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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 4283-2026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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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ICS 13.020.01 CCS Z 00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4283—2026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ervation effectiveness assessment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in local-level nature reserves

  2026-01-30 发布 2026-03-01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5/T 4283—2026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估原则 2

  5 评估周期 2

  6 评估方法 2

  7 评估流程 3

  8 评估指标体系 3

  9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 5

  10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估 5

  11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评估结果 9

  12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 10

  13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估 10

  14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评估结果 10

  15 评估报告 11

  附录 A(规范性)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依据 12

  附录 B(资料性)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16

  附录 C(规范性) 评估指标的含义及数据来源 17

  I

  DB15/T 4283—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田永莉、白力军、陈宇琪、王立新、刘华民、梁存柱、崔晋江、王玉华、高学磊、于洪波、于晓雯、温璐、李智勇、张景慧、梁晨霞、张宏、张晔。

  II

  DB15/T 4283—2026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的原则、周期、方法、流程、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等要求,给出了评估结果及报告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529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B/T 24708 湿地分类

  GB/T 31759 自然保护区名词术语

  GB/T 41280 卫星遥感影像植被覆盖度产品规范

  DZ/T 0303 地质遗迹调查规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1156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HJ 1167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森林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HJ 1168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草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HJ 1169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

  HJ 1171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格局评估

  HJ 1173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

  HJ 1203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

  HJ 1311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

  HJ 1345 外来入侵植物对陆域自然保护区植物多样性影响评估技术导则

  LY/T 1814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规范

  TD/T 105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529、GB/T 31759、HJ 120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自然保护区 nature reserve

  1

  DB15/T 4283—2026

  对有代表性或有重要保护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内陆湿地,依法划出一定范围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来源:GB/T 31759-2015,2.1,有修改]

  3. 2

  自然保护区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nature reserve

  自然保护区分为自然生态系统类、野生生物类、自然遗迹类三个类别八个类型。

  注: 自然生态系统类别包括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类型、荒漠生态系统类型、内陆湿地生态系统类型;野生生物类别包括野生动物类型、野生植物类型; 自然遗迹类别包括古生物遗迹类型、地质遗迹类型。

  [来源:GB/T 14529-1993,3.1,有修改]

  3. 3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conservation effectiveness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自然保护区对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保护效果,以及在主要威胁因素方面的管控效果。

  [来源:HJ 1203-2021,3.2,有修改]

  4 评估原则

  4,1 科学性

  采用生态学等相关科学技术和方法,针对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管控的共性与特性,科学评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4. 2 系统性

  对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主要威胁因素以及违法违规情况等内容的系统性评估。

  4. 3 可操作性

  根据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基于可监测、可获取的评估指标,结合现场考察进行评估。

  5 评估周期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原则上每5年开展一次。

  6 评估方法

  6. 1 生态环境状况评估方法

  生态环境状况按照自然保护区分类进行评估。采用评估当期的调查与监测的结果,结合专家现场考察情况,按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依据(附录A)进行评分。结果分为3个等级。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2

  DB15/T 4283—2026

  6.2 生态环境变化评估方法

  生态环境变化按照自然保护区分类进行评估。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根据评估当期与评估上一期各评估指标数据的变化情况进行定量评估;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根据评估当期与评估上一期的生态环境状况得分差值进行定量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

  7 评估流程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流程包括资料收集、特征分析、指标选取、调查监测、数据分析、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生态环境变化评估、形成评估结果、评估结果等级调整、编制评估报告环节,具体如下:

  a) 资料收集。资料包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考察报告、专项调查报告、自评估报告、实地调查监测数据、土地利用数据、突发环境事件、环保督察通报等;

  b) 特征分析。根据自然保护区相关资料,确定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自然生态系统类型、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等特征;

  c) 指标选取。评估指标类型包括通用指标与特征指标两类。其中,通用指标为每个自然保护区需要进行评估的指标,特征指标根据对自然保护区的特征分析结果选取;

  d) 调查监测。根据选取的评估指标,结合已有的自然保护区资料,开展必要的补充性调查监测;

  e) 数据分析。分析调查监测数据,开展遥感数据解译,提取相关数据和模型运算。所需数据既可来源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调查监测,亦可从有关部门及单位各类调查、评估和监测结果中获取;

  f) 生态环境状况评估。按照 6.1 执行;

  g) 生态环境变化评估。按照 6.2 执行;

  h) 形成评估结果。根据评估分数确定评估等级,结合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等级和生态环境变化评估等级得出评估结果;

  i) 评估结果等级调整。根据自然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进行等级调整;

  j) 编制评估报告。参见附录 B 的报告编写提纲,完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编制。

