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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6/T 729—2025
城市消防物联设备联网接入技术规范
Network access techn ical specificat ion for Internet of Things system of
urban fire faci l it ies
2026 - 02 - 26 发布 2026 - 04 - 01 实施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6/T 729—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电科国海信通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省信息化专家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永鑫、田泽冠、乔旭东、孙鹏、符之远、张刚、王麒雄、侯少汝、宣丰、赵先林、王坚平、姚弋、王静舞、陈其丰、成志明。
城市消防物联设备联网接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消防物联设备联网接入系统的基本要求、接入实现、接入数据要求和安全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海南省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 以及消防物联网系统数据交互过程中接口协议的设计开发、运行管理和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5907.1 消防词汇 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 10114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 11643 公民身份号码
GB/T 12402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 15631 特种火灾探测器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6875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0269.701 信息技术 传感器网络 第701部分:传感器接口:信号接口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 50440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5907.1、GB 26875(所有部分)和GB 50440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 fire safety IoT operation and service p latformn
用于支撑全省火灾防控、消防救援、力量管理及公共服务的消防应用平台,服务于全省各级消防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维保企业和社会公众。
3.2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 fire safety IoT operation and service organization
利用物联网技术, 以本标准为接入规范,开展社会化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包含两类模式:
a)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独立于消防设施所属单位的专业化组织,通过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为多行业主体提供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
b)联网单位自运营:联网单位按本规范要求,以自有消防设施及物联网系统为基础,针对本单位开展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
3.3
消防视频接入平台 access p latform of fire protection related video
通过物联网技术接入城市范围内的消防视频,实时获取高空瞭望监控云台、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和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的消防视频并能通过网络进行视频图像传输的平台。
3.4
水源设施接入平台 access p latform of water source facilities
通过物联网技术接入城市范围内的消防水源设施,实现室外消火栓、 自然水源等消防水源设施接入,能实现水源设施状态信息和故障信息传输的平台。
3.5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smart fire safety integrated management service p latform
由省消防救援总队建设,用于支撑全省火灾防控、消防救援、力量管理及公共服务的消防应用平台,服务于全省各级消防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维保企业和社会公众,包含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标准版)、消防视频接入平台(标准版)、水源设施接入平台(标准版)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标准版)。其中,消防视频接入平台(标准版)和水源设施接入平台(标准版)用于全省各市县消防部门接入并管理辖区内联网独立式设施。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标准版)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标准版)免费提供给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他有消防安全管理需求的社会单位使用,各单位也可使用自研(或外购)平台,但自研(或外购)平台应符合本标准要求,且能实现与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GET:一种从指定的资源请求数据的 HTTPS 方法。
HTTPS: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 over SecureSocket Layer)。
JSON:JavaScript 对象标记(JavaScript Object Notation)。
POST:一种向指定的资源提交数据的 HTTPS 方法。
Token:令牌。
URL:统一资源定位符(Uniform Resource Locator)。
TCP:传输控制协议(TCP ,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
UDP:用户数据报协议(UDP ,User Datagram Protocol)。
NB-IoT:窄带物联网技术(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GPRS:通用分组无线服务(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
