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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448-2025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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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电气电力
  • 更新日期: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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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度   可行性研究   内容   DL   5448
资源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448-2025

  代替DL/T 5448-2012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 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ility study of transmission and substation

  2025-06-30发布 2 0 2 5 - 1 2 - 3 0 实 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 深度规定

  Regulation for content and depth of feasibility study of transmission and substation

  DL/T 5448—2025

  代替DL/T 5448—2012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 准 部 门 : 国 家 能 源 局

  施 行 日 期 : 2 0 2 5 年 1 2 月 3 0 日

  

  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25年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 家能源局批准《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计规范》等304项能源行业标 准(附件1)、《Code for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of Hydropower Project》等43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水电工程集运鱼 系统设计规范》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

  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

  2.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

  3.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

  国家能源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行业标准目录(节选)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2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 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2〕96号)的要 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工 作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输变电工程可行 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DL/T 5448—2012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工程概述、电力系 统一次、电力系统二次、站址选择及工程设想、路径选择及工程设 想、工程影响效果分析及风险管控方案、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图 纸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适用范围调整为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可 行性研究。

  2.增加了电缆线路(含海缆)部分内容深度规定。

  3.增加了柔性直流输电工程相关要求。

  4.增加了串联电抗器工程(站)相关要求。

  5.增加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相关计算要求。

  6.增加了智能变电站相关要求。

  7.增加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风险分析等内容要求, 8.修订了调研收资、现场踏勘的内容要求。

  9.修订了防灾减灾、节能减排和劳动安全与保护分析等相关 要求。

  10.修订了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表格形式等内容要求。

  11.修订了财务评价的输人、输出等参数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

  规定》DL/T 5448—2012。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 能源行业电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电力规划 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 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 德路65号,邮编:100120,邮箱:bz_zhongxin@eppei.com)。

  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 限公司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世宇 王 勇 郭 佳 唐 剑 刘 强 吴 迪 田 吴 宝海龙 陈海焱 颜士海 余 丹 姜海博 杨靖波 周 晋 吴数伟 徐 林 姜 楠 安 之 梁 宇 刘泽鑫 赵洁琼 王熙骏 尹 鹏 张 涛 赵雪灵 方 舟 邹 欣 袁康龙 陈逸鹏 韩春龙 孔志达 李 艳 潘艳菲 刘 伟 张红志 杨 健 饶 烧 王志强 吴 波 袁 亮 张 弛 单东雷 苏 成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吴敬坤 梁言桥 吴庆华 拾 杨 曹发文 苏 和 胡文华 赵 娟 谭浩文 毛 宇 彭敏文 初 兰 李占岭 梁经龙 杨卫星 张瑞永

  1 总 则

  1.0.1 为在输变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 针和技术经济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范可行性研究的内 容深度,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交直流输变电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

  1.0.3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应满足工程主要技术方 案可行性论证、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的要求,支撑项目核准或备案 需要。

  1.0.4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审定的电网规划(含系统设计)或输电规划或接入系 统方案为基础,重点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系统方案、建设 规模及投产年进行充分的论证分析,提出系统推荐方案、远期规模 和本期规模;

  2 应提出影响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方案、投资估算及 财务评价的重要参数要求;

  3 应提出配套二次系统的总体方案;

  4 新建变电工程宜有2个及以上可行的站址方案,进行全面 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5 新建线路工程宜有2个及以上可行的路径方案,进行全面 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6 必要时应对推荐方案开展相关过渡方案分析;

  7 应对方案的防灾减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减排、风 险分析、劳动安全与保护等内容进行分析;

  8 投资估算应与编制期电力行业参考造价指标进行对比 分析;

  9 财务评价所需的财务评价参数应切合实际,测算的财务效 益和费用合理可信,评价方案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10 应描述输变电工程所在地区电力设施布局及国土空间规 划概况,阐述本工程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情况,说明设计方案与 国土空间规划的相符性及局部调整可行性。

  2.0.2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述、电力系统一次、电 力系统二次、站址选择及工程设想、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工程影

  响效果分析及风险管控方案、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等。

  2.0.3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说明所采用的输变电工程新技术、新设 备、新工艺、新材料,必要时应进行专题论证并出具报告。

  2.0.4 为满足项目核准或备案需要,推进工程前期工作,应及时 安排后续设计,配合开展专题评估工作。

  3 工程概述

  3.0.1 工程概述部分应说明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及分工、工程概 况、主要设计原则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0.2 设计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任务的依据,包括纳规依据或指导性文件;

  2 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或委托函;

  3 设计遵循的主要规程、规范;

  4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3.0.3 设计范围及分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本设计应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2 说明与外部协作项目及设计的分工界限;

  3 对扩建、改建工程,说明原有工程情况与本期建设的衔接 和配合,

  3.0.4 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系统方案及工程规模(含串补、串抗、融冰装置以及电 网新技术应用);

  2 说明站址地理位置和电网中所处位置、工程本期/远期建 设规模、进出线方向、与已建和拟建线路的相互关系及相关协议落 实情况;

  3 说明线路路径所经过地区的行政区划、工程本期/远期建 设规模,线路工程起讫点及长度、重要途经点、回路数、架设/敷设 方式、导线/电缆截面、预留其他线路通道等及相关协议落实情况;

  4 说明本工程总体投资情况。

  3.0.5 主要设计原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工程设计水平年及远景水平年;

  2 说明工程的设计特点和相应的措施;

  3 简述各专业的主要设计原则和设计指导思想。

  3.0.6 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可按本标准附录 A 统计。

  4 电力系统一次

  4.1 电力系统概况

  4.1.1 电力系统概况部分应包括电力系统现况、电力需求预测、 电源建设安排及电力电量平衡和电网发展规划。

  4.1.2 电力系统现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述与本工程有关电网的区域范围;

  2 全社会、全网(或统调)口径的电源总规模、电源结构、发电 量;全社会、全网(或统调)口径用电量、最高负荷及负荷特性;

  3 电网间送受电情况;

  4 主网架结构及与周边电网的联系;

  5 电网输变电设备总规模;