  8 评估指标体系

  8. 1 评估指标主要包括通用指标和特征指标两类。通用指标应全部选取,其中,“新增违法违规重点问题”“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为扣分项,分别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和生态环境状况评估中选用。特征指标根据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生态文化服务特征选取。

  8. 2 按照自然保护区三个类别八个类型划分,分别设定了自然生态系统类与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指标。

  8. 3 自然生态系统类与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的评估指标包括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主要威胁因素、违法违规情况 6 个方面 21 个指标,包括 5 个通用指标和 16 个特征指标。具体见表 1。

  8.4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的评估指标包括主要保护对象、保护管理情况、生态文化服务、主要威胁因素、违法违规情况 5 个方面 11 个指标,包括 9 个通用指标和 2 个特征指标。具体见表 2。

  8.5 评估指标的含义及数据来源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

  3

  DB15/T 4283—2026

  表1 自然生态系统类与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指标

  评估内容

  指标名称

  指标类型

  适用范围

  主要保护对象

  天然林面积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天然草地面积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草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自然湿地面积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或分布范围)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动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地表水水质

  特征指标

  适用于具有地表水水域的自然保护区

  生态系统结构

  聚集度指数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植被覆盖度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生态系统功能

  森林蓄积量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草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草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湿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

  特征指标

  适用于以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水源涵养

  特征指标

  适用于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保护区

  水土保持

  特征指标

  适用于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自然保护区

  防风固沙

  特征指标

  适用于具有防风固沙功能的自然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

  特征指标

  适用于具有生物多样性维护服务的自然保护区

  物种丰富度

  特征指标

  适用于具有生物多样性维护服务的自然保护区

  主要威胁因素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

  人口密度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

  违法违规情况(扣分项)

  新增违法违规重点问题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

  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

  表2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指标

  评估内容

  指标名称

  指标类型

  适用范围

  主要保护对象

  自然遗迹完整度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自然遗迹稳定性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自然遗迹原真度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保护管理情况

  自然遗迹保护程度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生态文化服务

  科普受众人数

  特征指标

  适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科普宣教场馆面积

  特征指标

  适用于有科普宣教场馆的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主要威胁因素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人口密度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违法违规情况(扣分项)

  新增违法违规重点问题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

  通用指标

  适用于所有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

  4

  DB15/T 4283—2026

  9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

  按照附录A表A.1给出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ES)。

  ES按照公式(1)计算:

  式中:

  ES——生态环境状况评分;

  m ——评估指标的总个数;

  I ——评估指标的序号;

  vi ——第i项指标的权重系数;

  Si ——第i项指标的分值。

  10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估

  10.1 主要保护对象变化评分

  主要保护对象变化评分(EC1)的最大分值(Ci(max))为25分,评分标准见表3。

  EC1 按照公式(2)计算:

  EC1

  式中:

  EC1 ——主要保护对象变化评分;

  a——主要保护对象评估内容中选取的评估指标数量;

  i——评估指标的序号;

  v第i项指标的权重系数;

  Ci——第i项指标的分值。

  第i项指标在0~Ci(max)之间的分值Ci 按照公式(3)计算:

  式中:

  ΔAi——评估周期内第i项指标的多年变化情况;

  Zi(min)——第i项指标在0~Ci(max)分之间 ΔAi 的最小值;

  Zi(max)——第i项指标在0~Ci(max)分之间 ΔAi 的最大值;

  Ci(max)——第 i项指标的最大分值。

  表3 主要保护对象变化评分标准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ΔAi计算公式

  Ci(max) (25分)

  0~25分之间

  0分

  vi

  Zi(max)

  Zi(min)