LoRa:一种长距离、低功耗无线通信技术。
Zigbee:一种低功耗、低成本的无线通信技术。
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
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
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Wi-Fi:无线网络通信技术(Wireless Fidelity)。
5 基本要求
5.1 接入框架
5.1.1 接入关系图见图 1。
图 1 接入关系图
5.1.2 应用支撑平台由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消防视频接入平台和水源设施接入平台组成,应用支撑平台应具备向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接口以及级联功能。
5.1.3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数据信息应包含联网单位信息、建(构)筑物信息、物联设备信息。
5.1.4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数据信息接入协议应采用 TCP/UDP/HTTPS 协议。
5.2 接入要求
5.2.1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使用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软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5.2.2 设置独立式探测报警装置的下列场所应接入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并通过接口支持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访问:
a) 九小场所;
b) 三合一场所;
c) 其他消防重点治理场所。
5.2.3 设置以下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将以下消防设施直接或间接接入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并通过接口支持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访问: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c)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d) 机械防烟和排烟系统;
e) 防火分隔设施;
f) 消防视频预警系统;
g) 其他 GB 50440 中提及的建筑消防设施。
5.2.4 设置以下消防设施的单位并符合消防视频接入平台接入数据要求的,应将以下消防设施接入消防视频接入平台,并通过接口支持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访问:
a) 高空瞭望监控云台;
b) 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c) 公共场所消防通道。
5.2.5 设置以下消防设施的单位并符合水源设施接入平台接入数据要求的,应将以下消防设施接入水源设施接入平台,并通过接口支持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访问:
a) 室外消火栓智能采集终端;
b) 自然水源监测装置。
6 接入实现
6.1 接口要求
协议采用 REST 架构协议,接口相对 URL 符合 fire/*或 fire/*/*。
接口数据信息中运营服务机构唯一编码应符合附录 A 中运营服务机构唯一编码规则的规定。
6.2 接入流程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主动向下级平台发起数据查询、消防视频调用查询请求,查询信息通过 HTTPS 按请求返回数据至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请求流程图见图 2。
图 2 查询请求流程图
当下级平台数据发生变更后,需将变更信息通过 HTTPS 接口实时上报至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变更信息上报流程图见图 3。
图 3 变更信息上报流程图
7 接入数据要求
7.1 接入设备
7.1.1 通用要求
应符合:
a) 感知信息应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集成型信息采集装置接入应用支撑平台,接入协议采用TCP/UDP/HTTPS 协议;
b) 有状态信息输出接口的建筑消防设施可通过其接口接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将建筑消防设施信息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经有线/无线网络传输到应用层;
c) 无状态信息输出接口的建筑消防设施可通过一般型信息采集装置经有线/无线网络,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经有线/无线网络传输到应用层;或经集成型信息采集装置,将建筑消防设施信息直接通过有线/无线网络传输到应用层;
d) 应符合 GB 50440、GB 26875.1、GB/T 26875.3、GB/T 26875.4 和 GB/T 26875.8 的有关规定;
e) 信息采集装置的选用符合以下功能及性能要求:
1) 应符合 GB 50440 关于信息采集装置功能与性能要求;
2) 应支持远程软件升级,应支持远程参数配置,并应具备传感器零基准点校正功能;
3) 传感器宜通过消防电源或相应的信息采集装置供电。当采用内置电池供电时, 电池使用寿命不应低于 3a;
4) 传感器的采样频率不应低于 1 次/min,采用电源直接供电时,数据传输频率不应低于 2次/h,采用电池供电时数据传输频率不应低于 1 次/d,报警、故障信息应实时传输。
7.1.2 消防视频接入平台
应符合:
a) 系统应通过视频采集下列部位信息:
1) 高空瞭望监控云台:视频监控与热成像一体化产品设计,支持智能烟火检测功能,并能实时回传云台角度及俯仰角信息;
2) 图像型火灾探测器: 以焦平面测温技术为火灾探测的主要手段,可针对被探测区域的物品温度异常、火焰等特征进行识别,并发出预警、报警的可实现联网管理、可视化复核的火灾探测设备;
3) 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物品占用检测、车辆占用检测、人像占用检测;
b) 视频采集装置选用、传输、数据交换应符合 GB/T 28181 的相关规定;
c) 视频采集装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高空瞭望监控云台:热成像分辨率:384×288 及以上,可见光分辨率:2688×1520 及以上,水平范围:360 °连续旋转,垂直范围:+40 °~-90 ° , 烟雾最远报警距离(以 5m ×5m 为准):5000m 及以上;
2) 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热成像分辨率:160×120 及以上,可见光分辨率:2592 × 1944 及以上,最远可覆盖 150m(0.33m×0.33m 火盘),支持温度异常(高温,温升等)检测,应符合 GB 15631 的规定;
