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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3614-2024 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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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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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综合团体标准
  • 更新日期: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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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ICS 17.220.20 CCS N 25 团体标准 T/ZZB 3614—2024 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 Testing equipment for AC electrical energy meters 2024 - 02 - 05 发布2024 - 03 - 05 实施 浙江省质量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分类 ........................................................................... 1 5 基本要求 ....................................................................... 1 6 技术要求 ....................................................................... 2 7 试验方法 ....................................................................... 6 8 检验规则 ...................................................................... 12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13 10 质量承诺 ..................................................................... 14 附录A(资料性) 谐波波形........................................................ 15 T/ZZB 3614—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祥、高宇、刘新野、韩圆勋、袁建香、柯时峰、姜文辉、张春唷、王驰 予、严文杰、陈志伟、周焱磊、谢敏超、金建广、朱立新、冷学道、朱云飞、王林军。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王慧忠。 T/ZZB 3614—2024 1 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的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在受控环境中使用的0.02 级和0.05 级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本文件不适用于便携式电能表检验装置。 注:受控环境指有温度、湿度调节或电磁屏蔽等措施的场所,通常包括实验室、生产车间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1150-2001 电能表检验装置 GB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39587 静电防护管理通用要求 JJG 597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 3 术语和定义 GB 11150和JJG 59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功率源 the power source 能够接收试验软件或控制器的命令,具备产生合适频率、幅值和相位的电压、电流信号的设备。 误差计算单元 error calculation unit 能够接收试验软件或控制器的命令,具备脉冲计数,电能读数,比较、校准和指示被测电能表 百分数误差等功能的设备。 