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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2821—2026
乡村人居林建设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rural forest construction
2026 - 01 - 27 发布 2026 - 04 - 27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林业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4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钱万惠、赵庆、许东先、宋磊、张凌宇、章驰、罗皓、胡柔璇、陈星澄、胡熙滢。
乡村人居林建设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人居林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类型、植物配置与空间营造、植物群落营建、抚育管护和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乡村人居林的营建与管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GB/T 44347 乡村绿化技术规程
GB/T 50817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
LY/T 1000 容器育苗技术
LY/T 1557 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
LY/T 2970 古树名木生长与环境监测技术规程
LY/T 3073 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程
CJJ 8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287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DB44/T 2613 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乡村人居林 rural forest
具有美化乡村人居环境、发展乡村绿色经济、维护乡村生态安全、传承岭南乡村文化等功能,在乡村范围内的村口、水旁、宅旁、路旁、村旁及公共绿地等空间所营造的以乔木为主体、乔灌草相结合的植物群落。
注: 四旁地指水旁、宅旁、路旁、村旁用地。公共绿地是除村口、四旁地外,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的开放空间用地,包括乡村公园、小广场等,在GB/T 44347中对四旁地、公共绿地均有规定。
4 建设原则
4, 1 保护优先、突出生态
保护乡村古树名木、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自然生境,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空间,遵循自然规律开展乡村人居林建设或改造,维护生物多样性,筑牢乡村生态安全屏障。
4.2 科学绿化、协调发展
与城市总体规划、镇街和村庄规划等上位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乡村人居林类型、统筹安排绿化用地、科学制定建设方案,规划布局合理、总体协调,有序建设,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4. 3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考虑近远期绿化效果、四季景观及防护功能的需要,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草科学搭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营造结构稳定、健康优质的植物群落,展现乡村特色风貌与地域森林景观。
4,4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
尊重当地群众意愿和风俗习惯,适度发展经济林,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鼓励群众参与人居林建设的各个环节,激发爱绿植绿护绿、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实现乡村生态环境共谋共管、共建共享。
5 主要类型
根据位置、功能、资源环境条件,划分乡村人居林的主要类型,空间分布格局示意图见附录A:
a) 村口林:位于乡村出入口处,为美化出入口环境、提示乡村边界、传承岭南乡村文化所营建的植物群落;
b) 水旁林:河湖管理范围外,位于乡村内的池塘、溪流、河流及湖畔等,为美化水岸环境、提供休闲游憩场所、展现岭南水乡特色所营建的植物群落;