  6 与本工程有关的电力系统运行现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1.3 电力需求预测应概述相关区域电力(或电网)规划的负荷 预测结果,包括规划期(含水平年)的电量、电力负荷水平及负荷特 性;根据目前经济发展形势和用电增长情况,提出与本工程有关的 负荷预测水平。

  4.1.4 电源建设安排及电力电量平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述与本工程有关电网设计水平年和远景水平年的装机 安排,列出电源名称、机组类型、装机规模、装机进度和机组退役计 划表;

  2 概述跨区或与周边电网的送受电规划;

  3 进行全网或分区域电力、电量平衡计算,根据工程需要进 行分层、分区电力平衡计算,分析电力流向及规模;

  4 必要时开展系统调节能力或生产模拟计算分析。

  4.1.5 电网发展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述本工程投产前后与本工程有关的电网规划及建设 情况;

  2 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专题研究成果和评审意见。

  4.2 工程建设必要性

  4.2.1 根据与本工程有关的电网规划、电力电量平衡计算、调节 能力计算、电气计算等相关结果,从满足负荷发展及电源送出需 求、优化电网结构、提高输电及供电能力、系统调节能力等方面,分 析本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本 工程的合理投产时序。

  4.2.2 对于联网工程,应结合电力电量平衡结果及联网效益分 析,论证联网的必要性及联网规模,说明本工程的合理投产时序。

  4.3 系统方案研究

  4.3.1 交流工程系统方案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工程必要性分析,拟定2个及以上系统方案;

  2 电源送出工程应以审定的电源接入系统方案为基础,研究 送出工程导线截面、接入变电站扩建方案、高低压无功补偿设备配 置方案、电气设备参数要求等;

  3 变电站接人方案应论证变电站本期、远期规模,包括主变 规模、各电压等级出线回路数、导线截面,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并 对远期出线方向及出线回路数进行展望;

  4 对网架加强、电网结构调整及新技术应用方案进行的方案 分析比较;

  5 联网方案应结合联网规模进行方案比较,包括起、落点分 析,电压等级选择,联网方式选择等;

  6 串补站方案开展的研究,包括装置形式(固定串补、可控串 补或固定+可控混合)、串联电容补偿度(固定串补、可控串补)、串 补站位置、额定容量、额定电流等,必要时开展次同步谐振专题或

  低频振荡专题研究;

  7 串抗工程(站)方案开展的研究,包括安装位置、额定容量、 额定阻抗、额定电流等;

  8 对拟定的系统方案进行必要的潮流、稳定、短路电流、工频 过电压、潜供电流等电气计算,结合电网发展适应性、工程投资及 建设条件、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方 案,对远景水平年接人系统方案进行展望及必要的敏感性分析。

  4.3.2 直流工程系统方案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送电容量及起、落点分析。根据电网规划、送受端网络特 点及电力平衡结果,分析本工程送电容量及直流输电起落点区域 范围,结合规划选站、选线分析起落点方案(包括换流站与变电站 合建方案)。

  2 输电方式选择及电压等级选择。根据输电容量及输电距 离,论证木工程输电方式和电压等级,进行直流技术路线比选,确 定直流输电形式。

  3 直流输电导线截面选择。根据输电容量及输电距离,综合 考虑投资、损耗及其他如海拔、环保等因素,对导线截面进行多方 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初步推荐方案。

  4 换流站交流侧电压等级选择。根据直流输电电压等级、输 电容量、近区交流系统情况等,对送、受端换流站交流侧电压等级 进行分析比较,提出初步建议。

  5 配套电源组织方案研究。结合送端能源资源特性和配套 电源规划等情况,统筹考虑送受端网架条件及受端负荷特性,拟定 直流送电曲线,通过生产模拟计算分析提出推荐送电曲线及电源 组织方案。

  6 换流站接入系统方案。根据电网规划、现有网络特点及送 端配套电源规划方案,对送、受端换流站拟定两个及以上系统方案 (包括换流站与变电站合建方案),包括换流站接人交流电压等级、 接人点、出线回路数。

  7 对拟定的系统方案进行必要的潮流、稳定、短路电流、工频 过电压、潜供电流等电气计算,结合电网发展适应性、工程投资及 建设条件、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对远景水平年 接入系统方案进行展望及必要的敏感性分析,提出推荐方案。

  4.4 电气计算

  4.4.1 电气计算的主要边界条件应概述电气计算的主要原则,明 确电气计算的各水平年、网架和电源边界条件及需考虑的各种运 行方式等。

  4.4.2 潮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进行典型正常及故障运行(N-1) 方式下的潮流计算分 析,分析推荐方案潮流和网络结构的合理性,为选择线路导线截面 和变电设备的主要参数提供前提条件。直流工程需列出交流侧正 常及故障运行(N-1) 方式下的电压波动范围,必要时进行严重故 障条件下的潮流校核。

  2 对于新能源汇集站,典型运行方式应包括新能源大发、新 能源小发方式。

  4.4.3 稳定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稳定计算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 则》GB 38755的相关要求,故障类型、校核判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规范》GB/T 40581的相关要求。

  2 交流工程应进行相关故障运行方式下的稳定计算分析,必 要时,进行严重故障条件下的稳定校核,当稳定水平较低时,提出 提高电网稳定水平的措施;应选取工程近区电网与直流输电工程 以及同步互联电网范围内主要网架、重要电源及省际联络线的故 障进行充分校核。

  3 直流工程应进行相关故障运行方式下的稳定计算分析,必 要时,进行严重故障条件下的稳定校核以及多馈人短路比计算,列 出事故后直流工程交流侧电压恢复范围及频率波动范围,并对直

  流双极闭锁、不在同一极的2个及以上换流器闭锁、直流双极线路 短路等故障进行分析计算,提出保证系统稳定的措施建议;必要时 对交流系统严重故障下的系统稳定水平进行计算分析。

  4.4.4 短路电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设备投运后5年~15年的系统发展,计算并列出与本 工程有关的各主要枢纽点最大三相和单相短路电流,对短路电流 问题突出的电网,应对本工程投产前后系统的短路电流水平进行 分析,以分析方案的合理性,选择新增电气设备的遮断容量,校核 已有电气设备的适应性;

  2 系统的短路电流宜限制在合理的水平,若系统短路电流水 平过大而引起新增断路器设备选择有困难或需要大量更换现有断 路器时,应计算过渡年短路电流,提出限制短路电流的措施,必要 时提出限制短路电流措施专题研究的要求;

