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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35/T 2307—2026
海峡两岸共通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
培训服务规范
Cross-strait integrated development—Specification for training services of
compartment fire behavior training technology
2026 - 02 - 05 发布 2026 - 05 - 05 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明市鑫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广信辰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仕、桂涛涛、吕志龙、刘灿华、王金国、黄宝圣、林渠、简志中(台湾地区)、徐斌、廖嘉斌、柏天昱、吴征征、黄家宁。
海峡两岸共通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要求、培训类型、培训流程、培训教学、培训效果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海峡两岸开展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服务的组织与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T 5907.3 消防词汇 第3部分:灭火救援
GB/T 29177—2012 消防应急救援 训练设施要求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 compartment fire behavior training;CFBT
对建筑室内火灾蔓延规律、烟火特性等基础知识和实木、人造板真火训练中的枪炮射流、通风排烟等实操技能开展的成模块化、体系化的专项灭火救援训练和技术培训。
3.2
CFBT 装置 CFBT device
由单个或多个符合GB/T 1836规定的集装箱组成,满足不同实战训练类型所需要的侦查、灭火、搜救、破拆、通风、排烟、逃生、自救、照明等方面的设备。
4 培训机构要求
4.1 通用要求
4.1.1 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本辖区消防救援支队认定及授权开展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
4.1.2 培训机构应按照 GB 2894、GB 50016、GB 51309 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建立安全导引系统。安全和应急设备应处于有效期内、性能稳定,其数量、种类、功能应满足日常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需求。
4.1.3 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师资力量,并配备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和后勤管理等人员。
4.2 场地要求
4.2.1 应具有满足开展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条件的场地,场地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 远离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区域;
b) 周围空旷、视野开阔;
c) 占地面积≥1200 m2;
d) 形状方正、地势平坦;
e) 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f) 进行合理分区,至少分为教学区、装备存放区、燃料存放区、清洗区;
g) 教学区划分为冷区、暖区、热区。
注:冷区为休息区,暖区为个人防护装备穿卸区,热区为实操区。
4.2.2 应设有安全保障点,提供:
a) 日用品:饮用水、纸巾、湿巾、口罩等;
b) 应急救援常用物品:包括应对烧烫伤、中暑脱水的常规应急药品以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设备。
4.2.3 宜配备有利于开展训练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楼等配套设施。
4.3 设施、装备和器材要求
4.3.1 设施、装备和器材的配备应与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的培训内容、规模相适应,并按不少于单次培训保障需求量的 20%进行备份。
4.3.2 设施、装备和器材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市场准入规定,并应登记造册,建立和维护台账。
4.3.3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设施应符合 GB/T 29177—2012 中 6.4 的规定,应根据理论教学和技能训练的需要,配备多媒体或网络教学设施。
4.3.4 场地内应具备开展室内烟火特性训练的设施、设备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
a) CFBT 装置 1 套:至少包含单结构箱体 2 个、单层多结构箱体 1 个,有条件的单位可增设三层(含)以上多结构箱体;根据训练需要,按照功能可划分为极端火灾训练、室内火灾破拆进攻训练、家庭火灾燃烧、宿舍火灾搜救训练、烟火特性训练、浓烟搜救训练、心理极限训练等训练模块;
b) 小型实验装置 10 个;
c) 不同带压水源(压力≥0.7 MPa)2 处;
d) 消防水带、消防车、消防水枪、分水器、灭火器、消防用红外热像仪、个人防护装备等。
4.4 师资要求
开展室内烟火特性训练的教学人员由总教员、主教员、教员和助理教员组成。教学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守则,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教学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a) 总教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消防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获得高级学员考核或能力测试,具备 10 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并担任主教员 2 年以上;
b) 主教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消防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获得高级学员考核或能力测试,具备 10 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c) 教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消防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获得中级学员考核或能力测试,具备 5 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d) 助理教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消防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获得初级学员考核或能力测试,具备 2 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4.5 管理制度要求