  主要保护对象

  天然林面积

  ΔAi≥3%

  3%

  -3%

  ΔAi≤-3%

  1

  a

  天然草地面积

  1

  a

  5

  DB15/T 4283—2026

  表3 主要保护对象变化评分标准(续)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ΔAi计算公式

  Ci(max) (25分)

  0~25分之间

  0分

  vi

  Zi(max)

  Zi(min)

  主要保护对象

  自然湿地面积

  ΔAi≥3%

  3%

  -3%

  ΔAi≤- 3%

  1

  a

  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或分布范围)

  1

  a

  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

  1

  a

  地表水水质

  Ai(T2)-Ai(T1)

  Ai(T2)=100%

  或 ΔAi≥75%

  75%

  -75%

  ΔAi≤-

  75%

  1

  a

  注1:Ai(T1)与Ai(T2)分别为第i项指标在T1(评估上一期)和T2(评估当期)的具体数值。

  注2:针对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或分布范围),如果自然保护区有多种主要保护动物,计算每种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或分布范围)的变化情况,以最低得分作为该指标的最终得分。

  注3:针对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如果自然保护区有多种主要保护植物,计算每种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的变化情况,以最低得分作为该指标的最终得分。

  10.2 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评分

  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评分(EC2)的最大分值(Ci(max))为 20分,评分标准见表4。

  EC2按照公式(4)计算:

  EC2

  式中:

  EC2 ——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评分;

  b——生态系统结构评估内容中选取的评估指标数量;

  i——评估指标的序号;

  v第i项指标的权重系数;

  Ci ——第 i项指标的分值,在0~Ci(max)分之间的分值用公式(3)计算。

  表4 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评分标准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ΔAi计算公式

  Ci(max) (20分)

  0~20分之间

  0分

  vi

  Zi(max)

  Zi(min)

  生态系统结构

  聚集度指数

  ΔAi≥3%

  3%

  -3%

  ΔAi≤-3%

  1

  b

  植被覆盖度

  1

  b

  注: Ai(T1)与Ai(T2)分别为第 i 项指标在T1(评估上一期)和T2(评估当期)的具体数值。

  10.3 生态系统功能变化评分

  生态系统功能变化评分(EC3)的最大分值(Ci(max))为 20分,评分标准见表5。

  EC3按照公式(5)计算:

  EC3

  式中:

  6

  DB15/T 4283—2026

  EC3 ——生态系统功能变化评分;

  c——生态系统功能评估内容中选取的评估指标数量; i——评估指标的序号;

  v第i项指标的权重系数;

  Ci ——第 i项指标的分值,在0~Ci(max)分之间的分值用公式(3)计算。

  表5 生态系统功能变化评分标准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ΔAi计算公式

  Ci(max) (20分)

  0~20分之间

  0分

  vi

  Zi(max)

  Zi(min)

  生态系统功能

  森林蓄积量

  ΔAi≥5%

  5%

  -5%

  ΔAi≤-5%

  1

  c

  草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

  1

  c

  湿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

  1

  c

  水源涵养

  1

  c

  水土保持

  1

  c

  防风固沙

  1

  c

  注: Ai(T1)与Ai(T2)分别为第i项指标在T1(评估上一期)和T2(评估当期)的具体数值。

  10. 4 生物多样性变化评分

  生物多样性变化评分(EC4)的最大分值(Ci(max))为10分,评分标准见表6。

  EC4按照公式(6)计算:

  EC4

  式中:

  EC4 ——生物多样性变化评分;

  d——生物多样性评估内容中选取的评估指标数量;

  i——评估指标的序号;

  v第i项指标的权重系数;

  Ci ——第 i项指标的分值,在0~Ci(max)分之间的分值用公式(3)计算。

  表6 生物多样性变化评分标准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ΔAi计算公式

  Ci(max) (10分)

  0~10分之间

  0分

  vi

  Zi(max)

  Zi(min)

