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学兔兔标准下载网,学习、交流 分享 !

返回首页 |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料下载>地方标准规范 > DB15/T 4333-2026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

DB15/T 4333-2026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

收藏
关键词:综合治理   沙漠   成效   生态   技术规程
资源简介

  ICS 13.020.10 CCS Z 00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4333—2026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ecological effect assessment of

  integrated desert management projects

  2026-03-13 发布 2026-04-13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生态屏障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志荣、全占军、刘博、王春媛、刁兆岩、贺晶、程宏、孙义博、田美荣、于晓雯、白力军、布仁图雅、苗百岭、梁存柱、王玉华、王东波、陈丽。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的工作程序、评估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评估结果及应用的有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县域及以上区域生态效果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141 防沙治沙技术规范

  LY/T 3400 荒漠与荒漠化防治术语

  DB15/T 3652 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沙漠 sandy desert

  地表为沙层覆盖,沙丘广布的地区。

  注:也称沙质荒漠。

  [来源:LY/T 3400-2024,3.2]

  3. 2

  综合治理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通过多种手段恢复或重建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沙漠生态系统的过程。

  [来源:DB15/T 3652-2024,3.3,有修改]

  3. 3

  生态用地 ecological land

  评价区林地、草地、湿地、农田、沙地等具有生态属性的用地。

  3. 4

  流动沙地 shifting sandy land

  植被覆盖小于10%,风沙多动强烈,地表沙物质流动性强的沙地。

  [来源:GB/T 21141-2007,3.3]

  3. 5

  风蚀模数 wind erosion modulus

  单位面积和单位时间内,土壤因风蚀作用所损失的质量。

  注:又称土壤风蚀速率。

  4 评估原则

  4,1 科学性

  以提升沙漠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突出整体性和系统性,科学确定评估内容和指标,客观反映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的生态成效。

  4. 2 规范性

  明确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的技术流程和成果产出,对评估指标、评估方法、数据来源、评估结果等统一标准,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

  4. 3 可操作性

  根据沙漠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前后生态环境要素变化情况确定评估标准,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确保评估数据与资料可获取、结果可量化,切合实际。

  5 评估总体框架

  5. 1 评估基准

  本文件采用以空间代时间的方法设置评估基准值,通过类比同类型、同气候区的天然生态系统空间分异特征,替代工程区生态系统恢复的时间序列演变过程,实现对工程成效的有效量化评估。

  5.2 评估数据

  收集所需的基础数据,应包括以下资料:

  a) 项目实施全周期工程范围的生态环境背景条件和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关资料,包括区位条件、土地利用、相关规划成果等数据资料;

  b) 相关部门已有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以及生态功能区划、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等数据资料;

  c) 通过建立生态监测点位,采用遥感、自动监测、实地调查等获取的数据资料,包括植被地上生物量、物种数量等变化数据。

  6 评估指标体系与方法

  6. 1 评估指标体系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植被状况、土地覆盖状况、风蚀控制状况3个一级指标,植被盖度变化率、植被地上生物量变化率、生态用地面积占比变化率、流动沙地面积占比变化率、风蚀模数变化率5个二级指标,详见表1。

  表1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6.2 评估方法

  综合评估指数(DGEI)取值范围为[0,100],通过对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的标准化处理、权重分配与加权计算得到。等级划分采用等距分级与阈值修正结合的方法,兼顾评估的科学性与工程实践的适用性。DGEI计算见公式(1)如下:

  DGEI = Σ= 1 WAi × Ai ………………………………………… (1)

  式中:

  DGEI——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综合评估指数(满分 100 分);

  WAi ——第 i 个一级指标(A1 、A2、A3 )的权重;

  Ai ——一级指标,具体为 A1(植被状况)、A2(土地覆盖状况)、A3(风蚀控制状况)。

  A1(植被状况)计算见公式(2)如下:

  A1 = Σ= 1 WB1j × B1j…………………………………………(2)

  式中:

  A1 ——植被状况;

  WB1j——植被状况下第j个二级指标的权重;

  B1j ——植被状况下的二级指标,B11为植被盖度变化率,B12为植被地上生物量变化率。

  A2(土地覆盖状况)计算见公式(3)如下:

  A2 = Σ= 1 WB2j × B2j………………………………………… (3)

  式中:

  A2 ——土地覆盖状况;