培训机构应制定并执行培训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管理,师资管理,学员管理,培训资料管理,培训服装管理,教学设施、装备和器材管理,卫生与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
4.6 安全保障要求
4.6.1 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4.6.2 应对培训环境进行安全评估。
4.6.3 应定期对训练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6.4 应有完善的安全保障应急方案,并不定期开展演练。
4.6.5 应落实安全保障人员,并实行定岗定责。
5 培训类型
5.1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分为以下类型:
a) 初级培训:为初级消防员级培训,分为 I 等次、Ⅱ等次、Ⅲ等次三个等次;
b) 中级培训:为灭火救援骨干级培训,分为 I 等次、Ⅱ等次、Ⅲ等次三个等次;
c) 高级培训:为教员级培训,不分等次。
5.2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各级培训的课时要求见表 1。
表1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各级培训的课时要求
6 培训流程
6.1 确定培训对象
6.1.1 报名参加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的学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年满 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自愿申请并参加培训;
——认可消防应急救援理念,热爱公益事业。
6.1.2 报名参加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的学员,按培训级别不同,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a) 初级学员:具备基础灭火救援能力的学习能力;
b) 中级学员:具备 3 年以上的灭火救援实战经验,3 次及以上初级培训资格,参加过 10 次及以上大型实战救援行动,体能合格;
注:大型实战救援行动指消防支队级或以上的灭火救援实战行动,民间救援队要提供支队级以上消防救援单位出具的证明。
c) 高级学员:具备 5 年以上的灭火救援经验,3 次及以上中级培训资格,参加过 20 次及以上大型实战救援行动和 3 次及以上省级(或更高级别)的演练,体能合格。
6.2 明确培训需求
通过沟通交流、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培训对象(单位或个人)的培训需求,根据具体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等。
6.3 培训准备
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选定培训师资;
b) 准备培训教材(培训材料);
c) 确定培训安排,制作培训课程表;
d) 培训软硬件准备:教学场所、训练场地或具体训练模块,教学设施、装备和器材以及安全、卫生等方面;
e) 明确培训目标和考核内容。
6.4 培训实施
6.4.1 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活动,并从以下方面保证培训质量:
——遵循“从演示到实操、从简单到复杂”的培训原则,严格按照“先讲解、后示范、再训练”
的步骤进行组训;
——教学主题应具有多方面的实际经验,保持学员实时参与,并不断地研究及发展新经验和技能;
——应使学员们尽可能地接触更多替代方案,不应只教授单一方法;
——应指导学员根据所学的专业技术和知识,学会制定救援的基本预先计划及完整的救援管理;
——应保证培训的全面性,将训练与练习、经验和判断进行融合。
6.4.2 向学员发放培训课程表和培训教材(培训材料)。
6.4.3 建立考勤制度,统计学员的出勤情况。
6.4.4 培训实行课时制,每课时宜为 1 h,每天不宜超过 8 课时,按照课时进度授课。
6.4.5 跟进教学与训练服务,解决培训过程中的技术支持问题。
6.4.6 每个培训班应至少配备 1 名主教员跟班管理。
6.4.7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4.8 教员、学员与保障人员的比例不低于 1:6:1。
6.5 培训考核
6.5.1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6.5.2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技术培训成绩评定实行两级制:
a) 合格:所有考核科目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b) 不合格:任一项考核科目成绩达不到合格评定标准。
6.5.3 培训成绩合格的学员,可获得对应等次的培训结业证书。
6.6 培训反馈
6.6.1 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反馈与处理机制,主动收集和处理学员的反馈意见,明确责任,妥善处置。
6.6.2 培训机构宜设立电话、意见箱、意见簿等多种形式的反馈渠道。
6.6.3 反馈情况应及时记录和处理,培训反馈与处理结果应存档。
6.7 档案管理
6.7.1 在室内烟火特性技术训练培训中,应对培训过程做好记录,并建立培训记录档案,以便于查证培训考核情况。
a)
b)
c)
d)
e)
f)
g)
6.7.2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教学咨询表:记录学员在参加培训之前对培训内容的认知、需求、期望、建议等情况,作为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的依据。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学员健康自愿申报记录:记录参训学员近期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作为评判学员是否适合参加培训训练的依据。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教员安排表:记录每次课程教员安排情况,作为学员最终考评及教员教学情况的依据。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学员情况表:记录每个课程中学员防护及课程完成情况,作为学员最终考评情况的依据。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课程考评表:记录学员参训过程中的每门课程完成的具体细项,作为学员考评情况的依据。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课程个人成绩登记表:记录单个学员参加培训课程中全部内容的完成情况,作为学员最终考评情况的依据。
室内烟火特性训练培训班成绩表:记录培训班所有学员课程完成情况的汇总,作为学员最终考评情况的依据。
档案保存期限及保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 培训教学
7.1 培训计划
7.1.1 应针对不同的培训类型、培训对象制定适宜的培训目标。
7.1.2 培训教材(培训材料)应与培训类型相匹配,并体现培训目标和课程特点。
7.1.3 应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培训,依次递进,并与培训目标相适应。