  生物多样性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

  ΔAi≥3%

  3%

  -3%

  ΔAi≤-3%

  1

  d

  物种丰富度

  ΔAi≥3%

  3%

  -3%

  ΔAi≤-3%

  注: Ai(T1)与Ai(T2)分别为第 i 项指标在T1(评估上一期)和T2(评估当期)的具体数值。

  7

  DB15/T 4283—2026

  10.5 主要威胁因素变化评分

  主要威胁因素变化评分(EC5)的最大分值(Ci(max))为25分,评分标准见表7。

  EC5按照公式(7)计算:

  EC5=

  式中:

  EC5 ——主要威胁因素变化评分;

  i——评估指标的序号;

  vi ——第i项指标的权重系数;

  Ci——第 i项指标的分值,在0~Ci(max)分之间的分值用公式(3)计算。

  表7 主要威胁因素变化评分标准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ΔAi计算公式

  Ci(max) (25分)

  0~25分之间

  0分

  vi

  Zi(max)

  Zi(min)

  主要威胁因素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

  Ai(T2)=0或ΔAi≥10%

  10%

  -10%

  ΔAi≤-10%

  1

  2

  人口密度

  1

  4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1

  4

  注: Ai(T1)与Ai(T2)分别为第i项指标在T1(评估上一期)和T2(评估当期)的具体数值。

  10.6 违法违规情况

  违法违规情况(EC6)为扣分项,扣分标准见表8。无新增违法违规重点问题,不扣分。

  表8 违法违规情况扣分标准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扣分依据

  违法违规情况

  新增违法违规重点问题

  一般控制区每新增1个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扣0.5分;核心区每新增一个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扣1分;扣分上限8分。

  注:截至评估年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不扣分。

  10.7 生态环境变化评分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分(EC)满分为 100分。

  EC按照公式(8)计算:

  EC = EC1 + EC2 + EC3 + EC4 + EC5 + EC6 ·············································· (8)

  式中:

  EC——生态环境变化评分;

  EC1 ——主要保护对象变化评分;

  EC2 ——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评分;

  EC3 ——生态系统功能变化评分;

  EC4 ——生物多样性变化评分;

  EC5 ——主要威胁因素变化评分;

  EC6 ——违法违规情况扣分。

  8

  DB15/T 4283—2026

  11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评估结果

  11.1 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等级

  根据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ES)结果,将生态环境状况分为 3 个等级,即Ⅰ级(ES≥85)、 Ⅱ级(60≤ES<85)、Ⅲ级(ES<60)。具体见表9。

  表9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等级

  等级

  分值范围

  Ⅰ级

  ES≥85

  Ⅱ级

  60≤ES<85

  Ⅲ级

  ES<60

  11.2 生态环境变化评估等级

  根据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分(EC)结果,将生态环境变化分为 5 个等级,即明显变好(EC ≥ 80)、变好(65≤EC<80)、稳定(50≤EC<65)、变差(35≤EC<50)、明显变差(EC<35)。具体见

  表 10。

  表10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估等级

  等级

  分值范围

  明显变好

  EC≥80

  变好

  65≤EC<80

  稳定

  50≤EC<65

  变差

  35≤EC<50

  明显变差

  EC<35

  11.3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通过生态环境状况等级和生态环境变化等级进行综合判定,分为优、良、中、差 4 个等级,具体见表 11。

  表11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生态环境变化

  明显变好

  变好

  稳定

  变差

  明显变差

  生态环境状况

  Ⅰ级

  优

  优

  良

  中

  差

  Ⅱ级

  优

  良

  良

  中

  差

  Ⅲ级

  优

  良

  中

  差

  差

  11. 4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等级调整

  11.4.1 若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等级调整为差:

  a)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自然保护区内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特大、重大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

  b) 按照《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 自然保护区内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大、特大生态破坏事件;

  9

  DB15/T 4283—2026

  c) 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且未按期完成整改;

  d) 主要保护对象状况评分低于 6 分。

  11.4.2 若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等级降一级:

  a) 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自然保护区内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较大、一般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

  b) 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且未按期完成整改;

  c) 主要保护对象变化评分低于 10 分。

  12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估采用专家鉴评的方法,应在同一评估年由相同的专家进行鉴评,按照附录A表A.2给出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ES)。ES按照公式(9)计算:

  式中:

  ES ——生态环境状况评分;

  n ——评估指标的总个数;