3) 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监测系统符合下列要求:视频摄像机应符合 GA/T 1127 的要求,应能对消防通道被占用事件进行识别,并对超过占用时限的事件进行报警;
d) 视频预警系统应通过下级平台调用视频流,不做存储,应采集视频的实时画面和报警信息。
7.1.3 水源设施接入平台
应符合:
a) 采集的信息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消火栓:应采集室外消火栓水压信息和压力异常报警信息;
2) 自然水源:应采集自然水源的水位信息和水位异常报警信息;
b) 信息采集装置的性能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消火栓智能采集终端:终端压力传感器量程宜为(0~1.2)MPa;水压信息采集装置的压力误差不应大于 0.02MPa;当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的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消火栓水压异常时,信息采集装置应能在 100s 内准确识别,并在 30s 内上传;
2) 自然水源监测装置:水位信息采集装置的水位误差不应大于 0.02m;当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的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消火栓水位异常时,信息采集装置应能在 100s 内准确识别,并在30s 内上传。
7.1.4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
7.1.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符合:
a) 应采集信息: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报警、故障、控制器关机/复位/自检等状态信息;
b)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选用应符合 GB/T 28181 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传输方式,并支持 TCP 和 UDP 传输协议模式;
2) 内置支持市场主流报警主机通信协议,数据传输过程中不出现乱码,至少包含建筑名称、消防报警主机号、回路号和点位号等信息,并支持远程升级;
3) 具备多个 RS485 接口,支持通过 Modbus 通讯协议接收数据,并汇总上传至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
c) 用户传输采集装置应采集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采用电池供电时,应采用低功耗设计, 电池使用寿命不应低于 3a。
7.1.4.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应符合:
a) 应采集信息:
1) 消防水池/水箱监测信息:消防给水监测点位实时水位数据、消防给水监测点位水位状态异常报警数据;
2) 消防给水管网监测信息:消防给水监测点位实时水压数据、消防给水监测点位水压状态异常报警数据;
3) 室内消火栓监测信息:消防给水监测点位实时水压数据、消防给水监测点位水压状态异常报警数据;
b) 信息采集装置的性能应符合的要求:
1) 消防水池/水箱监测信息:水位信息采集装置的水位误差不应大于 0.02m,当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的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消火栓水位异常时,信息采集装置应能在 100s 内准确识别,并在 30s 内上传;
2) 消防给水管网监测信息:水压信息采集装置的压力误差不应大于 0.02MPa,当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的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消火栓水压异常时,信息采集装置应能在 100s 内准确识别,并在 30s 内上传;
3) 室内消火栓监测信息:水压信息采集装置的压力误差不应大于0.02MPa,当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的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消火栓水压异常时,信息采集装置应能在 100s 内准确识别,并在 30s 内上传。
7.1.4.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应符合:
a) 电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应采集剩余电流报警(含容性电流和阻性电流) 、线缆温度报警、故障电弧报警、故障报警、控制器关机/复位/自检等状态信息;
b) 采集装置应采集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采用电池供电时,应采用低功耗设计, 电池使用寿命不应低于 3 年。
7.1.4.4 机械防烟和排烟系统
应符合:
a) 系统应采集信息:风机控制柜手动/自动、启动/停止、 电源和故障信息;送风口、排烟口、排 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电动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采集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
b) 当防排烟机风机启动/停止异常信息,防排烟风机控制柜的工作状态为手动状态,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复位等状态异常时,信息采集装置应能在 100s 内准确识别,并在 30s 内上传。
7.1.4.5 防火分隔设施
应符合:
a) 应采集设施工作状态、故障信息等信息;
b) 应采集建筑物平面图,关联防火分隔设施,直观监测。
7.1.4.6 消防视频预警系统
应符合:
a) 系统应通过视频采集下列部位信息:
1) 消防控制室;
2)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避难走道、安全出口;
3) 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
4) 车库充电桩、 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
5) 避难层(间)、停机坪;
6) 建筑消防设施机房和出入口;
7) 电缆井;
b) 视频采集装置选用、传输、数据交换应符合 GB/T 28181 的相关规定;
c) 视频预警系统符合下列要求:应优先利用联网单位已有的视频监控信息;宜支持火灾烟气识别和明火识别;宜支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识别报警;宜支持室内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避难走道及安全出口被占用报警,室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报警,宜支持消防控制室人员在岗/离岗识别、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识别。
7.1.4.7 联网独立式报警终端
应符合:
a) 联网独立式系统应采集信息: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器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故障、控制器关机/复位/自检等状态信息;
b) 联网独立式采集装置应采集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采用电池供电时,应采用低功耗设计, 电池使用寿命不应低于 3 年。
7.2 业务数据要求
7.2.1 消防视频接入平台
应符合:
a) 应能接收并显示高空瞭望监控云台、图像型火灾探测器和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监测系统的实时视频画面信息;
b) 消防视频接入数据参数应符合附录 B 的 B.1 的相关要求;
c) 视频数据要求,视频流传输延时不超过 5s。
7.2.2 水源设施接入平台
应符合:
a) 应能接收并显示室外消火栓和自然水源消防视频实时视频画面信息;
b) 水源设施接入数据参数应符合附录 B 的 B.2 的相关要求。
7.2.3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
7.2.3.1 应符合 GB 50440 关于系统平台的规定。
7.2.3.2 应接入重点单位的所有物联设备信息,宜接入非重点单位物联设备信息,宜接入区域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信息。
7.2.3.3 功能要求如下:
a) 应能统计联网单位使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平台管理单位消防时产生的消防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基本情况完成录入单位数、单位综合评分分类统计、维保任务完成单位数、未有故障隐患信息单位数、消防演练及培训完成单位数、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完成单位数和防火巡查检查完成单位数;
b) 宜具备展示利用物联网、数据分析等监测手段所采集的联网单位隐患事件、火灾事件和异常事件的分析与统计的功能;
c) 宜具备培训知识库、隐患知识库、巡检知识库和消防试题库的功能,数据须从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中同步;
d) 培训知识库宜具备知识存储和知识分类和检索的功能要求;
e) 隐患知识库宜具备隐患信息存储、隐患分类和检索、原因分析和信息更新维护的功能要求;
f) 巡检知识库宜具备巡查配置项分类、巡查配置项管理和判定规则制定的功能要求;
g) 消防试题库宜具备消防试题存储、分类和检索、模板下载和试题库管理的功能要求。
7.2.3.4 数据要求如下:
a) 应支持平台扩展和数据访问;
b) 应对所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
c) 提供数据查询、数据推送和消防视频调用,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通过调用数据查询接口、数据推送接口和消防视频调用接口查询、推送和调用视频数据,数据应符合附录 B 中B.2 的相关规定;
d) 数据接入协议参数要求应符合附录 B 的 B.3 的要求;
e) 数据查询要求,下级平台接收到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询请求的返回响应时间不大于15s;分页查询时,下级平台返回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同一请求的响应时,数据包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大于 500ms;
f) 基础资源数据、运营服务机构管理数据上报要求,在发生变更或有数据产生时,上报至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得大于 10s;
g) 故障、事件预警、火灾预警信息上报要求,同一故障、事件预警、火灾预警信息只上报一次,下级平台在接收到物联设备上报的时间后,上报至上级系统不大于 10s;同一故障、事件预警、火灾预警处置信息,应在处置完成后上报至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大于 10s;
h) 状态数据要求,物联设备和部件状态在发生变更时,上报至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大于 10s;
i) 监测数据上报频率要求,下级平台在采集到物联设备的监测数据时,同一物联设备应控制上报频率不小于 10min;
j) 视频数据要求,视频流传输延时不超过 5s。
8 安全要求规范
8.1 平台安全
8.1.1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安全
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平台安全防护通过全面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全面立体的安全防护体系,应满足 GB/T22239 中第三级基本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密码管理局对密码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b) 平台数据库应有备份功能;
c) 平台应有防止修改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等原始数据的功能;
d) 应有系统运行记录;
e) 应对通过平台访问和使用消防数据资源的行为进行身份认证和授权;
f) 应设置防火墙,对平台运行环境中计算机病毒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
8.1.2 应用支撑平台安全
应用支撑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数据库具备热备份的能力,可以在需要时进行异地的备份;
b) 具有平台运行和操作日志管理功能;
c) 火灾报警信息、设施设备运行状态信息、巡查检查信息、平台运行和操作日志记录信息等不被修改和删除。
8.2 设备安全
8.2.1 数据加密
各类感知和系统接入平台时,网络连接安全,传输数据有加密。
8.2.2 传输数据要求
设备传输数据安全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设备传输协议应符合 GB/T 26875.3 的规定;
b) 传感器的信号接口应符合 GB/T 30269.701 的规定;
c) 消防物联网数据应通过身份认证、传输加密、数据校验等方式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应符合 GB/T 22239 的规定;
d) 建筑消防设施数据的传输网络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公用通信网、局域网。传输协议可采用TCP/UDP/HTTPS 协议, 同时采用加密模式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应符合 GB/T 22239 的规定。
8.2.3 网络接入认证要求
在接入网络时,感知终端:
a) 应能向接入网络证明其网络身份,至少支持如下身份鉴别机制之一:
1) 基于网络身份表示的鉴别;
2) 基于 MAC 地址的鉴别;
3) 基于通信协议的鉴别;
4) 基于通信端口的鉴别;
5) 基于对称密码机制的鉴别;