c) 宅旁林:位于房前屋后,为改善居住环境、提供林荫、陶冶情操所营建的植物群落;
d) 路旁林:位于乡村道路、街巷两侧,为美化道路环境、滞尘降噪、净化空气、提供林荫所营建的植物群落;
e) 村旁林:位于乡村周边,为维护乡村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蓄水保土、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林产品等所营建的植物群落;
f) 公共绿地:指乡村公园、小广场等,为提供公共活动、休闲游憩场所而营建的植物群落。
6 植物配置与空间营造
6. 1 通用要求
6.1.1 植物选择与配置
按以下要求进行选择与配置,人居林营建的主要植物、适用场景见附录B:
a) 合理搭配乔灌草,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针叶与阔叶相结合,进行近自然式配置;
b) 应选择或保留生态功能强、景观效果好或有经济价值的乡土树种;
c) 宜根据功能需要选择观赏树种、珍贵树种、经济树种等;
d) 宜选择能反映岭南乡村特色风貌、文化内涵丰富,能承载人文历史、乡愁记忆的树种;
e) 房前屋后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宜选择无毒无刺、飞絮落果少、不易致敏的树种,不宜种植有损人体健康的植物;
f) 受风灾影响频繁的场所宜采用根系发达、树冠透风、抗倒伏、萌芽力强的树种;
g) 盐碱地、污染地等困难立地应选择耐盐碱、抗逆性强或富集污染元素力强的植物;
h) 不应在农田附近配置当地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寄主植物;
i) 速生、喜光、树冠宽广、耗水量大的树种可适当疏植;慢生、耐阴、树冠狭窄、根系紧凑、耐干旱贫瘠、耐盐碱的树种可适当密植。
6.1.2 空间营造
根据村庄规划、资源环境条件、功能等,按以下要求进行营建:
a) 根据空间功能、适用主体及场所规模,选择合适的树种进行科学配置,营建生态功能强、景观效果佳或经济效益好的人居林;
b) 以生态防护、生态调节为主要功能的人居林,应注重营建混交林、培育复层林,增强生态服务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
c) 以景观游憩、文化服务为主要功能的人居林,应挖掘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特色,营建景观廊道、打造景观节点和生态景观林,丰富公共活动空间和休闲游憩场所;
d) 以发展绿色经济为主要功能的人居林,应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在维持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适度开展规模化、集约化林下经济活动。
6.2 村口林
6.2.1 植物选择与配置
植物选择与配置主要措施:
a) 应选择有岭南特色、受群众欢迎、文化内涵丰富、体现美好寓意和承载乡愁记忆的乡土树种;
b) 宜选择树形优美、树冠宽广的树种,叶色或花色丰富的观赏树种;
c) 宜选择抗逆性好、寿命长、根系发达的常绿大乔木作为基调树种;
d)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外可选择观赏性灌木、地被植物等。
6.2.2 空间营造
突出景观和文化服务功能开展营建,孤植或丛植大乔木,组团式搭配观赏性小乔木及灌草营造季相景观,与亭、桥、塔等岭南特色构筑物风格相协调,美化乡村出入口景观、彰显乡村文化。
6.3 水旁林
6.3.1 植物选择与配置
植物选择与配置主要措施:
a) 应根据水环境、水岸情况、水质等选择耐水湿、防浪、根系发达、适应性强的植物,合理选择挺水、浮叶、漂浮或沉水等水生植物,兼顾水质净化功能;
b) 宜根据乡村特色、居民意愿选择观赏树种或经济果树;
c) 宜选择能为小型野生动物提供食物来源、创造栖息环境的植物。
6.3.2 空间营造
顺应水资源分布、水体形态、水岸类型开展水旁林建设,主要有3种营造方式:
a) 以生态防护为主要功能时,宜列植或丛植乔木,搭配匍匐型灌草、水生植物以调节地表径流、固岸护坡和美化自然岸线。适用于自然山水格局保留较好的乡村;
b) 以景观游憩为主要功能时,宜在池塘等面状水体旁采用孤植、丛植或片植等方式;溪流、河涌、河流等线状水体两侧采用列植、分段交替列植或丛植等方式。可结合桥、埠头、洗衣台等岭南
特色构筑物,孤植或丛植树冠宽广的乔木形成林荫空间,彰显岭南水乡风貌。适用于水资源丰富、河网密布的乡村;
c) 以生产为主要功能时,可列植或群植经济果树,利用良好的水肥条件生产瓜果。适用于水肥条件较好、有耕作传统的乡村。
6,4 宅旁林
6.4.1 植物选择与配置
植物选择与配置主要措施:
a) 宜根据岭南文化特色、居民意愿选择树形优美、观花赏叶、芳香、寓意美好的中小型乔灌木;
b) 宜根据居民喜好、生产需要选择珍贵树种或果树;
c) 用地不足时可选择观赏性灌木进行盆栽或选择藤本植物等开展立体绿化;
d) 不宜种植速生、树形过大、侧根过发达或有板状根的树种。
6.4.2 空间营造
根据功能和适用主体不同,主要有3种营造方式:
a) 以生态功能为主时,宜组团种植多种类中小型乔木,采用近自然式配置。适用于用地宽裕、偏远地区的乡村;
