止。

  6. 5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3。

  表3 定型试验及出厂检验项目

  7 标识与使用说明

  7. 1 标识

  7.1.1 铭牌应用铆钉或焊接方式固定在通用航空加油设备上。

  7.1.2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的标识应符合 T/CATAGS 25 《民航机场航空燃料设施设备识别标识》的规定,加注航煤与加注航汽或加注不同牌号航汽的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区分。

  7.1.3 油桶上标注油桶的揭示牌,内容包括桶的生产日期、油桶编号、燃料名称及牌号、灌装单位、

  灌装日期、批次号、检验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7.1.4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与型号;

  b) 产品外形尺寸(长、宽、高),单位为毫米(mm);

  c) 产品功能参数;

  d) 产品质量参数;

  e) 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

  f) 制造厂名与厂牌。

  7.1.5 各操纵件应有名称及明显操作说明。

  7.1.6 仪表应有名称标识。

  7. 2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

  8 包装、运输及贮存

  8. 1 包装

  8.1.1 产品均应配齐下列工具、备件及附件:

  a) 主要零部件配备的工具、修理包等附件;

  b) 按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

  8.1.2 随车应携带以下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b) 主要配套件的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c) 产品备件、附件、专用工具清单。

  8.2 运输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可用公路、铁路或水路运输,如必须用吊装方式装卸时,应使用专用吊具。

  8.3 贮存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应贮存在通风、防潮、具有消防设施的场所,避免与酸、碱及其他有害物质接触。

下载地址
T/CATAGS 73-2023 通用航空加油设备技术规范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