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3309/ T117—2025
没有围墙的创业园建设与服务规范
2025 - 06 - 17 发布
2025 - 07 - 17 实施
舟 山 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展茅街道办事处、舟山市普陀区普陀湾众创码头服务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周军、冯君 、贺维科 、马克骏 、刘晖、周超 、许惠中。
没有围墙的创业园建设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没有围墙的创业园( 以下简称“创业园 ”)的建设要求 、管理要求 、服务提供 、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创业服务机构开展没有围墙的创业园建设与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528—2017 公共就业服务 术语
LD/T 2001—2023 公共创业服务规范
DB33/T2572—2023 乡村合作创业管理与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528 、LD/T 2001 、DB33/T 257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没有围墙的创业园
打破传统园区创业空间局限 , 以乡村 、海岛原生态风貌为基础 ,按照“ 园区无围墙、项目无边界 、政策无差异、服务无盲区 ”的原则,以孵化或培育乡村创业者为主要功能,实现“城乡一体、全域全创、多创融合 ”的园区。
4 建设要求
4.1 运营主体
4.1.1 创业园可由企事业单位 、行业协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建设。
4.1.2 应成立驿站等创业服务机构 ,依托县( 区) 、功能区公共创业服务机构集聚的综合资源 ,为乡
村创业主体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4.1.3 有条件的应成立党支部 ,探索工会、妇联 、团委等群团赋能创业模式 ,亦可组建创客联盟、业
态委员会等社群组织 ,引导创客自治。
4.2 服务人员
4.2.1 应配置服务团队 ,协助企业开展项目申报 、贷款、注册 、税务等工作 。服务团队人员应具有相
4.2.2 关行业工作经验 ,人员配置数量应不少于 2 人。
4.2.3 应成立不少于 3 人的创业导师团 ,为园区及企业发展提供投资 、创业、管理 、行业专业等咨询指导。
4.3 功能区划
4.3.1 创业园应集聚一定数量的创业实体 ,实现项目错位规划 ,多要素合力支持 ,能带动产业发展,
应设有核心区 、体验区 、辐射区 ,各个区域应划分合理。
4.3.2 核心区应设置 “没有围墙的创业园 ”标识 ,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区域内业态相对集中 ,数量能达到 10 家及以上;
b) 建立有创业服务驿站 ,划分有办公、会议 、直播、产品展示等功能区域;
c) 设置有服务窗口 ,提供政策咨询 、创业就业、人才等服务。
4.3.3 体验区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工位可供创业者短期体验;
b) 定期举办各类创业集市 ,有一定数量的免费摊位可供体验;
c) 定期发布实习岗位。
4.3.4 辐射区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创业园所在乡镇(街道) 区域范围内;
b) 在核心区带动下 ,各地吸引创客 ,引入新业态。
5 管理要求
5.1 制度管理
5.1.1 应建立完善园区运行管理、财务管理 、人员管理 、档案管理、安全管理 、企业入驻与退出标准、
考核评估以及服务流程 、办事指南等制度 ,并公示。
5.2 运营管理
5.2.1 运营模式
应探索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新模式,推广园区、创客、村民共同富裕利益联结机制和经营模式,推动全域创新创业 ,带动村民就业增收。
5.2.2 业态布局
5.2.2.1 创业园应具有清晰的产业定位和明确的发展规划 ,业态分布应符合当地产业导向和功能定位。
5.2.2.2 创业园应至少引进培育 1 个及以上当地特色产业 ,并围绕特色产业开展特色化 、品牌化运营,
形成一园一品一特色 ,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
5.2.2.3 创业园应引导商贸 、物流等各类电子商务相关主体到乡村布局 ,涵盖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领域。
5.2.3 企业入驻与退出机制
5.2.3.1 创业园应向社会公开招募 ,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驻创业主体 , 明确服务期限 、收费标准、
服务计划 、服务内容、双方权力与义务等。
5.2.3.2 应建立创业主体定期考核评估机制 ,适时组织内部评审 ,对于期满、无法继续经营的、不符
合入园政策条件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 ,不定期跟踪了解企业发展情况。
5.2.4 信息化管理
5.2.4.1 应根据园区服务需要 ,通过业务(政务)平台 ,提供创业辅导、宣传培训 、投融资 、经费补
贴等线上相关服务。
5.2.4.2 应建立创业主体信息数据库 ,对创业主体的申请材料、租赁合同等资料存档 ,记录创业主体
经营台帐 ,服务台帐等 ,定期更新上报园区面积使用情况以及创业主体销售、利税 、投入等经营数据。
6 服务提供
6.1 信息发布
6.1.1 应收集、整理 、发布和宣传国家 、省市等有关乡村创业的政策文件 ,金融服务 、财政支持、用
地用电等各类创业补贴政策 , 以及创业活动、创业培训 、创业孵化等信息。
6.1.2 应把宣传阵地由城区向乡村 、海岛延伸 ,总结 、复制、推广优秀创业园成功经验。
6.1.3 应确保发布的政策 、服务等信息准确完整 、及时有效 ,信息解读通俗易懂。
6.2 创业指导
6.2.1 应提供创业信息咨询、政策解读 、项目分析 、问题解答 、开业指导 、市场拓展等创业指导服务,
并制定服务清单 ,做好“一企一档 ”服务记录。
6.2.2 应结合区域特色和发展实际 , 以乡创 、农创、文创 、旅创等领域为重点 ,植入田园 、运动、休
闲、艺术 、研学等现代元素 ,针对性开展创业指导服务。
6.3 培育孵化
6.3.1 应提供创业项目入孵指导、企业注册 、员工招聘、政策申报 、金融服务、法律援助等企业一条
龙“全生命周期 ”的专业化服务。
6.3.2 应提供下列服务:
a) 引入行业专家或专业第三方机构 ,提供法律、会计 、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等服务;
b) 应整理、分析各类创业人才引进奖励政策 ,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返乡创业大学生 、乡村运营官、优秀创业代表 、高校引才大使等资源 ,实施创新创业人才的招引和培育。
c) 定期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乡村文化创意 、电商等新业态创业技能培训;
d) 定期组织创客参加创业大讲堂、创客沙龙、创业分享会、创业结对、创业大赛等创业培训活动。
6.3.3 应积极协助推进各部门的租金减免、财政税收 、金融信贷、科技创新 、人才住房保障等创业孵
化扶持政策落地 ,促进孵化资源的对接与合作。
6.4 氛围营造
6.4.1 应结合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会、创业市集等多种平台 ,宣传展示园区服务平台 、乡村创业实体 、创业项目及产品。
6.4.2 应聚焦村书记 、业态主理人 、共富带头人等群体 ,总结乡村(海岛)创业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
例 ,在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 ,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7 评价与改进
7.1 应受理和处理企业投诉 ,对服务进行跟踪 ,不定期进行回访。
7.2 应开展创业园服务满意度调查 ,收集反馈意见 ,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7.3 应根据评价结果对创业园建设和服务进行优化和改进。