  Si ——第i项指标的分值。

  13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估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估用生态环境状况评估总分值的变化 (ΔES)表示。 ΔES按照公式(10)计算:

  ΔES = EST2 - EST1 ·································································· (10)

  式中:

  ΔES——生态环境变化评分;

  EST2——评估当期生态环境状况评分;

  EST1——评估上一期生态环境状况评分。

  14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评估结果

  14. 1 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等级

  按照11.1执行。

  14.2 生态环境变化评估等级

  根据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总分值(ΔES)计算结果,生态环境变化分为 5 个等级,

  即明显变好(ΔES≥10)、变好(5≤ΔES<10)、稳定(-5≤ΔES<5)、变差(-10≤ΔES<-5)、明显

  变差(ΔES<-10)。具体见表 12。

  10

  DB15/T 4283—2026

  表12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评估等级

  等级

  分值范围

  明显变好

  ΔES≥10

  变好

  5≤ΔES<10

  稳定

  -5≤ΔES<5

  变差

  -10≤ΔES<-5

  明显变差

  ΔES<-10

  14.3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按照11.3执行。

  14, 4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等级调整按照11.4执行。

  15 评估报告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编写提纲参见附录 B。

  11

  DB15/T 4283—202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依据

  A.1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分依据见表 A.1。

  表A.1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依据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赋分依据

  分值

  权重

  主要保护对象

  天然林面积

  天然林面积大

  21~25

  1

  a

  天然林面积较大

  13~20

  天然林面积一般

  7~12

  天然林面积小

  0~6

  天然草地面积

  天然草地面积大

  21~25

  1

  a

  天然草地面积较大

  13~20

  天然草地面积一般

  7~12

  天然草地面积小

  0~6

  自然湿地面积

  自然湿地面积大

  21~25

  1

  a

  自然湿地面积较大

  13~20

  自然湿地面积一般

  7~12

  自然湿地面积小

  0~6

  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或

  分布范围)

  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充足(或分布范围大)

  21~25

  1

  a

  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较多(或分布范围较大)

  13~20

  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较少(或分布范围一般)

  7~12

  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极少(或分布范围较小)

  0~6

  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

  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大

  21~25

  1

  a

  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较大

  13~20

  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一般

  7~12

  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较小

  0~6

  地表水水质

  天然水体监测断面(点位)达到或好于Ⅱ类水质的监测次数占比≥75%

  21~25

  1

  a

  55%≤天然水体监测断面(点位)达到或好于Ⅱ类水质的监测次数占比<75%

  13~20

  30%≤天然水体监测断面(点位)达到或好于Ⅱ类水质的监测次数占比<55%

  7~12

  天然水体监测断面(点位)达到或好于Ⅱ类水质的监测次数占比<30%

  0~6

  12

  DB15/T 4283—2026

  表A.1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依据(续)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赋分依据

  分值

  权重

  生态系统结构

  聚集度指数

  生态系统聚集度指数高

  16~20

  1

  b

  生态系统聚集度指数较高

  11~15

  生态系统聚集度指数一般

  7~10

  生态系统聚集度指数低

  0~6

  植被覆盖度

  植被覆盖度高

  16~20

  1

  b

  植被覆盖度较高

  11~15

  植被覆盖度一般

  7~10

  植被覆盖度低

  0~6

  生态系统功能

  森林蓄积量

  森林蓄积量高

  16~20

  1

  c

  森林蓄积量较高

  11~15

  森林蓄积量一般

  7~10

  森林蓄积量低

  0~6

  草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

  草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高

  16~20

  1

  c

  草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较高

  11~15

  草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一般

  7~10

  草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低

  0~6

  湿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

  湿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高

  16~20

  1

  c

  湿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较高

  11~15

  湿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一般

  7~10

  湿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低

  0~6

  水源涵养

  水源涵养量高

  16~20

  1

  c

  水源涵养量较高

  11~15

  水源涵养量一般

  7~10

  水源涵养量低

  0~6

  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量高

  16~20

  1

  c

  水土保持量较高

  11~15

  水土保持量一般

  7~10

  水土保持量低

  0~6

  防风固沙

  防风固沙量高

  16~20

  1

  c

  防风固沙量较高

  11~15

  防风固沙量一般

  7~10

  防风固沙量低

  0~6

  生物多样性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多

  8~10

  1

  d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较多

  5~7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一般

  2~4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少

  0~1

  13

  DB15/T 4283—2026

  表A.1 自然生态系统类和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评分依据(续)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赋分依据

