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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5347—2026
儿童主任入户走访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home visiting of child welfare officer
2026⁃02⁃06 发布 2026⁃03⁃06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DB32/T 5347—2026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人员要求 2
6 入户走访内容 2
7 入户走访流程和要求 3
8 质量控制与改进 4
附录 A(资料性) 儿童主任入户走访记录样式 5
参考文献 10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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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江苏省民政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
本文件由江苏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栖霞区民政局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市玄武区同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芳琴 、沈黎 、张曙 、肖惠文 、张婷婷 、金江英 。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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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主任入户走访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主任入户走访服务的总体要求 、人员要求 、入户走访内容 、入户走访流程和要求 、质量控制与改进 。
本文件适用于儿童主任对儿童的入户走访工作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DB32/T 4361—2022 困境儿童风险评估规范
DB32/T 4697 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儿童主任 child welfare officer
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专门人员 。
3.2
入户走访 home visiting
儿童主任进入家庭 ,对儿童及其监护人 ,运用相关知识 、资源 、能力和技术 ,了解儿童安全 、生存和发展情况并发现报告的过程 。
3.3
困境儿童 child in difficult situation
因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自 身 残 疾 、监 护 缺 失 等 原 因 ,面 临 安 全 、生 存 和 发 展 风 险 的 不 满 18 周 岁 的 未 成年人 。
注:包括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 。
3.4
留守儿童 left-behind child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 、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 3.5
流动儿童 migrant child
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至本地居住或生活 6 个月以上 、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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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体要求
4.1 入户走访工作应全面覆盖辖区困境儿童 、留守儿童 、流动儿童等儿童群体,精准识别儿童需求 。
4.2 应确定对困境儿童 、留守儿童 、流动儿童等不同类型儿童的走访频次 ,制定定期走访计划 。 困境儿童应根据 DB32/T 4361—2022 中 5.2 的相关要求 ,实行“ 四色管理”,根据儿童分色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走访频次和走访内容 。
4.3 应在保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尊重儿童及家庭成员的生活习惯 、文化习俗及宗教信仰 。
4.4 应严格保密儿童及其家庭信息,维护儿童权益与隐私 。
5 人员要求
5.1 儿童主任应熟悉儿童保护政策法规,了解儿童心理 、生理发展特点,掌握工作流程;具备个案会谈技巧;拥有良好的沟通及情境感知能力;具备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应急技能 。
5.2 儿童主任上岗前应接受民政部门组织的入户走访相关培训 ,并每年接受民政部门指定的督导教育及继续教育 。
6 入户走访内容
6.1 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儿童及监护人基本信息;
——儿童健康状况;
——儿童就学(业)状况;
——儿童类别 。
6.2 儿童信息
儿童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儿童居住环境;
——儿童外形判断;
——儿童日常生活习惯;
——儿童心理健康状况;
——儿童行为状况;
——儿童社交状况;
——儿童网络使用;
——儿童兴趣爱好;
——儿童学校生活状况;
——儿童家庭生活状况 。
6.3 家庭信息
家庭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家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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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互动状况;