6) 基于非对称密码机制的鉴别;
b) 应能进行鉴别失败处理;
c) 应保证密钥存储和交换安全。
感知终端宜禁用业务需求以外的通信端口,应设置网络访问控制策略,限制对感知终端的网络访问。
8.2.4 通信安全要求
8.2.4.1 应具有并启用通信完整性校验机制,实现数据传输的完整性保护。
8.2.4.2 应具有通信延时的处理机制。
8.2.4.3 应对感知终端采集到的数据新鲜性做出标识。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唯一编码规则
由智慧消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给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的编码具备全局唯一性,由 30 位字符共 2 段组成,其中,第一段 18 位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二段 12 位为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用于区分下级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上报的数据。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唯一编码应符合图 A.1,具体要求应符合表 A.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区划代码
图 A.1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唯一编码
表 A.1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唯一编码规则表
其中行政区划代码规则按照GB/T 2260 和 GB/T 10114 的规定,建立村社级的全局唯一行政区划编码。编码规则应符合表 A.2,行政区划编码由 12 位字符 4 段组成,第一段 6 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第二段 2 位为镇街级基层代码,第三段 1 位为预留位,第四段 3 位为村社级基层代码。其中,1-8 位的规则遵守GB/T 28181 中附录 D.1 编码规则 A 中“ 中心编码 ”的规定。
表 A.2 行政区划编码规则表
B
B
附 录 B
(规范性)
接口协议
B.1 消防视频接入平台接口规范
B.1.1 消防视频设备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要求。
表 B.1 消防视频数据采集表
B.1.2 消防视频设备事件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要求。
表 B.2 消防视频报警信息采集表
B.1.3 故障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3要求。
表 B.3 故障信息数据采集表
B.2 水源设施接入平台接口规范
B.2.1 水源设施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4要求。
表 B.4 水源设施数据采集表
表 B.4 水源设施数据采集表(续)
B.2.2 室外消火栓压力报警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5要求。
表 B.5 室外消火栓压力信息采集表
B.2.3 自然水源水位预警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6要求。
表 B.6 自然水源水位信息采集表
B.2.4 故障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7要求。
表 B.7 故障信息数据采集表
B.3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平台接口规范
B.3.1 基础接口
B.3.1.1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8要求。
表 B.8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数据采集表
表 B.8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数据采集表(续)
B.3.1.2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9要求。
表 B.9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人员数据采集表
B.3.2 联网单位
B.3.2.1 联网单位信息接口参数 、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0要求。
表 B.10 联网单位数据采集表
表 B.10 联网单位数据采集表(续)
B.3.2.2 建筑物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1要求。
表 B.11 建筑物数据采集表
表 B.11 建筑物数据采集表(续)
B.3.2.3 重点部位信息接口参数 、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2要求。
表 B.12 重点部位数据采集表
B.3.2.4 物联设备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3要求。
表 B.13 物联设备数据采集表
表 B.13 物联设备数据采集表(续)
B.3.2.5 部件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4要求。
表 B.14 部件数据采集表
表 B.14 部件数据采集表(续)
B.3.2.6 故障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5要求。
表 B.15 故障信息数据采集表
B.3.2.7 故障处置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6要求。
表 B.16 故障处置信息数据采集表
B.3.2.8 火灾预警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7要求。
表 B.17 火灾预警信息数据采集表
B.3.2.9 火灾预警处置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8要求。
表 B.18 火灾预警处置信息数据采集表
B.3.2.10 事件预警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19要求。
表 B.19 事件预警信息数据采集表
表 B.19 事件预警信息数据采集表(续)
B.3.2.11 事件预警处置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0要求。
表 B.20 事件预警处置信息数据采集表
B.3.2.12 巡查检查计划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1要求。
表 B.21 巡查检查计划信息数据采集表
B.3.2.13 巡检检查任务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2要求。
表 B.22 巡检检查任务信息数据采集表
B.3.2.14 消防物联网运营服务机构维保记录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3要求。