  分值

  权重

  生物多样性

  物种丰富度

  物种丰富度高

  8~10

  1

  d

  物种丰富度较高

  5~7

  物种丰富度一般

  2~4

  物种丰富度低

  0~1

  主要威胁因素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小,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21~25

  1

  2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较小,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13~20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较大,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

  7~12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极大,对生态环境影响极大

  0~6

  人口密度

  自然保护区基本没有人口,对主要保护对象基本无影响

  21~25

  1

  4

  自然保护区人口密度较低,对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较小

  13~20

  自然保护区人口密度较高,对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较大

  7~12

  自然保护区人口密度高,对主要保护对象影响极大

  0~6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自然保护区基本没有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21~25

  1

  4

  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危害较小

  13~20

  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危害较大

  7~12

  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危害大

  0~6

  违法违规情况

  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

  100%<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90%

  -2~-1

  1

  80%≤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90%

  -4~-3

  70%≤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80%

  -6~-5

  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70%

  -8~-7

  A.2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分依据见表 A.2。

  表A.2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分依据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赋分依据

  分值

  权重系数vi

  主要保护对象

  自然遗迹完整度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完整度高

  31~35

  1

  3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完整度较高

  23~30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完整度一般

  17~22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完整度低

  0~16

  自然遗迹稳定性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稳定性高

  31~35

  1

  3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稳定性较高

  23~30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稳定性一般

  17~22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稳定性低

  0~16

  14

  DB15/T 4283—2026

  表A.2 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评分依据(续)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赋分依据

  分值

  权重系数vi

  主要保护对象

  自然遗迹原真度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原真度高

  31~35

  1

  3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原真度较高

  23~30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原真度一般

  17~22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原真度低

  0~16

  保护管理情况

  自然遗迹保护程度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保护程度高

  16~20

  1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保护程度较高

  11~15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保护程度一般

  7~10

  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保护程度低

  0~6

  生态文化服务

  科普受众人数

  科普受众人数多

  16~20

  1

  a

  科普受众人数较多

  11~15

  科普受众人数一般

  7~10

  科普受众人数少

  0~6

  科普宣教场馆面积

  科普宣教场馆面积大

  16~20

  1

  a

  科普宣教场馆面积较大

  11~15

  科普宣教场馆面积一般

  7~10

  科普宣教场馆面积小

  0~6

  主要威胁因素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小,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21~25

  1

  2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较小,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13~20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较大,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

  7~12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极大,对生态环境影响极大

  0~6

  人口密度

  自然保护区基本没有人口,对主要保护对象基本无影响

  21~25

  1

  4

  自然保护区人口密度较低,对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较小

  13~20

  自然保护区人口密度较高,对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较大

  7~12

  自然保护区人口密度高,对主要保护对象影响极大

  0~6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自然保护区基本没有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21~25

  1

  4

  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危害较小

  13~20

  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危害较大

  7~12

  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危害大

  0~6

  违法违规情况

  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

  90%≤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100%

  -2~-1

  1

  80%≤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90%

  -4~-3

  70%≤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80%

  -6~-5

  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70%

  -8~-7

  15

  DB15/T 4283—2026

  B

  B

  附 录 B

  (资料性)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B.1 前言

  概括说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亮点工作、成效评估的过程与结果。

  B.2 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介绍自然保护区成立、晋级等历史沿革,所处位置、面积,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水文、植物、动物、生态系统等自然资源与环境,主要保护对象及其保护价值,以及管理机构、人员、保护措施等管控情况。

  B.3 特征分析与指标选取

  根据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考察报告、专项调查报告、实地调查监测数据、土地利用数据等资料,分析自然保护区的特征,说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所选取的指标与选取理由,以及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及其来源。

  B.4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

  给出评估指标所用的原始数据和计算过程,分别从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主要威胁因素、违法违规情况方面阐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状况。