时钟测试仪 clock tester 能够接收试验软件或控制器的命令,具备产生标准时钟脉冲频率的设备。 4 分类 按装置的输出电能相数分为:单相电能表检验装置、三相电能表检验装置。 按装置的准确度等级分为:0.02 级、0.05 级。 5 基本要求 设计开发 5.1.1 应采用三维软件进行结构设计,优化产品散热、内部走线和外观等结构布局。 5.1.2 应采用EDA 软件进行电路设计,用于原理图绘制和印制板元器件及走线布局。 5.1.3 应采用嵌入式智能开发软件进行程序设计,用于软件仿真和功能调试。 原材料及零部件 T/ZZB 3614—2024 2 5.2.1 端钮盒阻燃应符合UL 94 中V0 等级要求,印制电路板应使用阻燃等级UL 94 中HB 级以上 材料。 5.2.2 面框应采用导热系数大于190 W/m.K 的材质。 5.2.3 标准表中电压和电流回路取样电阻温度系数应不大于5 ppm/℃。 工艺与装备 5.3.1 应具备流水线作业能力,各部件可独立接线、组装和调试,整机组装完成后实现自动测试。 5.3.2 应配备PCB 贴片线、波峰焊、线材自动加工和部件塑封等机械加工设备。 5.3.3 应参照GB 39587 的规定,对仓储环境、生产环境、器件包装、周转容器及人体静电消除 进行管理。 检验检测 应配备静电放电发生器、智能型群脉冲发生器、程控耐压测试仪、绝缘电阻检测仪、0.005 级 三相交流标准电能表、0.01 级交流电能表校验装置、智能程控高低温交变湿热箱等检测设备,并 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6 技术要求 通用技术要求 6.1.1 外观 6.1.1.1 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变形、污渍和磨损现象。 6.1.1.2 金属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损伤。 6.1.1.3 文字标识应清晰、完整。 6.1.2 结构 6.1.2.1 装置应设有接地端钮、并标明接地符号。 6.1.2.2 装置的开关、旋钮、按键、接口等控制和调节机构应有明确标识。 6.1.2.3 装置配套的标准器放置位置应固定,用于置放被检表支(台)架应保证被检电能表可靠 连接。 6.1.2.4 装置的结构应整齐合理、线路正确、联接可靠。 6.1.3 装置的输出端子与误差显示 6.1.3.1 装置电压、电流输出端子的位置、导通能力、结构应与测量范围相适应,并有明确标识。 6.1.3.2 装置的电能脉冲输出端子应有明确标识,并在合适的位置给出装置的电能常数。 6.1.3.3 装置显示被检表误差时,误差分辨力应不超过被检表最大允许误差的1/100。 6.1.3.4 装置通电后,电流接线端子温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6.1.3.5 装置的误差显示器可以是检定软件上的虚拟显示器或动态误差记录栏。 6.1.4 装置的绝缘 6.1.4.1 在室温和相对湿度不超过85%的条件下,试验部位应能承受电压有效值2 kV、历时1 min 的交流电压试验。标称线路电压低于50 V 的辅助电路试验电压为500 V。试验电压应施加于: ——装置的电源输入电路和不通电的外露金属部件之间; ——装置的输出电路和不通电的外露金属部件之间; ——可触及的带电部件和不通电的外露金属部件之间; ——装置的电源输入电路和装置的输出电路之间。 6.1.4.2 参与6.1.4.1 试验的电路之间,在试验前后绝缘电阻值不低于5 MΩ。 6.1.5 热稳定性 制造商应给出装置达到稳定状态必需的预热时间,预热时间应不超过0.5 h。 T/ZZB 3614—2024 3 6.1.6 功率源 功率源应能输出45 Hz~65 Hz正弦波波形、2~41次谐波波形(电压谐波含量最大40%,电流谐 波含量最大60%)、45度相位触发波形、90度相位触发波形、135度相位触发波形、脉冲群触发波形、 方顶波波形和尖顶波波形,各谐波输出波形和相应指标参考附录A。 单次谐波的输出准确度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单次谐波电压幅值输出准确度:±1% U1; b) 单次谐波电流幅值输出准确度:±1% I1; c) 单次谐波电压、电流初相角输出准确度:±0.5°。 注:U1 为基波电压,I1 为基波电流。 6.1.7 误差计算单元 误差计算单元应能同时接收来自被测电能表的有(无)功电能脉冲和秒脉冲,并与来自标准电 能表的电能脉冲和标准时钟测试仪的时钟脉冲进行比较,计算出电能误差和日计时误差,误差分辨 率为0.0001%。 6.1.8 时钟测试仪 时钟测试仪应能输出不低于500 kHz的标准脉冲频率,在参比条件下标准时钟信号的日计时误 差应不超过±0.05 s/d。 计量性能要求 6.2.1 基本误差 6.2.1.1 基本误差是指装置在参比条件下对电能的测量误差,由试验确定并用相对误差表示。 