——家庭资源 。
6.4 入户走访结论
结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是否需要强制报告;
——走访小结;
——跟进建议 。
7 入户走访流程和要求
7.1 前期准备
7.1.1 信息收集与分析
7.1.1.1 通过综合信息系统 、社区档案 、学校反馈等渠道 ,收集走访儿童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 、年龄 、性别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信息 、儿童类型及已掌握的问题和需求等 。
7.1.1.2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 ,评估儿童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初步确定走访重点和需要关注的内容 。
7.1.2 制定走访计划
7.1.2.1 根据信息分析结果 ,制定具体走访计划 ,明确走访儿童名单 、走访时间 、预计时长和走访目的 ,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宣传 。
7.1.2.2 对于存在紧急情况或高风险的儿童,应优先安排走访 。
7.1.2.3 对于困境儿童 、留守儿童和经监测摸排需要救助帮扶的流动儿童 ,走访频次宜为 1 次/季度 。若出现紧急情况,应在 24 h 内走访 。
7.1.3 物资与工具准备
7.1.3.1 应携带有效的工作证件 。
7.1.3.2 准备知情同意书 、走访记录工具 。
7.1.3.3 根据需要携带相关政策资料 、宣传资料等 。
7.1.4 走访预约
7.1.4.1 走访前 ,应提前 1 d~2 d 与儿童监护人取得联系 ,说明走访目的 、时间和大致时长 ,征得监护人同意 。
7.1.4.2 如监护人拒绝走访 ,应了解原因 ,耐心解释工作目的和意义 ,争取理解与配合 。如多次沟通仍遭拒绝,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报告,必要时协同公安等部门完成入户走访 。
7.2 入户走访
7.2.1 儿童主任应与社区社会工作者 、网格员 、儿童保护工作者等以 2 人为一组开展入户走访 。
7.2.2 到达儿童家庭住所后,出示工作证件,再次说明来意,经同意后进入室内 。
7.2.3 入户后,注意观察家庭居住环境,包括房屋状况 、卫生条件 、安全隐患等 。
3
DB32/T 5347—2026
7.2.4 根据本文件第 6 章规定的走访内容,采用观察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进行走访 。
7.2.5 与走访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时应态度亲切 、温和,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 。交流时,密切关注儿童心理和身体状态 、家庭内部互动 、家庭成员关系等 。
7.2.6 应向儿童及其监护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 、儿童福利政策 ,发放宣传资料 ,确保信息传达准确 。
7.2.7 应鼓励儿童及其监护人表达自身需求和意见建议 ,对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给予积极回应 ,当场能解答或解决的,予以解答和解决;无法当场解决的,说明后续处理流程 。
7.2.8 遇到复杂情况,不应单独决策,应寻求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及团队支持 。
7.2.9 应做好相应走访记录,走访记录样式见附录 A 。
7.2.10 如为困境儿童,可根据需要,按照 DB32/T 4361 的相关要求开展困境儿童风险评估;如为留守儿童,可根据需要,按照 DB32/T 4697 的相关要求开展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 。
7.3 特殊情况处置
走访过程中,下列特殊情况应按要求处理:
——发现儿童存在疑似遭受忽视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性侵等侵害行为,或监护人存在严重监护缺失 、不当行为 ,儿童主任应立即制止 ,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同时向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民政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后续调查和处置工作;
——遇儿童突发疾病或其他紧急安全事件,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拨打 120 急救
电话等),并通知监护人及相关部门;
——如发现儿童存在失学辍学情况,应立即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了解原因并协助解决复学问题 。
7.4 后续跟进
7.4.1 入户走访后 5 个工作日内汇总走访信息,分类整理问题,形成报告或台账 。
7.4.2 将需解决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汇报 ,并跟进处理进度 ,向儿童及其监护人反馈处理结果(如政策落实 、问题解决情况)。
7.4.3 根据走访情况和儿童需求 ,对于需要持续关注和帮扶的儿童 ,儿童主任应向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报告后,协助制定后续跟进服务计划 。
7.4.4 根据跟进服务计划,通过电话回访 、再次入户走访 、组织社区活动等方式,持续关注儿童的生活 、学习 、心理等状况,了解帮扶措施的落实效果,以及儿童及其家庭的新需求 。
7.4.5 如在跟踪服务过程中发现儿童问题超出自身能力范围或本地区服务资源供给范围,应及时将儿童协助链接至专业服务机构(如心理咨询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 、儿童福利机构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
7.5 归档
应建立“一人一档 ”的儿童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入户走访后及时将走访记录等信息整理归档 ,更新综合信息系统 。
8 质量控制与改进