  B.5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变化

  给出评估指标所用的原始数据和计算过程,分别从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主要威胁因素、违法违规情况方面阐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变化情况。

  B.6 评估结果

  分别列出所选评估指标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和生态环境变化评估的分值,给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结果。

  B.7 存在的主要问题

  阐述自然保护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B.8 工作建议

  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B.9 附件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亮点展示、重点保护植物名录、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等资料。

  16

  DB15/T 4283—2026

  C

  C

  附 录 C

  (规范性)

  评估指标的含义及数据来源

  C.1 天然林面积

  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林面积。单位:hm2。

  数据来源:地面调查数据结合遥感、模型模拟。相关方法应符合TD/T 105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全国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规程》 《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

  C.2 天然草地面积

  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草地面积。单位:hm2。

  数据来源:地面调查数据结合遥感、模型模拟。相关方法应符合TD/T 105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全国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规程》 《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

  C.3 自然湿地面积

  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面积。自然湿地的类型应符合GB/T 24708。单位:hm2。

  数据来源:地面调查数据结合遥感、模型模拟。相关方法应符合TD/T 105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技术规程》《全国林草湿荒普查技术规程》 《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

  C.4 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或分布范围)

  自然保护区内主要保护动物的种群数量(或生存与活动的面积)。既可用绝对数量(物种准确的个体计数数量)表示,也可用相对数量(被红外相机监测到的频次等)表示。单位: 只(hm2)。

  数据来源:地面调查数据结合遥感、模型模拟。相关方法应符合LY/T 1814。

  C.5 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范围

  自然保护区内主要保护植物的分布面积。单位:hm2。

  数据来源:地面调查数据结合遥感、模型模拟。相关方法应符合LY/T 1814。

  C.6 地表水水质

  自然保护区内江河、湖泊等天然地表水水域的水环境质量。用天然水体监测断面(点位)达到或好于Ⅱ类水质的监测次数占比表征,即天然水体监测断面(点位)达到或好于Ⅱ类水质的监测次数占自然保护区内全部断面(点位)全年监测总次数的比例。单位:%。

  数据来源:以实地监测数据为主,自然保护区内无监测断面(点位)时可选取自然保护区外水体下游最近的一个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表征。断面(点位)的选取、监测频次与监测方法应符合HJ 91.2,水质类别的判定方法应符合GB 3838,结果应扣除自然本底影响,受自然本底影响较大的水质监测项目或断面(点位)不参与水质评价。

  C.7 聚集度指数

  17

  DB15/T 4283—2026

  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类型生态系统斑块的相邻概率,反映各类生态系统斑块的非随机性或聚集程度,该指标越大,各类生态系统聚集程度越高。计算公式见公式(C.1):

  C = Cmax 1 Σj(n)= 1 pij ln(pij ) ···················································· (C.1)

  式中:

  C ——生态系统聚集度指数;

  Cmax——Pij参数的最大值;

  n ——各类生态系统斑块总数;

  Pij——斑块类型i与j相邻的概率。

  数据来源:地面调查数据结合遥感、模型模拟,通过景观格局分析软件(如Fragstats)计算生态系统聚集度指数。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171。

  C.8 植被覆盖度

  单位面积内植被冠层(包括叶、茎、枝) 垂直投影面积所占的比例。采用像元二分模型计算,计算公式见公式(C.2):

  f ··········································································· (C.2)

  式中:

  f——混合像元的植被覆盖度;

  Vs——裸土的植被指数值;

  Vv——纯植被的植被指数值。

  数据来源:遥感、模型模拟数据结合地面调查。相关方法应符合GB/T 41280。

  C.9 森林蓄积量

  自然保护区内现存的各种活立木的材积总量。单位:m3。

  数据来源:实地调查和遥感监测。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311、HJ 1167。

  C.10 草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

  自然保护区内草地生态系统单位面积上的地上生物量。单位:g/m2。

  数据来源:实地调查。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311、HJ 1168。

  C.11 湿地生态系统地上生物量

  自然保护区内湿地生态系统单位面积上的地上生物量。单位:g/m2。

  数据来源:实地调查。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311、HJ 1169。

  C.12 水源涵养

  生态系统通过其结构和过程拦截滞蓄降水,增强土壤下渗,涵养土壤水分和补充地下水,调节河川流量,增加可利用水资源量的功能。运用水量平衡方程计算水源涵养量。用评估当期与前两年(共三年)的水源涵养量的平均值表征。

