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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TA 048—202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健康教育规范
Guideline on health education of tuberculosis in primary healthcare institutes
2025-04-02 发布 2025-04-02 实施
中 国 防痨协会 发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防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中国防痨协会、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兰州市肺科医院、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人民医院、广东省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人民医院、陕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市胸科医院、陕西省铜川市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万莹、屈燕、吴惠忠、张帆、庞学文、成诗明、刘童童、成君、王嘉、贺晓新、沈鑫、罗小峰、陈亮、汪清雅、高皓宇、董晓静、沈玉祯、蔡宝梅、范月玲、冯苗、张莉、李小平、朱献强、陈壮濠、丁映淑、李运葵、吴桂辉、杨洪英、张宏伟、罗卉、梁桂英。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健康教育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的工作保障、不同场所结核病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不同人群结核病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健康教育评估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指导和评估时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primary healthcare institutes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
3.2
健康教育 health education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活动, 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并对教育效果作出评价。
4 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保障
4.1 组织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紧密结合,纳入工作计划。安排专(兼)职人员开展结核
病健康教育工作,具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 并完整保存活动记录和资料,每年进行总结评估。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沟通协作,共同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4.2 专业保障
临床医生、放射科医生应具备肺结核可疑症状及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病变的识别、面对面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筛查推介、疑似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以及感染控制工作的能力。负责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开展肺结核患者全周期健康管理、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支持服务、个人防护和家庭环境感染控制指导以及多病共防的能力。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制定结核病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健康教育活动以及总结评估的能力。
4.3 能力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上级机构举办的涵盖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法规、结核病规范化治疗管理与感染控制、结核病健康教育方法与实践、健康传播技巧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应定期接受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工作考核。
5 不同场所结核病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
5.1 结核病健康教育内容
以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公众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见附录A)。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等健康教育资料可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使用。
5.2 不同场所结核病健康教育方式
5.2.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2.1.1 户外区域
利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现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内容图文并茂并定期更新。
5.2.1.2 公共区域
利用健康咨询台,放置结核病防治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有条件的机构可利用电子屏幕, 定期循环
播放结核病防治宣传字幕。
5.2.1.3 候诊区域
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内,定期播放结核病防治相关内容的影音视频资料。利用现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在明显位置张贴结核病防治宣传画、宣传海报等图文资料。设置宣传资料架, 放置结核病防治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5.2.1.4 诊室和放射科
放置结核病防治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 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有条件的机构可在明显位置张贴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工作流程、登记报告制度等图文资料。
5.2.1.5 观察室、输液室和健康教育室
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内,定期播放结核病防治相关内容的影音视频资料。利用现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内容图文并茂并定期更新。放置结核病防治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手册等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5.2.1.6 预防保健室和公共卫生科
有条件的机构可在明显位置张贴结核病重点人群、高危人群主动筛查工作流程、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追踪随访方法与程序等图文资料。
5.2.1.7 自主宣传平台
有条件的机构可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 定期推送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与政策信息等。