6.2.1.2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按有功测量和无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分别划分。对于结构不同的装置, 允许标注两个准确度等级。装置铭牌上允许只标明一个有功准确度等级,此时默认无功准确度等级 比有功准确度低一个等级。应在其说明书明确标示出有功测量和无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6.2.1.3 各等级装置的基本误差不应超过表1 的规定。三相装置中,检定单相电能表所使用的特 定相,其计量性能还应符合单相装置的要求。具有多路输出的检定单元,各路输出的基本误差均应 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装置的最大允许误差(%)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有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平衡负 载 (单相) cosφ 及 不平衡 负载时 cosθ 负载电流 功率因数 0.1 A≤I≤Imax 1 ±0.015 ±0.03 0.5 L、0.8 C ±0.015 ±0.04 0.5 Cd ±0.02 ±0.07 0.25 Ld ±0.05 ±0.08 0.25 Cd ±0.06 - 0.01 A≤I<0.1 Ac 1 ±0.015 ±0.03 0.5 L、0.8 C ±0.02 ±0.05 0.5 Cd ±0.025 ±0.08 0.01 A≤I<0.1 Ac 0.25 Ld ±0.06 ±0.2 0.25 Cd ±0.08 - 5 mA≤I<0.01 Ac 1 ±0.035 ±0.06 0.5 L、0.8 C ±0.06 ±0.1 3 mA≤I<5 mAc 1 ±0.04 ±0.1 T/ZZB 3614—2024 4 表1 装置的最大允许误差(%)(续)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有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平衡负载 (单相) cosφ 及 不平衡负 载时 cosθ 负载电流 功率因数 3 mA≤I<5 mAc 0.5 L、0.8 C ±0.08 ±0.15 1 mA≤I<3 mAbc 1 ±0.04×3 mA/I ±0.1×3 mA/I 0.3 mA(或Imin e)≤I<1 mAbc 1 ±0.1×1 mA/I ±0.2×1 mA/I 0.02 A(或Imin e)≤I<0.1 Aab 1 ±0.02×0.1 A/I ±0.05×0.1 A/I 无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5 级 0.1 级 单相和平 衡负载时 sinφ 负载电流 功率因数 0.1 A≤I≤Imax 1(L,C) ±0.05 ±0.1 0.5(L,C) ±0.07 ±0.15 0.25(L,C) ±0.15 ±0.3 3 mA(或Imin e)≤I<0.1 Ac 1(L,C) ±0.1 ±0.3 0.5(L,C) ±0.15 ±0.4 不平衡负 载时 sinθ 0.1 A≤I≤Imax 1(L,C) ±0.1 ±0.2 0.5(L,C) ±0.2 ±0.3 0.25(L,C) ±0.4 ±0.5 0.01 A≤I<0.1 Ac 1(L,C) ±0.1 ±0.2 0.5(L,C) ±0.2 ±0.3 0.25(L,C) ±0.4 ±0.5 注:a 仅适用于检定单相电能表或检定三相直接接入电能表的装置; b 仅适用于三相平衡负载; c 仅适用于除注a以外三相装置; d 用户特殊要求时; e Imin 为装置制造商规定的满足表1 的最小电流值。 6.2.2 装置的测量重复性 装置的测量重复性用实验标准差表征,装置由试验确定的实验标准差不应超过表2规定。 表2 装置允许的实验标准差限s(%)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有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功率因数 1 0.002 0.004 0.5L,0.8C 0.003 0.006 无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5 级 0.1 级 功率因数 1(L,C) 0.005 0.01 0.5(L,C) 0.005 0.01 6.2.3 标准表 6.2.3.1 装置配套使用的标准电能(功率)表应固定使用,其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3 规定。 