  3 直流工程短路电流计算还应针对工程投运水平年,计算不 同运行方式下换流站交流母线的最小短路容量,以分析交流系统 强弱对直流系统影响。

  4.4.5 工频过电压和潜供电流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于5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的推荐方案,应进 行工频过电压、潜供电流计算,必要时进行自励磁计算,当存在问 题时提出限制措施;

  2 对于使用海底电缆的方案,应进行暂时过电压计算。

  4.4.6 应包括必要时对推荐方案进行的感应电流、感应电压、操 作过电压等计算。

  4.4.7 应包括必要时对电网是否产生次/超同步振荡进行的初步 分析,提出的专题研究及必要性。

  4.4.8 对于交直流并联运行系统,应包括对交、直流电网相互影响进 行的计算分析,必要时包括对直流孤岛运行方式进行的专题研究。

  4.4.9 对于送端换流站近区接人大规模新能源,应包括必要时进 行的近区电网对直流接入适应性专题研究,对电网提出的加强措

  施,对近区新能源场站涉网性能提出的要求。

  4.5 无 功 配 置

  4.5.1 交流工程无功配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设计水平年推荐方案进行无功平衡计算,考虑大、小运 行方式、直流系统与交流系统无功交换等情况,确定无功补偿设备 的形式、容量及安装地点;必要时,应对调相调压进行计算,选择变 压器的调压方式;如需加装动态无功补偿设备,应对加装的必要性 进行论述,并进行必要的电气计算和论证。

  2 高压并联电抗器。应根据限制工频过电压、潜供电流、防 止自励磁、无功补偿等要求,确定高压并联电抗器容量(包括中性 点小电抗)、台数及装设地点。

  3 低压无功补偿设备。按变电站远期规模和本期规模,根据 分层分区无功平衡结果,结合调相、调压计算,分别计算提出远期 和本期低压无功补偿设备分组数量、分组容量。

  4.5.2 常规直流工程无功配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进行两端换流站在各种运行工况下的无功消耗计算。

  2 进行两端换流站近区电网的无功平衡计算和分析,提出交 流系统提供和吸收无功功率的能力。

  3 进行两端换流站无功平衡和无功补偿容量计算,提出换流 站需要安装的容性无功补偿总容量。

  4 结合电压波动计算,从系统条件、经济性等方面进行多方 案比选,提出换流站容性无功分组方案。

  5 如需加装动态无功补偿设备,需对加装的必要性进行论 述,并进行必要的电气计算和论证。

  6 结合直流小方式下两端换流站近区电网的无功平衡计算 和分析,提出换流站的感性无功补偿总容量。

  7 高压并联电抗器。应根据限制工频过电压、潜供电流、防 止自励磁、无功补偿等要求,并结合换流站及近区的感性无功补偿

  总容量,确定高压并联电抗器容量(包括中性点小电抗)、台数。

  8 低压无功补偿设备。应根据低压电抗/电容投切引起接人 点母线电压波动计算结果,确定低压电抗/电容的分组数量和 容量。

  9 结合换流站无功配置及系统要求,论证换流站近区新能源 场站、汇集站等加装动态无功补偿设备的必要性,并提出新能源场 站、汇集站等动态无功补偿设备配置方案。

  4.5.3 柔性直流工程无功配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柔性直流电压等级、额定有功容量、换流变压器阻抗 和换流母线电压等参数,计算确定最大可输出无功功率;如要求具 备单独作为STATCOM (静止同步补偿器)运行的能力,应计算确 定该工况下最大可输出无功功率。

  2 结合换流站近区电网的无功平衡计算和分析,提出换流站 及近区感性无功补偿总容量。

  3 低压无功补偿设备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规定;

  4 高压并联电抗器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规定。

  4.6 电气参数要求

  4.6.1 交流工程电气参数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导线/电缆截面选择。根据典型正常及故障运行(N-1)

  方式下的输送容量,综合考虑投资、损耗、架设/敷设方式及其他如 海拔、环保等因素确定截面,海缆还需根据敷设长度、过电压水平、 电压降、可靠性、生产制造能力等综合确定截面。

  2 主变压器选择。根据分层分区电力平衡结果,结合系统潮 流、负荷增长、容载比等情况,合理确定本工程本期及远期变压器 容量和台数。

  3 主变参数选择。结合潮流、调相调压及短路电流等计算, 确定变压器主要参数,包括额定主抽头、阻抗、调压方式(有载或无 励磁、调压范围、分接头档位数及安装位置)等,说明变压器中性点

  接地方式,必要时,对变压器第三绕组电压等级及容量提出要求。

  4 短路电流水平。结合短路电流计算,提出变电站各电压等 级母线侧短路电流水平。

  5 串补额定参数。对固定串补,分析提出线路串补度、额定 容抗、额定电流,并结合线路长度初步提出额定容量;对可控串补, 在固定串补参数的基础上,需提出容性电抗提高因子,及额定电流 下的串补额定功率。

  6 串抗额定参数。应结合系统条件,对串抗的阻抗值、额定 电流等提出初步要求。

  7 电气主接线。结合变电站接人系统方案及分期建设情况, 提出系统对变电站电气主接线的要求。如系统对电气主接线有特 殊要求时,需对其必要性进行论证,必要时进行电气计算。

  8 配电装置设备参数要求。应结合系统要求,对变电站母线 通流容量、电气设备额定电流参数提出初步要求。

  4.6.2 直流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直流系统额定值。提出直流输送容量,确定直流输电系统额 定容量(一般指整流侧)、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最小工作电流等参数。

  2 换流变主要技术参数。根据交流系统潮流变化、直流系统 运行方式、设备制造及运输等条件,对换流变压器的额定电压、容 量、形式、台数、接线组别、短路阻抗、分接头范围等提出初步意见。

  3 换流阀主要技术参数。根据直流输送容量、直流系统运行 方式及直流侧短路电流水平,对换流阀的容量、选型和参数提出初 步意见。

  4 直流系统的性能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电网运行需要,提出单极及双极运行接线方式等 要求;