b) 以景观、休闲为主要功能时,宜采用孤植或丛植等方式灵活配置观赏性小乔木、灌木等,以植物造景、花卉观赏为主,搭配亭、廊架、户外桌椅等设施,打造美丽庭院。适用于各类乡村,特别是发展生态旅游的乡村;
c) 以生产为主要功能时,可丛植经济果树、灌木、蔬菜等,兼顾食用与绿化美化需求,打造小果园、小菜园。适用于有耕作传统的乡村。
6.5 路旁林
6.5.1 植物选择与配置
植物选择与配置主要措施:
a) 应选择抗逆性好、抗倒伏、能滞尘降噪、抗大气污染、易管养的树种;
b) 宜根据道路、街巷两侧条件选择干形通直、树形优美、树冠宽广、飞絮落果少的树种,可搭配花色丰富、花期长的观赏树种,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
c) 宜选择形态优美、适应性好、耐修剪的灌木、地被植物,用地不足时可采用立体绿植;
d) 同一路段的树种、树形、色彩和种植形式宜保持一致,较长路段和景观节点的植物宜有所变化,株距宜 4 m~8m 间;
e) 路旁林兼具农田防护林功能时,植物选择、株行距按 GB/T 50817 的规定执行。
6.5.2 空间营造
根据公路等级、功能、交通流量等开展路旁林建设,营造林荫道,主要有2种营造方式:
a) 以生态防护为主要功能时,应根据用地与农田分布情况列植乔木、灌木等,营造乔灌复层结构提升防护功能。适用于各类乡村;
b) 以景观游憩为主要功能时,宜列植观赏性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可结合森林步道、绿道、古驿道等打造风景林带,景观节点宜富有变化,形成蕴含地方特色的绿化景观路。适用于各类乡村,特别是发展生态旅游的乡村。
6.6 村旁林
6.6.1 植物选择与配置
植物选择与配置主要措施:
a) 明确营建目标,突出生态、景观或经济功能,组成树种种类不少于 3 种;
b) 宜选择可蓄水保土、净化大气、调节微气候等生态功能突出的乡土树种,兼顾防火功能;
c) 宜选择能为小型野生动物提供食物来源、创造栖息环境的植物;
d) 宜根据景观需要、文化需求选择树形优美、主干通直、寓意美好的观赏树种;
e) 宜根据经营需要选择珍贵树种、经济树种等,林下可适度选择耐阴的灌草和藤本,兼具药食同源功能植物。
6.6.2 空间营造
注重保护、修复民俗林,根据功能和适用主体不同,主要有3种营造方式:
a) 以生态调节、维护生物多样性为主要功能时,宜群植生态功能强、能为动物提供食物与栖息环境的乡土树种,采用与当地典型植物群落相似的近自然式配置,营造混交林,培育复层林,根据林分目标功能确定适宜的混交方式,营建物种丰富、结构稳定的植物群落。适用于各类乡村,特别是需要进行生态修复的乡村;
b) 以景观营造为主要功能时,宜群植观赏树种,根据景观需要采用带状混交、行间混交等方式,营造视觉景观良好或季相变化丰富的生态景观林。适用于自然环境本底较好、发展生态旅游的乡村;
c) 以生产为主要功能时,宜群植珍贵树种、经济树种等,根据经营需要采用块状混交、带状混交等方式,可适度利用林下空间种植中药材等林产品,传承南药文化。适用于林地集中连片、有耕作传统的乡村。
6.7 公共绿地
6.7.1 植物选择与配置
植物选择与配置主要措施:
a) 绿化率应大于 35%;
b) 宜根据景观需要选择形态优美、叶色或花色丰富的观赏植物,突出季相变化;
c) 宜根据休闲游憩需要选择树冠宽广、遮阴效果好的树种;
d) 宜选择具净化空气、吸附粉尘、杀菌等功能的植物;
e) 宜根据地方特色选择能展现岭南乡村风貌、寓意美好的树种,可选择果树彰显岭南果乡风貌。
6.7.2 空间营造
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合理建设乡村公园、小广场等,主要有3种营造方式:
a) 以生态调节为主要功能时,采用丛植、群植等自然式种植方式,注重培育复层林。可依托古树名木资源建设古树公园,合理设置围栏等设施,保护古树并改善其生境。适用于用地宽裕、自然本底较好的乡村;
b) 以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时,公园宜根据空间场景采用孤植、丛植等方式,小广场宜采用对植、丛植等方式,搭配灌木、地被植物等进行组团式种植,营造层次丰富、疏朗通透的乡村野趣景观。因地制宜在高大乔木周边设置桌椅、健身器材等设施丰富休闲、游憩场所,可结合凉亭、廊架等进行立体种植。适用于各类乡村;
c) 以发展绿色经济、传承森林文化为主要功能时,列植、群植或片植珍贵树种、果树等,适度利用林下空间种植和展示林下经济作物,发展绿色经济;设置植物名牌、科普设施等,传播森林文化、岭南果乡文化。适用于水肥条件较好,有耕作传统的乡村。
7 植物群落营建
7. 1 通用要求
根据人居林建设类型、资源环境条件、植物选择与配置、空间营造和作业设计等要求选择合适的苗木栽植。
7. 2 苗木选择
7.2.1 苗木质量
根据植物配置和作业设计,选择质量可靠的苗木,符合以下要求:
a) 应使用具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的苗木;
b) 应选择生长健壮、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等的苗木;
c) 乔木树种外观应满足树形优美、树冠完整、枝干壮实、分枝形态自然,其中针叶树种应有完整健壮、充分发育的顶芽;
d) 灌木、草本、藤本、水生植物等宜选择株形饱满、根系完好的苗木。
7.2.2 苗木规格
