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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3238-2025 水稻秸秆饲料化加工储藏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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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储藏   秸秆   饲料   水稻   加工
资源简介

  ICS 65.020.30 CCS B 44

  43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3/T 3238—2025

  水稻秸秆饲料化加工储藏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cessing and storage of rice straw as feed

  2025 - 07 - 18 发布 2025 - 10 - 18 实施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君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湖南冠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春云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闵思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平江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湖南福旺种业有限公司、汩罗市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莹莹、江为民、肖定福、颜琼娴、张佰忠、李华丽、陈晨、肖毅、汤少勋、彭英林、胡雄贵、贺彭毅、邓缘、任慧波、朱吉、崔清明、曹丽华、李昊帮、张马兵、戴发平、魏仲珊、彭鹏、郑文、赵小刚、赵旺辉、甘延安、许吉秋、周望平、何芳、樊春生、吕友嫦、曾湘、吴超红、黄星红、黄琼、李建华、李必华。

  水稻秸秆饲料化加工储藏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秸秆饲料化加工储藏的原料收集、加工处理、储藏与管理、品质鉴定和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稻秸秆饲料化加工和储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42 饲料添加剂 有机酸通用要求

  GB/T 24318 杜马斯燃烧法测定饲料原料中总氮含量及粗蛋白质的计算

  GB/T 40935 青贮牧草膜

  NY/T 1444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技术通则

  SB/T 10318 氨态氮测定法

  DB 43/T 2824 农作物秸秆收储运技术规范

  DB 43/T 2967 饲用苎麻裹包青贮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水稻秸秆 rice straw

  禾本科农作物水稻成熟脱粒后剩余的茎、叶、枝梗等部分的总称。

  3.2

  青贮 ensiling

  将青绿水稻秸秆铡短后压实密封于青贮设施设备中,使水稻秸秆与外部空气隔绝,在厌氧环境下利用乳酸菌的发酵作用产生大量有机酸,从而抑制各种杂菌的繁殖和生长,使青绿饲料能够长期保存的一种饲草加工方法。

  3. 3

  黄贮 yellow straw silage

  利用刚收获籽粒后的水稻秸秆作为原料,经过适当粉碎后,加适量水和生物菌剂,压实密封后,能够长期储存的一种饲草加工方法。

  3. 4

  添加剂 additive

  为改善青贮和黄贮水稻秸秆的营养成分和品质而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

  注:包括营养性添加剂和非营养性添加剂等。

  4 原料收集

  4. 1 适期收集

  4.1.1 用于青贮的原料应在水稻茎秆青绿状态下收割,收割后立即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收集水稻秸秆,减少曝晒,避免堆积发热,剔除附着的泥土和杂质。

  4.1.2 用于黄贮的原料应在水稻籽粒完熟期,刈割水稻并去除籽粒后,将水稻秸秆晾晒至叶片无表面水分。

  4.1.3 用于干草的原料应在水稻籽粒完熟期,刈割水稻并去除籽粒后,通过晾晒将秸秆水分降低至 20%以下。

  4.2 收集方式与方法

  按 DB 43/T 2824 规定执行。

  5 加工处理

  5. 1 干草

  将水稻秸秆晾晒至水分含量低于 13.5%,打捆后置于仓库堆放保存。

  5. 2 青贮

  5.2.1 工艺流程

  切短→水分调节→混合喷洒青贮添加剂→装填与压实。

  5.2.2 切短

  按饲喂家畜的种类和秸秆的质地切短秸秆,牛饲料长度宜 2 cm~4 cm,羊饲料长度宜 2 cm~3 cm。

  5.2.3 水分调节

  原料含水量应在 60%~70%。可采用喷洒适量水、晾晒、烘干等方法调节水分。

  5.2.4 混合喷洒青贮添加剂

  在秸秆青贮时添加一定比例的青贮添加剂,混匀。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T 22142、NY/T 1444 的规定。其中,用于饲喂牛、羊等反刍动物的青贮秸秆可添加尿素 0.3%~0.4%,食盐 0.10%~0.15%。