  2)根据系统要求,提出直流输电降压运行能力、直流输电过 负荷能力、直流功率反送能力,必要时提出应具备的直流 调制功能;

  3)提出直流系统附加控制功能。

  5 换流站的运行条件。结合潮流及稳定计算,提出直流工程交 流侧正常及事故后电压及频率范围,换流站投产年的最小短路容量, 交流系统提供及吸收无功功率的能力,换流站的过电压水平等。

  6 换流站建设规模。直流部分应说明换流变压器电压等级、 容量、台数;直流线路工程起讫点、线路长度、导线型号及截面。交 流部分应说明换流站出线规模,包括出线方向、出线回路数;换流 站无功补偿容量,包括换流站无功补偿装置形式、总容量及无功分 组容量;主要交流参数包括换流站内电气设备短路电流水平、断路 器额定电流水平、母线通流容量等;当换流站与交流变电站采用合 建方案时,应说明交流变电站的规模。

  7 换流站电气主接线。从电力系统角度、提高直流输电系统 可靠性与可用率的角度,对换流站交直流电气主接线提出要求。

  5 电力系统二次

  5.1 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5.1.1 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部分应包括系统继电 保护、保护信息管理及故障录波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等。

  5.1.2 系统继电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述电力系统一次的方案。

  2 概述与本工程相关的系统继电保护现况,包括配置、通道 使用情况和运行动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3 分析电力系统一次部分对继电保护配置的特殊要求,论述 系统继电保护配置原则。提出与本工程相关的线路保护、母线保 护、自动重合闸、断路器失灵保护、短引线保护、线路过电压保护、 远方跳闸保护、故障录波器及专用故障测距等的配置方案。

  4 提出对通信通道的技术要求,包括传输时延、带宽、接口方 式等。

  5 提出对电流及电压采样方式,对断路器跳闸方式的技术要求。

  6 提出对电流及电压互感器、断路器、直流电源等的技术要求。

  5.1.3 保护信息管理及故障录波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相关电网保护信息管理及故障录波系统总体建设要 求,分析本工程配置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功能的必要性;

  2 概述与本工程相关的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功能配置 现况和存在问题;

  3 提出本工程保护信息、故障录波管理功能实现方式、信息 组网方案、信息上传路径及安全分区要求。

  5.1.4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述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现况,包括总体架

  构、设备配置、通道使用情况等,并对现存问题进行分析;

  2 以电力系统一次部分的潮流、稳定计算为基础,进行必要 的补充校核计算,根据计算结果提出下一阶段是否需要进一步开 展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研究的建议;

  3 下一阶段如需开展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专题研究,应提出相关 安全自动装置的初步配置布点建议、技术要求、通道要求及投资估算。

  5.2 系统调度自动化

  5.2.1 系统调度自动化部分应包括远动信息采集装置、电能信息 计量及采集装置、相量测量装置、调度数据网络接人装置、电力监 控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等。

  5.2.2 远动信息采集装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述与本工程相关的调度自动化系统现况及存在问题;

  2 明确本工程远动信息采集和上送范围,提出厂站端各安全 分区的远动系统配置方案、远动信息采集和传输要求;

  3 根据电力系统二次规划,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如需改造 或完善相关调度端主站系统,应提出专项报告,说明必要性、可行 性,并提出改造或完善的初步方案和投资估算。

  5.2.3 电能信息计量及采集装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述与本工程相关的电能量计量(费)系统现况及存在的 问题 ;

  2 提出本工程计费关口计量点设置原则,关口表和电能量采 集处理终端配置方案,提出电能量信息传送及通道要求。

  5.2.4 相量测量装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相关电网相量测量系统总体建设要求,分析本工程配 置相量测量装置的必要性;

  2 提出本工程相量测量装置的配置方案、采集信息内容及 对通道的要求。

  5.2.5 调度数据网络接人设备应根据相关调度数据通信网络的

  总体方案及拓扑图,明确本工程调度数据网络接人设备的功能定 位,提出设备配置及通道带宽要求。

  5.2.6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要求,分析本工程各应用 系统与网络信息交换、信息传输和安全隔离要求;

  2 提出本工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安全分区和设备配 置方案。

  5.3 系 统 通 信

  5.3.1 系统通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述电力系统一次的方案。根据相关调度端的调度关系 提出调度通信要求。

  2 概述与本工程相关的光缆线路、光传输网、综合数据网、调 度交换网,行政交换网、电视会议系统、通信电源、通信设备布置条 件等的现况及存在的问题,与本工程相关的已立项或在建通信项 目情况等。

  3 业务通道需求,根据相关电网通信网规划及设计导则、设 计规程等,分析本工程在通信各网络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各业务 应用系统(包括调度自动化、保护、通信、信息、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等)对通信通道的承载方式、带宽、质量及可靠性要求。

  4 根据业务通道需求,提出本工程传输网的建设方案,包括 光缆建设方案(含光通信中继站光缆)、光纤通信电路建设方案、光 通信中继站方案、超长站距光传输方案、微波通信建设方案、载波 通信建设方案、卫星通信建设方案、电力无线专网等。设计应至少 提出2个可行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方案。

  5 提出推荐方案下的通信设备配置、通信路由、通信通道组 织等。

  6 根据相关电网综合数据网、调度交换网、行政交换网、电视 会议系统的总体方案要求,分析本工程在网络中的作用和地位及

  各业务应用系统接入要求,提出本工程综合数据网、调度交换网、 行政交换网、电视会议系统的设备配置方案、网络接入方案和通道 配置要求。

  7 提出本工程数字同步网和通信管理系统的设备配置方案 和通道配置要求。

  8 提出本工程配线设备、机柜、通信专用仪器仪表配置方案。

  9 分析本工程设备安装位置、供电电源需求,提出本工程机 房、电源及通信监控系统的建设方案。

  10 提出本工程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原则。

  5.3.2 针对33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中光缆及光纤通 信电路、光通信中继站、超长距传输等规模大、技术方案复杂的情 况,宜提出光纤通信专项设计报告,论述技术方案的必要性、可 行性。