应根据植物配置、空间营造方案和作业设计,选择适宜规格的苗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乔木宜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除必须截干栽植的树种外,应使用全冠苗。胸径 3 cm ~20 cm的苗木按 CJJ 82 的规定执行。胸径小于 3 cm 的苗木按GB/T 15776 的规定执行,其中容器苗应符合 LY/T 1000 的要求、裸根苗应符合 GB 6000 的要求;
b) 不应使用非人工培育、胸径大于 20 cm 的苗木;
c) 灌木、草本、藤本和水生植物等选择适宜规格的苗木;
d) 经济林苗木按 LY/T 1557 的相关规定执行。
7.3 群落营建
7.3.1 场地清理、整地
场地清理按CJJ 82的规定执行。连片造林工程按GB/T 15776的规定执行,一般在栽植前一年秋、冬季或栽植前一个月进行。
7.3.2 土壤改良
土壤条件难以满足植物健康生长时,可通过生物、物理、化学、客土等方式进行土壤改良,按GB/T
15776、GB/T 44347的规定执行。
7.3.3 定点放线
应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图等进行定点放线,按CJJ 82的规定执行。连片造林工程应根据作业设计界定造林作业小班范围。
7.3.4 种植穴
根据苗木规格、土球大小等确定种植穴规格,直径应大于土球或苗木根系展幅40 cm~60 cm,穴深宜为穴径的0.75倍~0.8倍,挖穴时表土和底土应分别堆放,底部宜施基肥以提高肥力。
7,4 栽植技术
栽植按CJJ 82的规定执行,易倒伏苗木宜选择三角、四柱、连排等方式进行支撑。连片造林工程按GB/T 15776的规定执行,一般在春季进行,易倒伏苗木宜采用单木支撑。
8 抚育管护
8. 1 通用要求
栽植后应开展抚育管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按属地管理和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由所在乡村或单位负责落实管护责任,房前屋后、庭院等由居民自发种植的林木,由居民进行管护;
b) 应根据人居林建设类型、植物生长、气候条件等,适时开展灌溉、松土除草、施肥、整形修剪、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c) 植物养护工作按 CJJ/T 287 的规定执行。连片造林抚育工作按 GB/T 15776、GB/T 15781 的规定执行,新造林连续抚育不少于 3 年;
d) 古树名木应进行科学规范管护,按 LY/T 3073、DB44/T 2613 的规定执行。定期对古树名木健康进行生长监测,按 LY/T 2970 的规定执行;
e) 定期开展巡查、安全评估工作,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 2 灌溉
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天气状况及土壤墒情,确定浇水频次、浇水量等,夏季或高温季节宜避开晴天中午或高温时段。灌溉后乔木种植穴可采用木片、椰棕等环保材料进行保墒。
8. 3 松土除草
栽植后3年内,每年进行1次~3次松土除草,范围宜在种植穴内,不超过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强度以不损伤目的植物根系为宜,清除影响目的植物正常生长的杂灌、野草和藤蔓。
8.4 施肥
根据植物种类、生长情况和土壤肥力情况进行施肥、追肥。乔灌木每年宜施肥至少1次,以春秋两季为宜,可结合松土、灌溉进行。
8.5 整形修剪
根据人居林建设类型、植物种类、功能开展整形修剪,主要措施如下:
a) 乔木整形修剪实施时节及强度应综合考虑生态、景观、生产、安全等因素,路旁林应根据公路等级采取适宜的整形修剪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b) 灌木、草本、藤本、水生植物等宜根据景观需要进行修剪,观花类植物注意保护开花部位;
c) 预警天气事件如台风、暴雨前及时开展修剪和加固工作,降低树木倒伏风险。
8.6 有害生物防治
根据“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方针开展有害生物防治,维护植物群落健康稳定,主要措施如下:
a) 宜选择抗性植物、合理搭配植物等方法,结合抚育管护、生物防治措施,增强对有害生物的抗性;
b) 开展有害生物监测,对薇甘菊、红火蚁等进行重点监测,发生检疫性病害时应及时采取防控、除治措施;
c) 根据病害类型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或综合防治方法,必要时候辅以安全环保的化学防治方法,选择不同药剂交替使用。
9 档案管理
9. 1 建档要求
根据人居林建设类型,按建设方要求建立档案,主要流程如下:
a) 项目立项后及时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选择合适的存储环境;
b) 及时收集和整理各个环节的资料,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c) 项目验收后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进行妥善保管。