表3 装置配套使用的标准电能(功率)表的准确度等级 有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标准表有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2 级 无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5 级 0.1 级 标准表无功测量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标准表谐波有功的准确度等级a 0.2 级 0.5 级 T/ZZB 3614—2024 5 注:a 仅适用于具备谐波电能测试的电能表检验装置,谐波次数:2~41次。 6.2.3.2 三相装置如果配套三只单相标准电能(功率)表,应具有相同的型式及量限。 6.2.3.3 有需量测量功能的装置,其配套标准电能(功率)表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0.05 级,装 置输出有功功率稳定度应不低于0.05%。 6.2.4 电能值的输出与显示 6.2.4.1 装置应能输出与电能值成正比的脉冲,或有电能值显示。显示的电能值与输出脉冲所代 表的电能值应一致。 6.2.4.2 装置的误差计算单元应有采用脉冲控制的启停功能,以启动和停止电能累计。 6.2.4.3 采样时间为10 s 时,电能值的分辨力与电能值之比应不超过装置对应误差限的1/10。 6.2.5 监视示值的误差与显示 装置配置的监视仪表(含内置仪表或虚拟仪表)应与装置的测量范围相适应,在实际工作状态 下,监视示值(以及不能直接显示的默认值)与装置输出实际值之间的误差应不超过表4的规定。 各监视示值的分辨力应不超过其对应误差限的1/10。潜动试验时,电压回路实际输出能达到额定电 压的80%~115%,电流回路为开路状态。显示监视示值的软件界面应方便监视输出状态。 表4 监视示值的误差限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电压(相对误差) ±0.02% ±0.05% 电流(相对误差) ±0.02% ±0.05% 相位(绝对误差) ±0.2º ±0.5º 功率(相对误差) ±0.02% ±0.05% 频率(相对误差) ±0.02% ±0.05% 6.2.6 装置的输出 6.2.6.1 功能 装置应能进行基本误差试验、起动试验、潜动试验、日计时误差试验和谐波影响量试验;三相 装置还应能进行不平衡负载试验。 6.2.6.2 相序 三相装置初始状态应为正相序,应有正确的相序指示(或监视)。 6.2.6.3 调节范围 装置输出应有适当的调节范围,在规定的输出负载范围内,电压、电流均能平稳连续地从0 % 调节到120 %的额定值,相位调节应能保证平稳地调到所需要的示值。 6.2.6.4 调节细度 调定电压、电流的不连续量与工作量限额定值之比的百分数应不超过装置等级值的1/5;0.02 级装置调定相位的不连续量应不超过0.1°,0.05 级装置调定相位的不连续量应不超过0.01°。 6.2.6.5 相互影响 调节电压、电流、相位(功率因数)任一电量时,其他电量的改变应不超过表8规定的允许偏 差。 6.2.6.6 对称度 三相装置应能输出对称的电量,能进行不平衡负载试验,在装置指示(或默认)对称时,实际 输出的对称度应不超过表5的规定。 T/ZZB 3614—2024 6 表5 三相装置输出的对称度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电压对称度(%) ±0.2 ±0.5 电流对称度(%) ±0.5 ±1.0 相位对称度(°) ±1 ±2 6.2.6.7 波形失真度 在规定的输出负载范围内,装置输出的波形失真度0.02 级应不超过±0.5%,0.05级应不超过 ±1%。 6.2.6.8 功率稳定度 在规定的输出负载范围内,装置输出功率稳定度应不超过表6规定。 表6 装置输出功率稳定度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标准表法(%) 0.02 0.05 6.2.7 多路输出的一致性 多路输出的装置(不包括检定单元),各路输出相互间基本误差最大差值(以下简称“表位差”) 应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的30%。 短期稳定性变差 装置基本误差符合6.2.1规定的同时,在15 min内最大变化值应不超过对应最大允许误差的 20 %。 电磁兼容性(EMC) 6.4.1 静电放电干扰度 装置的功率源、标准电能表、误差计算器、多路电压互感器和隔离电流互感器在静电放电的影 响下不损坏或不受实质性影响。 6.4.2 快速瞬变脉冲群 装置的功率源、标准电能表、多路电压互感器和隔离互感器在快速瞬变脉冲群的影响下不损坏 或不受实质性影响。 安全要求 装置的绝缘强度试验要求和与安全有关的结构要求应符合GB 4793.1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7.1.1 试验环境应为实验室环境;无可觉察到的振动和震动;无较强的电磁辐射干扰源及噪音源。 7.1.2 检定各级装置时的参比条件及其允许的偏差应不超过表7 的规定。 