  5.3.3 对于工程中涉及到现有光缆、光纤通信电路中断而承载业 务不允许中断的情况,应对受影响的业务进行分析,必要时应提出 通信过渡方案及投资估算。

  6 站址选择及工程设想

  6.1 变 电 站

  I 站 址 选 择

  6.1.1 站址选择应结合系统论证工作,在系统规划的合理区域内 充分考虑地方规划、压覆矿产、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进出线 条件、站用水源、站用电源、交通运输、土地规划、土地用途、周边现 有设施(敏感设施)等多种因素,重点论证站址的可行性及合理性。

  6.1.2 站址选择宜提出两个及以上可行的站址方案;对位于城市 规划范围内,规划部门给定的唯一站址方案,应取得其书面文件。

  6.1.3 站址选择时应开展现场踏勘和收资工作,开展必要的勘 测,勘测深度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 程》DL/T 5170的相关要求。

  6.1.4 站址选择部分应包括系统概况、站址概述、出线条件、水文 气象、水文地质及供排水条件、工程地质、进站道路和交通运输、站 用电源等,并对站址进行技术经济比选,给出推荐意见。

  6.1.5 系统概况应说明变电站变电容量、各电压等级出线回路数 及方向、无功补偿情况等。

  6.1.6 站址概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站址选择过程。

  2 简述工程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近远期城乡规划。

  3 说明站址所在位置的省、市、县、乡镇、村落名称,距离城市 (市、县)的方向和距离。

  4 说明站址的自然地形、地貌、海拔高度、自然高差、植被、农 作物种类及分布情况;目前土地现况及使用权(建设用地、 一般农 田、基本农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等);说明总占地中

  的基本农田比例或数量。

  5 说明站址附近交通、给水排水、电源等可利用的公共服务 设施的现况及其规划,明确其与站址的位置关系。

  6 说明新建和改造道路长度及引接公路的名称、路况和 等级。

  7 说明站址区域矿产资源、开采情况对站址安全稳定的 影响。

  8 说明站址与附近军事设施、通信电台、飞机场、导航台、地 震台、地下输油和天然气等管线、文化遗址、地下文物、环境敏感目 标(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地、医院、学校、 居民点和墓葬等)的相互关系及可能存在的相互影响。

  9 说明站址区域已有设施和拆迁赔偿及还建情况。

  10 必要时说明站址的施工条件。

  6.1.7 站址近区出线条件应描述各级电压出线走廊、出线方式、 排列次序等内容。

  6.1.8 水文气象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站址处设计洪(涝)水位或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并对站 址区域洪水淹没或内涝及排水情况进行分析论述。

  2 收集工程所在区域附近的气象观测站气象资料,经分析计 算提出该区域的气象特征值,包括气温、湿度、气压、风速(或风压 值)及风向、降水量、蒸发量、覆冰、积雪、冻土深度等。

  6.1.9 水文地质及供排水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对基础和钢结构的 影响;

  2 说明水源、水质、水量情况;

  3 说明站外排水条件(排水点、受纳水体要求等)。

  6.1.10 工程地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站址区域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情况,确定站址的地震 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

  2 初步查明站址的地形、地貌特征,地层结构、时代、成因类 型、分布及各岩土层的主要设计参数、场地土类别、地震液化评价, 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变化规律,确定地基类型。

  3 提供土壤电阻率。

  4 查明站址是否存在活动断裂以及危害站址的不良地质现 象,判断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意见。对于可能导致地质 灾害发生或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站址,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意见。

  5 结合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地质条件给出推荐顺序。

  6.1.11 进站道路和交通运输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进站道路引接方案,需新建道路的长度和改造道路等的工 程量;

  2 大件运输的条件(运输参数)根据水路、陆路、铁路情况综 合比较运输方案;必要时应落实火车站、码头等租用,改造或新建 的相关协议。

  6.1.12 站外电源应说明电源的引接方案、容量及可靠性。

  6.1.13 站址选择应说明场地岩土名称及级别、场地平整土石方 工程量及土石比、取土土源、弃土地点等土石方情况,并应取得初 步购(弃)土协议,对于外弃土方综合利用的,应有相应的书面文 件;自行设置弃土场的,应编制专门的水土保持方案。若需要护坡 或挡土墙,应预估其工程量。

  6.1.14 站址方案技术经济比选及推荐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技术经济比较应包括地理位置、系统条件、出线条件、本期 和远期的出线工程量(不同部分)及分期建设情况、防洪涝及排水、 土地性质、地形地貌、土地是否分期征用情况、土地规划情况、土石 方工程量、工程地质、水源条件、进站道路、大件运输条件、地基处 理难易程度、站用电源、拆迁赔偿情况、对通信设施影响、运行管理 及职工生活条件、环境情况、施工条件等因素;

  2 对各方案建设条件和综合投资等进行综合经济技术比较,

  提出推荐站址方案,并对推荐理由作简要论述。

  6.1.15 站址协议应取得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规划、国土、林 业、地矿、文物、环保、地震、水利(水电)、通信、文化、军事、航空、铁 路、公路、供水、供电等部门的协议。当站址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 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时,还应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其中规 划、国土、地矿、文物等为必要协议。

  6.1.16 扩建工程应提出用地情况说明,包括站址地理位置、建成投 运时间,总平面布置出线方向、前期工程已征地面积、围墙内占地面 积,本期工程扩建规模、占地面积是否需要新征用土地等。如需征地, 应说明征地面积并需取得规划、国土等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

  Ⅱ 工 程 设 想

  6.1.17 针对推荐站址,工程设想部分应包括电气主接线、主要电 气设备选择、电气布置、过电压与绝缘配合、防雷接地、电气二次、 总体规划和总布置、建筑与结构、供排水系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 节系统、消防、大件运输等内容。

  6.1.18 电气主接线应根据变电站规模、线路出线方向、近远期情 况、系统中位置和站址情况,提出接线形式。当存在多方案时,应 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给出推荐意见。

  6.1.19 主要电气设备选择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合电气主接线、系统中位置、站址条件、经济性等具体情 况,对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提出初步意见;对大容量变压器、高压 并联电抗器选用三相或单相提出推荐意见。

  2 对变压器、高压并联电抗器、串联电抗器等设备是否设置 备用应有推荐意见。

  3 对新设备的采用应进行专题论证。

  4 对于扩建工程,应与前期协调,校核前期相关电气设备的 适应性。

  6.1.20 电气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各级电压出线走廊、排列顺序、配电装置形式选择;