表 B.23 运营服务机构维保记录数据采集表
B.3.2.15 运营服务机构值班记录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4要求。
表 B.24 运营服务机构值班记录数据采集表
B.3.2.16 隐患处理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5要求。
表 B.25 隐患处理数据采集表
B.3.2.17 安全教育培训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6要求。
表 B.26 安全教育培训数据采集表
B.3.2.18 学习计划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7要求。
表 B.27 学习计划数据采集表
B.3.2.19 学习任务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8要求。
表 B.28 学习任务数据采集表
B.3.2.20 考试计划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29要求。
表 B.29 考试计划数据采集表
B.3.2.21 消防演练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30要求。
表 B.30 消防演练数据采集表
B.3.2.22 动火作业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31要求。
表 B.31 动火作业数据采集表
B.3.3 区域
B.3.3.1 物联设备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32要求。
表 B.32 物联设备数据采集表
表 B.32 物联设备数据采集表(续)
B.3.3.2 故障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33要求。
表 B.33 故障信息数据采集表
B.3.3.3 火灾预警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34要求。
表 B.34 火灾预警信息数据采集表
B.3.3.4 事件预警信息接口参数、字段类型和描述应满足表B.35要求。
表 B.35 事件预警信息数据采集表
C
C
附 录 C
(规范性)
数据字典
C.1 单位类型代码
表 C.1 单位类型代码表
C.2 地图类型代码
表 C.2 地图类型代码表
C.3 物联设备类型代码
表 C.3 物联设备类型代码表
表 C.3 物联设备类型代码表(续)
表 C.3 物联设备类型代码表(续)
C.4 单位属性类别代码
表 C.4 单位属性类别代码表
表 C.4 单位属性类别代码表(续)
C.5 建筑属性分类与代码
表 C.5 建筑属性分类与代码表
C.6 建筑物结构类型代码
表 C.6 建筑物结构类型代码表
C.7 使用性质代码
表 C.7 建筑用途分类与代码表
C.8 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代码
表 C.8 建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代码表
C.9 建筑物耐火等级分类与代码
表 C.9 建筑物耐火等级分类与代码表
C.10 通讯方式分类与代码
表 C.10 通讯方式分类与代码表
C.11 部件类型代码
表 C.11 部件类型与代码表
表 C.11 部件类型与代码表(续)
表 C.11 部件类型与代码表(续)
表 C.11 部件类型与代码表(续)
表 C.11 部件类型与代码表(续)
C.12 事件源类型代码
表 C.12 事件源类型与代码表
C.13 监测值类型代码
表 C.13 监测值类型与代码表
表 C.13 监测值类型与代码表(续)
C.14 故障类型代码
表 C.14 故障类型与代码表
C.15 火灾预警类型代码
表 C.15 火灾预警类型与代码表
C.16 事件预警类型代码
表 C.16 事件预警类型与代码表
表 C.16 事件预警类型与代码表(续)
C.17 错误码
表 C.17 错误码表
参 考 文 献
[1] GB/T 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2]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 GB 29837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4] GB/T 31866 物联网标识体系 物品编码Ecode
[5]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 GB 50462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8] GB/T 51243 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工程技术标准
[9] GB 5134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10] XF/T 3014.1 消防数据元 第1部分:基础业务信息
[11] XF/T 3015.1 消防数据元限定词 第1部分:基础业务信息
[12] XF/T 3016.1 消防信息代码 第1部分:基础业务信息
[13] XF/T 3017.1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 第1部分:灭火救援指挥基本信息
[14] XF/T 3017.2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 第2部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基本信息
[15] XF/T 3017.3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 第3部分:消防装备基本信息
[16] XF/T 3017.4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 第4部分:消防信息通信管理基本信息
[17] XF/T 3017.5 消防业务信息数据项 第5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建筑物基本信息
[18] XF/T 3018 消防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范
[19] DB33/T 2349 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
[20] DB33/T 2351 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21] DB33/T 2477 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技术规范
[22] DB4403/T 264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23] T/CFPA015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技术规程
[24] IETF RFC 2616 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1.1 (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 HTTP/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