9.2 档案主要内容
根据人居林建设类型,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规范收集资料、整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a) 技术档案:包括本底资源调查数据、工程设计方案或作业设计说明书、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变更、苗木资料、建设前后及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等;
b) 管理档案:包括立项文件、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合同、施工监理档案等。
附 录 A
(资料性)
乡村人居林空间分布格局示意图
图A.1给出了乡村人居林空间分布格局示意图。
标引序号:A——村口林;B——水旁林;C——宅旁林;D——路旁林;E——村旁林;F——公共绿地。
图 A.1 乡村人居林空间分布图
附 录 B
(资料性)
人居林营建主要植物名录
表B.1~表B.5列出了人居林营建主要植物。名录以第四版被子植物分类系统(APG Ⅳ) 进行排序,主要类型:A为村口林,B为水旁林,C为宅旁林,D为路旁林,E为村旁林,F为公共绿地。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1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乔木名录(续)
表 B.2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灌木名录
表 B.2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灌木名录(续)
表 B.3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草本名录
表 B.3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草本名录(续)
表 B.4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藤本名录
表 B.4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藤本名录(续)
表 B.5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水生植物名录
表 B.5 乡村人居林营建主要水生植物名录(续)
参 考 文 献
[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3] 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21〕19号)
[4]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 环土壤〔2025〕5号)
[5] “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四部门 林生发〔2022〕104号)
[6] 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府办〔2021〕48号)
[7]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2022年12月)
[8] DB44/T 2287 林业生态工程施工监理技术规程
[9] GDJT 005-01-2024 公路绿化技术指南(试行)
[10] GDJT 002-04-2025 广东省公路绿化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试行)
[11] 主要栽培珍贵树种参考名录(2022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林生发〔2022〕110号)
[12] 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 (广东省林业局,2021年2月)
[13] 广东省乡村绿化用地规划设计指引 (试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 粤自然资函〔2024〕 1100号)
[14] 广东省乡村绿化“五个一”建设指引(试行)(粤农农函〔2024〕1536号)
[15] 广东省乡村绿化树种选择指引(试行) (广东省林业局,2025年1月)
[16] 广东省村庄绿化指引(试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粤农农函〔2023〕1332号)
广东省地方标 准
乡村人居林建设技术规程
DB44/T 282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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