  2 应结合推荐站址情况、电气主接线、设备选型提出电气总 平面布置推荐方案及比选方案。

  6.1.21 过电压与绝缘配合应进行方案论述,并提出初步意见。

  6.1.22 防雷接地应根据工程地质及土壤电阻率情况简述方案。

  6.1.23 电气二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控制方式的选择,提出监控系统的主要设计原则、架 构方案和安全分区。对需结合本工程改造的监控系统,应提出专 题报告,说明监控系统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改造方案和投 资估算。

  2 简述各元件保护的配置原则,明确对电流及电压互感器、 断路器、直流电源等的技术要求。

  3 简述直流电源系统电压选择,提出直流电源系统及交流不 间断电源(UPS) 装置的初步配置方案和功能要求。

  4 简述时钟同步系统的初步配置方案和功能要求。

  5 简述变电站辅助控制系统、顺序控制系统等的初步配置方 案和功能要求。

  6 简述控制室、二次设备小室、蓄电池室等二次设备布置的 主要设计原则,控制电缆选型及二次设备的接地、屏蔽等抗干扰 措施。

  6.1.24 总体规划和总布置应说明站区总体规划的特点,进出线 方向和布置,进站道路引接方案,对站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和竖向布 置方式的设想,场地设计标高的选择和预估土石方工程量,站区防 洪防涝措施的规划。预估本工程共需征地面积和站区围墙内占地 面积。应提出两个及以上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和主要工程量。

  6.1.25 建筑与结构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全站主要建筑物的设计原则,预估全站总建筑面积;

  2 简述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必要时进行建(构)筑物 的结构选型专题论证;

  3 简述地基处理方案,对于场地条件复杂,地基处理工程量

  大的项目,应提出2个及以上的处理方案,并进行综合比选;

  4 简述主要建(构)筑物防火、防腐方案。

  6.1.26 供水排水应简述站外水源方案、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设 计原则。

  6.1.27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简述设计原则。

  6.1.28 消防应简述站区主要建(构)筑物及大型充油设备的防火 设计原则,大型充油设备固定消防方式选择。

  6.1.29 大件运输应简述运输方案及采取的必要措施。对于特高 压变电站应提出不少于2个运输路径方案。

  6.1.30 对于户内站、地下站等特定工程,还应针对辅助系统、基 础及结构形式等方面开展重点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应初步方案。

  6.1.31 对于有融冰需求的工程,还应描述融冰装置的电气接线、 设备选型及布置等内容。

  6.2 换 流 站

  I 站 址 选 择

  6.2.1 换流站站址选择除应满足本标准第6. 1. 1条~第6. 1. 16 条的规定外,站外水源、站外电源、污秽条件和大件运输还应满足 第6 . 2 . 2条~第6 . 2 . 5条规定。

  6.2.2 站外水源应说明水源、水质、水量及供水可靠性情况;站外 排水应分别按雨水、生活污水、冷却水说明排水方案和相应的排水 条件(排水点、受纳水体要求等)。

  6.2.3 站外电源应说明引接方案、容量及可靠性,必要时进行多 方案比选。

  6.2.4 污秽条件应说明站址所在区域的污秽等级,初步分析主要 污染源及污秽特性;当站址周边存在比较严重的污染源时,还应开 展污秽调查及预测工作。

  6.2.5 大件运输应根据水路、陆路、铁路情况综合比较,提出推荐 的运输方案;采用“铁路+公路”或“水路+公路”联合运输时,二程

  运输应提出不少于2个比选方案。

  Ⅱ 工 程 设 想

  6.2.6 针对推荐站址,工程设想部分应包括电气主接线、主要电 气设备选择、电气布置、过电压与绝缘配合、防雷接地、电气二次、 总体规划和总布置、建筑与结构、供水排水系统和阀冷、供暖通风 和空气调节、消防、大件运输等内容。

  6.2.7 电气主接线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根据换流站规模、交流线路出线方向、近远期情况、系统 中位置和站址具体情况,在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换流 站的交流电气接线;

  2 应根据直流输送容量、直流出线规模及出线方向、直流输 电系统可靠性和可用率要求、现有直流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提出换 流器和直流场电气接线;

  3 对于柔性直流换流站,还应对启动回路、桥臂电抗器的设 置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4 对于柔性直流换流站,还应简述直流断路器、耗能装置和 幅相校正器(阻抗适配器)配置的必要性和接线方式。

  6.2.8 主要电气设备应结合站址环境条件、大件运输条件、现有 设备制造能力进行选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换流变压器、主变压器(降压变压器)形式、换流阀及 器件主要技术参数;

  2 说明平波(直流)电抗器、桥臂电抗器的选型方案;

  3 说明柔性直流启动回路设备选型方案;

  4 说明交、直流滤波器和阻塞滤波器形式;

  5 对柔性直流换流站设置或预留的直流断路器、耗能装置和 幅相校正器(阻抗适配器),说明设备选型方案;

  6 说明主要开关设备和交直流测量设备选型方案;

  7 对于改、扩建工程,说明与已有工程的协调,与现有电气设 备及相关部分的适应性校核。

  6.2.9 电气布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说明各电压等级交、直流出线走廊和排列顺序,提出全 站电气总平面布置推荐方案及比选方案;

  2 应论述直流场、阀厅及换流变、启动回路、交流滤波器、交 流开关等区域的布置方案;

  3 站址污秽等级较高或设备制造能力受限时,宜针对户内和 户外直流场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

  6.2.10 过电压与绝缘配合应进行方案论述,并提出初步意见。

  6.2.11 防雷接地应根据工程地质及土壤电阻率情况简述方案。

  6.2.12 电气二次除符合本标准第6.1.2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简述直流控制保护、直流故障录波、直流线路故障定位、谐 波监视等系统的初步配置方案和功能要求;

  2 简述接地极址监测系统的初步配置方案和功能要求;

  3 简述控制室、二次设备小室、阀冷控制保护室等二次设备 布置的主要设计原则。

  6.2.13 建筑与结构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全站主要建筑物的设想,简述阀厅和控制楼、户内直 流场布置方案,预估全站总建筑面积;

  2 简述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必要时进行建(构)筑物 的结构选型专题论证;

