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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417-2026 医疗机构氧疗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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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机构   DB34   5417   2026   氧疗服务规范
资源简介

  ICS 11.020 CCS C 05

  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34/T 5417—2026

  医疗机构氧疗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oxygen therapy service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2026 - 01 - 05 发布 2026 - 02 - 05 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5417—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庆市立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袁莉萍、张波、周全、罗雪、李亚军、刘钢、梅本刚、秦晋、张鹏、陆志伟、方秀花、付红、沈家琼、陶秀彬。

  医疗机构氧疗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氧疗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与质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氧疗服务。其他提供氧疗服务的场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982 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

  NB/T 11475 瓶式压力容器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 510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YY/T 1610 麻醉和呼吸设备 被动湿化器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 1 机构要求

  4.1.1 应建立氧疗服务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责。

  4.1.2 应制定并落实氧疗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人员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

  ——应急处理预案;

  ——质量评估与改进制度。

  4.1.3 应建立完善的氧疗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对氧疗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校准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2 人员要求

  4.2.1 氧疗操作应由注册护士或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执行。

  4.2.2 医务人员应掌握氧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各类氧疗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以及安全知识。

  DB34/T 5417—2026

  4.3 设备要求

  4.3.1 供氧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法规要求,定期检验,安全可靠;供氧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 GB 8982 的规定。

  4.3.2 氧疗装置应为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性能完好,定期检查与维护。

  4.3.3 应配备不同类型的吸氧装置(鼻导管、面罩等)、氧气流量调节装置、氧气浓度监测设备(氧浓度监测仪和血氧饱和度监测仪)。

  4.3.4 氧气钢瓶应符合 NB/T 11475 的规定,医用氧气湿化器应符合 YY/T 1610 的规定。

  4.4 环境要求

  4.4.1 严禁在氧疗区域吸烟、使用明火及易产生静电设备。

  4.4.2 氧气瓶存放应注意防震、防火、防热、防油; 氧气瓶内氧气不可用尽,压力表指针降至 0.5 MPa时,即不可再用。

  5 服务流程

  5.1 氧疗前

  5.1.1 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病情、血氧饱和度、呼吸状况及合作程度进行全面评估。

  5.1.2 注册医师根据评估结果,规范开具氧疗医嘱。

  5.1.3 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氧疗的目的、必要性及注意事项。

  5.1.4 检查氧源、氧疗装置及监测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2 氧疗中

  5.2.1 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氧疗装置,正确连接并佩戴氧疗装置,严格按医嘱调节氧流量或氧浓度。

  5.2.2 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变化及氧疗效果,并记录;定期评估有无氧疗相关并发症,及时与医师沟通调整氧疗措施,以达到最佳的氧疗效果,避免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5.2.3 定期巡视,检查氧疗装置固定是否妥当,氧流量是否准确,湿化瓶水量是否适宜。

  5.3 氧疗后

  5.3.1 根据患者病情好转情况,遵医嘱逐步降低氧流量至停用,观察患者停氧后的反应。

  5.3.2 需规范、完整地记录用氧时间及患者状况。

  5.3.3 使用后的氧疗装置处置应按照 WS/T 367 的规定执行。

  6 质量控制

  6.1 质量评价指标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以下关键环节和指标进行监测评价,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氧疗的医护人员培训情况,服务规范执行情况,患者/家属对氧疗服务的满意度;

  ——氧疗相关不良事件发生率;

  ——氧疗装置消毒灭菌情况或一次性使用装置的合格率。

  6.2 医院感染管理

  6.2.1 医务人员操作前后应执行手卫生。

  6.2.2 氧疗装置应一人一用;湿化液应使用灭菌注射用水,并每日更换。

  6.2.3 一次性氧疗装置处置按照 WS/T 510 的规定执行;非一次性使用的医用氧气湿化器及其附件处置按照 WS/T 367 的规定执行。

  6.3 应急处置

  医疗机构应制定氧疗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供氧故障、火灾、设备失灵等, 并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

  6.4 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氧疗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改进,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提升。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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