  5.2.5 装填与压实

  5.2.5.1 窖藏

  将切短并混匀的水稻秸秆原料逐层装入窖内,装填厚度每增加 15 cm,用重物将原料压实,并将窖壁四周及角落压实。在装填过程中避免雨水进入。宜 3 d~5d 内完成装填压实。

  5.2.5.2 袋装

  袋装裹包参照 DB 43/T 2967 的方法执行。裹包薄膜层数以 4 层~6 层为宜,裹包薄膜应符合 GB/T 40935 的规定。

  5.3 黄贮

  5.3.1 工艺流程

  切短→生物调制→装填。

  5.3.2 切短

  见 5.2.2。

  5.3.3 生物调制

  将微生物发酵剂与调节原料水分所用水混合均匀后,在常温下放置 1 h~2 h,活化菌种形成菌液,再均匀喷洒在原料上。微生物发酵菌剂宜选择秸秆专用复合菌剂,其有效活菌数应不低于 1×109 CFU/g ,质量应符合 NY/T 1444 的规定,使用量按照微生物发酵剂说明书执行。

  5.3.4 装填

  5.3.4.1 窖藏

  切碎的原料应及时入窖,原料装填应迅速、均匀,避免日光曝晒。每层不应超过 30 cm,使用人工或机械逐层压实,压实密度应大于 600 kg/m3 ,应注意压实窖壁及四周边缘。原料装填应与水分调节、含糖量调节、添加微生物发酵剂和压实作业逐层交替进行。

  5.3.4.2 袋装

  见 5.2.5.2。

  5.3.4.3 水分调节和含糖量调节

  原料含水量应在 60%~70%,水分不足时应逐层喷洒补充水分。

  原料含糖量低于 1.5%时,可逐层加入秸秆原料重的 1%~1.5%的麦麸或玉米粉作为辅料进行调节。

  6 储藏与管理

  6. 1 干草堆贮

  6.1.1 干草直接堆垛保存。环境空气湿度宜 65%以下。

  6.1.2 水稻秸秆储存场应符合 DB 43/T 2824 的要求。

  6.1.3 干草存放应防潮防雨。干草储存场应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识;应避开易燃、易爆等物品生产工厂与仓库以及高压输电线路。

  6.1.4 应监测干草堆的中心温度。当温度上升至 40 ℃~50 ℃时,应采取预防其升温措施,并做好温度测定记录;当堆垛内部温度达到 60 ℃~70 ℃时,应立即拆垛散热。

  6.2 窖贮

  6.2.1 清理窖内杂物,确认窖的墙体、地面及渗水孔(或排水设备)完好。

  6.2.2 密封发酵时间宜不少于 40 d。

  6.2.3 注意防鼠、防鸟、防人畜踩踏。

  6.2.4 取用过程中根据养殖场每次配料的用量进行取料,每次取料时保持料面平整。取后及时盖好塑料薄膜,防止料面暴露导致第二次发酵。

  6.3 裹包袋藏

  6.3.1 裹包好的水稻秸秆可堆垛存放,堆垛层数不宜超过 3 层。

  6.3.2 密封发酵时间宜不少于 40 d。

  6.3.3 应经常检查储存设施密封性,发现破损渗漏,及时修补。

  7 品质鉴定

  7. 1 干稻草应是自然的黄色,无烂斑、无霉变,水分符合要求。

  7.2 具备芳香酸味,呈黄色或黄绿色,柔软,松散,保持茎、叶原状,叶脉及绒毛清晰可见,pH 值低于 5.5 的秸秆适宜作为动物饲料。

  7.3 氨态氮含量占总氮含量的比例宜小于 15%,氨态氮测定按 SB/T 10318 规定执行,总氮测定按 GB/T 24318 规定执行。

  8 档案管理

  8. 1 建立水稻秸秆饲料生产过程档案,内容包括原料来源地、含水量、乳酸菌种类及添加量、生产日期、生产数量、贮藏地、责任人等信息。

  8.2 档案记录应完整、清晰,保存期限为 2 年。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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