  3 简述地基处理方案,对于场地条件复杂,地基处理工程量 大的项目,应提出两个及以上的处理方案,并进行综合比选;

  4 简述主要建(构)筑物防火、防腐方案。

  6.2.14 供水排水和阀冷系统应简述站外水源方案、供水系统和 排水系统方案,冷却方式、冷却水量及补充水量设计原则。

  6.2.15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简述设计原则。

  6.2.16 大件运输应简述运输方案及采取的必要措施。

  6.2.17 总体规划和总布置应满足本标准第6.1.24条的规定。

  6.2.18 消防系统应满足本标准第6.1.28条的规定。

  6.3 接 地 极

  6.3.1 直流接地极设计应说明极址选择、形式、材料、布置方式、 对周边环境影响等内容。

  6.3.2 直流接地极设计深度还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换流站接地 极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T 5561的相关要求。

  7 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

  7.1 架 空 线 路

  I 路 径 选 择

  7.1.1 线路路径选择工作应结合系统论证、站址选择、收资及重 点踏勘等开展。应充分考虑国土空间规划、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条 件、地质条件、压覆矿产、交通条件、军事设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机场、地震(磁)台和重要交叉跨越等,重点解决线 路路径的可行性问题,避免出现颠覆性因素。

  7.1.2 路径选择时应根据工程需要、设计要求等进行必要的现场 勘测。

  7.1.3 路径选择部分应包括系统概况、站址概况、敏感点概况、路 径方案比选、推荐路径方案描述等内容。

  7.1.4 系统概况应说明线路起讫点及中间落点的位置、输电容 量、电压等级、回路数、导线截面及是否需要预留其他线路通道等。

  7.1.5 站址概况应说明站址位置、进出线方向。对于新建站,应 做好进出线走廊统一规划,明确近远期及过渡方案。

  7.1.6 敏感点概况应说明环境敏感区、重覆冰区、易舞动区、山火 易发区、不良地质地带和采动影响区等。

  7.1.7 路径方案比选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线路路径选择过程,宜提出2个及以上可行的路径方 案。受路径协议、沿线障碍等限制,只有1个可行的路径方案时, 应进行论述并取得明确、可靠的协议支撑。线路中若有大跨越,还 应结合跨越点位置、跨越方案等进行整体方案比选。

  2 说明各路径方案起讫点、所经市、县名称,地方规划、地形 地貌、水文气象条件(含江河、湖泊、分蓄洪区、海湾、海峡、水利工

  程、微气象条件等)、地质条件(含矿产分布)、交通条件、军事设施、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地震(磁)台和重要交叉 跨越等。无法避让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时,应开展唯一性论证。

  3 明确线路与现有和拟建、在建线路的相互关系,考虑线路 走廊满足远期规划的要求。同一方向线路,应对采用同塔双回路、 多回路进行论述。

  4 对路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说明各方案路径长度、地 形比例、曲折系数、气象条件、房屋拆迁量、林木砍伐量、沿线障碍 物、协议取得、节能降耗效益等技术条件,以及主要材料、投资差额 等,并列表进行比较后提出推荐方案。

  7.1.8 推荐路径方案描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要说明推荐路径方案。

  2 说明推荐路径方案与沿线主要部门原则协议情况。应取 得规划、自然资源、林业草原、文物、环保、应急管理、地震、水利、军 事等部门的协议。如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 用水资源保护区、矿产资源区、文物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应取得主 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其中规划、自然资源为必要协议。

  3 说明推荐路径沿线交通、水文、地质、海拔、地形、地貌、地 物情况。

  4 对于沿线交叉跨越电力线路情况进行收资,列表统计与电 力线路交叉跨越情况,并落实能否停电,对于不能停电的电力线路 应提出合理方案。

  5 说明需要适度提高设计标准的重要输电线路、输电线路重 要区段、重要交叉跨越段及加强措施。

  6 500kV 及以上线路应说明是否存在走廊受限区段。

  7 说明需开展专题研究的必要性。

  Ⅱ 工 程 设 想

  7.1.9 工程设想部分应包括设计气象条件、导地线形式、绝缘配 合及金具形式、防雷接地、导地线换位及换相、导线对地和交叉跨

  越距离、工程地质、杆塔、基础、通道清理、指标分析等内容给出推 荐意见。

  7.1.10 设计气象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线路沿线气象台站、周围环境、附近线路设计及运行 情况等资料,说明设计基本风速及覆冰厚度取值;

  2 对特殊气象区的详细调查、论证。

  7.1.11 导地线形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系统要求的输送容量及沿线海拔、冰区划分、大气腐 蚀、电磁环境要求等情况,推荐导线型号;

  2 根据导地线配合、地线热稳定、系统通信、防雷等要求,推 荐地线型号;

  3 列出推荐的导地线机械电气特性,防振动方案、防舞动措施。

  7.1.12 绝缘配合及金具形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沿线污秽情况划分污秽等级。推荐选择绝缘子形式,论 述工频(工作)电压要求的绝缘子片数,可采用爬电比距或污耐压 法,同时考虑操作过电压、雷电过电压、覆冰闪络等对绝缘片数的 要求,并根据海拔修正,确定绝缘配置原则。列出推荐的绝缘子机 械电气特性。

  2 论述空气间隙取值。

  3 提出绝缘子串和金具的强度及组装方式。

  7.1.13 防雷接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沿线雷电活动情况,说明地线布置形式及保护角,提 出防雷措施;

  2 提出接地装置形式;

  3 说明地线运行方式,是否换位及换位方式。

  7.1.14 交流工程说明导线是否换相(位)及换相(位)方式。

  7.1.15 导线对地和交叉跨越距离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导线对地和对各种交叉跨越物的最小距离;

  2 说明重要交叉跨越的跨越原则。

  7.1.16 工程地质、水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区域地形地貌、岩土性质、矿产、特殊土、不良地质、地 震等条件及其与线路工程的关系,对工程所经地区的工程地质条 件分区段做出初步评价,提出推荐的岩土力学参数;

  2 线路通过特殊土、不良地质,以及洪涝区、高地震烈度等特 殊区段时,初步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3 线路通过河流,应说明河道变化、洪水位、冲刷等水文条件。