5.2.2 肺结核患者居住场所
医务人员在提供第一次入户随访及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对肺结核患者面对面开展个体化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治疗和生活指导以及卫生技能的宣教,每次宣传教育时间不少于10分钟,并提供《肺结核患者健康教育处方》(见附录B)。
6 不同人群结核病健康教育内容和方式
6.1 肺结核患者
6.1.1 健康教育内容:
a)要树立信心,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b)如果不规范治疗,容易产生耐药肺结核。患者一旦耐药,治愈率低,治疗费用高,社会危害大。
c)治疗期间要按医生嘱咐定期复诊,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d)当地实施的结核病诊疗惠民政策。
e)肺结核患者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f)不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如 0.5%的含氯消毒剂)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g)居家治疗期间,应当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h)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i)多吃有营养餐食,加强锻炼,提高抵抗力帮助康复。
j)肺结核是一种疾病,患者不应因患病而产生耻辱感。
6.1.2 健康教育方式:
a)医务人员与肺结核患者第一次见面访视时,对其进行不少于10分钟的面对面宣传和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
b)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肺结核患者提供《肺结核患者健康教育处方》(见附录B)。
c)医务人员在日常访视、电话访视时开展健康咨询。
d)在肺结核患者之间开展同伴教育。
e)建立肺结核患者群,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6.2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
6.2.1 健康教育内容:
a)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不一定都发病,一旦抵抗力下降,有可能发展为结核病患者。
b)在当前对成人没有有效疫苗的情况下,预防性治疗是降低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发展为结核病患者的有效手段。
c)知情同意后,可在当地指定机构,通过服用药物或注射生物制剂进行预防性治疗。
d)应坚持规范治疗,不要随意中断、停止治疗或更改治疗时间和药物剂量。
e)治疗期间出现不适不要紧张,应及时向所在地街道(乡)、社区(村)医务人员或县级疾控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反映。
f)科学、规范的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是安全有效的,即使出现个别不良反应也是可控的。
g)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能力。
h)当地实施的结核病预防性治疗优惠政策。
6.2.2 健康教育方式:
a)医务人员上门访视肺结核患者时,对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和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
b)邀请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参加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
c)开展健康咨询活动,面对面答疑解惑。
d)通过典型案例宣传。
6.3 肺结核患者家属及密切接触者
6.3.1 健康教育内容:
a)要关爱肺结核患者,积极督促其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坚持完成规范治疗。
b)肺结核患者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协助向街道(乡)、社区(村)医务人员报告或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主管医生联系。
c)肺结核是通过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与患者接触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d)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感染结核菌以及发生结核病的风险较高,应定期进行结核病筛查。
e)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可通过预防性治疗减少发病。
f)如出现咳嗽、咳痰等可疑症状,要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g)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3.2 健康教育方式:
a)医务人员与肺结核患者第一次见面访视时,对患者家属及密切接触者进
行面对面宣传和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
b)邀请肺结核患者家属和密切接触者参加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
c)开展健康咨询活动,面对面答疑解惑。
6.4 社区(村)居民
6.4.1 健康教育内容:
a)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b)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c)持续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d)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 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e)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6.4.2 健康教育方式:
a)在社区(村)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结核病防治内容,结合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和其它健康防病日等进行内容更新。
b)每年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主题宣传期间,在社区(村)张贴宣传画、宣传海报、宣传标语,或利用楼宇电子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滚动宣传。
c)开展线上/线下的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
d)利用社区(村)健康咨询和义诊等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或开展面对面宣传。
e)利用居民大会集会、社区(村)广播、党群活动、群众娱乐活动、乡村赶集进行现场宣传。
f)利用居民微信群、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g)在社区(村)居民中招募宣传志愿者,定期开展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
6.5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
6.5.1 健康教育内容:
a)应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b)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通行路线。
c)结核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不必过于担心或恐慌。
d)在排除肺结核之前尽量不去公共场所,如果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e)当地实施的结核病诊疗惠民政策。