表7 检定各级装置时参比条件及其允许偏差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影响量 参比值 允许偏差 环境温度 参比温度23℃ ±2℃ ±2℃ 环境湿度 60%R.H. ±15% ±15% 工作位置 制造商规定位置 按制造商规定 T/ZZB 3614—2024 7 测量电路电压 参比电压 ±0.2% ±0.5% 表7 检定各级装置时参比条件及其允许偏差(续) 装置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测量电路电流 规定电流 ±0.5% ±1% 测量电路波形 正弦波:失真度 ±0.5% ±1% 测量电路频率 参比频率 ±0.2% ±0.3% 测量电路相位角 规定的ϕ(θ) 0.3° 0.5° 相序 正相序 正相序 电压对称度 0 ±0.2% ±0.5% 电流对称度 0 ±0.5% ±1% 相位对称度 0 ±1° ±2° 辅助电源电压 额定值 ±10% 辅助电源频率 额定值 ±1% 7.1.3 装置按规定的时间预热。 7.1.4 确定装置基本误差时,使用的参考标准(包括安装式参考标准)测量电能在对应测试点的 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8 规定。 表8 确定装置基本误差时使用的电能参考标准的准确度等级 装置测量电能的准确度等级 0.02 级 0.05 级 参考标准 测量电能的准确度等级 0.01 级 0.02 级 注:电能参考标准不确定度不满足被检装置1/3时,需加修正值。 7.1.5 确定装置监视示值误差时,参考标准的测量误差对测量结果的影响应不超过对应误差限的 1/3。 通用技术要求 7.2.1 外观 采用目测法进行判定。 7.2.2 结构 采用目测法进行判定。 7.2.3 装置的输出端子与误差显示 装置通电后,采用目测法进行判定。 7.2.4 装置的绝缘 选用额定电压为1 kV的绝缘电阻表,按6.1.4规定的试验部位测量绝缘电阻,电阻值应不小于 5MΩ;对于工作电压低于50 V的辅助线路,用额定电压为500 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进行交流电压 试验后的,应重新测量绝缘电阻。 7.2.5 热稳定性 装置通电后,统计装置达到稳定状态必需的预热时间。 7.2.6 功率源 装置的功率源试验方法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 谐波输出,试验时选择控制量限,分别在最小、最大负载下进行。 T/ZZB 3614—2024 8 b) 各相单次谐波电压参数的检验宜采用电能质量分析仪作为参考标准,检验点应包括(U1=Uc、 U5=0.4 U1、φU5=60°)、(U1=Uc、U21=0.15 U1、φU21=300°)、(U1=Uc、U41=0.05 U1、φ U41=0°)。 c) 各相单次谐波电流参数的检验宜采用电能质量分析仪作为参考标准,检验点应包括(I1=Ic、 I5=0.2 I1、φI5=60°)、(I1=Ic、I21=0.1 I1、φI21=60°)、(I1=Ic、I41=0.4 I1、φI41=60°)。 当需要将输出电流转换为电压信号测量时,串接在电流回路的电流/电压转换器应为纯阻性负 载。 注:Uc 和Ic 电分别为电压、电流输出控制量限,φU5和φI5分别是各次谐波电压和电流的初相角。 7.2.7 误差计算单元 装置的误差计算单元试验方法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a) 误差计算单元同时接入被检表有功脉冲、无功脉冲和秒脉冲,装置升额定电压、电流,功 率因数为0.5 L。 b) 待功率源输出稳定后,向误差计算单元发送电能误差测试命令和时钟误差测试命令,通过 目测误差计算单元应可以递减累计被测表脉冲数,待脉冲累计到零时误差计算单元应立 即显示电能和时钟百分数误差。 7.2.8 时钟测试仪 装置时钟测试仪通电预热15 min后,将其频率输出接口接入标准时终检定标准,连续测量5 次, 每次测量时间不低于10 s,取其算术平均值,日计时测量误差由式(1)计算。 ???? = ?1 − ??s ??x? × 86400 ························································ (1) 式中:????——日计时误差 ??s——装置标准时钟基准标称频率 ??x——标准时钟检定标准实测频率 计量性能要求 7.3.1 基本误差 7.3.1.1 计算基本误差方法 将参考标准连接在装置输出端,经预热稳定后,将参考标准测量的电能???? 与装置指示的电能 ???? 代入式(2)计算装置的相对误差????(%): ????(%) = ????−???? ???? × 100 ·························································· (2) 式中:????(%)——装置的相对误差 ????——标准测量的电能 ????——装置指示的电能 7.3.1.2 获取电能值的方法 计算误差时,应保证足够多的脉冲数,获取电能值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 a) 直接读取显示值(电能比较法); b) 通过对电能脉冲计数后换算得出(脉冲比较法); c) 功率对时间积分或瞬时电能值累计得出(功率-时间积分法); d) 已知恒定功率乘以时间间隔得出(瓦-秒法)。 