  7.1.17 杆塔和基础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合工程特点,提出杆塔规划、结构形式;

  2 结合工程特点和沿线主要地质情况,提出推荐的主要基础 形式;

  3 特殊杆塔形式和特殊基础形式的论证情况;

  4 针对沿线特殊土、不良地质等特殊区段,进行基础形式论 证,并提出相关的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5 必要时根据道路交通、地质地形等条件,论证采用机械化 施工的可行性及方案;

  6 提出各塔型单基塔重、各基础形式工程量及使用数量。

  7.1.18 通道清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说明林木自然生长高度,明确砍跨原则,确定砍伐范围,提 供砍伐量;

  2 说明房屋性质、结构和拆迁原则,提供拆迁量;

  3 说明电力线、通信网络线、广播电视线、道路及管道等迁改 情况;

  4 说明其他拟拆迁物的类型、所属单位、规模、数量和处理方式;

  5 说明对地震(磁)台、导航台、雷达站、通信基站等障碍物的 影响及处理方式。

  7.1.19 应提出工程量及指标,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工程量合理性 分析。

  7.1.20 宜根据工程实际条件及融冰需求,说明融冰方式。

  7.2 大跨越线路

  7.2.1 跨越点位置选择应重点解决跨越位置的可行性问题,避免 出现颠覆性因素。

  7.2.2 跨越点位置选择部分应包括跨越点位置及跨越方式比选、 推荐大跨越方案等内容。

  7.2.3 跨越点位置及跨越方式比选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论述跨越点位置选择过程,宜提出两个及以上可比的跨 越点位置方案,对每个跨越点位置和跨越方式分别进行论述,并 应结合一般段线路路径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 方案。

  2 说明各跨越点位置所处市、县名称,地方规划、地形地貌、 地质条件、水文气象条件、航道、海事、水利、机场、军事设施、交通 条件等。无法避让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时,应开展唯一性论证。

  3 说明跨越点位置区域地质、区域构造和地震活动情况,确定地 震基本烈度。说明跨越点位置的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岩土结 构,确定地基类型。说明跨越点位置及附近地区的不良地质现象,并 对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做出判断,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4 说明跨越点水文条件,包括河道河床条件、岸线稳定情况、 通航水位及堤防情况等。

  5 说明跨越方式、档距、塔高,并根据系统规划、通道资源利 用情况确定回路数。

  6 说明各方案林木砍伐、拆迁、环境影响情况。

  7 说明临近机场、导航台等设施情况,以及需采取的航空警 示方案。

  8 对大跨越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结合一般线路路径方案 说明各跨越方案路径长度、气象条件、房屋拆迁量、林木砍伐量、沿 线障碍物、协议取得等技术条件,以及主要材料、投资差额等,并列 表进行总体工程比较后提出推荐方案和推荐理由。

  7.2.4 推荐大跨越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要说明推荐大跨越方案。

  2 说明推荐大跨越方案与沿线主要部门原则协议情况。应 取得规划、自然资源、航道、海事、水利、机场、林业草原、文物、环 保、应急管理、地震、军事等部门的协议。如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区、矿产资源区、文物保护区等 敏感区域,应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其中规划、自然资源、航 道、海事、水利、机场为必要协议。

  3 说明推荐大跨越方案沿线交通、水文、地质、海拔、地形、地 貌情况。

  4 500kV 及以上大跨越线路说明新增走廊受限区段情况, 确实无法避免的开展唯一性论证。

  5 说明需开展专题研究的必要性。

  7.2.5 工程设想除满足本标准第7.1.9条~第7.1.18条的规定 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提出大跨越登塔设施方案;

  2 采用桩基时提出试桩方案;

  3 提出大跨越防振、防舞方案。

  7.3 电 缆 线 路

  I 路 径 选 择

  7.3.1 电缆路径选择工作应结合系统论证、站址选择、收资及重 点踏勘等开展。应充分考虑国土空间规划、地形地貌、水文气象条 件、地质条件、交通条件、军事设施、文物和重要交叉钻越等,重点 解决线路路径的可行性问题,避免出现颠覆性因素。

  7.3.2 路径选择部分应包括系统概况、站址概况、通道类型、路径 方案比选、推荐路径方案描述等内容。

  7.3.3 系统概况应说明线路起讫点及中间落点的位置、输电容 量、电压等级、回路数、电缆截面及是否需要预留其他线路通道等。

  7.3.4 站址概况应说明站址位置、进出线方向。对于新建站,应 做好进出线通道统一规划。

  7.3.5 通道类型应论述根据规划电缆数量、电压等级、地质条件、 现场环境、施工条件、运行要求和综合造价等因素进行的比选及推 荐的合理方案。

  7.3.6 路径方案比选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述线路路径选择过程,宜提出两个及以上可行的路径方 案。受路径协议、沿线障碍等限制,仅有一个可行的路径方案时, 应说明路径唯一性的理由。

  2 分析已有通道的可利用性,说明新建通道与已有、拟建电 缆通道或城市综合管廊的相互关系。涉及改造已有电缆通道的工 程,应考虑对已有电缆的保护,描述改造必要性及其工作量。

  3 电缆利用城市交通桥梁、交通隧道等公共设施敷设时,应 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

  4 对路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说明各方案路径长度、电 缆通道规模、施工工法、结构形式及基坑支护方案等技术条件、主 要材料量、投资差额等,并列表进行比较后提出推荐方案。

  5 对工程投资影响比较大的技术方案,包括顶管、盾构、矿山 法、明挖支护等,应开展地质勘察。

  7.3.7 推荐路径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简要说明推荐路径方案及沿线水文、地质、地形、河流、铁 路、地铁、公路、园林、地下管线、特殊障碍物等。

  2 说明推荐路径方案与沿线主要部门原则协议情况。应取 得规划、自然资源、林业草原、文物、环保、应急管理、地震、水利、军 事、铁路、公路、通信、电力、油气管道、市政等部门的协议。如涉及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区、矿产资源 区、文物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应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其中规 划、自然资源为必要协议。

  3 说明特殊地段、管线交叉及处理措施。必要时应考虑电缆线

  路对邻近通信电缆、建(构)筑物及相关设备的影响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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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448-2025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封面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