6.5.2 健康教育方式:
a)医务人员应诊过程中,对其进行面对面宣传。
b)发放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
6.6 其他结核病防治重点人群
6.6.1 老年人
6.6.1.1 健康教育内容:
a)老年人由于身体抵抗力减弱和并发疾病等原因,容易发生肺结核。
b)老年人肺结核发病隐匿,症状不明显,容易漏诊,因此要提高警惕,主动检查。
c)在老年人每年例行健康体检时进行肺结核筛查很重要。
d)及时发现并治疗肺结核,不但可以治愈患者,还可消除对周围人群、特别是家庭成员的传染。
e)居室多开窗通风, 日常加强营养和锻炼,提高抵抗力,可以有效预防肺结核。
6.6.1.2 健康教育方式:
a)利用社区(村)健康咨询、知识讲座、义诊、游戏等活动,开展面对面宣传或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
b)老年人每年例行健康体检时,对其进行面对面宣传和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
c)开展以“关爱老年人”为主题的结核病志愿者宣传活动。
6.6.2 糖尿病患者
6.6.2.1 健康教育内容:
a)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代谢性疾病,患者往往会因为微循环障碍、免疫功能下降等因素容易发生结核病。
b)肺结核和糖尿病两者常形成恶性循环,相互影响,致使两种疾病病情难以控制。
c)控制好血糖,可以减少肺结核的发生。
d)在对糖尿病患者季度随访时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很重要。
e)及时发现并治疗结核病,不但可以治愈患者,还可消除对周围人群、特别是家庭成员的传染。
f)居室多开窗通风,加强营养和锻炼,提高抵抗力,可以有效预防肺结核。
6.6.2.2 健康教育方式:
a)在对糖尿病患者进行季度随访时,对其开展面对面宣传和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
b)开展肺结核和糖尿病知识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
c)开展以“关爱糖尿病患者”为主题的结核病志愿者宣传活动。
6.6.3 流动人口
6.6.3.1 健康教育内容:
a)持续咳嗽、咳痰 2 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b)流动人口享受和当地居民同样的结核病诊疗惠民政策。
c)患者应尽量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疗,如必须离开,应主动告知主管医生,并由医生为其办理转出手续,以便患者到达新居住地或返乡后可以继续接受治疗管理。
d)患者搬迁它地或返回原籍后,要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接受治疗管理,切勿自行断药。
e)中断治疗会导致治疗失败,可能形成难治的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也会增加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且治疗效果不佳。
f)保持居室环境和周边的卫生,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居住环境空气流通。
g)作息规律,避免劳累,合理饮食,加强锻炼,提高体抗力,可预防肺结核发生。
6.6.3.2 健康教育方式:
a)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社区(村)张贴宣传画、宣传海报、宣传标语, 设置宣传栏,进行社区(村)广播,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等。
b)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开展知识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
c)在流动人口中发展志愿者,鼓励其主动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6.7 结核病防治宣传志愿者
6.7.1 志愿者招募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以及社区(村)居民中大力发展志愿者和志愿队伍。志愿者注册及志愿服务项目发布流程见附录 C。
6.7.2 健康教育内容:
a)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见附录 A)。
b)动员人人参与是全社会防控结核病的有力措施。
c)为公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可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行动。
d)为结核病患者开展宣传、提供心理支持,可帮助其树立治疗信心,提高治疗依从性,促进治疗康复。
e)要消除歧视,关爱结核病患者。
f)开展宣传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g)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认证成功后,志愿者可登录系统报名参加结核病防治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志愿队伍还可发布结核病防治志愿服务项目。
6.7.3 健康教育方式:
a)举办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对志愿者进行面对面讲解。
b)开展人际传播技巧、宣传作品创意与开发、新媒体传播技巧等技能培训。
c)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d)宣传资料可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使用。
7 健康教育评估
7.1 评估内容
7.1.1 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包括机构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现有人力、技术和资源状况;相关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情况等。
7.1.2 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包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记录和资料留存情况;结核病健康教育资料提供和使用情况;健康教育宣传栏结核病相关内容更新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举办情况;个体化结核病健康教育以及其它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
7.1.3 健康教育工作效果:包括基层医务人员结核病专业知识及健康教育技能掌握情况;目标人群结核病防治知识普及情况等。
7.2 评估方法
7.2.1 资料查阅、现场观察、问卷调查等形式。
7.2.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评估、外部评估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抽查时, 可同样采取上述方法。
7.3 评估频度
7.3.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可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健康教育可参考的评估方案(见附录 D),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各进行 1 次内部评估,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末进行 1 次外部评估。
7.3.2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健康教育可参考的评估方案(见附录 D),每年末进行 1 次外部评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抽查评估。
7.4 评估结果应用
7.4.1 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的自评以及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的外部评估。