7.3.1.3 电能值同步采样的控制 T/ZZB 3614—2024 9 ???? 和???? 应为同一时间内的电能累计值。控制电能累计的同步信号可以是装置的脉冲、电能参 考标准的脉冲,也可是外接同步信号等。应选取适当的采样时间,使被控制设备有足够的电能脉冲 累计值(或电能值);此时,一个脉冲与脉冲累计值之比(或电能分辨力与电能累计值之比)不超 过对应误差限的1/100。但采样时间最长应不超过式(3)计算出的??。 ??= 60 × 该量限额定视在功率 调定功率 (??) ··················································· (3) 式中:??——采样时间 7.3.1.4 试验量限的选择 确定基本误差在表9给出的试验量限进行(该试验量限是指电压和电流量限的组合)。图1用图 表的形式表示这些试验量限。根据需要,用户和检定部门均可要求增加其他试验量限。表9中包括 的试验点,如果实际上不使用,可不予测量。 图1 试验量限的选择示意图 图中:Umax(Imax )、Umin(Imin )、Uc(Ic)分别为电压(电流)的最大量限、最小量限、 控制量限,1、2、3、4 是与表9 中对应的序号。 表9 确定基本误差的量限 序 a 号 电压 电流 功率b 因数 负载 c 试验量限数 平衡负载(单相)或 不平衡负载 最大或最小 首次检 定 后续检定、使用中 的检查 1 Uc Ic 1 平衡负载(单相)、 不平衡负载 最大 最小 2d 1 0.5 L 0.25 L 0.5 C 0.8 C 2 Umin≤Ui≤Umax (Ui≠Uc) Ic 1 平衡负载(单相) 最小 i=4e i=2 0.5 L 3 Uc Imin ⑥≤Ii≤ Imax (Ii≠Ic) 1 平衡负载(单相) 最小 i=7 i=4 0.5 L Umin Uc Umax U I Imax Ic ⑶ ⑷ ⑵ ⑴ ⑵ T/ZZB 3614—2024 10 4 Umin Ic 1 平衡负载(单相)和 不平衡负载 最大 1 1 0.5 L 0.5 C 0.8 C 表9 确定基本误差的量限(续) 序 a 号 电压 电流 功率b 因数 负载 c 试验量限数 平衡负载(单相)或 不平衡负载 最大或最 小 首次检 定 后续检定、使用中 的检查 注:a 表中序号是与图1对应的序号; b 无功试验时按实际需要选择感性负载或容性负载; c 后续检定、使用中的检查可全部在最大负载进行; d 应对单相、三相三线、三相四线不同的接线方式分别确定控制量限,本表试验量限数是对一种接线方 式而 言; e 如果装置电流或电压量限数小于i,则试验量限数可适当减少。 7.3.1.5 数据记录 确定基本误差时,对于0.05 级及以下装置在每一负载功率下至少记录两次误差数据,取平均 值作为结果;对于0.02 级及以上装置在每一负载功率下至少记录五次误差数据,取平均值作为结 果。 7.3.1.6 检定单元多路(M 路)输出基本误差测量 检定单元应选择(Uc,Imax)、(Uc,Ic)、(Uc,Imin)量限,悬挂安装式参考标准或接入参考标 准,分别在功率因数1、0.5 L和0.8 C时,检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选择√??至M 路输出(应包 含首末表位),测量其输出的基本误差。 7.3.2 装置的测量重复性 选择控制量限、最大负载,在功率因数1、0.5L分别测量电能误差。0.05级及以下装置进行不 少于5 次测量,0.02级及以上装置进行不少于10次测量,每次测量必须从装置的供电电源开机初始 状态重新调整至测量状态。按式(4)计算实验标准差s(%): ??(%) = ?Σ (????−??)2 ?? ??=1 (??−1) ····················································· (4) 式中: i γ ——第i 次测量时被检装置未修约的基本误差(%); γ ——各次基本误差i γ 的平均值,即: n n ( ) / 1 2 γ = γ +γ + ⋅ ⋅ ⋅+γ (%); n ——重复测量的次数。 7.3.3 标准表 装置所配标准表的等级采用目测法进行判定。 7.3.4 电能值的输出与显示 装置通电后,采用目测法进行判定。 7.3.5 监视示值的误差与显示 7.3.5.1 将电压、电流、功率、相位、频率等参考标准的电流测量回路串联在装置的电流输出回 路,电压测量回路并联在装置的电压输出回路,采用比较法确定监视示值误差。 7.3.5.2 首次检定在最大电流输出量限、控制量限和其他认为有必要的量限,分别在最小负载、 最大负载时进行;后续检定、使用中的检查在控制量限,最小负载时进行。 T/ZZB 3614—2024 11 7.3.5.3 确定电压监视示值误差时,在额定输出的(60~120)%范围内选取不少于3 个常用试验 点;确定电流监视示值误差时,在额定输出的(40~120)% 范围内选取不少于3 个常用试验点; 确定相位监视示值误差时,电压、电流调至额定输出的100%,选择不少于3 个常用试验点。 