8.1 应建立儿童主任入户走访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
8.2 应制定预防机制,及时识别入户走访过程中的风险 。
8.3 儿童主任应定期接受主管部门评价 、儿童及其家庭成员(监护人)评价 、第三方评价等服务评价 。
8.4 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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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儿童主任入户走访记录样式
儿童主任入户走访记录样式见表 A .1。
表 A.1 儿童主任入户走访记录样式
一 、基础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属街道及社区
居住地址
户籍地址
监护人姓名
性别
与儿童的关系
健康状况
□健康 □视力残疾 □听力残疾 □言语残疾 □智力残疾
□肢体残疾 □精神残疾 □多重残疾 □重病:
□其他:
就学(业)情况
□学 龄 前:□未入园 □幼儿园 □特教
□义务教育:□小学 □初中 □特教
□高 中:□高中 □中职 □特教
□高等教育:□大专 □本科 □本科以上
□其 他:□失学 □待业 □就业 □无就学能力
学校名称
年级(班级)
学校地址
班主任联系方式
儿童类别
□困境儿童
困境类型:□监护风险 □生理风险 □行为风险
风险等级:□红色一级风险 □黄色二级风险 □蓝色三级风险 □绿色四级风险
□留守儿童
□流动儿童
□其他
二 、儿童信息
居住环境(可附照片)
客观描述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物品摆放是否条理有序 、空气是否难闻有异味 、家中的危险物品(刀 、剪刀 、药品)是否随处摆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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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儿童主任入户走访记录样式(续)
外形判断
体型状况:□正常 □偏瘦 □偏矮 □偏胖 □肥胖
1. 营养状况:□正常 □不良 □过剩,具体表现
2. 个人是否卫生:□是 □否,具体表现
3. 衣着是否整洁:□是 □否,具体表现
4. 衣着是否合身:□是 □否,具体表现
5. 衣着是否符合季节:□是 □否,具体表现
6. 身上是否有明显的外伤 、瘢痕 、划痕:□没有 □有,具体表现
日常生活习惯
1. 简单描述儿童近期饮食状况 。
2. 简单描述儿童近期睡眠状况 。
心理健康状况
初步判定是否存在心理健康风险倾向:
1. 是否有睡眠障碍:□有 □没有
2. 是否有严重的个人卫生状况:□有 □没有
3. 是否能够完成跟年龄相匹配的基本任务:□能 □不能
4. 是否有医学诊断: □没有
□有,诊断结果为 是否规律就医:□是 □否,原因 是否规律服药:□是 □否,原因
行为状况
1. 是否有自残 、自杀行为:□有 □没有
2. 是否有语言攻击行为:□有 □没有
3. 是否有非语言攻击行为:□有 □没有
4. 是否有厌学 、逃学等行为:□有 □没有
5. 其他:
社交状况
1. 是否有好朋友:
□没有,原因
□有,好朋友是:□学生 □社会人士
2. 好朋友数量约:□1~2 人 □3~5 人 □5 人以上
3. 遇到困难会向好朋友求助吗? □会 □不会,原因
4. 好朋友能够提供帮助吗? □能 □不能,原因
网络使用
1. 日均网络使用时间约为 小时;
2. 当限制儿童网络使用时,其反应更接近:
□坦然接受,无明显情绪波动 □轻微失落,但能较快平复 □烦躁 、易怒 、哭闹
□强烈反抗(如摔东西 、离家出走)
3. 是否更沉迷网络,而对学业 、兴趣爱好或现实社交的关注度明显下降:
□从未 □偶尔 □经常 □总是
兴趣爱好
儿童的兴趣爱好有(可多选):
□绘画 □音乐 □舞蹈 □运动 □手工 □打游戏 □其他: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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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儿童主任入户走访记录样式(续)
学校生活状况
1. 是否适应现在的学校? □是 □否,原因
2. 有无令儿童感到不开心的师生关系?
□没有 □有,具体表现
3. 有无令儿童感到不开心的同学关系?
□没有 □有,具体表现
4. 是否遭遇校园欺凌? □没有
□有,具体表现为(可多选):
□言语欺凌(如被辱骂 、嘲讽 、起侮辱性绰号)
□社交欺凌(如被孤立 、排挤 、恶意散播谣言)
□肢体欺凌(如被推搡 、殴打 、抢夺物品)
□网络欺凌(如被线上辱骂 、P 图诋毁 、人肉搜索)
□其他欺凌行为,具体表现
家庭生活状况
1. 请儿童选择自己眼中的家庭氛围:
□非常温馨 □比较温馨 □一般 □比较压抑 □非常压抑
2. 请儿童选择自己眼中的父母关系;
□非常和谐 □比较和谐 □一般 □比较不和谐 □非常不和谐
3. 家庭生活中,让儿童长期感到不愉快或困扰的事情有哪些?
4. 最近一次家庭冲突发生在什么时候? 原因是什么?
5. 儿童是否有被虐待 、忽视的状况?
□没有 □有,具体表现
三 、家庭信息
家庭结构
父亲
姓名
电话
文化程度
职业
身体状况
是否同住
母亲
姓名
电话
文化程度
职业
身体状况
是否同住
其他共同居住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体状况
受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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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儿童主任入户走访记录样式(续)
家庭类型
□核心家庭(父母双方+未婚子女共同居住)
□主干家庭(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未婚子女共同居住,即三代同堂)
□单亲家庭(仅父亲或仅母亲与未婚子女共同居住)
□重组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再婚,与继子女共同居住)
□隔代抚养家庭(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抚养未婚子女)
□单身家庭(仅孩子与监护人(非父母)共同居住,如叔伯 、姨舅等)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