7.2 培训方式
7.2.1 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教学、现场教学、实操训练。
7.2.2 学习操作过程主要由理论教学→室外场地模拟学习→CFBT 装置内部适应性训练→真烟实火操作逐渐递进。
7.3 培训内容
7.3.1 培训内容宜由初级到高级逐渐递增,按基础理论→基础技战术动作→深入理论→合成技战术→教学理论→复杂环境技战术运用以及教学场地布控的顺序依次开展,具体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CFBT 概述:包括基础燃烧学、职业健康。
b) 个人防护技术:包括个人穿戴与快速脱卸、空呼耗尽保护技术、通信装备应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用;其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用又分为空呼共用技术、空呼脱卸技术、空呼快速更换技术、空呼耗气训练。
c) 侦察技术:包括火场现象识别、热像仪的应用;其中,火场现象识别包括轰燃、滚燃和回燃等极端火灾现象征兆识别。
d) 通风排烟技术:包括烟气流动、火场排烟、战术性通风;其中,战术性通风分为垂直通风、水平通风、自然通风、机械通风。
e) 灭火技术:包括水带管理及水枪射流应用、防御型灭火、进攻型灭火、火场撤离,其中:
1) 水带管理及水枪射流应用:分为水带管理技术、水枪射流变换、水枪流量变换、水枪自保技术;
2) 防御性灭火:分为过渡性进攻、水枪阵地的选择;
3) 进攻性灭火:分为防盗门破拆、门控技术等进门程序,火场行进,火场策略;
4) 撤离与避险:分为编组撤离(即: 火场小组撤离技术)和紧急撤离;其中,紧急撤离细分为火场遇险救助及通讯、火场撤离锚点选择与制作、火场撤离技术、极端环境紧急避险技术。
f) 紧急救援小组:包括火场呼救、火场搜索、现场救助、院前救护。
7.3.2 不同培训类型的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见附录 B。
7.4 复核复训制度
培训采取复核复训制度,具体做法及要求如下:
a) 对于已获得培训等级的普通学员,如未继续申请更高一级培训时,应每 2 年复训 1 次,评定是否仍具备相应能力或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复训;对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等级应降低 1 个等次,并继续参与复训考核;最低等次的学员考核不合格,则应取消相应等级证书;
b) 对于已获得培训等级的教员,2 年内未参与组织培训工作则应自动降级至下一等次,并参与复训。
8 培训效果评价与改进
8.1 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主要包括:
a) 培训机构及其教学人员;
b) 培训对象;
c) 行业管理部门;
d) 其他第三方。
亦可结合两个及以上评价主体开展多方评价。
8.2 评价内容
8.2.1 培训过程评价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课程设置满意度;
b) 师资水平满意度;
c) 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满意度;
d) 组织管理满意度;
e) 后勤服务满意度;
f) 综合满意度;
g) 设施设备满意度;
h) 其他意见和建议。
8.2.2 培训效果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a) 培训后学员考核通过率;
b) 学员所在团体对培训质量与效果的满意率。
8.2.3 评价方式可采用意见征询、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等。
8.2.4 培训机构宜建立问题反馈分析系统,根据评价结果适时作出质量改进。
8.2.5 培训机构应以线上授课和线下组训的反馈为核心要素,组织内部教学人员开展公开课等形式的能力提升考评,促进学员与教员之间的交流互动。
A
B
A
附 录 A
(资料性)
CFBT 装置示意图
CFBT装置单结构箱体示意图见图A.1,单层多结构箱体示意图见图A.2,多层多结构箱体示意图见图A.3。
注:CFBT装置不限于下列形式。
图 A.1 单结构箱体示意图
图 A.2 单层多结构箱体示意图
图A.3 多层多结构箱体示意图
附 录 B
(资料性)
培训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B.1 初级学员三个等次的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见表 B.1~表B.3。
表 B.1 初级学员 I 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
表 B.1 初级学员 I 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续)
表 B.2 初级学员Ⅱ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
表 B.2 初级学员Ⅱ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续)
表 B.3 初级学员Ⅲ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
表 B.3 初级学员Ⅲ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续)
B.2 中级学员三个等次的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见表 B.4~表 B.6。
表 B.4 中级学员 I 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
表 B.5 中级学员Ⅱ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
表 B.6 中级学员Ⅲ等次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
B.3 高级学员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见表 B.7。
表 B.7 高级学员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表
参 考 文 献
[1] GB/T 1836 集装箱 代码、识别和标记
[2] GB/T 29175─2012 消防应急救援 技术训练指南
[3] GB/T 29176—2012 消防应急救援 通则
[4] GB/T 29178─2012 消防应急救援 装备配备指南
[5] GB/T 29179─2012 消防应急救援 作业规程
[6] GB 51054—2014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7] XF 633—2006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
[8] XF/T 1300─2016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9] 建标 152—2017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10] T/BJXF 008─2022 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指南
[11] T/GXAS 481─2023 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服务规范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二)(主席令〔202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