  WB2j——土地覆盖状况下第j个二级指标的权重;

  B2j ——土地覆盖状况下的二级指标,B21为生态用地面积占比变化率,B22为流动沙地面积占比变化率。

  A3(风蚀控制状况)计算见公式(4)如下:

  A3 = WB31 × B31………………………………………… (4)

  式中:

  A3 ——风蚀控制状况;

  WB31——风蚀控制状况下二级指标的权重;

  B31——风蚀模数变化率。

  各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按层次分析法确定。

  6. 3 评估结果分级

  工程区综合评估等级和得分值按照表2的规定执行。

  表2 工程区综合评估等级和分值

  6. 4 评估结果及应用

  6.4.1 编写评估报告

  阐述工程区拟解决的生态问题,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阐述工程区评估指标体系,指标选取的理由,各指标赋分规则、计算方法,以及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参数的来源。

  阐述工程区评估结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各评估指标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变化趋势进行研判。

  分析保护修复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生态风险,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与建议。

  6.4.2 评估结果应用

  验收阶段评估结果宜应用到工程整体验收报告中,也可为绩效评价提供参考。

  后评估结果可作为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划、后续相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局的依据。

  A

  A

  附 录 A (规范性)指标计算

  A.1 植被盖度变化率(B1)

  A.1.1 定义

  植被盖度变化率是指沙漠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后,评估区植被盖度相较于工程实施前的变化程度,反映工程对植被覆盖状况的改善效果。

  A.1.2 计算方法

  计算见公式(A.1)如下:

  B

  式中:

  B1——植被盖度变化率;

  FVC后——工程实施后评估区植被盖度,通过样方调查或遥感反演(NDVI)方法获取,遥感反演可采用混合像元分解法、回归模型法等(具体按照附录A.1.3相关规定);

  FVC前——工程实施前评估区植被盖度,基于评估基准期的本底调查数据、历史遥感影像等资料确定。

  A.1.3 数据获取与处理

  样方调查:在评估区内按植被类型、地形地貌等特征,采用随机抽样或系统抽样方式设置样方,

  样方面积根据植被类型确定,通过目视估算或仪器测量样方内植被覆盖面积占比,取多个样方平均值作为区域植被盖度。

  遥感反演:选取工程实施前后同期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预处理后计算NDVI值,结合实地验证数据,

  采用像元二分模型估算植被盖度,计算见公式(A.2)如下::

  FVC

  式中:

  FVC——植被盖度;

  NDVI——混合像元的NDVI值;

  NDVIsoil——纯裸土覆盖像元的NDVI值,通过统计影像中裸土区域NDVI最小值确定;

  NDVIveg——纯植被覆盖像元的NDVI值,通过统计影像中植被茂密区域NDVI最大值确定。

  A.2 植被地上生物量变化率(B2)

  A.2.1 定义

  植被地上生物量变化率是指工程实施后评估区植被地上生物量相较于工程实施前的变化程度,反映工程对植被生产力的提升效果。

  A.2.2 计算方法

  计算见公式(A.3)如下:

  B

  式中:

  B2——植被地上生物量变化率;

  AGB后——工程实施后评估区植被地上生物量,单位为千克每平方公顷(kg/hm²),通过样方收获法或生物量模型估算获取;

  AGB前——工程实施前评估区植被地上生物量,单位为千克每平方公顷(kg/hm²),基于评估基准期的本底调查数据、历史监测资料等确定。

  A.2.3 数据获取与处理

  样方收获法:在评估区内设置典型样方,收获样方内所有地上植被部分,去除杂质后烘干至恒重并称重,换算为单位面积地上生物量,取多个样方平均值作为区域数据。

  生物量模型法:针对不同植被类型,采用已验证的物种特异性生物量模型,通过测量样方内植被的胸径、树高、冠幅等形态指标,代入模型计算单株生物量,进而推算样方及区域植被地上生物量。模型选择需结合评估区植被类型,优先采用本地化验证后的模型。

  A.3 生态用地面积占比变化率

  A.3.1 定义

  生态用地面积占比变化率是指工程实施后评估区生态用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相较于工程实施前的变化程度,反映工程对生态用地格局的优化效果。生态用地包括林地、草地、湿地、农田、沙地等具有生态属性的用地。

  A.3.2 计算方法

  计算见公式(A.4)如下:

  B

  式中:

  B3——生态用地面积占比变化率;