7.3.5.4 首次检定应测量最大电流、最小电流输出时电流、相位监视示值误差。 7.3.6 装置的输出 7.3.6.1 功能 装置通电后,采用目测法进行判定。 7.3.6.2 相序 选择控制量限,在装置指示(或默认)对称状态,采用相序表、向量图或测量相位等方法检查 装置实际输出的相序,应与指示一致。 7.3.6.3 调整范围 装置通电后,采用目测法进行判定。 7.3.6.4 调节细度 将电压、电流、相位等参考标准连接在装置输出端,在允许的调节范围内容,平稳地调节最小 调节量,观察并读取被调节量的不连续量。 7.3.6.5 相互影响 所有量调至额定值的100%后,将某一量在调节极限范围内反复调节,同时观察其他输出的变化。 7.3.6.6 对称度 装置对称度的试验方法如下: a) 选择控制量限,调节装置输出。 b) 用参考标准同时在装置输出端测量三相线电压、相电压、相电流,由式(5)、(6)计算 电压、电流对称度。 电压对称度(%) = 相电压(或线电压)−三相相电压(或线电压)平均值 三相相电压(或线电压)平均值 × 100 ··················· (5) 电流对称度(%) = 相电流−三相电流平均值 三相电流平均值 ············································ (6) c) 用参考标准在装置输出端同时测量任一相电压和相应电流间的相位角,取相位角之间最 大差值作为相间相位对称度;测量任一相电压(电流)与另一相电压(电流)间的相位角, 取其与120°的最大差值作为线间相位对称度。测量分别在功率因数角0°、60°(感性、 容性)、90°(感性、容性)进行。改变相位角后,不允许分相调节相位。 7.3.6.7 波形失真度 装置波形失真度试验方法如下: a) 选择控制量限,分别在最小、最大负载下进行。 b) 用失真度测试仪或带失真度测量功能的标准表进行确定。当需要将输出电流转换为电压 信号测量时,串接在电流回路的电流/电压转换器应为纯阻性负载。 7.3.6.8 功率稳定度 装置功率稳定度的试验方法如下: a) 选择控制量限,分别带最小、最大负载,在功率因数cosφ 为1、0.5L 时进行。选用稳定 性与分辨力足够高的功率参考标准,1 s~1.5 s 读一次功率,测量时间至少2 min。中间 不允许对输出进行调节。三相装置应分别在三相平衡负载和不平衡负载下进行。 T/ZZB 3614—2024 12 b) 装置输出负载功率的稳定度按式(3)计算,计算中应去掉粗大误差: ????(%) = ? 1 ??−1 Σ (????−??̅) 2 ?? ?? =1 4 cos ?? ??̅ × 10051T ············································ (7) 式中:????——第i 次测量的功率读数(i=1,2,3…n); ??——n 次功率读数的平均值; n——测量次数。 7.3.7 多路输出的一致性 对多路(M 路)输出的装置,选控制量限,各路接相同负载,分别在功率因数1.0、0.5L时, 确定各路输出(检定时做不少于√?? 路)的基本误差。 短期稳定性变差 按GB 11150-2001中6.10.1规定的方法进行。 电磁兼容性(EMC) 按GB 11150-2001中6.11规定的方法进行。 安全要求 按GB 11150-2001中6.12规定的方法进行。 8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装置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应按本文件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查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 见表10。 型式检验 8.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或其他原因而可能影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两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检验有较大的差异时。 8.3.2 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 台,并按表10 进行检验,如检验中有 不合格项目时,可在同一批中再抽取加倍数量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全部样品合格,则型 式检验认为合格。 8.3.3 复检的不合格项目不应该超过两项,且不属同一类型,否则型式检验判为不合格。 