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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4962—2025
综合视频会议实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comprehensive video conferencing implementation
2025 - 12 - 15 发布 2026 - 01 - 15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7/T 4962—2025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缩略语 1
5 总则 1
6 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服务 1
7 视频会议室建设 2
7. 1 概述 2
7. 2 会议设备选型 2
8 视频会议终端接入 3
9 视频会议实施 3
9. 1 会前 3
9. 2 会中 3
9. 3 会后 3
9.4 重点会议保障 4
附录 A(资料性) 会议终端接入申请表 5
参考文献 6
I
DB 37/T 4962—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大数据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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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为加强全省政务综合视频会议管理,规范会议实施流程,提高会议保障水平和质量,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下,建设了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通过对已建视频会议系统、终端和应用的全融合,为全省各政务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非涉密综合视频会议服务。本文件给出了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服务能力建设,各单位视频会议室建设、视频会议终端接入、视频会议实施相关方面的指导建议,为提高政府运转效率、提升行政效能提供了支撑。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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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视频会议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综合视频会议的实施指南,包括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能力、视频会议室建设、视频会议终端接入、视频会议实施相关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政务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托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开展非涉密视频会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综合视频会议 comprehensive video conferencing
全省各级政务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托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的综合性、专题性视频会议。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EC:回声消除器(Acoustic Echo Cancellation)
ANS:自适应噪声整形(Adaptive Noise Shaping)
H.323:H.323音视频协议(H.323 Audio Video Protocol)
SIP:会话初始化协议(Session Initialization Protocol)
5 总则
5.1 按照“统筹建设”原则,由省级统一建设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为各级政务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开展综合视频会议提供服务。
5.2 按照“分级应用”原则,各单位按需新建或改建视频会议室,并接入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获取综合视频会议服务。
5.3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原则,各单位负责视频会议室的维护管理和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6 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服务
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可提供以下服务:
——会议申请:可提供包括会议预约、获取会议号等服务;
——会议查询:可提供不同维度的会议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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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控制:可提供包括指定主会场、更换主会场、添加会场、连接/断开会场、开关麦克风、会场点名、广播、设置多画面、延长会议时间等服务;
——统计分析:可提供包括对会议类型、会议组织部门、会议次数、会议时长等不同维度进行会议情况的统计分析服务;
——会议终端管理:可提供包括添加会议终端、修改会议终端、删除会议终端等服务;
——用户管理:可提供包括对视频会议管理员和终端用户的管理服务。
7 视频会议室建设
7. 1 概述
7.1.1 根据视频会议规模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会议室类型,会议室适配的空间面积宜参见 JGJ/T 67—2019 中 4.3.2。
7.1.2 宜提供温度、湿度适宜的会场环境;会场会议室整体色调采用不宜反光的浅色色调;会议室光源要避免自然光源,确保室内光照充分均匀,满足视频会议摄像需求;会议室要具有良好的隔音效果,足视频会议声音需求。
7.1.3 宜配备类型、大小合适的显示设备。
7.1.4 宜配备声音清晰度高、覆盖范围合适、低延迟的音响设备。
7.1.5 宜配备运行稳定,性能和安全性较高的会议接入终端设备,宜符合 7.2 的要求。
7. 2 会议设备选型
7.2.1 大型会议室
大型会议室宜采用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并配置对应的麦克风和摄像机,宜满足以下要求:
——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
• 具备主流+辅流4K/30fps超高清视频编解码能力;
• 具备不少于3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3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
• 具备不少于5路音频输入接口、5路音频输出接口;
• 具备不少于2个网口,自适应10M/100M/1000M带宽;
——麦克风:具备全向拾音功能,且拾音半径不低于 6 m,具备 ANS 噪声抑制和 AEC 回声消除功能;
——摄像机:满足 4K/30fps 超高清视频质量要求,支持不低于 12 倍光学变焦能力,具备不少于48 个预置位,具备图像倒转功能。
7.2.2 中型会议室
中型会议室宜采用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并配置对应的麦克风和摄像机,宜满足以下要求:
——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
• 具备主流+辅流1080P/30fps高清视频编解码能力;
• 具备不少于2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1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
• 具备不少于3路音频输入接口、3路音频输出接口;
• 具备不少于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网口;
——麦克风:具备全向拾音功能,且拾音半径不低于 6 m,具备 ANS 噪声抑制和 AEC 回声消除功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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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机:满足 1080P/30fps 超高清视频质量要求,支持不低于 12 倍光学变焦能力,具备不少于 48 个预置位,具备图像倒转功能。
7.2.3 小型会议室
小型会议室宜采用一体化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宜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主流+辅流 1080P/30fps 高清视频编解码能力;
——具备不少于 1 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1 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
——具备不少于 2 路音频输入接口、2 路音频输出接口;
——高清摄像机具备变焦功能,支持召开 1080P/30fps 会议。
7.2.4 桌面会议
桌面会议宜采用一体化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宜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主流+辅流 1080P/30fps 高清视频编解码能力;
——具备不少于 1 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1 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
——具备不少于 1 路音频输入接口、1 路音频输出接口;
——高清摄像机具备变焦功能,支持召开 1080P/30fps 会议。
8 视频会议终端接入
政务部门宜将其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单位的视频会议终端接入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终端接入采用H.323或SIP协议,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不具备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条件的,可通过省综合视频会议专线接入。移动场景参会人员可通过手机、电脑端上的软终端接入。
政务部门可申请接入会议终端,会议终端接入申请表见附录A。政务部门申请接入通过后获取部门管理人员账号和视频会议终端账号。
9 视频会议实施
9. 1 会前
9.1.1 会议组织部门通过省综合视频会议系统进行会议预约,明确会议时间、会议时长、会议名称、参会单位信息、是否需要会议录像等,获取会议号。
9.1.2 会议组织部门提前向参会部门发送会议通知,包括会议议程、会议号、会议联调测试时间等信息。
9.1.3 参会部门指定视频会议保障人员,做好会议全流程保障工作。
9.1.4 会议组织部门协调各参会部门进行会前联调测试,确保音视频输入输出、传输质量满足视频会议要求。测试通过后,各会场设备及其配置宜保持不变,确需调整的,宜重新进行联调测试。
9.2 会中
9.2.1 会议组织部门指定会议管理员,做好视频会议签到、会议过程中的镜头切换、共享文档播放、录像、会议记录等工作。
9.2.2 视频会议保障人员宜做好会议技术保障工作,实时监控音视频质量及相关设备、网络运行情况,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及时排除。
9.3 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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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会议结束后,参会部门视频会议保障人员确认系统断开后,关闭本会场相关设备。
9.3.2 会议结束后,参会部门如有需要会议实况录像,宜向会议组织部门申请音视频资料。
9.4 重点会议保障
对于涉及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会议组织部门可申请重点会议保障服务,制定会议保障方案,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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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
附 录 A
(资料性)
会议终端接入申请表
会议终端接入申请表见表A.1。
表A.1 会议终端接入申请表
接入单位a
视频会议管理人员信息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会议室终端信息
会场名称b
终端品牌型号
协议类型
□SIP □H.323
终端IP地址
a 宜填写接入单位全称并盖章
b 格式为“接入单位规范化简称”+“会议室名称”
5
参 考 文 献
[1]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 GB/T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 GB/T 50356—2005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4] GB 50635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5]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6] GB 51043—2014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7] GB 55024—2022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8] JGJ/T 67—2019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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