  R后——工程实施后生态用地面积占比;

  R前——工程实施前生态用地面积占比。

  工程实施后生态用地面积计算见公式(A.5)如下:

  R 后

  式中:

  R后——工程实施后生态用地面积占比;

  Seco后——工程实施后评估区生态用地总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顷(hm²) ;

  S总 ——评估区总土地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顷(hm²) ,基于行政区划或自然地理边界确定。

  R 前

  式中:

  R前 ——工程实施前生态用地面积占比。

  Seco前——工程实施前评估区生态用地总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顷(hm²) 。

  S总 ——评估区总土地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顷(hm²) ,基于行政区划或自然地理边界确定。

  A.3.3 数据获取与处理

  通过遥感反演(NDVI)结合实地调查验证,提取工程实施前后评估区土地利用类型数据,识别并统计生态用地面积。遥感影像预处理包括辐射校正、几何校正等,土地利用分类采用监督分类或面向对象分类方法,分类精度需达到85%以上,通过实地样点验证修正分类结果。

  A.4 流动沙地面积占比变化率(B4)

  A.4.1 定义

  流动沙地面积占比变化率是指工程实施后评估区流动沙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相较于工程实施前的变化程度,反映工程对沙化土地的治理效果。流动沙地指植被覆盖小于10%,风沙活动强烈,地表沙物质流动性强的沙地。

  A.4.2 计算方法

  计算见公式(A.7)如下:

  B

  式中:

  B4——流动沙地面积占比变化率;

  P后——工程实施后流动沙地面积占比;

  P前——工程实施前流动沙地面积占比。

  工程实施后流动沙地面积占比计算见公式(A.8)如下:

  P 后

  式中:

  P后——工程实施后流动沙地面积占比;

  Sshift后——工程实施后评估区流动沙地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顷(hm²);

  S总——评估区总土地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顷(hm²) 。

  工程实施前流动沙地面积占比计算见公式(A.9)如下:

  P 前

  式中:

  P前——工程实施前流动沙地面积占比。

  Sshift后——工程实施前评估区流动沙地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顷(hm²)

  S总——工程实施前评估区流动沙地面积,单位为平方公顷(hm²) 。

  A.4.3 数据获取与处理

  通过遥感反演(NDVI)结合实地调查,提取工程实施前后评估区流动沙地分布信息并统计面积。遥感反演过程中,基于流动沙地植被覆盖度低、NDVI值小的特征,结合地形、地貌等辅助信息,建立流动沙地识别规则;实地调查重点验证遥感分类结果的准确性,修正边界误差,确保流动沙地面积统计精度。

  A.5 风蚀模数变化率(B5)

  A.5.1 定义

  风蚀模数变化率是指工程实施后评估区风蚀模数相较于工程实施前的变化程度,反映工程对土壤风蚀的控制效果。风蚀模数指单位面积和单位时间内,土壤因风蚀作用所损失的质量(又称土壤风蚀速率)。

  A.5.2 计算方法

  计算见公式(A.10)如下:

  B

  式中:

  B5——风蚀模数变化率;

  WE后——工程实施后评估区风蚀模数,单位为吨每平方公里每年(t/(km² ·a)),通过风蚀小区观测获取;

  WE前——工程实施前评估区风蚀模数,单位为吨每平方公里每年(t/(km² ·a)),基于评估基准期的风蚀观测数据或历史资料推算确定。

  A.5.3 数据获取与处理

  风蚀小区设置:在评估区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形、土壤、植被条件区域,设置标准风蚀观测小区(面积宜为20 m×5 m,周边设置防护栏避免干扰),小区内安装集沙仪、风速仪等观测设备。

  观测周期与频次:连续观测工程实施前后的风蚀数据,观测周期至少覆盖一个完整的风沙活动季,每月观测频次不少于10次,同步记录风速、风向、降水等气象数据。

  风蚀模数计算:通过收集集沙仪中的风蚀物,烘干称重后换算为单位面积、单位时间的风蚀量,即风蚀模数。对于观测数据不连续的情况,可结合气象数据(如风速、降水)建立回归模型,补全缺失数据。

  A.5.4 分级判定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单项指标的分级标准按照表 A.1 规定执行。

  表A.1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单项指标等级表

  表A.1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单项指标等级表(续)

下载地址
DB15/T 4333-2026 沙漠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成效评估技术规程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