表11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通用技术要求 外观 6.1.1 7.2.1 - - 2 结构 6.1.2 7.2.2 √ √ 3 装置的输出端子与误差显 示 6.1.3 7.2.3 √ √ 4 装置的绝缘 6.1.4 7.2.4 √ √ T/ZZB 3614—2024 13 5 热稳定性 6.1.5 7.2.5 - √ 6 功率源 6.1.6 7.2.6 √ √ 7 误差计算单元 6.1.7 7.2.7 √ √ 8 时钟测试仪 6.1.8 7.2.8 √ √ 9 计量性能要求 基本误差 6.2.1 7.3.1 √ √ 10 装置的测量重复性 6.2.2 7.3.2 √ √ 表11 检验项目(续)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1 计量性能要求 标准表 6.2.3 7.3.3 √ √ 12 电能值的输出与显示 6.2.4 7.3.4 √ √ 13 监视示值的误差与显示 6.2.5 7.3.5 √ √ 14 装置的输出 功能 6.2.6.1 7.3.6.1 √ √ 15 相序 6.2.6.2 7.3.6.2 √ √ 16 调节范围 6.2.6.3 7.3.6.3 √ √ 17 调节细度 6.2.6.4 7.3.6.4 √ √ 18 相互影响 6.2.6.5 7.3.6.5 √ √ 19 对称度 6.2.6.6 7.3.6.6 √ √ 20 波形失真度 6.2.6.7 7.3.6.7 √ √ 21 功率稳定度 6.2.6.8 7.3.6.8 √ √ 22 多路输出的一致性 6.2.7 7.3.7 √ √ 23 短期稳定性变差 6.3 7.4 - √ 24 电磁兼容性 (EMC) 静电放电干扰度 6.4.1 7.5.1 - √ 25 快速瞬变脉冲群 6.4.2 7.5.2 - √ 26 安全要求 6.5 7.6 √ √ 注:“√”表示必检项目;“-”表示非必检项目。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 装置的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装置应明示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及型号; ——出厂编号; ——辅助电源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 ——准确度等级及对应的测量范围(或量限); ——生产日期; ——制造厂商(或商标)。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GB 13384的规定。 运输 9.3.1 在产品包装完好的情况下进行运输。长途运输时,不得放在敞篷车厢,中转时不得存放在 露天仓库中。 9.3.2 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同车装运。 9.3.3 应注意防雨、防尘及机械损伤。 贮存 T/ZZB 3614—2024 14 装置存放地应清洁,环境温度为0℃~40℃,相对湿度不超过85%,在空气中不应含有足以引起 腐蚀的有害物质。 10 质量承诺 在规定的产品安装、使用条件下,产品自交付之日起24 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 在接到客户质量投诉时,制造商应在2 h 内响应,24 h 内提出解决方案。 T/ZZB 3614—2024 15 附录A (资料性) 谐波波形 A.1 电流电路中的次谐波--脉冲群触发波形 图A.1 脉冲串触发波形(2 个周期接通,2 个周期关断) A.2 电流电路中的奇次谐波——90 度相位触发波形试验 图A.2 奇次谐波试验波形(90 度相位触发波形) A.3 电流电路中的奇次谐波——45 度相位触发波形试验 T/ZZB 3614—2024 16 图A.3 奇次谐波试验波形(45 度相位触发波形) A.4 电流电路中的奇次谐波——135 度相位触发波形试验 图A.4 奇次谐波试验波形(135 度相位触发波形) T/ZZB 3614—2024 17 A.5 电压电流回路方波试验 电压和电流回路加方波,含量见表A.1。 表A.1 方顶波含量 谐波次数 电压幅值% 谐波初相角 电流幅值% 谐波初相角 功率 1 100 0 100 0 100.000 3 3.8 180 30 0 -1.140 5 2.4 180 18 0 -0.432 7 1.7 180 14 0 -0.238 11 1.0 180 9 0 -0.099 13 0.8 180 5 0 -0.040 总功率 98.051 图A.5 电压电流方顶波试验波形 A.6 电压电流回路尖顶波试验 电压和电流回路加尖顶波,含量见表A.2。 表A.2 尖顶波含量 谐波次数 电压幅值% 谐波初相角 电流幅值% 谐波初相角 功率 1 100 0 100 0 100.00 3 3.8 0 30 180 -1.140 5 2.4 180 18 0 -0.432 7 1.7 0 14 180 -0.238 11 1.0 0 9 180 -0.099 13 0.8 180 5 0 -0.040 总功率 98.051 T/ZZB 3614—2024 18 图A.6 电压电流尖顶波试验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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