7.4.2 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的外部评估和抽查评估。
7.4.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将评估结果与当地同类型机构进行比较分析,促进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的不断改进。
附录 A
(资料性)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
一、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一)结核病又叫“痨病”,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主要侵害人体肺部,发生肺结核。
(二)肺结核在我国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中发病和死亡数排在第 2 位。
(三)得了肺结核如发现不及时、治疗不彻底, 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引起呼吸衰竭和死亡,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一)肺结核是呼吸道传染病,很容易发生传播。
(二)肺结核患者通过咳嗽、咳痰、打喷嚏将结核菌播散到空气中, 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即可能受到感染。
(三)与肺结核患者共同居住,同室工作、学习的人都是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有可能感染结核菌,应及时到医院去检查排除。
(四)艾滋病毒感染者、免疫力低下者、糖尿病患者、尘肺患者、老年人等都是容易发病的人群,应每年定期进行结核病检查。
三、咳嗽、咳痰 2 周以上,应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一)肺结核的常见症状是咳嗽、咳痰, 如果这些症状持续 2 周以上,应高度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医院看病。
(二)肺结核还会伴有痰中带血、低烧、夜间出汗、午后发热、胸痛、疲乏无力、体重减轻、呼吸困难等症状。
(三)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县(区、旗)、地市、省(区、市)等区域均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四、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一)肺结核患者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避让他人、遮掩口鼻。
(二)肺结核患者不要随地吐痰,要将痰液吐在有消毒液的带盖痰盂里,不方便时可将痰吐在消毒湿纸巾或密封痰袋里。
(三)肺结核患者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应当佩戴口罩。
(四)居家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应当尽量与他人分室居住,保持居室通风,佩戴口罩,避免家人被感染。
(五)肺结核可防可治。加强营养,提高人体抵抗力,有助于预防肺结核。
五、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一)普通肺结核治疗一般需要 6-8 个月;耐药肺结核短程治疗时间为 6-9个月,有时治疗时间较长需要 18-20 个月。
(二)按医生要求规范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都可以治愈。自己恢复健康,同时保护家人。
(三)肺结核患者如果不规范治疗,容易产生耐药肺结核。患者一旦耐药,治愈率低,治疗费用高,社会危害大。
附录 B (资料性)
附录 C
(资料性)
中国结核病防治百千万志愿者注册及志愿服务项目发布流程
一、注册流程
百千万志愿者注册与活动管理已纳入民政部中国志愿服务网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所有拟参加结核病志愿服务的人员,都须先登录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一名志愿者并通过实名认证。志愿者和志愿队伍注册流程如下:
(一)进入网站
第一步:通过浏览器在线搜索或通过网站域名
(https://chinavolunteer.mca.gov.cn)在线访问中国志愿服务网。
第二步:进入中国志愿服务网后,在首页可看到“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专区,直接点击进入。
(二)志愿者注册
第一步:进入“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页面后,点击右上角“志愿者注册”按钮,进入志愿者注册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依次输入账号信息、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查看“志愿者誓词”和“网站声明”后,点击“申请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按钮提交志愿者注册信息。
第三步:志愿者注册信息提交后,返回专题首页点击右上角“请登录”按钮,选择“结核病防治志愿者登录”并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查看用户实名认证核验状态(系统于 3 天内反馈核验结果)。待实名认证核验通过后, 即可正常登录系统并报名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活动。
(三)志愿队伍注册
第一步:进入“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页面后,点击右上角“志愿队伍注册”按钮,进入志愿队伍注册信息填报页面。
第二步:选择队伍类型,填写账户信息、基本信息、登记信息、联系人信息及负责人信息,点击“提交注册”按钮提交志愿队伍注册信息。
二、志愿服务项目发布流程
志愿队伍具有志愿服务项目的发布权限,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进入中国志愿服务网后,点击右上角的“请登录”按钮,选择“志愿队伍登录”或“管理部门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第二步:进入系统工作门户,依次点击左侧菜单“项目管理”下的“未发布”,并选择右侧“新建项目”,进入项目信息填写页面。
第三步:依次输入项目名称、项目时间, 选择招募范围、服务类别、服务对象等信息,点击“创建”按钮创建项目。其中, 服务类别须选择“卫生健康”下的“结核病防治专题”,招募范围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选择,项目时间和招募时间的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根据每项活动具体情况设定。此外, 建议设置的项目名称包含“结核”字样,以便项目查询和各级管理。
第四步:项目创建成功后,点击“编辑项目”按钮进入项目岗位和签到地点页面。
第五步:在项目岗位页面点击“新建岗位”按钮,输入岗位信息即可新建岗位。如果项目中只有一个岗位就只新建一个岗位,如果有多个岗位可以新建多个岗位。
第六步:在签到地点页面点击“新增打卡地点”按钮即可新增打卡点。打卡点设置为项目活动所在地址,然后设置打卡范围为本区域。
第七步:点击“项目发布”按钮,将项目发布到网站,供志愿者、志愿队伍参看并报名参加。
附录 D
(资料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健康教育可参考的评估方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健康教育可参考的评估方案见表 D.1。
表 D.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健康教育可参考的评估方案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知(国卫法规函〔2020〕204号)
[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279号)
[4]关于 印发 百千 万 志愿者 结核病 防 治知识传播活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疾控综传防发〔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