  数据来源:以自然保护区内实地监测数据为主,遥感、模型模拟数据为辅。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173。

  C.13 水土保持

  18

  DB15/T 4283—2026

  生态系统通过截留、吸收、下渗等作用以及植物根系的固持作用,减少土壤肥力损失以及减轻河流、湖泊、水库淤积的重要功能。采用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RUSLE)的水土保持服务模型计算水土保持量。用评估当期与前两年(共三年)的水土保持量的平均值表征。

  数据来源:以自然保护区内实地监测数据为主,遥感、模型模拟数据为辅。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173。

  C.14 防风固沙

  生态系统通过增加土壤抗风能力,降低风力侵蚀和风沙危害的功能。采用修正风蚀方程RWEQ进行评价。用评估当期与前两年(共三年)的防风固沙量的平均值表征。

  数据来源:以自然保护区内实地监测数据为主,遥感、模型模拟数据为辅。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173。

  C.15 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

  自然保护区内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名录》的物种种数,名录更新时指标数据相应更新。单位:种。

  数据来源:自然保护区调查、监测、巡护等数据。

  C.16 物种丰富度

  自然保护区野生生物物种种数。单位:种。

  数据来源: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野生生物资源调查报告或物种专项调查报告。

  C.17 人为活动用地面积

  自然保护区内各类人为开发建设及生产、生活活动用地的面积。单位:hm2。

  数据来源:实地调查、遥感以及自然保护区人为活动问题台账。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156。

  C.18 人口密度

  自然保护区内单位土地面积上的人口数量,包括在自然保护区内常住、在自然保护区内活动,以及生产生活设施在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口。单位:人/km2。

  数据来源:实地调查。

  C.19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

  自然保护区内外来入侵物种(包括动植物)的种数及其入侵面积。单位:种或m2。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开发布的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统计自然保护区内外来入侵物种种数,评估其入侵面积。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345。

  C.20 自然遗迹完整度

  自然保护区内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自形成以来经历自然变化和人为干预后保持原始特征和形态的程度。

  数据来源:以调查资料和专家鉴评为主。相关方法应符合DZ/T 0303。

  C.21 自然遗迹稳定性

  自然保护区内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在面对自然和人为因素时保持其原有物理和化学特性不变的能力。

  数据来源:以调查资料和专家鉴评为主。相关方法应符合DZ/T 0303。

  19

  DB15/T 4283—2026

  C.22 自然遗迹原真度

  自然保护区内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在形成后,特别是受到人为活动和自然变化的影响后,依然保持其原本的形态、结构和化学成分等特征和状态的程度。

  数据来源:以调查资料和专家鉴评为主。相关方法应符合DZ/T 0303。

  C.23 自然遗迹保护程度

  自然保护区内已识别的古生物遗迹、地质遗迹,通过馆藏、设置围栏、放置宣传指示牌等方式,受到保护的程度。

  数据来源:以自然保护区资料、实地调查和专家鉴评为主。相关方法应符合DZ/T 0303。

  C.24 科普受众人数

  在评估期内,通过自然保护区的科普活动接受教育和科普知识的人数。单位:人。

  数据来源:以实地调查和自然保护区统计资料为主。

  C.25 科普宣教场馆面积

  自然保护区用于科学普及和教育活动的场馆总面积。单位:m2。

  数据来源:以实地调查和自然保护区统计资料为主。

  C.26 新增违法违规重点问题

  参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台账,新出现的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问题。

  数据来源:实地调查数据以及自然保护区人为活动问题台账、“绿盾”台账。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156。

  C.27 违法违规重点问题整改率

  参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台账,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问题的整改比例。

  数据来源:实地调查数据以及自然保护区人为活动问题台账、“绿盾”台账。相关方法应符合HJ 1156。

  20

下载地址
DB15/T 4283-2026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规范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